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实行阶梯式水价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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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阶梯式水价的问题与对策
提要:
一、自来水价格、及最低阶梯的制定,必须科学、合理和透明。
二、实行阶梯式价格的条件,必须是单独计量,不能加重国民的负担。
三、同水域比对是制定自来水价格的又一参照物。
四、自来水阶梯式水价多的收入,应该归国家。
五、成立单独的自来水管道营运公司,以保证其它经济能够顺畅介入自来水行业的发展,以打破目前的垄断。
近日,国务院批准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出台,予示着国内自来水价格将有一场大的变动。笔者通过近期对自来水问题的研究,认为关系国计民生的自来水价格的变动,必须注意解决好如下问题,让国民心顺气平,乐于接受,否则良好的初衷,办的又将是一件怨声载道的事情。
一、自来水价格、及最低阶梯的制定,必须科学、合理和透明。
在直辖市重庆,每次自来水价格的变动,最不能说服人的是不报成本,不报定价的原则,甚至不召开价格听证会,让百姓云里雾里,只看到涨价,只看到市水务公司的人大把的奖金,大把的补贴,大把的钱买豪宅(主要指科级干部以上),驶进驶出的是高级轿车(包括污水处理厂),再多的医疗费也能报销。
与众多的百姓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你说让百姓的心怎样能平衡,说穿了市水务集团并不是靠它的本事,而在于它运气好,活在这么一个独一无二的国有垄断企业。
那么,能够显示它水平高低的恰恰是它的经营状况,反映出来就是营运成本及效率。
数次调价中,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是把好成本这一关,相反,它却站在市水务公司的立场,向百姓转嫁各种负担,甚至将市水务集团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都分摊到现在的水价中,在国家已经进行了多年的市场经济化过程中,靠政府的强行指令如此集资,绝无仅有。
管理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政府,何以对一个企业的成本都弄不明白(或者不愿意弄明白),实在让人不可理喻。因为成本是定价的基本要素,在这一场价格大变动中,各级政府一定要下决心,动脑筋,做好这件事。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和透明。
如果说当地政府无精力办好这件事,建议可以委托人大,再委托相关的财会事务所(也可以让各企业的高级财会人员参加,因为价格变动他们也休戚相关)。为了保持公正、准确,调查费用可以让老百姓自己出钱,每户二元,财务事务所对人大负责,对全市的百姓负责,更是对政府负责。
也就是说借这次价格变动的机会,对这类企业的成本来一个大清理。让报出的价格,真正能够体现中央政府科学、合理和透明的要求。
科学、合理的价格是制定最低阶梯的依据。而最低阶梯价格,对所有国民应该一致,不存在谁贫谁富的问题,有钱人的更多付出体现在阶梯的升级上,而不应该体现在最低阶梯上。
所以“确保社会低收入居民生活稳定”的提法不全面。事实上,只要你节约用水,富人也可以完全享受那能维系生存基本需要的最低阶梯的价格(注:该价格并不是无利可图)。
最低阶梯应该根据供水水系的不同约有差别,比如,南方水系,人平3-4立方,北方水系人平2.5-3立方,这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为了简化手续,季节性调价可改为丰水期和枯水期。
如果说下一个等级是人平多用一立方的话,价格可以按最低阶梯再增加50%加价增收,再多用就按增加100%、200%……累计增收。而枯水期,等级依次递增一个等级。
最低阶梯价格的制定,政策性很强,关系老百姓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一个国家不要谈自来水就色变,保证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自来水需要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这一点。
至于我国水资源的欠缺,到是要政府加以认真总结、分析、对待,如果北方无水,还可以南水北调的话,那么南方无水又将如何?造成北方无水原因何在?如果同一原因造成南方无水,难道我们还会花高价去吃进口水么?笔者的话不是杞人忧天。
二、实行阶梯式价格的条件,必须是单独计量,且不能加重国民的负担。
当重庆市自来水刚经历了暴利的疯涨后,老百姓考虑最多的是,按自己的水表计价不算数,还得要分摊总表与分表之间的巨额差距,承担这莫虚有的用水负担,何来节约用水?
为此,在涨价当日,市水务集团表示,“开展优质服务,推行一户一表,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开通服务热线和网络咨询等服务,试行入户服务工作制。”话说了,真这样做吗?否。
但主持调价的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些承诺,就不再过问了。百姓的愿望,市水务集团办公室王洪颍主任的一席话就打发了“主要是技术改造难度大,由于水管埋设与天然气管道、电线不同,安装一户一表必须每户单独埋设管道入户,势必减弱水压,带来一些技术难题。
此外,单独铺设管道工程费、材料费用较大,许多用户恐怕无力全部承担,如何合理解决费用分摊问题,是目前的非技术难题。”(2002-3-25晚报经济版)
笔者认为,此次阶梯式计价,市水务集团就再也没有任何理由阻止一户一表的实施,把自己管理上的疏漏转嫁到百姓身上(在第五节将加以说明)。这一户一表不仅不能增加百姓的任何负担,而且当地政府还应该作为实行阶梯式计价的前提条件来要求,强制推行一户一表。
请问,水务集团的领导,自来水供应与天然气供应究竟有何不同?如果我们撤销建筑单元的总水表,剩下的那不就是现成的一户一表么?何须埋设管道,耗费材料,减弱水压?而总表处,最多需要一个像天然气输配气一样的配水开关(已有),以方便各家各户的临时维修。
这样一改,你承诺的“试行入户服务工作制。”才有可能真正兑现。阶梯式计价也才能真正得以实现。如果不实现这一步,所谓的阶梯式计费,只可以说是乱弹琴,那就真让人不可理喻了!天然气公司做得到,你还能说做不到?(此前一户一表,也许个别人还犹豫的话,现在就别无选择,既然家家户户都如此,撤掉总表,不就是最简单可行的办法么?)
三、同水域比对是制定自来水价格的又一参照物
自来水价格的制定,目前是各自为政,一个目的就是涨价。事实上,同水域的价格制定,才有可比性。当重庆市自来水价格疯涨的时候,它比照北京、长春、大连。而当谈到污水处理费的时候它又比照北京、天津、上海,无外乎说明自己的价格低。
这种比较十分的不科学,故且不谈,连贵阳、昆明等西部城市专事开发房地产的都说重庆的房价便宜(说白了就是重庆人穷),就以与国际接轨做得最好的上海为例,其水价的制定,污水处理费的折算,远较同为直辖市,共饮一江水的重庆人情味浓得多。

今年二月,上海市居民生活用水价1.03元/立方,排污费按自来水用量的80%折算,0.70元/立方(含水资源占用费)。而同期重庆市自来水价2.00元/立方,排污费按用水量100%计算,0.42元(其中0.02元为水资源占用费)/立方。显然,上海的水价、排污费的制定就远较重庆合理。一个污水处理费的折扣,更显示出政府高明的领导艺术。
如果说黄河断流,吃水都要靠南水北调,你说它的自来水成本如何计价,能与南方水系比较么?天津的引滦入津成本又如何?事实上,造成这一原因的应该是政府治国的方略。即使北方水系也不能完全按成本计价,真要如此,那么北方人还吃得起水么?解决这个问题那又是当地政府的一门领导艺术了。
按同一水域比对的原则,上海、南京、合肥、南昌、长沙、武汉、宜昌、重庆、宜宾、成都,这些城市的自来水价不应该有过大的出入。更不能说重庆的水价远远高于上海就正常。
因此,当考虑阶梯式计价的时候,重庆现有的水价(已强制实行约两个月),不能作为最低阶梯水价的标准,而应该推倒重来,更何况该水价的实施并没有经过价格听证会,让一个不合法的水价,通过一个阶梯式计价,变为合法,果真如此,那么又将是直辖市政治生活中的又一则大笑话。(同一水域取水价格基本相当,越到下游污水处理成本越高,情况就如此)
四、自来水阶梯式水价多的收入,应该归国家。
按真正的成本计价的最低阶梯价格,应考虑合理的利润,担不可能是暴利,更不应该是像现在这样的麻麻扎扎,由市水务集团说了算。(地方政府需要钱进行自来水行业的改造,大可以开口向百姓借,利息低点也无所谓,比这种硬性摊派好)
在此基础上,因实行阶梯式水价,随着阶梯的增高,价格的增加,多收入部分肯定不能再由一个股份制企业集团所有,因为这部分收入不是它创造的,而是国家基于“缺水之急”制定的一项国策。
为了解决中国大陆的缺水问题,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这一政策对任何投资于中国水务的企业,一视同仁。因为你的最低阶梯价,包括了与其它行业可比的利润。如果这增加的一部份也归某一企业所有的话,那这中国的水务到真成了国家保障下的旱涝保守的丰产田,人人唾涎的美味佳肴。
事实上,也只有取消这部份收入,进入水务的企业,才能在管理和技术上进行真正的比拼。否则,那二十人管理的成都法国水务投资的水厂,怎比得上重庆同样先进的梁沱、和尚山水厂尽管党政工团,食堂医院样样俱全的经济效益。
垄断绝不能保护落后,就是这个道理。各地的水务也应该享受一下市场经济对所有企业都一视同仁的酸甜苦辣。这一点连世界首富的比尔•盖茨也不例外。
五、成立单独的自来水管道营运公司,以保证其它经济能够顺畅介入自来水行业的发展,以打破目前的垄断。
“中国将在城市供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经营机制改革过程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这是此次《通知》强调的另一个内容,只有降低准入门坎,真正实现公平竞争,中国的水价才能走向良性循环的道路。
要做到这一点,成立脱离自来水生产企业的自来水管道营运公司很有必要。由于自来水管道输送的垄断,任何一个企业想走进这个天地,都无法逾越这道障碍。
如果将自来水输送管道剥离,那么任何一个要进入自来水行业的投资者,只需要新建自来水厂,然后租用管道公司的输送管道(或曰买给管道营运公司),即使现有的水务集团也不例外。
这样,生产的只管生产,输送的只管优质输送、营运,产权,责任一目了然。中国联通为何步履维艰,就在于,他没有城市通信的市话网,而该网的建设本身就是国家或市民的投入,现在到成了一家垄断卡对方的资本。
前车之鉴,可以吸取。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管道漏水数量惊人,这巨大的损失,市水务集团可以无动于衷,而且反用此作为理由向政府要求投入,你说奇怪不奇怪。
重庆青年报2001年9月6日2版报导,“据估算,主城区自来水管每天漏失自来水竟高达1.6万吨,一年因此流失资金1个亿!为了堵住这个漏洞,我市将斥资13.65亿元改造主城区供水管网。”国家口口声声让市民节约自来水,你看兼此重任的市水务公司它着急吗?也就是说主城区管道一天不改造,那是不是就让每天1.6万吨的自来水任其长流。说实话,百姓看到很心痛。
如果管道公司分离,它就靠管道的无损耗(或低水耗)输水找钱,他还能够那么安之若素,处之泰然?(主城区的管道至今没有改造,水就每日1.6万吨的漏下去)
剥离的管道营运公司,类似于现在的电力局、天然气公司,它并不管电力、天然气的生产,只负责配送,管理,最终实现销售,变成现金。
那么就要求,它的管道先进、合理,不可能像现在的市水务集团一把抓,到了现在要完成北部新区的自来水供应的时候,才说,与某公司合作研究能达到欧共体的玻璃钢输水管。人家研究、使用了多少年,咱中国人真不耐,短短一年多,出来的就那么先进、可靠。最让人记忆犹新的是观音桥的玻璃钢人行天桥,据说也是什么亚洲领先,可惜最终成了一堆废物。
当管道剥离后,自来水公司与新进入水务行业的企业处于同一竞争水平,新企业只有用管道输水时才会产生相应的输送费(或以相应价格出售自来水),这时它已经能从用户中获得收益,不会增加建设输送管道的负担。只有这样,其它企业进入自来水行业才有积极性,当介入的积极性都没有时,所谓的竞争机制,只能是摆在桌面上的纸上谈兵。
没有竞争机制的自来水永远也不可能有降价的一天。与此相反,像电力局那样,各发电厂争相向它供电的时候,那么剥离的管道公司,就有了择优供应的可能,即是说才有可能实现自来水的价格回落。(仅含管道及自来水输配送的营运公司,可以采用各企业和市民参股的方式组建便于监督的股份制企业,并以此集累发展资金,减轻国家在自来水供应方面的负担)
而国家的责任则在于恢复涵养水源的森林和植被(包括北方),避免南方水系出现北方水系那样的干枯。如果现在不作打算,再过五十年,南方还有水北调么?
阳关02-04-11P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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