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傻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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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几天来自己软磨硬泡带着冬夜四处扫荡的战利品,粉色的窗帘,温馨的墙贴,还有那新装上的门,孙婉月犹然挂着泪痕的脸挂上了一个凄美的笑容,只是眼神依旧凄惨,一张脸上都充满了矛盾。
肚子,好像有点饿了,哦,桌子上还有冬夜中午烧的饭菜。嗯,这可是冬夜烧的呢。盛了一碗饭,看着桌上的菜,虽然中午吃起来是津津有味的,但是现在却如同嚼蜡一般。还是自己喜欢吃的鱼香肉丝、番茄炒蛋、清蒸茄子、金针菇牛柳,当然,还少不了卖相味道俱佳的栗子娃娃菜。这是冬夜做得,所以我要多吃一点,硬着塞完了一碗饭,又乘一碗,机械般的吃着。
为、为什么还那么想那个家伙?为什么呀!孙婉月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女生了,跟林黛玉一个样,难道你也想有一天郁闷而终吗?混蛋!你个混蛋!不要再想他了,他有女朋友的啊。
虽然是这么想的,但是眼泪还是禁不住从脸上滑落,刚刚梳洗完的面庞又充满泪水,梨花带雨的面庞,好不动人!
浑浑噩噩的吃完了饭,也不在意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又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孙婉月端着碗去厨房的时候不小心绊了一下,手中的碗掉在地上啪啦一声碎成一片狼藉。
一只碗
就这样不经意的掉在地上
瓷片碎的四闪八方
破碎的瓷碗
破碎而又清晰
却在空中弥漫着……
弥漫着一种难以复原的悲哀
……
就是这样一只
掉在地上的碗
只是一瞬息的过程而已
没有风
没有速度
甚至没有一丝抛物线
也没有人感觉到它落地的那一霎那
纵横交错的神经
撕心裂肺般的痛
…………
就如同碎在地上的碗一般,孙婉月的心也是一样碎成四分五裂的,心中五味陈杂,为什么?为什么要让我见到他,为什么要让我对他鄙视,又为什么让我对他有所改观,又为什么我要没头没脑的说要住在他家?为什么呀,谁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呀!
一边抽泣着一边捡起地上的碎片,连手上被刮开了一道大口子也似乎没有知觉般的不去顾它。(呃……好像自己也看不下去了,矛盾ing,哦我的天,我该怎么办,不知道怎么设定好。)
蹲在衣柜旁,翻着冬夜和自己一起买的书,为什么要看呢,因为冬夜他说过,他说看了对自己有用的。冬夜叫我看的书呀,他肯定是看过的,所以,我也看了,那么是不是可以跟他在某方面产生一些共鸣呢?嗯,肯定会的,一定会的。冬夜……
冬夜……冬夜……翻着翻着鼻子又传来阵阵酸涩,虽然竭力忍住,但是眼泪还是忍不住不断流下。是谁说世界上没有一见钟情的,本来将重心全部放在金融学上的自己对于除了自身的外貌以外任何其他事物都是不屑一顾的,曾经也有过不少人追求自己,但是,自己的强势让人望而生畏,在别人面前放一下一句“要是你的金融理念能够超越我,那么,不用你追我,我倒追你!”但是,在看到你的那一霎那,我好像就对你有了兴趣,虽然后来对你有过鄙夷,但是在车上你对我说的那一番话又让我对你侧目,似乎,可能就是在那一刻吧,冬夜……我好像喜欢上你了呢……怎么办呢?

学会了爱一个人,就必须学会不要紧抓着所爱不放。最伟大的爱就是做对所爱的人,最有利的事,即使那会另你心疼。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长久的痛苦,但它带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想到最后,孙婉月竟是哭着笑了起来。这种凄婉的笑容,美得让人心酸。爱情啊,是一个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东西。
抬起头,让眼泪尽量不再留下。嗯,是冬夜来了呢,他就要来了,你可不能再哭了,哭花了脸就更不可能让他喜欢了。呵呵……冬夜……
沾着鲜血的手指,在混合着眼泪的书页上写下了大大的冬夜两个字。然后,笑着流泪等待冬夜回来……
嗯,是的,她昏过去了。但是,应该是在另一片时空中吧,也或许是在她的梦中。孙婉月她还是活活泼泼的在冬夜眼前闪来闪去,在冬夜面前时不时的莞尔一笑,又或者是在冬夜面前撒娇般的说今天要吃什么要干什么,弄得吃瘪的冬夜无语的笑就是她最大的目标。最终在冬夜捏捏她的琼瑶小鼻之后细心为她准备。幸福,应该就是这样的。
笑得凄美如烟……
忙了一整天的冬夜在刘庆离开之后才松懈下来,但是刚刚挑战两个保镖的伤就开始痛了起来,全身的淤青红肿如同针一般不断扎着他的身体。咬牙忍住痛的冬夜慢慢走上楼,却突然想起走的时候好像孙婉月她跌坐在地上,似乎……似乎是不舒服的样子?
想到这,冬夜绷紧了身子,快步跑上自己所住的楼层。只是,一打开房门发现的却是一滩明显的血迹,是的,血迹,从厨房一直拖到卧室里面。
急急冲进去,才发现……孙婉月已经晕倒在柜子旁边,而手中依然捧着似一件最珍爱的宝贝一般的书。依稀可见的是翻开那一页触目惊心的红色冬夜两个字。
……是,是她的血写的啊!
她,她怎么了?
幸好伤口没有沾过水,此刻血已经凝固了起来。将孙婉月抱到床上盖好被子轻轻为她包扎好手上触目惊心的伤口,又眼神复杂的端详起书上所写的自己的名字,是那么的明显,那么的晃眼,不大的两个字此时却在冬夜眼中挥之不去。
“当时间过去,女人们也许会忘记她们曾经义无反顾的爱过一个人,忘记了他的温柔,忘记了他为她们做的一切,她对他没有感觉,她不再爱他了。为什么会这样?原来她们的爱情白给了岁月,首先是爱情使她忘记了时间,然后是时间使她忘记爱情。”冬夜轻轻抚过孙婉月娇柔的面庞,似是叹息,又似是自嘲:“呵呵,时间是最好的解药,也可能是最毒的毒药。时间,会冲淡你我的轨迹的。”
迟疑了一下,冬夜还是俯身在孙婉月额上如蜻蜓点水般轻轻吻了一下。
笑话,这么一个星期的同居下来,要是说冬夜对于孙婉月没有一点心思的话,那是不可能的!相信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可能会对一个同居了一个星期的大美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总有一点埋藏在心底的非分之想的。
只……只能是……埋藏在心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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