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多情本自误,何怨他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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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莹的眼睛一直死死的,愣愣的盯着王岩的一举一动,突然两粒眼泪如滚珠般掉下来,哽咽道:“不痛。”
王岩便扶她到椅上坐:“来,坐下来歇歇。”
她却是不歇,眼里流着泪还逞强:“不!”
“这,不歇可不行,来,听话,乖。”
清莹的泪珠滚得更快,显得更委屈,声音却越发温柔了:“嗯。”
王岩将她的双手平放到膝上:“看着我的眼睛,深呼吸,然后深深的吁气,对,对啦!”
清莹呼吸几次,却是抽搐起来,扑到王岩怀里,一阵好哭。
王岩越是劝慰,她倒是哭得越伤心,很是动情,如不住手的慢二胡,断断续续就是没停过声。
王岩不停拍她的背,宽她的心,他的眼睛更走神,他的手越拍越慢。
清莹的体香和着香水味传到他鼻里,使他很陶醉,他有些想将清莹推开,却又有些不忍,自己却又忍不住想入飞飞,他在扼制,他是一个有文化有教养的知识分子,他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该做的砍下他脑袋他也许都不会做。
此时清莹却如幽幽梦语般道:“我爱你。”说过了,说出了,就如黄河泛滥了:“我好爱好爱你……”
人往往就是这样,你也许可以拒绝天下所有的人,却就是无法拒绝站在你面前可怜可爱的女孩。王岩吃惊的看着清莹,他或许也未真的看清莹,是在看他自己,可是一个人连对方都未看清,他又怎么能看清自己呢?
他什么也未看,心中自然明了,什么也没说,他的嘴已不必说,那张宽厚的嘴唇已将清莹吻遍。
什么都感觉不到,不知道如何解开衣服,如何去掉裤衩,如何去吻,如何去抚摸,只是冲动的想要去做,就迫不急待,甚而未想的去做了。**!——就在这并不太硬,也不太软,既不太平,也不太仄的地上,既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梦里的黄昏。此刻我们理解爱情又是什么呢?
血色黄昏,最是伤情。
伤情总是因为多情,人生自古就多情,万代以后仍痴心,多情本自误,何怨他无心?
人生有度,完人也。世上无完人,事亦无完事,事情已发生,因为人的多情,人的失度,人的宿命……
王岩和清莹都沉默了。
两厢有性趣,就绝不会太讨厌对方,更不会无爱,但那只是因多情,因不讨厌对方而有了性趣,便掺和了一些爱,所以事情发生了。
他们却陷入了矛盾的苦恼中。在我们遇到的每一件事时,也都曾这样苦恼过。
我们收拾残局时却显得不知所措,他们应该是很在行的,王岩是老手,清莹不是头一次,本不是贼,做了小偷,就成了贼,本来正大光明的事,就会蹑手蹑脚去做了,做了贼心就虚,所以世上的人为什么那么“虚”心,当浮一大白了。
清莹偎依在王岩宽厚的胸怀里,相互爱抚着,动作都很慢,如两块粗糙的纱布,磨擦得很涩,他们还没有想好——我们似乎很多事都是没想好就去做了,但好歹做了就不必后悔,做了没有用的事又何必做?可是人在社会中,就得自觉或被迫遵守游戏规则,这是人类共存的最基本前提,所以他们还在想——天下每个人都在想,有谁想好了呢?
屋外有了鸡鸣狗吠,有了万家灯火,有了家的温暖……
王岩长叹口气:“你该回去了。”
“为什么?”
王岩沉默。是啊,为什么呢?
清莹又说:“因为你也该歇息了,所以我就该走了?”
王岩无语,只是拿眼去看那游来游去的金鱼。屋里没有亮灯,光线模糊,他的眼睛更模糊。
清莹眼里已没有泪,哭过之后,就只剩幽幽的伤痕,一份乱无头绪的怨,她什么都没再说,拖着沉重的脚步,踉跄的一步步迈向门口,出了门,便发疯似的往前跑。夜色苍茫,看不清前途,辨不明方向。
天空中下起了雨,电闪雷鸣后就下起了雨,豆大的雨点打在清莹脸上,渐渐已分不清是雨是泪了。
王岩坐在窗前看着这场雨,眼里却没有雨,全是泪。大热必有大雨,久旱也必有大雨,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但他找不出理由。他想起了许多往事,都是关于另一个女人的——男人为什么总是在拥有了一个女人后要去想另一个女人呢?
那是一个多乖多听话的女人,她既是贤妻也是良母,所有中华传统的美德都在她身上烙下了深深的印痕,没有人能说出她的坏来,都是说她的好,王岩更是觉得她好,曾经无数次的赞誉,引之为荣,引以为傲。
因为她是他的女人,在她心里,除了他,就再没有过别的男人,也许只有一个,那是他们的儿子,王子,除此之外,她心里甚至没有她自己,王岩若说月亮是方的,她也会应和的说:“今晚是月亮真的长出了角”。
在她的心目中,他就是神,是上帝,绝对服从他,因为他是完美无缺的……
清莹?一个不同的女人,在男人的心目中是完全不同的,这固然显得丰富多彩,却平生了许多事……

他想了整整一夜,雨也下了整整一夜。
人为什么总是这样,道理都懂,做起事来却全没道理?泪拭干了,伤口包扎了,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还是像磁石般吸到了一起。
被吸引,是因为他们自身也有要吸引的磁力,但是一个男人抱着怀里的女人时却总是想着另一个女人,一个女人,偎在男人怀里时,却总是想着另一个男人。
清莹不知道王岩的想法,也不知道李酌的想法,全天下男人的想法她都不知道,或许也不必知道,她却知道自己的想法——她是一个女人,在一个人的时候,她就想两个男人,怎么就有了两个男人?怎么就不守了那份忠诚?那已不是热恋时的种朝思暮想,牵肠挂肚,聚了不够,离了不舍,热烈的火焰值得疯狂,燃烧后剩下的灰烬更值得回味,冷静的,理智的回味,偏是更苦恼,更伤神。
谁都知道这是不对的,就像黑夜见不得白天的,这时的她,也像处在这种情况中的每个人一样,早已如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头,从上游滚流至下游,风浪历遍,沉寂下来,没了锋芒棱角,却内涵丰富,便更是难解难分,更痛苦。
李酌就像站在十字路口,面前一条是爱情之路,另一条看起来也是爱情之路,而难已迈步。他却一知自己正是因为爱情才站在这里的,也许选择哪条都一样,无论选哪条爱情都是属于他的,好好的走,哪条都通向幸福,只是,有了选择的机会,他就要选择了,而且总会选择离他觉得远一些的路——那里更富神秘的吸引。
得不到的都是好的,得到了的再怎么尊贵也一文不值了——是否我们永远不能让别人满意,否则都将被闲置、厌弃?
每个人虽然总是站在十字路口这样选择的,正如飞蛾偏要这样扑火,却还是要故意的痛苦一番,不知是为自己寻找借口,还是我们人都这么笨?
他有些烦恼,便到酒吧去买醉。
他只奇怪,明知借酒浇愁愁更愁,这发愁的人就是戒不了酒,难道他更愁于戒酒吗?真是一个酒鬼戒得了酒,一个落人就忘得了愁?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下班后,丁曼夕来找的他。现在他们的关系就像两条海里的鱼,合适时聚一聚,一不顺意摆尾就走,丁曼夕每天电话不断,是换过一大把男人了,她觉得新鲜、刺激,吃饭有人买单、喝酒有人掏钱、睡觉有人靠边、赌博有人把关、嘴痒有人点烟,就连跳舞,她身边的男人也是一圈一圈,虽如此,她还是想看看以前的男友怎样了,这无疑也是她炫耀的资本,所以他们一起来了。
将疯野演绎到了极致,喝得醉了,醉得累了,就一股脑倒作一团。丁曼夕是玩得过了头,李酌是茫然不知所以,丁曼夕一个男人都不想了,李酌偏就想了三个女人。
他是想真爱一场的——谁都想真爱一场,可谁有勇气真的爱了一场呢?如果真的去爱了,哪有这许多事?哪有这许多烦恼?
但他没想这些,他只想——和丁曼夕爱了又不爱,和清爱了又没了爱,却对万紫嫣入了魔,着了迷。
他虽痛苦,但痛苦又怎压得过**?人不死,心不亡,谁都是吃了五谷想六味,吃饱了撑着嫌玩累,他情不自禁要去找万紫嫣,他胸中有一团火,不燃烧了不痛快,而且他永远不会去想象燃烧后会怎样——只要燃烧,就值,为什么呢?不知道。
生活就是这样,要活生,所以生活,既有问不完的为什么,也有答不尽的所以说,一代代这么说,一代代这么做,想死的还是因为想活,想活的,活过就死了,人不死,心不亡!
他想万紫嫣想得快疯了,他不管了那什么教养,不管了那所谓的清规戒律,不管了万紫嫣是个寡妇,甚至真是个荡妇都无所谓,他从心里为万紫嫣着迷,如果他是一尊菩萨,他一定迷了信。
城乡两往来,和三个女人一出戏,他日渐消瘦,他已经刻骨铭心,如蛆附骨,对工作的心来在焉使他失去了工作,万紫嫣就像裹在冰里的一团火,看不见,甚至也摸不着,却能感觉到,刚开始是很冷,可一接触以后越发暖和,暖和到心里去了。
最妙的是,你永远看不清,也摸不透她,她总是透着股神秘,让你忍不住想要去惹她,他实在拿自己没法子。别人拿他更没法子,因为他连自己都不承认——他不敢对自己摊牌,所以当他再次来到贞女村时,想要到万紫嫣家去的脚步屡屡退却了,打强心剂的要爱清莹。
“要爱清莹!”他在心里吼道。
到了清莹家,清莹却不在,本来一根丝线提起的惨惨的勇气就掉下来,在家闷得不行,就向清莹父母借口出去溜溜,信步却到了万紫嫣家。
到了万紫嫣家,他就不顾了一切。
此时他本不该来的,时近黄昏,孤男寡女,可是正如风,来了就来了,谁能挡得住?
夜雾从草丛间升起,万紫嫣在雾中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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