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时期金银也在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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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货币制度极其紊乱,且金属货币与实物货币共存。现仅以蜀汉为例,略作探讨。
一金银
三国时金银在钱币布币等大行其道之时已经逐渐退出了流通领域,但其作为财富的象征依旧行使着贮藏手段,支付手段等的职能。主要表现在赏赐,贮藏,玩赏等方面。此处仅以蜀汉而言,金银除了贮藏之外,还有充任军费之用(1)。金银地位的下降还在于其产量的减少。刘备入川曾对部下大行其赏,单对诸葛亮张飞等人就各赏金五百斤,银千斤(2),西南本产金之地,但在蜀亡后全国所有只有二千余斤(3)。
二钱币
自东汉光武复用五铢以来,钱币成为了名义和实质上的主行货币。但由于政治,战乱不断等原因,汉末通货膨胀严重,钱币急剧贬值。对此蜀汉采取的政策是多铸钱币。其中以刘备入川所造直百五铢钱为代表(4),自后蜀汉一直未曾停止过铸造钱币。
顺带提一下,原有蜀汉造传形五铢之说,但在《中国货币发展史》一书中,指出从河北满城西汉刘胜墓出土文物来看,传形五铢早在西汉已有之。
如果说,蜀汉统治者发行钱币是为了解决通货不足的话,那此行的结果正好与他们所期望的相反。因为通货膨胀更加恶劣,货币继续贬值,而盲目的增加通货只会陷入这样的恶性循环。
蜀汉钱币由于贬值厉害,自然失去了贮藏的意义。但作为中央发行的法定货币,依然能够存在于流通支付等领域,至少不失为财富的象征。
三实物货币(布帛)
早在东汉末年以布帛为代表的实物货币便已经有了取代金属货币的趋势,与蜀汉同时期的曹魏更曾明令取消钱币,专以布帛为用(5)。关于蜀汉布币,有关记载如下。
《蜀书*诸葛亮传》:“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馀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全三国文》卷六十六载张温表:“刘禅送臣温熟锦五端。”此处可言布币当为财富象征,可作家私,赏赐之用。
《蜀书*赵云转》注引云别传:“云有军资馀绢,亮使分赐将士,云曰:‘军事无利,何为有赐?其物请悉入赤岸府库,须十月为冬赐。’”此处可言,布帛可为军饷,也可贮藏。
《吴志孙权传》黄武二年注引吴历:“蜀致马二百匹,锦千端,及方物。自是之後,聘使往来以为常,吴亦致方土所出,答其厚意焉。”吴蜀互致特产,原为交好之意,但“往来以为常”后,其性质定然发生改变,即官方的互市。蜀吴通用钱币不同,布帛无形之中扮演了世界货币的角色。
以上史料均未提及一个重要的货币职能:流通手段。余以为此职能存而未提。
同时期魏吴皆有以布帛为主流货币,多因钱币币值不一,而与大小不一轻重杂乱的铸币相比,纺织品本身价值相对稳定,只要有既定的长宽标准,一定的等价关系总会存在。前面已经提过,蜀汉从建立到亡国一直滥发钱币,虽然能暂时解决民用不足的问题,但从长远来看,必定造成更加严重的货币危机。由于长期战乱,蜀地少民寡,加上钱币价值极低,在人民的观念中布帛的价值要大于钱币。在金属货币的交换作用减弱之时,这种更易被人民所接受的等价物——布帛便呼之即出了。曹魏因布贵而钱贱,干脆罢用钱币,蜀汉虽未放弃钱币,但布币的出台必定是规律的结果。当然,很大程度上布币的地位不是法定,而是民间自发形成的。

四推断
三国时期钱币与布币通行,关于这种货币制度的疑问在于,究竟谁主谁辅?如果简单地看作一种复本位制的话,那必定要求对二者的等价关系有明确的规定。事实上蜀汉钱币币值一减再减,这种关系是不可能存在的。
找不到蜀官方的对布帛使用的条令,且蜀对钱币保持一直的执着,因此可以简单地确定钱币的主体地位。而从前文来看,布帛的职能较之钱币更加完善,在民间地位要高过钱币,但是,布帛本身就是一种商品(6)。若将它投入流通市场,这种交换与被交换的矛盾便决定了它价值的不稳定性。作为通货它是不会太长久的。并且布帛作为通货存在相当的弊端,曹魏对钱币废而复用就是因此(7)。尽管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布帛的确长期扮演了主体货币的地位,但这更多是由政治等因素决定的。
而蜀对纺织品的纺造也设有官方机构,比如蜀曾设锦官,控制官府丝织业,官方工作人员仅成都就有七万多,纺织业更多的集中在官府手中。民间自发使用的毕竟有限。何况政府更多的将丝织品看作物资并非货币(8)。也许这就是蜀汉一直铸币的原因吧。
注解:
1)《蜀书*李恢传》: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充继军资。
2)《蜀书*张飞传》:益州既平,赐诸葛亮、法正、飞及关羽金各五百斤,银千斤。
3)《蜀书*后主传》注引王隐蜀记:又遣尚书郎李虎送士民簿,……,金银各二千斤,锦绮采绢各二十万匹,馀物称此。
4)《蜀书*刘巴传》注引零陵先贤传:巴曰:“易耳,但当铸直百钱,平诸物贾,令吏为官巿。”备从之,数月之间,府库充实。
5)《魏书*文帝纪》:(黄初二年)秋八月,……,以谷贵,罢五铢钱。
6)《初学记》卷二七引《丹阳记》:历代尚未有锦,而成都独称妙,故三国时,魏则市于蜀,吴亦资西蜀,至是始乃有之。
7)《魏志明帝纪》:太和元年,……,“夏四月乙亥,行五铢钱。”
《晋书食货志》:至明帝世,钱废谷用既久,人间巧伪渐多,竞湿谷以要利,作薄绢以为市,虽处以严刑而不能禁。司马芝等举朝大议,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今若更增五铢钱,则国丰刑省,於事为便。魏明帝乃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闻有所改创。
8)《太平御览》今国贫民虚,却敌之资,唯仰锦耳。
由上面几点可以看出,三国时期金银是流通的,布帛谷物也可以当作货币来流通,另外流通的货币多为五铢钱,一贯为1000文大钱(或者叫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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