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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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去世之后,我就跟着我的奶奶一起生活。 而我去双港的次数也渐渐变多了,只不过,在那之后就只有我一个人去罢了。顾擎爷爷出事的时候,刚好就是我再一次去双港的时候。
顾擎的爷爷就出事了。我也因为受伤呆在了顾擎的家中。
顾擎的爷爷出事之后,顾擎的生活就失去了经济来源。顾擎的“姑姑”并不待见顾擎,在顾老爷子去世之后,没有把顾擎直接赶出家门的话就已经算得上是她大发慈悲了。
可是顾擎却是不想就这样子生活下去。他是要报仇的人,呆在乡下放牛的话,那么顾擎一辈子也无法报仇。顾擎决定出去闯。
顾擎说,要是无法闯出一些名堂来,他就不会再回来了。
果然,顾擎在他爷爷下葬半个月之后就收拾东西离开了双港——我也不知道顾擎顾擎去了哪里。那个时候,他的身上只有八十二块七毛钱。
顾擎离开之后,我也就回到了家中。我回到家中之后,我外公就打了我一顿——那是我第一次挨打。但是我却一点儿都不难过。因为我知道我的外公只是担心我罢了,毕竟我失踪了那么久,家里都快急疯了。我的父母甚至都已经回来了。
那个时候我肩上的伤还没有好透,好在我在那时候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睡和自己洗澡。所以也并没有人发现我的肩膀上面还有着一道贯穿的伤口。从那之后我就开始攒钱。任何一分钱,对我来说都是无比珍贵的财富。我想着,等到自己攒够了钱,就也出去闯荡一番。我认为,在这一方面我绝对不能够输给顾擎……顾擎走后,我的身边就真的一个人都没有了……
我在暑假的时候,我在家里留了一封信就自己出去了。也算是离家出走吧,反正那个时候我没有和家里打招呼,只是拿着自己攒的一百五十三块八毛钱就出去了。
我的钱不多,所以我并没有走多远。
我有着丰富的出门经验——莲湖和双港之间的无数次来回。所以我坐车的时候真的是一点儿也不怵。
我离开了鄱阳,去了乐平。我想着,在乐平找点儿事情做就好了,因为乐平离我家也并不算远,所以坐车所花的钱并不多。我还留下了很多的一笔钱去租房子。
但是后来我就明白了一个人出门闯荡究竟有多么困难了。首先是租房子这一件事,就不是能够轻易解决的。
我找了很久,可是都没有任何一间房子是我能够租得起的。
最初的三天,我都是睡在公园里面。真的是要多惨就有多惨。好在那个时候很多人把我当成了乞丐一般的角色,所以并没有人偷我的钱。那段时间,我每天只吃一块钱馒头——整整四个。饿的时候就吃一点,然后在公园的水龙头处喝一些水。公园的水龙头每天只有三个时间段会有水,那就是早上八点到九点,中午十二点到一点,傍晚五点到六点。所以我也只有那三个时间段可以去喝水。
我最初去找工作的时候,去过餐馆,也去过小卖部……最初这些地方的老板都是笑着让我回家去,后来就是直接把我赶出去(因为后来我的身上很脏),最后更是有人直接给一些吃的或者一点儿钱给我……
有一天傍晚,我坐在公园门口吃馒头,有一个女人带着她的儿子(应该是母子关系)从我面前走过的时候,还故意地拉着她的儿子远远地避开了我,并且指着我对她的儿子说:“你看,你以后要是不好好读书,就也会变成这样。在路边讨饭的叫花子。”
她的这句话,把她的儿子吓了一跳,也让我吃了一大惊。我现在似乎真的就沦为了一个乞丐了……
后来,我就不得不离开那个公园了,不是说我受不了路人看我的眼光,而是周围的小孩子都已经注意到了我,他们每天中午就都有了一个业余的习惯,那就是来公园找我,然后用石块或者塑料瓶子之类的东西丢我,同时大笑:“小乞丐,小乞丐……”
有一次,有一个年纪大约30来岁的乞丐就帮我赶走了那些孩子。那个乞丐手舞足蹈,嘴里发出各种稀奇古怪的声音,然后就疯疯癫癫地去追那些小孩子——他就是这样把那些小孩子赶走的,动作就像是一个疯子一样。
而在那些小孩子眼中,那个乞丐也确实就像是一个疯子,他们边跑边喊:“癫子来了,癫子来了……”

乐平方言中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把疯子叫做癫子。而大人们总是喜欢骗小孩子:“不要靠近癫子,因为他们最喜欢抓住小孩子做他们的孩子了……”小孩子都不想做一个疯子的孩子,所以每次看到疯子都会犹恐避之不及。
那个乞丐赶走了那些小孩子之后就走到了我的面前,打量了我几眼之后,就说:“你不应该呆在这里。”
我问乞丐:“那我应该呆在哪里?”
说实话,我刚开始也以为这个乞丐就是一个疯子,所以他接近我的时候,我真的是吓坏了。我知道我就算是再能打,再胆大,也还只是一个小孩子,面对一个成年人,根本就没有什么反抗的能力。但是听到乞丐开口之后,我的心就安稳了很多——能够这么理性地说出这样一句完整的话的人,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疯子——最起码我当时是这么认为的。
乞丐对我说:“在乐平,是有穷人和富人的去别的,想你这种人就该呆在贫民区。”
乞丐也真的就指引我去了贫民区。并且还告诉了我,该怎样在贫民区养活自己。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扮成乞丐,每天来富人区乞讨;当然了,如果不想被那些小孩子用石头丢的话,那么最好还要学会装疯子……
贫民区的状况和环境就真的很差,比我老家莲湖的环境还要差很多。这里的房子都是那种破旧无比的。而且无论是街道还是房子都很脏。每间房子的墙上都有着一层黑色的黏糊的油渍,看起来格外的脏,也很是恶心。苍蝇和各种飞虫更是数不胜数。
贫民区的房子都便宜,我找到的房子就是60块钱一个月。这种房子也就是我需哟的。
我的房东是一对老夫妇,老夫妇开了一家杂货铺,过了杂货铺之后就是一排楼。就是那种很长的楼房,但是不高,只有两层。我的房间就在第二层,过道的右面第一间。很小很小,只能摆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整个房间只有十几平方米罢了。没有厕所,也没有浴室,什么都没有。
厕所和浴室都是公共的,就在一楼的最后面。
我住进来之后,似乎引来了周围的住户的关注——毕竟我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所以特别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原来的那个乞丐就住在一楼,他帮我简单的整理了一下房间。其实也没什么好整理的,就是在我那个破旧的床上放上了一张更加破的竹席……
住在我家对面的是一个女人,浓妆艳抹的,身上有很重的香水味道,突然闻到,能够让我觉得鼻子都会塞住了……住在我旁边的是一个男子,大约五十来岁。而这里其他的住户,男男女女都有,年龄也有大有小……而且这里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是乐平的本地人,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外地人,有像我一样的来外面打工的,还有是活不下去才沦落到此的。
住在我家对面的女人叫花女,我管她叫花姐姐。这个花姐姐其实是一个很好的人,最起码我刚来的这一天她就给我送了一些吃食——糖。
说实话,我原本是并不喜欢吃糖的,但是那一次我却觉得糖特别好吃。
我安居下来之后,就必须要去想办法养活自己了。
我的年纪太小,根本无法干活。所以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招我。这里的住户就告诉我,如果不知道干什么的话,就去火车道或者小煤窑附近去捡煤炭。捡那些装运过程中掉落的零碎的煤炭过来,也是可以卖钱的,最起码养活我自己肯定是够了。
那个时候,捡煤炭也就成了我唯一的生活支柱。
这栋楼里面有在小煤窑干活的矿工,他们早上四点钟就要起床,五点之前要赶到小煤窑。
因为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小煤窑在哪里,需要他们来带路,所以那段时间,我也就一直是四点钟就起来。
那些个矿工还给了我几个编织袋。去小煤窑之前,我们还去菜市场买了一些馒头。一天之内我们是不会回来了。
那些矿工在矿井下面干活,而我则是在煤窑外面做事。捡满了一个袋子之后,我就得守在袋子旁边。因为袋子很重,我根本就背不起来;而我害怕自己捡的煤会被别人给偷走,所以我又不能离开。就这样守着一袋子煤,等着那些矿工们干完活上来之后,帮我把这些煤扛去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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