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小区维权进程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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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小区维权进程⑺
第182条回复:作者:阳关(2005-04-2012:54:26.0)
继第166条回复:作者:阳关(2005-04-1612:20:26.0)阳关转载了重庆青年报报导重庆重大火灾隐患21个曝光单位后,昨日重庆各大主流媒体(重庆晚报、重庆时报、重庆晨报-----)都以显著标题报导了同一消息。
尤以重庆晚报的报导,能说明问题,因为这些欠帐单位都是老赖,都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角色。
在这21个单位中“江北区内有7个单位被曝光,成为重大火灾隐患最多的区。”而其中本贴提到的渝开发公司独占2项。重大火灾独占2项,可见,它是一心只看钱,不顾业主死活的。
这次拆除大门、围墙,也涉及占用消防通道的事。上次隐患未改,今又重操旧业,胆子之大,匪夷所思。
21个“消防老赖”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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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2005年04月19日5:47:00
本报讯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本该挂牌整改,却一直毫无动静,视火灾隐患如无物!昨日,市消防总队再次向社会曝光了8个区县的21个“消防老赖”,其中包括会仙楼宾馆、重庆饭店、中国银行荣昌支行等知名企业和单位。
据悉,这21个单位都是去年9月被曝光后,至今未整改的。为加强今春防火工作,市公安局消防总队决定,将这批老赖公之于众。
21个老赖中,酒店餐饮是重灾区,像知名的重庆会仙楼、重庆饭店,因各自有4处隐患而上黑榜。学校安全也不容忽视,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永川市第五中学校也未能幸免。
被曝光的8个区县分别是渝中、江北、渝北、永川、丰都、垫江、荣昌、潼南。其中,江北区内有7个单位被曝光,成为重大火灾隐患最多的区。
(记者莫雪庆实习生张丽)
第183条回复:作者:阳关(2005-04-2210:40:22.0)
一周前听小区物管讲:渝开发在准备与华新小区业主会谈的相关资料。业主分析他是在等市府的批复。市府的批复4月11日已经下发,何以至今不见渝开发的下一步动作呢?这大门、围墙是拆或者是不拆?
都有了上方宝剑,他还担心什么!?
阳关的三论“官僚害人”不足以有如此魔力!是什么原因,他不敢肆意妄为呢?
原来是重庆各大媒体曝光的重庆市21重大火灾隐患,该公司在江北区以7家独居首位后,渝开发公司在7家独占2家高居状元。
媒体的曝光,无异于宣判了它占用消防通道的底线。本身就是重庆21重大火灾隐患,亏他想得出,居然要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消防通道上占用消防通道。钱欲董心,不可救药!
但业主紧绷的心,并没有因此有半点松懈,因为官僚害人!
第184条回复:作者:阳关(2005-04-2211:21:46.0)
重庆晚报曝光版有一段晚报时评,阳关转摘于后:
“逗硬”之后咋办林中溪
今天“逗硬”的新闻很多,不仅人民宾馆等星级宾馆因因落伍“失色”,会仙楼宾馆、重庆饭店等企业单位也成了“消防老赖”。
这样的“逗硬”很有必要,也希望“逗硬”来得更多更猛烈些。但是,高兴之余有一个问题不能忽视,那就是:“逗硬”之后咋办?
我们知道,不管是宾馆摘“星”,还是“消防老赖”,他们最终走到丢人的境地,不是朝夕所致,而是有着其成因。就拿“消防老赖”来说,除了消防意识不强、消防投入不够,有没有一些单位仗着自己的某些特殊,故意不把消防和消防部门当回事等等?而对于后者,我们拿什么办法才能“治”住他们?这不是无端猜测。我想,如果以前的管理方法奏效或者还有别的办法,管理部门也不会、也不愿使出“摘星”、“曝光”这样的手段?
“逗硬”之后咋办?这继续考量着有关部门的能力。
第185条回复:作者:阳关(2005-04-2211:59:55.0)
阳关手头有一份当初渝开发出售华新小区的宣传资料,整个宣传资料8页,其中7页宣传华新小区,1页宣传两栋单体楼。
阳关引用的目的是说明:
1、同时出现在宣传资料上的华新小区(4栋楼:桥北村260#、261#、262#、武警总队大楼)与单体楼银都公寓都属于渝开发开发、建设、出售、管理。现在同时上了重庆市21项重大消防隐患榜。
之所以不如此公布,也算政府为渝开发手下留情。毕竟唯一上市公司是地方政府的脸面,其前身又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种作法是有失公充的,也是不公平、不公正的,对这些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角色,没有任何警戒作用。
2、售房资料表明,单体楼与小区房价位差距是明显的。
渝开发•华新小区电梯现房发售!国有上市公司--渝开发
地段特好!---华新街车站旁,与上清寺一桥相连。
价格特优!---渝澳大桥头永不再现的1470元/平方米(阳关注:平街以下层)起,房价飙升前的最后一次机会。
┅┅
渝开发购房超市渝开发银都高层电梯房,在红旗河沟--这个南来北往的交汇点上,不分楼层,朝向,她邀您入住的价格全部是1390元每平方米,极具投资价值哦!渝开发承诺:银都公寓现房全免五通费,全免房屋交易税费。
第188条回复:作者:阳关(2005-04-2315:19:25.0)
第186条回复:作者:石榴花儿(2005-04-2217:56:05.0)
阳关,谢谢你为整个小区全体业主做出的所有努力和服务。我也是小区业主之一,但是由于忙于工作,没有为自己生活的小区尽力而觉得汗颜,直到发生今年拆门拆墙的事。我看完了网上所有有关【重庆:唯一上市房产开发商渝开发公司拆除现有围墙、占用消防通道另建围墙,违约、违法】的贴子。我有几点意见提供给小区所有业主:
1、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由建设单位或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我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谁不批准?是上述的有关部门吗?还是渝开发或渝开发物管?若是后两者,则根本无权审批。
我们可以尽快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和违法违章坚决斗争到底。
2、不管渝开发还是新来的开发商愿意出钱赔偿小区业主单体楼的价格,小区业主也决不应该接受。难道有理有节的我们,就为了区区每户一两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就把我们抗争的下半辈子的生活环境、人身安全置于不顾?
第187条回复:作者:哩格啷(2005-04-2221:10:41.0)
回复第186条回复:作者:石榴花儿(2005-04-2217:5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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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业主委员会:
我也是华新小区的业主,也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时常关注这个帖子。时至今日,小区的业主不仅要感谢振臂一呼的阳关、有理有节的冯世强律师、立场坚定的大婶大伯,更重要的是要在维护自身权益、不拆门墙的问题上达成共识、协调一致,并时刻保持警惕,因为面对渝开发这样有政府背景的老赖,作为弱势群体的业主们,只有拧成一股绳,才能不让开发商的伎俩得逞。
按照物管条例,业主有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权力,而且只需要到当地房管部门备案即可。开发商甚至物管(阳关已在前面详尽地阐述过物管与业主的关系)有什么权力批准?
但是,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保护围墙和大门不被拆掉,在这个问题上大多数业主立场是坚定一致的,千万不要因为其它的事情影响到护墙、护门的大事。况且,正如冯世强律师说的那样,要产生一个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声音、表达业主意见,代表广大业主维权的业主委员会,还需要加强业主之间相互的沟通和了解,更重要的是通过斗争,积累经验,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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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赔偿单体楼的价差
强烈同意你的观点!!!
更何况这不是一个可以用赔偿来解决的问题,正如你所说的“为了区区每户一两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就把我们抗争的下半辈子的生活环境、人身安全置于不顾?”
真希望有更多的业主在这个问题上有石榴花儿一样的观点和立场,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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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所有为华新小区护墙、护门作出贡献的业主、邻居,也感谢那些声援华新小区业主维权的网友,希望大家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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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关答石榴花儿、哩格啷:
首先,谢谢大家的关注和参与。
明摆着,众业主购买的是小区房,堂堂上市国有公司渝开发脸一抹硬说是单体楼,这一转变小区业主要损失700-1500万元。这是小区业主应该明了的底线。视钱如命的渝开发,会采用金钱补偿吗?本身就是一个问号?
从阳关接触的业主看,10个业主,就有10个业主不同意经济补偿。
因为,变成单体楼后,安全是不会有保障的,这点业主心知肚明。
昨天周五晚,我看了下小区唯一的宽6米的消防通道,在上面玩耍的老人、**、小孩不下100人。
其中有16位老人在跳坝坝舞,另有2、30人在带小孩练习骑电动车,小学生则练自行车、滑板车,还有一群小孩在游戏。密密扎扎,近150米都是人。
如果小区不复存在,这近2千号的人,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搞不明白的是,地方政府是咋想的?
第194条回复:作者:阳关(2005-04-2315:53:08.0)
第191条回复作者:彩云之南的美(2005-04-2315:31:21.0)
作者:一路欢喜的巴虎1.0(2004-12-2717:3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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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关答191贴:
让人不等于怕人,巴虎是谁?就是那位开着奔驰车,拿着长枪短炮,去成都专拍成都落后面的人之一,他们在新华网上发了一个“成都48小时”在他们的操作下,点击率超过7万人,阳关对此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从此成了他们认为重庆市的名声需要靠他们几爷子在网上抬的人的,眼中钉,仅此而矣。

阳关把被他们骂得狗血淋头的文章列后,请大家识别:
文章一:
重庆低收入群体一览
一、据2004年11月份统计,全市有342929户,699591人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9.28%。当月全市发放低保金6346.2万元。人月均领取低保金90.7元,高于全国平均补偿62元的标准。
二、失业保险金提高发放标准,按地区类别,分别提高到235元、210元和190元(均含每月门诊医疗费15元),解决了约10万失业人员的生活困难。
三、基本养老金调整,主要面向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群众进行倾斜。属于此列的91.3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其中,1993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40万人,占企业退休(职)人员总数44%,在2003年底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455元的基础上,增加60元后,养老金人均达到515元。
第二类是1994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人员有33万人,占36%,在2003年底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494元,每人每月增加45元,养老金人均达到539元。
第三类2001年1月1日到2003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16万人,这部分人员占企业退休人员的18%。他们在2003年底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510元,每人每月增加30元,养老金人均达到540元。
上述资料不包括,工作不固定,医疗无保障,收入在最低工资线400元,或者更低的就业者。
如果考虑人口中,有1/3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估计重庆市低收入群体的大致比例。
所以,宠统地说,重庆人有钱,或者重庆人会挣钱,也会花钱,在西部地区第一之类的统计和攀比,并不能反映重庆市的真实情况。至于某副市长所说的重庆市居民人平月收入2100元,更是天大笑话,无稽之谈。
事实上,就是达到我们此前已经称之为实现了的小康也可以说任重道远。
阳关2004年12月15日P3:50
可以毫不夸张地讲,与贫困作斗争,永远是发展中国家的一个严峻课题,尽管我们的地方官员,绝口不提,但这个问题,客观存在,特别是当他们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只摆在那些大兴土木,他既不出钱,也不出力的所谓引资的十大民心工程的时候。
文章二:
成都人也是条汉子
刚才,边做家务事,边看央视新闻频道的一挡节目,纪事“活着的和逝去的”,记述的是18年前,四川人,成都人,攀枝花人,也许还有重庆人,经历的一场,饱含爱国主义热情,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的长江漂流活动。
年纪不小了,我是含着眼泪看完的。
这充满**的电视,让我深深地感到:成都人也是条汉子!!
回顾新华网上,那些粉饰太平的无聊之争,在这些英雄主义四溢的成都人,攀枝花人,重庆人面前,不显得那么的渺小和伪善么?
同是中国人,踏屑(方言:糟蹋,贬低)何用急。
新华网是全球网,那些肮脏无聊的语言,出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之口,不觉得汗颜?不让外人笑话?
我再次呼吁,停止这些无聊的争执和纷争,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国家和地方的发展和振兴上,因为我们都是大写的中国人。
想想那些逝去的和仍然活着的英雄的成都人,以及同样逝去和仍然活着的英雄的重庆人,四川人,中国人吧!
阳关2004-12-2612:34:29.0
第195条回复:作者:阳关(2005-04-2412:15:16.0)
今天一早,第187条回复:作者:哩格啷(2005-04-2221:10:41.0)
第186条回复:作者:石榴花儿(2005-04-2217:56:05.0)的上述附贴,以A4打印幅面张贴于小区业主简报处,引来众多业主的关注。
退脚不便的陈老师,还亲自去四栋楼查看,看见每栋楼都张贴了同样内容的资料,特别高兴。
年老体弱的她,看到业主关心自己的维权事宜,很高兴。
第198条回复:作者:阳关(2005-04-2421:29:54.0)
回答那些近乎黑客的操作:
新华短信回网友不爱汉堡西餐只爱烤红苕:
阳关的年龄在论坛不应该最大,62岁而矣。内蒙灵敏度大姐63岁,比我大半年,她是原北航毕业的。也许在重庆网友中,我是长者,但我时时告诫自己,要向年轻人学习。
有人说我找骂“第17条回复:作者:甜甜的布丁.(2005-04-2011:09:40.0)
作者:宜佳(2005-04-2011:06:15.0)
不管是那里人,只要自已不找骂,我们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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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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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有人会去找骂吗?他写文章谈自己的观点,你不同意,大不了不理就行。人各有志,谁也不能勉强谁。什么是找骂!他们的观点是,直辖市重庆的声望只能靠他几个在网上抬,其中也包括对成都的骂。
实在看不下去了,说了几句,包括对成都48小时,希望大家都是中国人,应该团结起来,发展自己的城市,重庆的进步是中国人的进步,同样成都的进步也是中国人的进步。这两个城市的失误,同样是中国人的失误一样,值不得幸灾乐祸。
更何况,重庆直辖市是中央批准的,硬挺重庆不奇怪,那么重庆就更应该宽宏大量,不为几个不自觉的成都人的无端谩骂,火冒三丈。
所以,即使写这篇文章,我仍坚持自己的观点。重庆欢迎您!四川老乡。难道就因为直辖,重庆连这点亲情都不认,何况我们并不真正的强大,需要向四川取经的对方多得很。
年轻人向您请教了。
阳关2005年4月21日A11:35
第199条回复:作者:阳关(2005-04-2421:52:24.0)
第196条回复:作者:四海为家的重庆人(2005-04-2417:41:52.0)
第135条回复:作者:阳关(2005-04-0714:44:20.0)
再回答你两个问题,其二:
第122条回复:作者:心灵清洁工(2005-04-0614:19:22.0)
阳光我问你:
7.八岁的小孩你也拉来签字起哄,你的心态还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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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我曾回答你,阳关和冯律师绝不是弱智,连八岁小孩不具备法律效力都不清楚。下来后,寻问了下,回忆中有这么一段事,与小孩有关。现答复于后:
业主表达自己对拆除小区围墙和大门的意见纯属自愿,不用强迫,也不用拉。
记得有位退休后仍在此处谋得一轻松岗位的女同志,曾有人问她,***,你也表个态啥。因为涉及她的找钱饭碗,签不签名都无所谓。当时她未签名,是这样说的:哪个正确,我就支持哪个?话说得满有道理,因是志愿,也没有说她的不是。
哪知道此前她的媳妇带着孙女从小区外刚回来,就来到签名处,在弄清楚原委后,爽快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这个时候,一旁的小孩觉得有趣,征求妈妈的意见,是不是让她也在她妈妈的后面签个自己的名,有人开了句玩笑说,你也是小业主哦。
一个格就签了两个名字,统计只能算一户业主。
如果你是这家业主,请不要责怪你的媳妇和孙女(她家分别购了两套房,分开住),因为每一个业主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自由和权利。(因为你们的确不是渝开发的人,而是靠渝开发,退休后仍能端上这饭碗的)
如果不是,请其它业主不要瞎猜,首先要维护好小区自身的安宁,不要上某些人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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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关我警告你:
我的家人全是卫生系统平凡的职工,我父做官几十年没做过任何一件违背原则的事,母亲是一个平凡的老实人,靠的是勤劳把我们养大,现在他们都老了,退休了,整天在家无所事事,闲不住,就想为社会发挥一点余热,找点事做充实自己,正好渝开发物业有这么一个职位,和我母亲以前从事的职业相符,所以她靠自己的能力争取到了这个职位.不是你所说的:"轻松谋得这一职位"和(因为你们的确不是渝开发的人,而是靠渝开发,退休后仍能端上这饭碗的).至少我不想我妈端这碗饭,我们也不是要靠这碗饭才能过日子.
你发言中提到的媳妇和孙女就是我是弟媳和侄女,我希望你不要打扰他们.我60多的老母我清楚,她是从不不说谁好谁坏的人,一辈子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你如此污辱她老人家,让我心理非常不平衡.
你想出名,想发牢骚,想要人家赔钱,想阻碍城市发展都好,与我们家无关,如果你还敢在新华网上指桑骂槐的污辱我的家人,小心我言词不讲究礼仪.
再次警告你:离我的家人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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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关我警告你:
用得着警告么?阳关说的不是事实。对你的母亲我是尊重的,当她向我解释不是你家里的人的时候,我讲:我相信你。至于你家的那份工作,你可以那样说,但也不能让人家不那样想。因为我觉得说得更清楚,更明白无用。毕竟大家都是业主,用不着在业主之间在大问题没有解决的时候,无谓地争执。
当我将你母亲的话,向他人解释的时候,对那位心灵清洁工,人家仍怀疑是姓朱的人,既然不是你家的,我心中也估摸得出。如果你看看那位业主的想法,包括你的想法,有点业主维护自己权益的味道吗?
难道,你买的就是单体楼!不是小区房?
难道,你睁着一双大眼就没有看到这四栋楼如果变成单体房,连人落脚的人行道都没有!?
难道,你就没有感觉得到渝开发买的是小区房,现在称单体楼是违约、违法!!!
如果,你连这些都看不到的话,我也无话可说┅┅
“你如此污辱她老人家,让我心理非常不平衡”你能找出阳关说的一句污辱人的话吗?
如果你硬要说,你家与渝开发点关系都没有,等这个事情解决后,如果你同意,我将此文在小区全文公布,如何?
第200条回复:作者:阳关(2005-04-2421:56:21.0)
难道,你就没有感觉得到渝开发买的是小区房,现在称单体楼是违约、违法!!!
更正:难道,你就没有感觉得到渝开发卖的是小区房,现在称单体楼是违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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