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虽好,更爱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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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下声明:不是金迷!对于金迷的宠爱,在下深感荣幸,但是还是要老老实实地说:我不是。虽然我也喜欢看金庸的小说,但是也仅限于喜欢而已,还没有到入迷之境界。我在武侠小说中,我只迷古龙。
即使如此,对于说我骂金庸一事,我仍不得不申辨一二。凭良心保证,决无此意。在我的文章中早已多次说过,金庸是一位非常出色的作家,对他,我只有敬佩,决没有轻视之意。而对能从我的作品中读出“贬低”的意思的朋友,我只能表示遗憾。也许是我的文笔水平有限,词不达意吧。但是这恐怕也与有些读者评价文学作品的视角有所保守有关吧?我们从小学到大学,所接触的文学课程无一例外地教导我们这样一个观点,即只有严肃文学才是真正的文学。这一观点已在我们的脑海中根深蒂固,以至于在评价文学作品时,无不在下意识中使用了严肃文学的标准。这样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当在下提出“金庸的最大成就在于他成功地塑造了不真实的人物” 这一观点时,尽管在下还为这一观点有些得意,却在事实上难以为许多人所接受。
在此我不得不强调一点:金庸是一个创作娱乐文学作品的作家,衡量他的作品不能用严肃文学的观点来衡量。我在文章中详细的讨论了金庸在这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超出他人的智慧和判断力,包括“男主人公的平庸的能力”和“聪明的女主人公”等,无一不是为了表现这一观点。我自信在文中从未有过不敬的文字,如果金迷们从中看到了这样的文字,我只能表示抱歉,大概是因为我行文匆忙,有所不慎所致吧。而且在下解释了几个现象,自信是非常成功的。
但是我也很明确地表示,这是一篇推古的文章,因此在文中免不了要对平时所见的对古龙的不公正的观点作出批驳,为了增加说服力,就不免与金庸作一些对比。金庸也非圣人,岂能无过?我在此时提到他的一些缺点,并无恶意,金迷们倘若就此认为我是在鸡蛋中挑骨头,我也无可奈何。而说到我是在借金庸来抬高古龙,倘若这些文字真的在客观上起到了这个作用的话,实在是我之过错而古龙之耻辱,因为,古龙是根本不用借他人来抬高的。
关于谁笔下的女性可爱的问题,我已明确表示,金庸笔下的女孩可爱是无疑的,至于为何如此,我自信虽然删除了几十个字,但是还是说得很清楚的。
而台湾在家倪匡在点评金庸作品时,将小双(《鹿鼎记》)选为最可爱的女子,我想这还是能说明一些问题的。
关于作品的派别问题。我自认我的分类是非常合情合理的,绝不是为了突出古龙的故作惊人之举。倘若按照作品的情节来分,武侠小说当可分为“纵横派”与“诡异派”,香港的作家多属前者而台湾作家则属后者。但是我认为,虽然情节在武侠小说中的地位要比在别的一些小说中要重要的多,但是人物的描写和表现,心理的刻画,仍然应该是武侠小说的重点内容。因此按照情节来划分显然是不合理的。而按照后者来分的话,我在文中的分法应该不会有错。
或者有别的人应划入“婉约派”之列而我没有得睹大作也未得知,哪位仁兄有所见的不妨告知,以开茅塞。
关于甚么才是小说的问题,恕我不得不批驳古典狭隘小说的观念。一部作品是否小说,应该看他所表现的是不是文学人物,而决不应该看他的表现所才用的形式。比如绘画,你绝不能说唯有国画才是画,而油画就是乱抹。而国画中又分几种风格?油画中又分几中风格?你能说写实主义的作品是画而印象派就不是吗。事同此理,凭什么说只有金庸这种风格是小说而古龙的就不是?事实上,古龙作品中的那些被一些人嘲笑为“语录”的文字正是古龙的作品的最精采和不或缺的成分之一。这些文字是直接为表现人物服务的,而绝不是所谓给读者输灌甚么思想。通过揭示一些哲理,来表现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正是符合从外在到内容,从表面到本质的辩证观点。这种写法决非古龙独有,但凡现代文学作品,或多或少都使用这一表现手法,事实上,这正是现代作品与古典作品的最大区别之一。金庸无疑是秉承了古典小说的写作风格(事实上这也是金庸体现真实背景的方法之一,文中缺漏,在此补述),没有这种文字是很正常的。而这种写法之所以不为一些人所接受,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因为我们习惯于这样的写法是用来写现代人的,用来写古代的事,便不免有些难于接受。但是,我在次说明,古龙是具有现实主义思想的作家,他所写的是一些生活在古代的现代人,用这种方法,是再适当不过了。
关于武打的问题,我原来是不想多说的,担是既然提出来了,我也不得不说上两句。倘若担论打斗的描写而言,古龙比不上金庸,是不争的事实。这一点,古龙自己也是承认的。但是,说到比武,毫不客气地说,金庸比之古龙尚逊一筹。在古龙的笔下,双方的比武中对兵法的运用是至关重要的。“知己知彼”,“不战而屈人之兵”,“知形以用兵”,“以静制动”等等,在古龙的笔下占了很大部分的笔墨。可以说,金庸的比武,斗智比斗力要重要得多,这才是真正高手的对决。而象金庸那种双方见面,劈哩啪啦地打上半天才分出胜负,一味的内力制胜论或是怪招制胜论,本身已落下乘。比起梁羽生来,除了多姿多彩一些而外,并没有甚么新鲜的东西。当然要写得多姿多彩也是有本事的。
而在对高手比武的渲染上,我不想多说,仅举一例:《在射雕英雄传》中,说起昔年五大高手论剑于华山之颠时,简值淡如白水,毫无煽动力,而在古龙笔下,仅“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飞来,天外飞仙”等寥寥数字,就已令人心潮膨湃。古龙之笔力,由此可见一斑。
情节的诡异当然是古龙的特点之一,也是古龙作品娱乐性的一个重要表现。但是,由诡异的情节从而得出古龙文笔不行的结论则实在是荒唐。何谓文笔?就古龙书中的情节而言,别人未尝便想不出来,但是又有谁能如古龙般表现的淋漓尽至,惊心动魄?这就是文笔的功力!
而情节决不是古龙的真正成功所在,人物性格的刻画才是根本。这些以后再说。而对待古龙的作品绝不能但纯以娱乐的观点来看,这在我的文章的前面部分已有说明。
描写的重复倒的确是一个问题,在这一方面,古龙处理得没有金庸出色。我们不能不让一位作家有缺点吧?英国女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就老是在遗产问题上转圈子,而法国作家儒勒.凡而纳也一味地堆彻数字。以上两位都是著名的高产作家。何况,古龙的作品根本就没有到某些人所说的“千篇一律”的境界。古龙一生都在追求变新,我们不可以忽略这一点。
最后要说的是,我从来没有说过金庸笔下的人物平凡。一个英雄,无论是什么样的英雄,都绝不会是平凡的。我是说他们的能力平庸。这两个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我没有想到的是有人会问他们何以能力平庸。别的不说,单说有勇无谋这一点就已经决定他们不是成大事的料。看看在《倚天》中光明顶。
对于对古龙的短句式的批评,我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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