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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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身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5000年前。著名的征服者威廉于1066年在黑斯廷斯取得重大胜利后,战死的英格兰国王哈罗德的遗体就是按照他身上刺出的花纹——包括他左胸所刺的其情妇的名字(“天鹅颈”爱迪丝)——找到的。
纹身一度被视为“身份高贵”的标志,男人在强壮粗大的胳膊上刺出心仪的图腾,女人在妙曼的玉体上纹出妖冶的造型,都会使自己更具魅力。但此举也遭到不少“君子剑”的抵制。眼下,纹身在新新人类中十分流行,这些“**的花纹”一直在透露心灵的密语。人们从这些标识着小猫、老虎、龙、刀剑、头像的图案里,可以感觉到当事人某种超越现实的倾向以及耿耿于怀的情愫,其别出心裁的标榜意味是十分明显的。因此,每当一个温柔妩媚的女孩儿进入猎人的视野,对方开始大肆吹嘘自己的时候,她手臂上的黑色牡丹花刺青就该让对方明白:本人并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要想占便宜,走着瞧吧!

无论怎样,纹身总会让人联想到一些远离体制、规范的浪漫逸事,说具体点,纹身者大都容易给人留下“头角峥嵘”的印象,是刻意希望保持自己特殊性的举措,他们的胆量与自制力已经在夸张的图形中得到了证实。因此,纹身者往往只跟同道往来,结成亲密同人。只是不知道他们是在欣赏对方的奇异图案后才喜欢上对方的呢,还是一本正经地靠“文火”功夫在肌肤之亲时分才获得这意外惊喜?
奇怪的是,在成年人当中,我们就再也没有看见过纹身者了,也许纹身本身就是青春时代的权力,到后来,这个权力都是自行解除的。但药水洗不掉的淡淡针孔,跟记忆一样,会让当事人梦回唐朝!至于那些贴刮刮纸的男女,则纯粹是叶公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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