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拆迁户与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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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与公务员
拆迁,因南京的所谓“**”事件,引起了国人的广泛关注,由于“半月谈”的讨论,至少在网上,作为关注民生的正事、大事,新华网上有超过六千人的点击率,前所未有。
诸多文章,都是从亏待,乃至虐待拆迁户的角度,谈的地方政府以及拆迁办的不是,包括笔者此前写的“拆迁,让贫困者更贫困”。“拆迁缩水,让拆迁贫困者苦不堪言”,“拆迁办:不写欠条,不准进房!?”,“拆迁办也够黑”。
与公务员对待拆迁户相比,也就是与所谓的“公仆”与他的主人--人民相比。公务员的住房情况又如何呢?
先回顾一段历史,二十年前,笔者也在一个所谓的事业单位工作(后来改革成了企业),主持过一次分房工作。要将这件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事搁平。首先本人表态,不参加这次分房活动,其次乘公车调查每一个家庭的住房情况,那时交通落后,这件工作多数是走路,然后定下原则按工龄以旧换新,也就是说你分新房,就要退出旧房,以保证不管好与孬,大家都有房子住。
在这个过程中,也就是说,人民的公仆,所谓公务员中的负责任者。首先严于律己,才能处事公平,赢得职工和人民的拥戴。
那个时候,基本体现了现在的政府经常念叨的两句话: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
时间不长,才过几年,有文件和精神明确规定或者没有规定,突出了带长字号的就一定要多少平米?于是笔者出差去的四川维尼纶厂,赫然出现了专住干部的“熊猫馆”(当地职工的称呼),意为干部不再是公仆,而是国宝级的熊猫,要在专门的温室中备加呵护和关照。
“票子,房子,儿子”公仆中的责任人的目光集中在了流传民间的子字歌中。

到现在,这种现象仍在继续,越演越烈,不过这几字中又多了几子,其中多了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婊子”。
那么一般公务员呢?据笔者了解,有一套住房的可以说100%,有两套住房的不在少数,有三套住房的并不鲜见(一般是投资),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包括重庆市政府,市经委在内,地方政府的头头脑脑们,还在为他们的下属们(包括他自己),搞所谓的集资房,让老百姓通过税收,交纳的血汗钱,最终成为公务员的私产。
略举几例:重庆江北区最繁华地区的嘉陵公园附近有几幢由财大气粗的市天燃气公司修的高层住宅,它是市经委的直管企业(不知该如何称呼。暂称企业),其中就有经委的所谓集资房(你说天然气要涨价,会通不过吗?)。
最近市政府各局准备(有的早已进行)在龙湖花园附近修集资房。
按这两处现有商品房房价不低于2500-3500元平米的地段而言,你猜?公务员的集资房多少钱平米!按现在的集资口径是1650元平米。单位还要通过各种名目包括住房公积金(都是纳税人交的钱)进行补助。实际投下来每平米价格就1300元。
1300元,公务员是买的第二套或者第三套,第四套住房的所有权。同样的价格,拆迁户是买的偏远,潮湿,阴暗的赖以自己安身的住房使用权!
对前者体贴入微,后者冷若冰霜(怪说不得,公务员的职位,人们打破了头也要往里钻)。
如果说**时代,你说执政党、政府立党为公,勤政为民。执政者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大家还深信的话,那么与现实比较,即使你天天在吹,在老百姓的心里,都不免要打上一个重重的问号?
阳关2003.9.18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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