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本草纲目》中记载,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历史上巫蛊之案不在少数,《左传.隐公十一年》记载,郑伯伐许,颍考叔被本国大夫公孙阏(子都)用暗箭射死。战争结束后,郑伯为惩治射颍考叔的凶手,命军队出貑(公猪)及犬、鸡,诅而射之。传世之《祖楚文》,据考为秦惠王诅咒楚怀王的告神之辞。汉代,诅咒术十分盛行,故法律规定对诅咒者处以死刑。射偶人是用木、土或纸做成仇家偶像,暗藏于某处,每日诅咒之,或用箭射之,用针刺之,认为如此可使仇人得病身亡。西汉武帝晚年,奸佞江充诈称武帝得病是由于巫蛊作祟‘以预先埋设的偶人诬害太子,结果造成太子及其家属全部遇难,连累而死前后共数万人的大冤案。
这巫蛊之术从秦汉时期就有,而汉代的法律和唐代的法律都明令禁止过巫蛊之术。比如汉代的法律规定如果某人家里饲养的蛊虫已经成形并且致人死亡那这个人要处以极刑,家人流放三千里。唐代也做过类似的规定,饲养蛊未成形者流放,成形者杀头,蛊以毒虫害人。又称蛊毒、放蛊、蛊术,近代则闽、粤及西南少数民族中有行毒蛊之术者,名目繁多,后流传至东南亚一带变称之为降头,其手法与蛊术类似,虽少有不同,可大体来说确是同宗。
刘南《苗荒小记》中记载:“苗之蛊毒,至为可畏,其放蛊也,不必专用食物,凡嘘之以气,视之以目,皆能传其毒于人;用食物者,蛊之下乘者也。可见这用蛊高手举手投足间便可杀人。

在中国,信仰蛊毒的民族历史上都善使毒药,它们是:壮族、瑶族、苗族、布依族、侗族、黎族、水族、傣族、怒族、白族、纳西族,彝族、羌族、高山族、僳僳族、哈尼族、拉祜族、景颇族、普米族和广东、福建一带的部分汉族以及未识别民族摩梭人等共约20个民族。这些民族主要分布于中国南方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也说明蛊毒的产生,有可能与多毒的地理环境有关。
自古苗女多情。山里的女儿天真、单纯、敢爱敢恨,哪里知道人心的险恶,有时虚情假意的海誓山盟也会当成情郎剜心掏肺的真情告白。为了保护美丽的苗女,苗人自古就有一门传女不传子的独门技艺:蛊但这种说法往往只在私下里流传,很少会有人正面去谈论,似乎谈论这种事情也有着某种忌讳,从而更使这种类似的事情愈发地神秘起来
经过历史侵袭,这蛊术也随着科技的进步慢慢消失,可在偏远地区民风朴化之地仍有传说中蛊术的存在,可它是否真的存在仍然是个谜。
这蛊术是真是假谁也未曾见识过,或等真正见识到便是你中蛊那天,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