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潇洒白风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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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三,晴。
下午,白风漫步在微风轻扬的许昌大街上。
这是她第一次来到这个汉末的首都。
过去的二十年里,她一直居住在繁华的都市里,但却无法适应现代环境里的那种无比舒适随意的生命节奏,所以她在十五岁时,违背了父母亲友们的意愿,毅然加入了守拙一族。
在族中的选修课中,她选择了时空巡警和古代农业这两门看起来毫不搭调的课程。
她非常有天赋,短短三年里,她就获得超级巡警的合格证书。又过了一年,她的古农业学士论文也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
数年来,她不时要穿越时空,接送进行时空旅行的客人们,过着严谨刻板的生活。有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然而她却一度感觉如鱼得水,以为这份工作,才是自己最想追寻的事业。
在这紧张的工作期间,她又完成了古农业的研究生课程。
时空局的首脑们很器重她,视她为时空巡警中极有前途的一名新星。
然而她现在……
她轻轻摇摇头,微微有些伤感。
也许一辈子就要呆在这个位面了。
时空的转换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她看得多了,但自己却从来没有遇到过。为了在三国这种落后朴素的古代环境里生活,阿飞离开之后,她仍然留在时空机里,向黄瓜讨教了许久。
虽然确是临时抱佛脚,但却也算得非常必要的心理和物质准备。
那之后,她本来想直接去找阿飞。然而却又遇到了一位奇怪的老人,走了许多奇怪的地方,见到许多奇怪的人。
她,也已变了许多,再不是以前的那个白风了。
不知不觉之间,四年过去了。
唉,时光如箭,物是人非呀!想不到啊,直到今天,才能踏足这当代的首都。
忽听身旁有人道:“请教这位公子。”
正沉浸在自己刻意营造的伤感气氛中的白风一激凌,皱皱眉,才猛地想起来,自己现在是男装打扮。
幽幽郁郁的美好氛围一扫而光,令白风很是不快。
人家好不容易有时间享受点古代女儿家的心情,谁这么无聊啊?
侧头看过去,一位英俊的白衣少年正站在三尺之外,看着她。
耶,好艳!
肩宽腰细,胸厚臀翘,三围上佳;皮肤白里透红,嫩;腼腆含蓄,气质也很不错。
结论——我喜欢。
虽然只是那么轻轻扫了一眼,但在黄瓜的恶劣熏陶下,加之她时空巡警阅哥无数的超级眼力,自然是一眼看透实质。
白风精神大振,些微不良情绪顿时无影无踪,转过身来,凝神仔细打量那位少年。
那少年被她看得面上一红,同时却也好感大生,心想:“原来是位姑娘,这女孩好俊俏!”
有副好皮囊就是吃香啊!
白风往前走一步,这一步使两人没有了安全距离:“唔,小哥,你叫什么名字啊?家住哪里?”
那少年愣了一下,脸上又是一红,不自觉退后半步,道:“啊,小姐,我复姓东方,名安。便住在东城永平里。”
“啊!”
不灵啊,一出来就被人看出是女孩子了。
白风暗暗郁闷,太差了,太缺乏经验了!人家古代好多女孩都玩女扮男装,还有人入军营,当将军,混在男人堆里十几年的。她们都没人看出来,轮到自己,怎就这般没用?
师父没好好教我。哼,人品问题!
得,看出来就看出来,本姑娘就是小姐了,怎么着吧?
她也不知道永平里在什么地方,更加不知道对方是干什么的,遵照色姐巡警的惯例开始盘问,在得到对方“无兄无妹,尚未婚配”之类的标准答案之后,满意地点一点头。随口通了自己的姓名,说:“我要去司隶府,可是不认识地方,你能不能带我去啊?”
东方安一愣:“白小姐,你去司隶府做什么?”
他发呆的时候倒特别有味道!白风面带微笑,欣赏着,说道:“啊,去找阿飞啊!”
东方安道:“不知白小姐……”
白风道:“你别老叫什么大姐小姐的,你今年多大了啊?”
东方安道:“二十。”
“几月的?”
“正月。”
白风皱一皱眉,心想:“这么算他岂非比我大?不行,古人肯定是算虚岁了,我比他大点。”
想通这点,白风很心安理得地说道:“我今年二十一,以后你就管我叫白姐姐,我叫你安兄弟。”
东方安看她一眼,觉得她怎么也不能超过二十去。
“愣着干什么,快叫姐姐。”
东方安从来没有遇到白风这么生猛非切实掌握主动权的漂亮女孩,不知如何招架,迫不得已,只得叫一声:“白姐姐。”
“哎,好兄弟,叫得好。”白风顺手牵起东方安的手,“安兄弟啊,咱们一起去逛逛许都的市集吧?”
先泡泡帅哥再说。
找阿飞?晚点无所谓。
东方安被她这么一牵,心头一荡,察觉她手非常的细腻柔软,便应道:“好啊!”
白风抽出手,在他后脑拍了一记:“应该说‘是,白姐姐’。”
东方安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发了什么昏,三魂六魄都似不在本位,模模糊糊只听到自己嘴里说道:“是,白姐姐。”左手一紧,又被白风柔软的小手握住。
白风斜眼瞟他一眼,心想:“原来是个嫩雏。”心中奇怪,道:“安兄弟啊,你以前接触过女生么?啊,就是跟女孩子说过话么?”悄悄吐一吐舌头,古汉语教官骂过多少次了,还是老忘。这个适应古人的各种习惯,好难。

东方安被她可爱的吐舌动作吸引,也没太注意她现代化的词汇,脸红道:“没有,白姐姐。”
白风道:“那你刚才居然敢问候我?”
东方安脸一红,道:“啊,只因见姐姐背携宝剑,腰缠软鞭,颇与我社正在找的一个对头相似,从后面又没看清是姐姐,所以冒昧相问。”
白风哦一声,心头不悦:“竟然没有分清本小姐是男是女。”横目道:“原来你不是瞧姐姐美貌,想上来搭讪啊?”
东方安心想:“要知道你是女子,我哪儿敢叫你啊?”结结巴巴道:“这……这……”
白风见他窘迫模样,噗哧一声,又乐了:“好了好了,姐姐跟你开玩笑的。你是什么社的啊?要找什么对头啊?”
东方安见她微笑,自己也忍不住开心起来,道:“哦,小弟我是清乐社的,要找一个扁担社的高手。”
原来自曹操九年前迁都许昌,采取了许多措施刺激本地经济,开集设市,便是其中之一。近年来市肆稳定发展,到现在已初具规模,渐有繁荣之相。
古代城市商业的繁荣,总是伴随着流氓的兴盛。许都市内,现有许多“群众”社团组织,其中以“达货大市集”的扁担社和“闹市口”的清乐社最强,两家都以巨族强豪为主,背后又都有军方大后台,势均力敌,争得不亦乐乎。
清乐社的社首是曹洪的外甥刘思宗,本身武功已颇不凡,后来又着意结纳了五位高手兄弟,号称“清乐六杰”,近年慢慢在争斗中占了上风,尤其在去年年末的一场混斗中,将扁担社的“两金玉,三横梁”一举全部废掉之后,更是从此占据全面压倒优势。不过,扁担社的社首是李典的宗兄李鼎,他性格强悍,屡败屡起,从不认输,一直在收罗人才,暗地里请了不少高手加盟,伺机报复。后来张绣从弟张峦又领着一帮张氏人马加入之后,扁担社更是声势复振。
眼下虽然各大家族纷纷北迁,但为了控制许都日后的黑道利益,其属下社团的争夺,却反而激烈起来。清乐社和扁担社的争斗更干脆挑明了干。反正各自都有白道大后台撑着,荀彧、阿飞等主事的也一直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不出大事便可。至于许县令满宠,他们也没太放在心上。
扁担社目前高手云集,最著名的是“一文一武一扁担”,其中那一文名叫程文,现任扁担社的大护社,亦是一翩翩少年佳公子,名字虽有个文字,武功却实在了得,前日闹市口一出手,便击败了清乐社的二当家阳庆。
东方安恨恨道:“最可恨那家伙心狠手辣,竟然将我二哥前心至小腹的肌肤一剑划开,令他惨遭破膛之灾,若非四弟立刻请来宫中的御医及时救治,二哥差点就完了。”
白风的心中,立刻现出一个美妙的场景:孤峰之上,秋风之下,猎猎声响。一个酷酷的美少年背负双手,仰面看天。忽然人影一动,长剑电出,对面凶恶的敌人惨声而呼,应声倒地。
啊,帅哥,好艳!
“那,兄弟你……在清乐社做什么?”
东方安道:“本社袁大、阳二、东方三、刘四、彭五、马六,小弟忝居其三。”
“哦,那你就是清乐社的三当家了。”
东方安脸一红:“其实小弟不喜俗事,只在社里挂个名,很少理会社里闲事。”
“啊……”白风眼珠一转,心想:“原来是黑社会打架斗殴,还有帅哥,我喜欢。不过还是等先见到阿飞,再去掺一腿好了。”
“原来你是要跟人打架啊?你喜欢宝剑么?姐姐这一口还是很不错的,就当见面礼吧。”立刻摘下背上长剑,递给东方安。
“姐姐,不用,不用,小弟自己有兵器……”东方安见她如此随意,多半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白风的馈赠,可是推辞得了的?推推攘攘中不得已,只好接过来,左手轻轻一摁蛤蟆卡子,右手拔刃尺许,顿觉眼前剧闪白芒,心头大吃一惊,侧刃细看两眼,脸色愈变,诧道:“好姐姐,这口剑光芒好生奇异,是什么剑啊?”
白风心想:“这破烂玩艺儿是黄瓜给我防身用的,我哪儿知道是什么剑啊!”被他一声好姐姐叫得心舒意畅,一摆手,不以为意道:“这口剑啊,叫做‘白玉凝’。弟弟你喜欢,就拿去玩吧。”
东方安简直不能置信,看白风半天,不是开玩笑的样子,便低下头,把那口剑慢慢全部拔将出来,仔细把玩许久,才“噌”地还剑入鞘,骤然倒身下拜:“多谢姐姐赐我如此绝世宝剑!”
白风道:“我们姐弟,说这些干什么。宝剑要赠给……帅哥!兄弟你要安东方,自然要配名剑才行。快起来吧。”心想:“烈士?那不跟死人似的,多不吉利。古人也用词忒差了,宝剑呢,当然应该给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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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从来没有得过金牌的拳击来收兵,国朝真是越来越强大了。
正常人奥运终于结束,大清早的,竟似怅然若有所失。
·关于版本问题·
其实版本并不多哦,目前就俩……汗。
前四部的网络版本也即台湾、香港版,大体是一样的。
简体版本做过很大的调整修订,结尾也完全不一样,那个后面才是接《英雄记》的,我还在写,和现在完全不同了。就因为接不上网络版,所以大家可能要等一段时间,我想想怎么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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