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谁为水污染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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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水污染买单?
治理水污染,一个简单,直接的办法是修污水处理厂、修排污管道,集中处理。钱哪来?谁污染,谁买单。生活中多了一笔污水处理费,或曰排污费。
收取办法是你用一吨自来水,就收你一吨污水的处理费,于是2.42元/吨(含污水处理费)高居直辖市榜首的重庆市自来水价,又要因污水处理费的上涨而上涨。据说,最近就要召开价格听证会。
可能是如此涨法令人大代表不安。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有代表提出议案,基于谁污染,谁买单的原则,要求将河流作为一个了断,比如重庆市河流上游断面来水污染超标,上游就该为下游治污买单。这个办法虽然麻烦,但至少有个指标,有个责任,比现在笼而统之按用水量收污水处理费好得多。
问题是,收取污水处理费,这是政府行为,又是企业行为的行为由自来水公司一个企业来执行,它就顾不了那么多,只要一柄政府的上方宝剑,收得到钱就行。
至于用于何处,效果如何,那就是天知道,地明白了。(我愿打睹,再过二十年,流入长江三峡水库的水能达到二类么?我说,不可能。如果有哪位政府领导能拍胸口说一定行,那我们就拭目以待。注新华社曾发消息,投资四百亿,十年后断面水质达到二类,见笔者文章“不要嫌弃长江”)
事实上,这种按自来水用量收取排污费的作法,弊端很多,不仅违背了谁污染谁买单的原则,最大的弊端是掩盖了法律执行者的责任。怎讲?

且不说同是一吨自来水,家庭生活用水的污染程度与重庆长江南滨路上的夜火锅排除的潲水大相庭径,与什么化工厂、电镀厂、造纸厂一吨污水对江水的污染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显然,按吨自来水收取排污费,就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污染程度的指标,对那些肆意污染水源的人来说起不到惩戒作用,不可能达到治理污染的终极目的,黄鳝鱼鳅扯成一样长,只会加重一般百姓的负担,此其一。
其次,当长寿湖的养鱼户,将成千上万吨的化肥、鸡粪洒向湖面,以养肥鱼儿的时候,他没有用过一吨自来水,却污染了数十万吨的江水,那么这种污染又由谁个买单?(报载,此行为现今转向长寿县同一水系的大洪河水库。类似的各个水系拦河养鱼多的是,比如重庆市潼南县的河流,哪一条不是拦河网箱养鱼?用化肥、鸡粪催肥。)
如果我们只按吨自来水计量收取污水处理费,岂不是对如此作法的鱼民,有法不依的行政官员失职行为的一种放纵!如此下去,再多的污水处理厂,再高的污水处理费也无济于事。
我认为,根据污染程度收取污水处理费,根据江水断面的水污染程度落实和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在现阶段,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不知喜欢撇脱的政府和自来水公司的人愿不愿意这样做?
03-03-12P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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