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集区 职业、物价、阶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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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特沙漠——这是一片贫瘠的荒漠,原本是魔法帝国的中心地,二千年前,一个**师破坏了星界而使这地毁灭,沙漠向四面八方延伸开来,十几个世代以来,沙漠的无情侵蚀已经给附近的国度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被迫迁移向周边的地区。但是在沙漠中并非是空空如也。这里的绿洲中居住着一个个勇猛的游牧民族。
这个民族又细分数十个部族,均由各自的酋长率领,这些酋长的财富是以他们所拥有的畜群的规模以及饲养状态的好坏来衡量的。就像许多沙漠一样,在沙漠的地底下也隐藏着某种神秘的生物,但是只有那些学识最为渊博的学者们才会知道,尽管外人总把大沙漠想像成一片单纯的庞大荒漠,然而实际上它是由一系列连续性的、不同类型的沙漠所构成:从干燥的沙尘地带过渡到布满风化碎石的稀树草原,然后是冰冻苔原地区和荒凉的山脉地带,最后衔接着被称为“冰川”的庞大冰河区。
战士有很多种,包括骑士、君主、帝王的宠将、精锐步兵、佣兵及强盗头目等。有些战士保卫受难的民众,有些却是冷酷的土匪,有些只是来来去去的冒险者。有些战士拥有高贵的灵魂,愿意为理想牺牲生命;有些则是恶劣至极,为了个人利益杀人不眨眼,甚至只是作恶为乐。定居的战士可能是士兵、警卫、保镖、格斗者或警察。四处游历的战士可能会称呼自己为斗士、佣兵、恶棍或就是冒险者。
冒险:大部分战士把冒险担负危险任务视为天职。有些战士受到赞助金援,有些则是希望能藉由历险而大赚一票。某些文明的战士利用战斗技巧来保护弱小。无论他们开始的动机为何,战士们通常都能在战斗与冒险中获得乐趣。
战士擅长使用所有标准武器与防具。除了一般战斗能力,每个战士都会发展出个人特殊能力。某个战士可能特别专精某种武器,另一个战士则可能有特殊战斗招数。战士致力从经验中学习作战技巧,所以他们可以较快熟练许多困难的作战方式。
成为战士的原因很多,大部分战士出身于贵族军队,或至少是在地方警备队受训。有些战士接受正式学院训练,有些则靠自我练习,虽不完美却经过重重考验。某些战士可能只是因为要逃离无聊的农场工作,才选择靠长剑维生,但有些人可能是依随家族军人的传统,才成为战士。不同战士之间没有什么特别的共通点,他们不会把其他战士自动视为伙伴或兄弟。但同一学院、佣兵队伍或军事部队的战士,则会有同僚情谊。
人类战士通常是军队训练出来的精英份子,一般而言,他们的背景没有什么特殊点。精灵战士非常罕见,但是通常拥有高超的剑术和箭术,他们对自己的剑术和箭术非常自豪,而且相当渴望一展身手。
大陆的君主们非常喜欢获知其他国家和文明的相关知识,但是烦杂的政事令他们无法离开自己的王宫,于是很多年以来,他们一直在组织探险家的团队去世界各地旅行,返回后进行遥远之处的各种奇迹的报导。因此,王室图书馆有着最精细的大陆地图,同时也存在着令人心醉的被称作王室探险备忘录。
尽管在乡下具有领地、庄园、甚至城堡,但是事实上,许多贵族都喜欢居住在城中,因为这样他们有利居住、交际、享受。手工业者从农业中分离出来,集中定居在一起,他们向周围农村提供手工业产品,而依靠农村的粮食食品维持生存,城市的最显著的外观是城墙,一道城墙就围出了一座城市。城墙或方或圆,将城内的一切与周围的乡村区分开来,内外迥然有别。城墙的最初与最主要的作用是保护墙内的人民与财产不受侵害,战时借此抵御外敌,和平时防贼防盗以及控制人们的进出。城墙厚2米,高15米,围成圆形,比起直角形来更少盲点,利于守卫。塔楼是城墙的眼睛,无论黑夜白天这些眼睛都警惕地巡视着城市内外。每延伸100米就有塔楼一座。塔楼四边开有数量不等的小口,可对来犯之敌进行交叉的火力攻击。城门是城墙的要害。城门两侧有高大突出的塔楼护卫,门前护城河流淌,形成天然的保护屏障。
街道是城市的经络与血脉。那些居民的房屋,做买卖的店铺,人们集会欢庆的广场,叫卖声嘈杂不堪的市场,以及人们忏悔祷告的教堂,都被挂在街道的各个环节上。有规划的城市,街道则纵横交错,多呈网格状,造成条块分割后的方形社区。
市场是城市的筋骨。通过市场的支撑,城市生活得以顺利进行。除了街道、广场等可作市场,城市还建有专门的市场,事实上城市是围绕一个中心市场而建立的。
前间多为作门面的商店,后间则多为作坊、卧室或客厅。所谓前店后场是也。房屋若为2-3层,底层多用做商店、作坊和储藏室。楼上多为主人的卧室,顶楼则为孩子们、仆人、学徒帮工的住处及储藏室。通向楼上的楼梯多建在房屋侧面。
在城市中,我们既可以看到穿金戴银、身着丝绒和毛皮衣物的贵族。我们也可以在大街上很容易将手工业者普通劳工与其他人区分开来,因为他们总是穿紧身短上衣和紧身短裤,男人偶尔也戴一顶有边的小帽,女人也是穿紧身上衣,下身是齐腰的长裙。无论男女,他们的衣着都极其朴素。同样我们也可以看到穿着打扮看起来与贵族无异的富商大贾们,尤其是他们的妻子们。
商人们是最善于模仿又最有能力模仿贵族生活方式的阶层,在许多教堂的铜器上雕刻有他们的形象,他们同样长衣长衫华丽光彩,虽然带有铜臭。
富有之家的餐桌上,一餐能摆上腌猪肉、咸肉、牛肉、煮鸡肉、烤鹅、鲜猪肉、小牛肉、羔羊肉、加了香料的苹果、加了香料的蛋糕、梨、面包和奶酪、淡啤酒和蜂蜜酒。至于普通市民及穷人的食谱,当然不会如此花样百出,对他们来说鲜肉和野味是奢侈之物,也许只能在极其重要的节日中稍加品昧。咸肉、鳕鱼、鸡蛋或奶酪也许能使他们的食谱稍加变化。面包虽是主食,但很少能以小麦面粉制成,多是大麦、燕麦、黑麦及豆类混合加工而成,加之烘烤一次放上数天,故冰冷坚硬煞是难吃。
普通市民的房屋往往没有宽敞舒适的客厅,主人也许能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卧室,但孩子和其他人则没有单独的房间。许多家庭住的是潮湿昏暗的平房,面街是店铺,往里是卧室或起居室或堆放杂物之地,作坊也在一起。室内的家具摆设很少,也许有些桌椅板凳及家用器皿。
但是贵族并且富有的家庭在住房上与众不同。他们有高大坚固的建筑,3-4层高。门柱上或房梁的末端雕刻有人物或脸谱,往往涂以金色和猩红色,看起来富贵威严。室内有宽敞明亮的客厅(它们往往位于楼上),厅内有壁炉、挂毯,彩色的挂毯上面绘有人们打猎放鹰等激动人心的图画以及像亚瑟王、亚伯拉罕等圣经和历史人物画像,窗户上安装有漂亮的彩色玻璃,还有高雅富贵的窗帘,木制窗户也多为精雕细刻,花纹别致。主人有宽敞的卧室,有引以自豪的大床(因为当时大多数人还只是睡在麦草上),床上有床垫、羽绒被、被单、毯子等用品。另有大小不等的卧室供孩子、仆人、学徒帮工居住,它们就远不如主人的卧室舒适了,学徒帮工仆人们只能铺麦草睡在地板上。甚至有艺术陈列室,摆放有主人收藏的家具、器皿、圣徒遗物之类的东西,说不定还有珍贵的瓷器。
市民每一年都必须服役二十天,通常会被命令参加铺设路面,修建新建筑的工作,并且规定了个人所应该完成的数量。
城市之中,有杂货商和布商、理发师、外科医生和厨师、织布工、金匠和铁匠、漂洗工、马鞍工、裁缝、锡蜡匠、酿酒商、酒商、制鞋匠、屠夫和制革工、面包师、染色工、酒店老板、油漆工、装订工、制羊皮纸工和手套匠、木匠、制弓匠、制瓦匠、建筑工和制箭匠。
自由城市,居民必须是自由人。自由的商人自然属于自由人之列,而农村的农奴(无论他们是经商还是从事手工业)这类不自由人,一旦他们进入城市居住就有一个获得自由的期限——农奴如果在城市住满一年零一天,即取得自由的身份,成为自由的市民,其过去的主人不能将其追回,他将成为一个市民,他将可以永远住居在那里……一个市民能够按照他自己的意愿给予或出卖他的土地,他可以自由而安静地去往他愿意去的任何地方。
城市的特许状中往往声明市民只能由城市的司法机关来审判,即城市的司法是独立而自由的。表现在市民犯法领主不能干涉,只能由城市自己的法庭来处理。城市法庭是有别于庄园法庭、百户区法庭及郡法庭的另一类法庭,法庭的主持者由市民选举产生,它处理城市司法事物,司法权限各城市不尽相同,一般只有初级民事审判权,重大刑事案件归领主的法庭审理。
城主政机构对城市的管理的基本目的是维护城市的共同利益,尤其是城市的经济利益。为此,城市制定有自己的成文和不成文的条例和习俗,要求市民遵守执行,各类官吏则负责监督市民的执行。他们监督市场交易的运行,维持秩序,若有吵闹和骚动则赶紧制止,监督商人买卖是否公平,度量衡是否符合规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价格是否公道,有无短斤少两。此外官员还有更重要的征收市场税的责任,税收的一部分可能用于城市公益事业,绝大部分则储存起来,最后作为租金交给领主,本城商人交纳市场税少,而外来商人必须加税。
船只的载重远远大于马匹及车辆等陆上载具的载重,一般一辆货车载货很少超过1吨,而一条驳船的载重一般在15-100吨之间,航海大船载重在100吨甚至200吨以上,一般速度可达100—150公里每天,自不可与陆路同日而语。并且,水上运输的费用比起陆上来要少。
国家基本上铸造银币为多。货币铸造权从理论上来说属于国王,但是一些领地内有大金银矿的大贵族也获得了铸币权,一开始时,五花八门的货币造成了巨大的混乱,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货币还是基本上统一起来,国王会派遣专人监督,而且王室和贵族各分一半,金币也出现了,并且用于流通,但是最权威的就是财富女神神殿所制的标准金币
制造魔法卷轴:作为一个施法者,抄写和使用卷轴是在低级时很有用的弥补施法次数不足的途径。通常被制成卷轴的有三类法术:一类是常用的低级法术。另一类是并不常用,但是却不能不备的低级法术,制成卷轴就可以避免占用宝贵的魔力,第三类就是把那些预先准备很长时间的魔法缩短施法时间。
每一张卷轴只能使用一次,使用卷轴所产生的效果等同于施法,使用后的卷轴上具有法力的字迹将自动消失,同时卷轴也会焚烧完毕。
制做卷轴还需要以下物品:龙血墨水(其实是一种特制的墨水,可以储备魔力,一般一瓶起码要10个金币,可制作十五次),特制魔法白羽笔(可以将魔力徐徐的输入,一支要15金币,可写五十次)、以及魔法空白卷轴(一卷要1个金币)。在制造一个卷轴前,必须先计算卷轴的基本价值。卷轴的最基本价值是25个银币。
卷轴所含的法术必须是制作者能够施放的法术。撰写一个卷轴花费时间基本上是一个小时,将花费和施法同样的魔力。正确地朗读所记录的法术后,卷轴将被激活,所记录的法术如果是有特殊材料要求或目标要求的,都必须同时被满足,就象一次正常的施法一样。法术被激活后,将按制做卷轴时所选定的时间、方式和效果发挥作用。魔法卷轴可以由差一级的人施法,不过普通人只能用一级以下的魔法卷轴(包括一级)。
处于农业文明阶段,虽然已经出现了一些城市。但是整个城市人口从未超过其全部人口的1/10。所以从社会统计学的观点说来,社会本质上是农业社会,这是无庸置疑的事实。也许对于大贵族来说,是那一座座森严高耸的城堡,一队队铁甲疾驰的骑士。但是,中世纪最基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单元,却是一座座庄园。在那战事频密的年代,城堡就是庄园人民的保护地,骑士则是庄园人民的保护人。
当建立王国后,国王们就把所占领的土地,按照庄园的形式,赐给手下的各级军官、各级随从、各位亲信。这些人就成了那一座座庄园的主人,成为大大小小的土地贵族。这些受封的庄园也被称为采邑。这种土地占有形式一直延续下去,所以某人拥有几个庄园,拥有多少土地,从而每年有多少银币的收入,是进入社交场合的人最重视的一项。
贵族、国王所拥有的大地产规模不等,平均下来,每个大地产包括300个小庄园,总占地约60000亩。庄园里最主要的是土地,另外还有农舍、谷仓、牛栏和马厩,还有手工作坊。庄园经济是自给自足的,从种粮食到纺纱、织布、缝纫、烘面包、酿造啤酒,从饲养牛羊鸡鸭到做袜子、鞋子、水桶、碟、盆、酒杯、铁器、锅、菜刀等等,全部在庄园内部进行。极少数和外部的交往,例如给庄园外的人送信,也是由庄园里的隶农去做,因为那时还没有专门的邮递机构。
农民自己拥有土地的自由民是极少的,基本上都是没有土地的隶农,但是有着自己土地的农民,日后被各个王国承认是自由民,因此获得了人身自由和经济自主权——也就是迁移权、经商作工权和人身基本保障权。
每一个庄园里的土地都划分为三部分。第一种是领主保有地。它们是庄园里最好的土地,隶农们每星期有固定的几天在它们之上耕作,这些土地的农产品归领主所有。第二种是隶农的份地。每个隶农家庭都拥有一块份地,隶农用一定时间耕作,份地上的农产品归隶农所有,养活自己的一家。第三种是公地。它包括所有耕地周围的天然草地、沼泽、荒地和森林。公地的所有权一直是模糊不清的,庄园里的所有人都可以使用。
庄园内所有农民——不论是隶农还是自由农,都受到该庄园贵族领主的管辖,都对该庄园的贵族领主有着依附关系——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所以庄园里的隶农也被称为附庸。农民是势单力孤的弱势群体。他们聚居到庄园里,一方面可能是被迫的——领主对他们使用了暴力,一方面也可能是自愿的——到了庄园里就可以享受该领主所提供的暴力保护,就可以免受其他领主、骑士的暴力掠夺。领主保护农民们的安全,给没有地的农民地种;但要收农民的地租,还要对农民施行各种压榨,并且拥有司法、行政权。总之,领主在自己的庄园里,就是统治一切的国王;被一位领主所有的庄园,就是一个独立王国。

领主贵族们在自己拥有的地产上、在自己的庄园中,就是一个真正的领主。他不仅拥有土地所有权,而且拥有自己地产、庄园上的行政权和司法权。所以,领主不仅意味着地主,而且意味着主人、统治者。
如果说在庄园以外,社会秩序是涣散的、脆弱的、时有时无的,但在庄园内部,社会秩序则完全是严密的、明确的、无时不在的。庄园的农民们由于领主能对他们行使审判权,而进一步加强了对领主的依赖。所有的隶农都必须服从领主法庭的审判,庄园内的一切问题——份地的划分、劳役、赋税和耕种——都要在这个法庭上得到判决。虽然法庭由领主的管家主持,要在很大程度上服务于领主的利益;但是,由于庄园是一个大家在一起长期生产生活的社会单位,所以在份地的划分、劳役、赋税和耕种等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套惯例和习俗,即使是领主,一般也不愿意破坏这些惯例和习俗。按照惯例,隶农必须一周在领主保有地上耕作三天,那么领主一般不会要求隶农去耕作四天。否则,隶农们会因为领主破坏了惯例而产生不满,从而造成庄园内人际关系的不稳定。
因此,认识领主和隶农的关系,就要同时看到两个方面。一个是领主对隶农的压迫压榨关系,这一性质不会因为有庄园习俗和惯例的存在而得到改变;另一个是存在着习俗惯例,从而使得领主和隶农的关系规范化,这种规范化也不会因为领主比隶农更有力量而变得随意。要知道,隶农们固然希望和领主的关系规范化,领主们也有同样的希望。
正因为庄园不仅是一种经济组织,而且还是一种政治和社会组织,所以庄园的居民们就不仅仅是领主的佃农而已。他们是领主的臣民——从哪一方面说都是这样。农夫之所以保护羊群,并不是因为他爱它们,而是因为羊群是他的财富。同样,隶农们也是领主的财富。隶农不得到领主的批准,是不能离开庄园的。
庄园还是一个宗教的单位。领主们在自己的住宅附近盖有神殿或教堂,授予它们土地,不过一般情况下牧师由宗教组织来指定。
因此,90%以上的人,一辈子就生活在一个庄园里,庄园虽小,但却满足了人们的各种需要:经济、政治和文化。
除了贵族和他的一家人、教区牧师、可能还有少数行政官吏,庄园上的全体居民都属于仆从的地位。奴隶在庄园中已经很少了,主要是进行家务劳动的家奴。家奴也是非常少的,他们属于当时经济制度的边缘人物,想租到一块地都很难,也就是说,想找到一个愿意压榨自己的人都找不到,可以说是最彻底的贫农——赤贫户;他们只能靠给领主或隶农做一些零活度日。
那时农民的主体是隶农。其一,隶农不是奴隶。隶农不可以随便买卖,隶农虽然不能离开庄园,但在庄园里是有着人身自由的,隶农有自己的生活资料和生产工具。其二,隶农不仅要向领主交纳地租、庄园里的各种赋税,还要受到领主各种其他指派,要在生产生活、政治经济的方方面面都臣服、依附于领主。
隶农与其耕种的土地,有两方面关系。其一,土地是领主所有的,隶农只是在租种领主的土地,所以要向领主交地租。其二,隶农与其所耕种的土地,又是永远不可分开的,那块被某位隶农耕种的地,是被这位隶农及其子孙世世代代世袭拥有的。隶农一旦作为隶农租上了领主的一块地,那就虽然没有吃上大锅饭,但却捧上了铁饭碗,那就是被领主招进来的正式工,实行的是终身雇佣制,而且隶农的子子孙孙都可以享受这种待遇。所以隶农也被称为“永久佃户”。隶农想离开这块地是不行的,可领主想让隶农离开这块地也是不行的。这就是那时的惯例。所以说,虽然是压迫压榨,但压迫压榨也可以是有人情味的。贵族领主虽然在剥夺隶农的剩余产品和剩余劳动,但又要给隶农甜头,给隶农安全感、让隶农能够维持生计。
除了地租之外,领主们还巧立各种名目,征收隶农们的财物。当一年的劳动和收获结束后,领主要收“家庭税”,这是一种最普遍也是最苛重的庄园税。其征税范围包括隶农的一切财富:禾捆、干草、葡萄、牲口、小鸡、蜂腊。其税额大概相当于地租,在决定隶农的生活水平上,家庭税扮演着决定性的角色,当一位隶农去世由他儿子继承遗产时,领主要收“继承税”,必须把家里最好的牲口上交领主,因为牲口是那时最重要的生产工具,所以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隶农们积累自己的生产工具,当一位隶农结婚时,领主要收“结婚税”;当一位新隶农进入庄园、走上自己的工作岗位时,领主要收“进入金”;当两位隶农发生了婚外性行为,领主要收“通奸税”;当一个新庄园管家上任时,领主要受“见面金”;当一位隶农要上领主法庭解决民事纠纷时,领主要收“法庭金”;当一位隶农要买卖牲口或谷物,领主要收“准许费”;当一个隶农要离开庄园时,领主要收“分离费”;当一位隶农要使用公地、森林、荒地、河流等公地时,领主要收“使用费”。领主征收的这些税收,占了隶农们全年收入的40%!
不仅如此,隶农们还要去做领主所要求的各种“强制服役”,比如建筑道路、桥梁、堤坝,保卫守望城堡,为领主做杂役,等等。有的地方的领主还拥有对隶农女儿结婚时的“初夜权”。
领主在庄园里开设有磨坊、酿酒作坊、烘面包炉灶、葡萄酒压榨机,领主在庄园里对这些设施进行垄断性经营,收取“专利税”等进款。水磨的使用就是一个典型。在中世纪出现的水磨,相比于原来的手推磨是一个很大的技术进步,但它需要较大的制造费用,所以只有领主才建有水磨。为了让隶农们使用领主的水磨加工谷物,领主们专门划定了“水磨辖区”,一个“水磨辖区”一般比一个庄园大一些,但都是属于一个领主的地产。所有的隶农都不许再拥有手推磨,所有的谷物都必须到各自辖区的领主水磨上去加工,不许**辖区,即使是从庄园外面买进的谷物也要这样做。然后隶农们要交“水磨费”,相当于所磨谷物的1/12。隶农们当然更愿意用自家的手推磨,因为那样只花劳动力,现在却平白无故地交走谷物收成的1/12。但领主却坚持这种超经济的经济行为。为此,出现了很多冲突、斗争和纠纷。
通过地租及种种超经济手段的盘剥,领主也只让隶农们维持着十分基本的生活。虽然隶农在人身安全上受到领主的保护,并有一块世袭土地供自己耕种维持生存,但他们的生活是十分贫困的,而且没有尊严可言。
在播种和收获的季节里,他至少从日出劳动到日落;劳动的报酬十分微薄。他的家一般是简陋的小屋,是用一层糊了泥巴的篱笆建造的。在茅草的屋顶上开个口,这是烟的唯一通道。地面就是泥土,从上面下来的雨和雪使泥地变得又湿又冷。农民在一只箱子里塞进些稻草当他的床铺。一只三条腿的凳子是他的安乐椅。他的伙食粗糙而单调——不是黑面包就是褐色的面包……如果收成不好就得捱饿。饿死的事情决不是没有听说过。他当然是文盲,而且是迷信和恐惧的牺牲品,也时常受到邪恶的领主管家的骗。农民生活最悲惨的一面,可以说他是一个被蔑视、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可怜虫。贵族和市镇居民们很少提到他们,就是提到他们,所用的也是最鄙视、最恶毒的语言。
庄园里隶农的暴力反抗就不断出现,那都是隶农们对庄园制度的残暴和弊端的抗议。隶农拒绝为领主做劳役地租之外的“强制服役”,认为自己没有这个义务;他们使用暴力来抗交家庭税和婚姻税;他们有时会拒绝交纳“进入金”,还会捣毁领主的水磨坊;他们会拒绝领主对自己婚姻的干涉;有时会在领主法庭上拒绝接受判决结果。但大多数的农民反抗,规模都非常小,所以只能叫做暴力反抗,不能叫做起义
这些暴力反抗,一方面是规模很小,只局限在一个或少数几个庄园;另一方面是农民并不空想把领主的统治地位打倒,然后自己取而代之,而只是谋求减轻一些压榨的程度。而且农民们尽量把这种要求诉诸于领主法庭,或国王的巡回法庭,虽然判决结果总是有利于领主。
在欧洲封建时代,对农民们暴力压迫压榨的人是领主;相比于一个国王乃至一个皇帝,领主所统治的农民要少得多、统治的地域要小得多。可以说,领主直接面对隶农。这样,他自己就可以决定对隶农们压榨到什么程度才是恰到好处的——既能充分地搜刮隶农,又不至于使隶农感到难以忍受。大多数领主是理智的,他们会尽量去把握这个平衡点,从而维持住庄园里的秩序。当然会有少数领主残暴凶狠,那就会激起隶农的反抗,但因为一个领主控制的范围是有限的,所以属于这位凶狠残暴领主的隶农,人数也有限,暴力反抗就只会是小规模的。
农业生产是当时社会生产的主体。农业文明的一大特点是:人们在生产上不需要结成较大范围的合作关系。就生产生活的合作来说,一个家庭、一些亲戚、一个村庄就已足够。再远一点,人们之间在生产生活上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贵族体系介绍
国王是第一级,国王下面有各自的封臣,其中有两个级别:公爵、侯爵、伯爵,一般均为男性,女伯爵、女公爵、女侯爵以至女王都很罕见,但是也存在。
在以前,公爵下面同样可以有自己的下层贵族作为封臣。但是王国正规化了之后,一般的贵族只能册封骑士,王子和公爵有权册封世袭爵士而不能册封男爵(有时侯爵和伯爵也可以),从国王到每一个封臣,都有自己的领地。
公爵分成三种,一种是没有独立性的公爵,多半是王国日后册封的,只能册封骑士和爵士,而一种是半独立性的,公爵有权直辖领地,也称公国,能够册封下级贵族,不过没有外交权,军事调动也要获得王国批准,最后一种是基本上完全独立的公爵,公国有自己的一切国家权力,不需向任何人负责。
基本贵族体系的关系规则是:主人为附庸负责,主人的主人和自己无关。贵族们除了自理领地内政,只需要向自己的封君负责,有时也需要向上级封君交税,赋税的多少由对方讨论决定。贵族如果向其他地区宣战,上面的封君都将有权利(并非强迫)加入,但是封君如果和他人开战,下面封臣只会在自己义务之内出兵,不会为了“显示忠诚”主动勤兵。
国王和公爵有权利控制下层贵族的军队,他们可以向下发动征兵令,包括总动员、指定领主动员和紧急动员。总动员是针对直属封臣而起的,不能跳过,接到征兵令者也有一定时间考虑是否响应。指定领主动员类似总动员,但是只针对个别贵族下令。紧急动员是指紧急情况下,强迫某人带着军队立刻加入,可以对任何下级贵族执行(包括跳过直属贵族),但这会严重影响封臣的忠诚,按照法度和习惯,封臣甚至可以拒绝。一个贵族如果军队被上级调用,他仍然需要负责这军队的领兵和军饷开销,因此忠诚将不断降低。
主人的主人,和自己无关,他们始终只对直属封君效忠。
一种情况是根据血缘关系,比如某领主也是另一个家族的合法第一继承人,如果对方家族需要继承者,将必然由这位贵族担任而两个家族合并。但是这位贵族本人由于突发事件而死亡,那么对方家族的继承问题就会发生争议。
第二种情况牵涉到上下级贵族之间的义务问题。上面已提到,国王和公爵有权在合法范围内要求下属贵族出兵,如果对方拒绝执行,那么国王就有权收回对方的领地。
无论任何一种宣称,都是有继承性的,一个领主的父辈如果有权得到某份领地而实际上被他人所占据,他也将继续维持宣称,直到最终得到此地。
一个典型的利用血统继承他人财产的办法是:假设某贵族只有1个儿子和若干女儿,如果这唯一的儿子接过领地,但是没有和别人生下男性继承人就去世,那么一般法律下其女儿的后代就将回国继承叔叔的财产。利用这一点可以安排自己的继承人尽快和他的大女儿结婚,几年后他俩如果生下了儿子,这个孩子就将有很大机会继承双重家族的财产,然后首先让他继承本国领地,同时保证他的叔叔始终没有男性继承人(必要时可进行暗杀),就能顺利成章地等待对方家族转交领地了。
如果某位贵族的两个封臣发生内乱,他并不会因为需要同时考虑双方立场而保持中立,而是将出面维护被动应战的一方。
根据定义,牧师就是在某个宗教体系中占有一定位阶的个人。他们是构成一个宗教体系的众多个体,由于某种“天赋神权”而成为一个组织,一个教会,一个兄弟会的成员进而区别于其他世俗个体。简单地说就是,牧师照管非牧师的世俗个体,因为世俗的人们在精神领域无法互相照管。
牧师生来被赋予有别于他人的独特命运,牧师在教会中占有非常特殊的地位,他是唯一可以行圣礼的人。他的地位让他超脱于许多法律之上(因为他服从于更高层面的法律),同时他往往有一种地位高于常人的自觉,即拥有“祈愿者”的地位。在这三阶层分类中,神职者拥有最高的地位,因为他离神最近。
牧师通常是凡人的生命体,与超越凡人的存在之间沟通联系的管道,换言之就是与神性存在的连结。在这种身份下,牧师为群落提供了一种道德标准以及一个可以依靠和围绕的组织中心。大多数村落都是围绕着教堂或神殿建立起来的,这个被用于崇拜仪式的地方,同样也成为人们需要集合和交际时的会所。宗教,以及牧师,成了维系群落的粘合剂,帮助他们度过那些时代中最黑暗的时刻。牧师是强有力的部落领袖,侍奉诸神,同时为他们的人民所敬畏。牧师不仅仅是他们所处的社会的一部分,是他们将那个社会整合起来。简而言之,他们天生是伟大的领袖。
牧师们还为人类社会带来了我们永远受益的东西——时间和历史。他们的知识远不仅局限于占星学。他们全然地投身于信仰领域,牧师在所有文明中几乎总是受到最好的教育,而知识就是最强大的力量。
在任何情况下,牧师为别人提供目标,决心和意志,他们带来团结,鼓励高尚和尊严的行为,他们让成千上万人为一个信仰前仆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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