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必须加强各级人大对同级政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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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活墓的启迪⑴
-必须加强各级人大对同级政府的监督
从阳关关注“极品”活墓开篇始(2001.5.10~02-01-30)到“极品”活墓主人,副厅级干部冯文超涉嫌受贿,哐啷入狱结束,时间超过半年,面对最终的结果,感慨良多。
启迪有三:
一、各级人大应该依法发挥对各级政府监督作用
二、控负是对媒体监督权无形的剥夺
三、应该保护如实举报的刁民
一、各级人大应该依法发挥对各级政府监督作用
前文说过:【中国对为官者的监督,矛盾重重。谁监督这些人,答纪委。问题在于纪委是一个党的机构,它的责任是监督它的党员,而官是政府成员,尽管绝大多数官都是执政党党员,但用一个政党的机构来代替政府机构,行使政府职能,显然弊端很多。
家丑不可外扬,监督不力(为了掩盖家丑有时甚至向百姓封锁消息);官官相卫,更加一层,党员相卫;以党代法,以党内受处分者无关痛痒的纪过、降薪、降职、开除,来代替严肃的法律惩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法律失去了公正性、严肃性。从实际效果看,这种监督极差极差。】
纪委按下述程序立案:举报→调查→双规→转交司法程序立案。
从法律角度站得住脚是各级人大。各级政府立法权在人大,各级政府执行得如何(包括中央政府的政策,法规),宪法中规定各级人大有对各级政府监督权。
如何使用好这一权利,值得关注和研究!
就拿各级人大班子来讲,现时多是第一线退居第二线副职干部,他哪来监督正职干部的权利!?即使他有立党为公的决心和勇气,在一把手说了算今天,他不能置官帽不顾吧?
现举本案例为证:【重庆市人大,破天荒向政府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市委、市府认真严肃查处冯文超等人修活墓的行为,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
可见,市人大只是提出要求,并没有采取独立的调查行动,即时监督纠正错误,人大监督权大打折扣。政府一拖再拖,也无计可施!
建议中加强人大监督权的理想情况:
各级人大按下述程序立案:举报→调查→违法事实落实后即时监督,即时纠正,严重者转交司法程序立案。
显然这里面有个各级纪委分工的问题。
中纪委只管中央委员、直辖市、各省的党委一把手。余下类推。
全国人大专门成立监督机构,主管国务院、直辖市、各省的政府一把手。余下类推。
人员构成:中纪委监督量减少,人员可以调入各级人大的监督机构,或当领导,或当成员;另外一个成员来源,即缩减各级政府的信访办,多出来的工作人员,加强各级人大信访办或监督机构,使人大监督权力落到实处。
为何缩减各级政府的信访办人员?
百姓反映的违法问题多数与地方政府有关,它属下的信访办,能说它的不是(其作用只是违心揉包包散,不能依法秉公处理)?
一方面是人大监督不力,人手不够,另一方面是政府下属信访办起不到对同级或上级官员的监督作用,形同虚设。
试举直辖市重庆的几例:
1、渝贪风起云涌(唐文峰判无期、梁晓琦判死缓、黄云判12年、蒋勇判死缓)其中三人来自“谋私调规”。
全国人大制定【规划法】,有尊严吗?执行得如何?人大少有问津?渝贪风起云涌“谋私调规”,市人大不作为,形同花瓶,难辞其咎!
这种“谋私调规”还在直辖市重庆主城继续上演!
阳关回巴虎贴:【你是哪位网络控负的经常改名,被新华网除名的巴虎吧!
奉劝你继续发扬“成都48小时”的精神,开着你的奔驰车,带着专业相机考察一下重庆市江北区寸滩保税区。、
考察内容:规划十余年重庆市江北区寸滩保税区,哪些土地按规划法办事,规划以来,直到现在属国家所有;哪些土地在规划期间“谋私调规”,何人有那么大胆,敢视规划法为儿戏,胆大妄为,把规划的土地转卖开发商!!

谅你不敢!!!】
谅巴虎(专揭成都老底的)不敢!!!重庆市人大敢吗?!!!
市人大监督市、区政府的权力形同虚设或是什么?
【谋私“调规”是贪腐之源,至于拆迁中,开发中的“调规”,不仅是践踏国家规划法、物权法、宪法、贪腐之源,更是产生社会不和谐之源!是激化社会矛盾之源!!……(摘自:http://www.xiaoshuodaquan.com.com/detail.jsp?id=63292808)】
2、重庆多次发生老百姓**为例。
重庆多次发生老百姓**都如此。重庆市九龙坡区的丽水菁宛业主维权如此,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小区维权也如此,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华新都市花园亦然。……
老百姓维权的唯一理由--法律依据,首先表现原有规划图上。由于“调规”原有规划图成了一页废纸,反到违法行为变为了利益集团政府行为,对百姓大打出手,酿成不少悲剧,社会难有宁日!(阳关2009.03.04P2:20文)
再以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小区业主维权为例:
找了重庆市人大,华新小区业主提出:按照法律分界线,确定城市领地开发商和华新小区的权属范围,人大信访办人员点头认可,最终还是发生了*察带头打人(打伤业主两人、打伤WJ干部一人‘以住院为准’),连小孩(‘渝中区中四路小学一小学生被打一耳光’)也不放过暴力借道事件,当时两位重庆*报记者,出于职业敏感出现在施暴现场,最终证件被收,照相机底片被毁掉;物权法公布执行后利益集团城市领地开发商,在地方政府的默许下(报警不出警,报案不立案),还跨越红线,拆除了华新小区红线内的围墙(07.12.11拆墙。出动两台挖掘机,还有黑社会性质的平头党,数百人。07.12.21除渣)和花坛(08.03.24拆花坛。出动一台挖掘机,还有黑社会性质的平头党,数百人。)。华新小区业主求助无门的情况下(拆除围墙的时候,即时报警不出警,报案不立案。苦等八小时后),迫于无奈发生了三次堵嘉陵江牛角沱大桥的事件。
如果人大出面,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按照宪法大于其它法律,中央法律大于地方法规办事,就不会出现暴力打伤无辜业主的事件发生!就不会出现无辜业主带上共和国莫明的手铐!!以开发商为龙头的,政府参与的利益集团不可能成气候!!渝贪‘风起云涌’也不可能成气候,两位正厅级官员蒋勇、梁晓琦博士也不可能哐啷入狱,被判死缓!!!老百姓三次堵嘉陵江牛角沱大桥的事件一次也不会发生!!!!
3、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小区业主维权同时,还发生了一件‘举世闻名’的重庆特殊钢厂堵塞公路事件。
在网上看到有关报导,没有亲临现场,只是说说感想。
众所周知,重庆特殊钢厂隶属军工企业(简称重庆二钢),解放前遗留下兵工厂,职工组成多系政治可靠的复转军人。听说转制时低价转让国有资产,侵害了职工利益,发生了职工、家属维权活动。
昔日共和国的依靠力量-军工企业-真正的无产阶级,今日却成为施暴对象!老百姓象国家的主人吗?以前是,现在难说。
多次暴力事件,只要重庆市人大坚决按宪法赋于的权力办事,依法监督各级地方政府按法律程序办事,处理这些可能激化为暴力事件(老百姓赤手空拳。开发商出钱雇佣带黑社会性质的平头党,对老百姓往死里面整!以华新小区为例,拆除华新小区红线内围墙、花坛,就有带黑社会性质的平头党出现,每次行动开发商价码200元/人次,打伤老百姓开发商推脱不是他们打的,查无此人,最终不了了之。),还能出现打得百姓头破血流的血腥场景吗?市人大负责人依法主持公道,激化矛盾将转化为无形。
监督乏力是贪官胡作非为的助推器,市人大也无奈(心有余力不足,或逃辟宪法赋于监督同级政府的责任),老百姓怎不寒心。
阳关2009.04.15P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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