第三章 判刑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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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和看守所里面最麻烦的就是懂法律的人。 因为他们总是能够找到各种理由来反抗警察的管教。
好在*滨并不懂法律,看守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等到*滨回来之后。已经到了真正需要休息的时候。
黑子还是没有让*滨上板子,而是让他直接睡在地上。反正现在是夏天,在地上睡也不会把他给冻死。而我还是睡在板子的后面,享受着人贴人肉贴肉的待遇。
第二天上午的时候,2筒4里面有五个人被带走了,其中就有黑子。他们要去的地方是法院,今天是他们审判的日子。
今天已经是8月21日,星期二了。算了算日子,后天就是我就是去法院的日子了。
上午的坐板子,我坐在大通铺的最后面,一个人发着属于自己的呆。
没有了黑子的存在,*滨一下子就活跃了很多。但是2筒4的其他人都对他不感冒,所有人都讨厌他。也包括我,但是他还就凑到了我的身边来,因为只有我看起来是那种不会欺负他的人。其实就体型和外表上来看,我更像是那种容易被*滨欺负的人。因为我个子很矮,只有160,而*滨少说也有175.
*滨还是坐在地上,只是就坐在我的旁边。*滨见我没有赶他走就知道了他的选择是正确的。许是无聊了,他就问我:“你是犯了什么罪才进来的?”
我没有理会*滨,我讨厌他到那种想作呕的程度。但是*滨却因此不依不饶起来了,他一直拍着我的膝盖:“说说嘛,说说又没事。”
我看了一眼*滨,目光很冷,语气也很冷淡:“别碰我。”
周围的人也注意到了我这一边的动向,他们看着我就笑了:“矮子,别跟这小子啰嗦,直接打他妈的。”
号子里的人因为不知道我的名字,所以就直接叫我叫矮子,我也不在乎,反正我在2筒4里面本来就是最矮的那个。
*滨倒是不乐意了,他推了推我的腿,然后就直接把手搭在了我的腿上,不屑的说:“不是我说,就这样的货色,我一只手就可以……”
*滨的话已经止住了,因为其他人看着他的眼神已经变了。*滨明白,要是再说下去,可能他就会挨打。号子里的人本来就讨厌他,所以也就不会容许他这么嚣张地说话。
*滨有些兴致缺缺,摇了摇头不再说话。但是我却受不了了。
“把你的手拿开。”
*滨瞥了我一眼:“放一下又没事。”
“一……”
我看着*滨就开始报数,周围的人也就都开始坐正了身子,准备看我和*滨上演的好戏。
*滨没有对我多加理会,对于我,他实在是找不到什么理由有什么好害怕的。
但是我没有数二,直接就在他的太阳穴上来了一拳。没有防备,*滨直接被打懵了。但是我也没有给*滨反应的时间。我用我最快的速度拉住了*滨放在我腿上的手,用力一扭就直接把*滨的手别到了他的背上。
这个时候号子里的人都开始叫好,*滨也反应过来了,他开始用力挣扎。
我知道我的弱点,我的力量不够。不可能就这么和*滨开始较劲,一旦真的较劲起来,输的人最好很可能就是我。我能做到这一个局面完全就是抓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时机。
一般人报数都是报到三才开始动手。我故作报数就是为了让*滨陷入这个惯性思维。但是我并不会就这么数到三,我数到一就会动手。果然就打得*滨一个措手不及。
我不能够给太多的时间让*滨去挣扎,不然的话,很有可能就会被他扭转局势,我抬起脚直接就踹在了*滨的肩胛处。
伴随着*滨的惨叫,就是*滨的手无力地耷拉了下去——脱臼,也有少许的骨折的可能。
周围的人看我的眼神已经变了,他们都是见过世面的人,所以他们也明白我这个动作代表了什么。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几乎所有人都可以轻松做出来,但是却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出来的。一般人并没有这种狠辣的性子,愿意一出手就把别人给弄成这样。
这一回我再去看别人,别人的眼中已经没有了原来的那种怜悯的眼神。他们似乎已经确信了我是那种的确可以做出分尸案的人。不知道是谁说过,沉默的人是最可怕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沉默爆发的时候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看守还是来了,问了情况之后,就直接走到了我面前,先是骂了一声晦气,然后就给了我两个嘴巴子。然后找了一副手铐来,把我的双手就给铐上了。接着就把*滨给带走了。估计是把*滨给带去治疗了。
要在看守所这种地方真正混下去,其实还是要打一架,只有打完一架,别人才知道你不好惹,也就不会再惹你了。

黑子回来之后,听到号子里的人给他讲述这种事之后,他还特意看了我一眼。
*滨终于回来了,没有夹板,也没有绷带。看来只是脱臼了而已。*滨回到2筒4之后,一碰到的我的目光,就把目光转向他处。
看守所和监狱这种地方的主流文化其实还是流氓亚文化。在这里够义气,有胆识,能打架的人会得到别人的尊敬;反之,则会受到别人的欺凌。就比如*滨,他在2筒4受到了孤立不说,还被黑子叫去为2筒4做事。打扫监舍的工作理所当然的就落到了*滨一个人身上。反正监舍也不怎么大,垃圾也不是很多。
反倒是我,在2筒4里面得到了更好的待遇,虽说睡的地方还是只有那样一点点。但是我已经满足了。
我也在黑子和众人的谈话中知道了黑子是犯了什么罪。他和另外四个人一起干了一件抢劫的活,今天的审判给黑子判了七年,其他四个人都是五年。黑子说,这周五他就要到圈子里去了。说到这里的时候,黑子和另外四个陪他一起受审的人还一起笑了起来。看守所里的人把监狱叫圈(读“juan”,第四声,猪圈的圈)子
监狱啊,或许真的如他们所说,要比看守所的环境好很多吧。
就这样过了两天,戴着手铐的我终于也到了上法庭的日子。
因为分尸案的影响太大,所以我的审判是公开审理。原告不是被害人的家属,而是由警方作为公诉人。
我到达被告席的时候,一大堆记者对着我按下了快门。这也是我这辈子最“长脸”的时刻了。我甚至可以想到,第二天报纸上的头条就是分尸案杀人凶手落网受刑的消息。
2012年6月15日。我所在的这个城市发生了一件大事。从河道了里捞出来了一个麻袋,麻袋里面装着大量的尸块。经过法医鉴定,死者死于五天前,也就是2012年6月10日。警方吧6月10日那一天定为案发日期。
警方的提供的第一个证据是一把铁锹,一把被磨得很锋利的铁锹。上面的血迹,经过dna的验定之后,已经确定了就是被害人的血。警方说分尸案中的被害人因为脸部被毁,所以最初无法确认被害人身份。但是经过dna验定和失踪人口查询之后,他们还是在案发后的第五天确定了被害人的身份。而且铁锹手柄上只有我的指纹。
被害人是一个高中生,名字叫做邹景高,还是在读高一。案发之时,正好是周日,也就是学校放假的时候。经过走访,有人提供了一个关于邹景高在那一段时间一个校外人员走得很近的消息。而那个校外人员就是我。
我在6月17日被警方叫去做了笔录。但是那个时候我什么也没说,因为6月10日那一天我根本就没有见过邹景高。
关于邹景高和我是什么关系,他为什么会和我走得很近,我没有告诉警方,因为这牵扯到了一个不能说的隐秘。
警方把我给放走了,但是从那之后他们也就开始了对我的密切监视。
6月18日晚,我被一伙人强行掳走了,那个时候天很黑,但是我还是看清了来人的相貌,就是那个最初找我做笔录的警察。他是带头的,和他同行的还有三个我从没见过的汉子。
起初我以为我被抓了,但是后来我才明白,我只是被绑架了。从那以后,我就被锁在了一间小出租屋里面,一个只有门,连窗户都没有的小出租屋。那三个汉子就和我住在一起,日夜看守着我。每天给我送饭,对我不打不骂,但是为了防止我自杀,他们用帆布带把我捆在了一个铁架床上。每天喂我两片安眠药,并且持续给我吊葡萄糖。我要小便的时候,他们就用一个可乐瓶子给我接尿。
那段时间,我就过着这样的生活,直到8月17日那天下午,那三个汉子把我身上的帆布带给解开,吊葡萄糖的架子也被撤走了。房间里所有的一切都被整理了一遍,弄成了只有我一个人生活的样子。三个汉子在走之前给我打了一剂麻药,几个小时后,麻药劲也就小了很多,我就像发了疯一样开始跑。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只是为了逃离这个像地狱一样的地方。并且等到晚上9点的时候,麻药劲也就差不多都要过去了。可是这个时候,我却被捕了。
抓捕我的两个警察中就有一个是那个把我绑架到这个地方来的警察,他也就是在看守所里踢了我一脚的那个人。我永远不会忘记他的脸。无论是什么表情在我的眼中都是那么地面目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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