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重庆:谁让共和国《物权法》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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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谁让共和国《物权法》失色!?
(http://www.xiaoshuodaquan.com.cn/s/blog_4c44867201008nfd.html此贴有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小区维权的大量照片)
一、《物权法》核心--确权
二、守法构建和谐,违法就是添乱
三、谁让共和国《物权法》失色
四、百姓维权有多难
一、《物权法》核心--确权
共和国《物权法》核心,就是国家从法制上、从法律上明确个人、集体、国家的物权,使共和国《宪法》第13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得到了有效法律保障。
坚持近三年(始于2005年3月底)的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小区业主维护物权的斗争,因《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执行,备受鼓舞。小区业主认为:有《物权法》上方宝剑,华新小区法律红线内的围墙,再也不会遭到"城市领地"开发商蛮不讲理的拆除!
二、守法构建和谐,违法就是添乱
当华新小区业主期盼,这场无故加在他们头上的枷锁将回到法律轨道上来:不侵占,和平共处,相安无事;要占用,就要依据《物权法》征得主人同意,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给小区业主赔偿。
2007年12月11日晨8时30分,在《物权法》生效、执行近2个月,“城市领地”开发商竟然在光天化日下,出动两台挖掘机,大批打手,在不到10分钟内强行将这段法律标注准确、清晰的华新小区围墙拆除。
闻讯的小区业主立即打电话报警,希望地方政府出面制止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将违法者纯之以法!
遗憾,报警不出警,报案不立案。这不是明白告诉小区业主,开发商违法行为得到相关部门的纵容和默许么?
求助无门,苦等8小时无果的情况下,当日下午4时和晚上,激愤的业主走上嘉陵江大桥,采取了扎马路行动!
当晚,到达现场的区信访办官员用喇叭喊话称:次日晨九时政府相关部门与华新小区业主代表在街道办事处对话。翌日业主准时赴会,转达业主意见:1、业主愿意对话:2、因多数业主上班,对话时间改在下班后的晚上8时;3、对话地点改在小区。前两点政府代表同意,地点仍坚持在街道办事处,业主没有再坚持。为此,业主做了充分准备,准备汇报材料、落实赴会代表。
哪知当晚六时,政府代表电话告知,出现新情况,对话将延期。群情激愤的业主认为,这一拖是玩的缓兵之计,再次走上嘉陵江大桥。
如业主所料,这一拖就拖到2007年12月18日。
下午5时电话讯问政府代表,多久落实小区业主与政府官员对话。答:政府认为,这条通道是城市领地与华新小区业主的共用通道,只字不提此前承诺,业主与政府官员对话的事。业主提醒,即使政府对话要与各方联络,一时半会难做到的话,就安排一次非正式对话,让业主展示他们获得的法律证据。随即告诉让他与业主某老师联系。
当晚非正式见面,由业主约定的地点西普大厦(原江北区政府所在地出口)茶楼,改在区信访办。
三、谁让共和国《物权法》失色
首先政府代表发言,他讲:政府认为华新小区通道,是城市领地与华新小区业主共有。他展示手中的图纸说:规划图上标明,华新小区的大门不存在,围墙也不存在。规划图有明示的政府就主张,规划图上没有明示的,即使你华新小区业主退让十公分、退让三米或者五米,重修围墙,政府也通不过。
当他再次强调规划图有明示的政府就主张,没有明示免谈的时候,业主出示了他们从重庆市档案馆获得的城市领地1:500总平面图,华新小区的两个大门历历在目,围墙位置却在“城市领地”规划用地范围控制线外,位于华新小区红线范围内。
发言人仍坚持自己的意见,只不过把“政府认为”改为了“规划部门”认为。

业主表态,我们相信政府,规划部门这样认为,肯定有他的理由,就让它出示理由。
到此,终于明白。原来地方政府相关人员手中,包括重庆市江北区政府举行的协调会上(只邀请了开发商和业主中属于公职人员的主管单位参加。如市WJ总队,市机械局),所出示的都是这张只盖了一个公章【重庆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3)】,批复时间:2005年4月20日的城市领地总平面图1:500(此图,未作为原始法律文件进入重庆市档案馆备案、永久保存。它的来路、可信度,值得打问号?)。
而业主出示城市领地总平面图1:500(已存入重庆市档案馆备案、永久保存),除盖有【重庆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3)】,批复时间:2005年11月5日。【重庆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3)】,批复时间:2005年11月20日外,还加盖了
【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建筑图纸审核(审批)专用章】,批复落款时间:2005年7月19日
【重庆市规划局江北区分局(2)专用章】,批复落款时间:看不清楚。
【重庆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规划指标核算专用章】
【重庆市公安局敬告此图请妥*保*审核人肖立的方章】
从两张图看,开发商提供给政府的图批准日期在前(2005年4月20日),有明显的侵权行为(此图,未存入重庆市档案馆)。
1、规划用地范围控制线,就是城市领地的规划、设计、施工、销售的法定界限,它只能在他的规划用地范围控制线内实施规划、设计、施工、销售。恰恰相反,该图却将城市领地商业用停车库的出口明白无误地开在华新小区红线内的唯一通道上;
2、该图超越它自己的规划界限,把规划用地范围控制线外的属于华新小区红线内的唯一通道,不顾现实,也不顾存在十多年历史,更不顾此前、此后盖市规划局印章确认无误的小区大门、围墙通通从图纸上抹去。
业主从重庆市档案馆获得的重庆市规划局2005年11月20日对城市领地总平面图1:500的批复,就没有此侵权、违法行为,体现历史、现实本来面目:华新小区大门、围墙历历在目;且规划用地范围控制线从原来的点划线变成如今的实线;第三点改动,就是城市领地与华新小区邻界墙一侧在它规划用地范围控制线内的一排绿树、人行道,恢复本来面貌,即现在的能承重消防车的消防车道(该段路已经消防部门验收)。
不难看出,尽管三年间,小区业主通过正常渠道向中纪委书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新华社社长田聪明,乃至于汪洋书记到重庆后向他直接反映,按百姓反映问题批转的常规,相关部门就用这张未存入市档案馆备案、永久保存,只盖了一个章,来路不明的批复图抵挡、遮掩乃至纵容开发商的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化侵权、违法而无形,而将反映现状、历史,没有侵权错误的政府批示,作为原始的法律文件,存入常人想不到的重庆市档案馆备案、永久保存,深锁闺中!
目前为止,华新小区业主仍相信地方政府不会长期受这张过期、侵权(没存入重庆市档案馆备案、永久保存),只盖了一个市规划局签章的图影响,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局此前2005年1月18日选址批复和2005年11月20日的批复办事(所举文件都可以从重庆市档案馆查到),还小区业主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和谐、安宁、稳定。
为捍卫共和国《物权法》的尊严,立案追究违法肇事者的责任,让其把他们亲手策划拆除的这段围墙恢复起来。
四、后续……
阳关写给两会200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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