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霸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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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霸权(2)
——“他是韩国和爱尔兰的混血儿,不久前来到中国。不得不承认人家混血的基因就是好啊,瞧瞧这小脸俊的,简直惹人犯罪,刚见到小逸的第一眼就有心悸的感觉。双唇微张,媚眼流转,肤如凝脂,小逸的美貌就像是那片罂粟花海上空的清风,沁人心脾。他有着和撒旦一样邪魅的笑容,一样无可挑剔的容颜,一样狂妄霸道的性格,难得从厉眸肿流露出的妖魅,简直让人……迷醉。”
迷醉,的确迷醉,终于明白心琪为什么说他是正统美型鬼王的长相。
猛然想起昨晚的那幕,小白浑身上下所有的细胞都燃烧起来,他忿忿不平的想:如此美艳妖冶的人,怎么可能把他和昨晚的野兽联系到一起?再说,即使他是美艳妖冶的野兽也不能爬在我头上啊!我本来就先天条件不足,个儿没他长得高,脸没他长得好看,除了皮肤比他粉嫩一点之外,几乎没有东西比得过他,如果他再压我,我更加没有立足之地了。
在此小白得出一个教训,如果不幸成为gay,不光得到爱人的心就好了,还要补习文化课,免得像他一样,虽然以前听说男人和男人之间也可以圈圈叉叉,却不知道压在下面的人叫作“受”,难怪精明绝顶的文轩嚷着自己讨厌作受,换是小白,他也讨厌!光这样下去怎么行?白凌打算以后要和辰逸好好商量商量,这种被关爱享受的人让他来当。看他的小脸长得多么俊秀,眉毛细长,睫毛微翘,薄唇樱红,鼻子坚挺,一看就知道是做下面的料!而自己皮厚肉粗,既不是浓眉大眼,也不是樱桃小嘴,再说自己是哑巴,不能在人身下发出**娇媚的呻吟,所以从头发梢到脚底板,我都应该是做攻的料,你们说是吧!
“你看我多久了?我就这么帅,这么让你着迷?”被小白定为“应该做下面”的男人微启媚眸,魅惑的笑容展现在精致的脸上。
帅?这个厚脸皮的家伙,给他点阳光就灿烂,如果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个才思敏捷,过目不忘,十年寒窗,博学多才,见多识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文武双全,雄韬伟略,谈吐不凡的人爱慕他,这家伙的尾巴岂不是翘到天上去?小白不屑的向他翻了一个白眼,『帅有个屁用,到头来还不是被兵吃掉!』
辰逸得意的翘起嘴角,“谁吃掉谁还不一定。”说完他抬臂拉掉身上的毛毯,慵懒的从沙发上坐起。
无赖,懒得理他!小白转身去洗漱,却被辰逸冷不丁的抓住手腕,白凌诧异的回过头,只见他伸出了手,抚上自己的脸,触摸自己的唇,随即笑得更甜了。

“宝贝,我想要个早安吻。”
这个野兽,大清早发什么情!虽然小白心里隐隐有些悸动,但他还是下意识的掰开玉腕上的狼爪。虽然喜欢这个男人,但并不代表他能对自己为所欲为,否则自己要求在上面的可能性更低了!
小白假装生气地走进洗手间,顺便锁上门(手枪事件后遗症)。他抬头愣愣的望着墙壁上的玻璃镜,里面的人虽然气鼓着脸,但是很有精神,圆溜溜的黑眼珠抱怨中带着不可掩饰的幸福。
幸福?和一个男人**情交易会很幸福吗?
白凌迷迷糊糊的重新回到卧室,辰逸正站在衣橱前一件一件试衣服。难道自己为他选的衣服不好看?白凌挑眉不解的绕开眼前的人。
“今天要爬山,你穿得休闲一点。”辰逸单手把小白圈到自己身边,自顾自的打开衣橱为他挑选上衣。
白凌纳闷的看着混血色狼从自己的衣橱里拿出一件白色金丝绣边衬衫,皱眉凝想自己什么时候买过这种衣服?他困惑的接过衬衫,发现衬衫的纽扣有特别设计。每个纽扣都镶有黑色的钻石,还刻着英文字母“YQ”。
“换上吧,我想看看合不合身。”
白凌点点头,拿着手上的衣服转过身,却被辰逸扣住肩膀,充满磁性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就在这里换。”
啊?小白表情抽搐的回过身。
“该看的昨晚都看见了,你还在害羞?”辰逸低声哼笑道,低沉浑厚地嗓音隐藏着无法抗拒的引诱,俊美的眼眸中闪烁着灼灼逼人的锐光,优雅地扬起剑眉露出更加衬托出他脸上吸人眼球的俊美。
白凌故意用含泪无辜的眸子可怜巴巴的望着他。孔辰逸——这个总是以折磨他为乐的恶魔永远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刁难他的机会!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自己是男人,贞操对于男人没女人那么重要,所以脱就脱吧,初中生也有和男生一起换衣服,一起洗澡。说不定这个混血色狼就是想看自己扭扭捏捏,拼命闪躲的样子,想着小白伸手利索的解开纽扣,脱下睡衣。
辰逸慵懒的斜靠在衣橱边默默的看着,眼前白皙稚嫩的皮肤就像拨了壳的鸡蛋,纤细的骨感却又不会瘦得过分,白嫩的颈子印着昨天自己留下的吻痕,美丽的曲线诱得他几乎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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