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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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切地感受到,失眠是一只肥壮无比的蚕,它啃啮我,如同啃啮一片厚厚的桑叶,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我甚至能听见那窸窣不停的啃啮声。它的唇吻放大了千万倍,异常夸张,异常惊悚,像一张鲸口,又像一道欲壑,能把什么都吞噬进去,不吐半点渣屑。就是这样一头有象而无形的怪物啃啮了我整整一个晚上,我的皮肉,我的筋骨,我的血液,全成了它的食物。它用我的衣服揩净嘴巴上的涎液,然后说,“这东西的味道太捧了!留着,下餐再吃”。我在床上翻覆了七八个小时,似乎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以最佳体位去迎合失眠的口吻,它啃啮得越欢畅,我就翻覆得越频繁。
如果只有失眠这头恶蚕啃啮我,那我也就算万幸了,应该谢天谢地。事实上,还有另一头蚕,一头更壮硕更贪婪的蚕撕咬我的心,可怜我的心,多血多汁多情多感,不是一片厚厚的桑叶,怎禁得起巨虫的蚕食鲸吞?这头巨虫,它又是谁呢?它是失眠那只蚕儿的母亲。
半个月前,我终于在念奴娇起草的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名,故意签得歪歪斜斜,比小学一年级学生的钢笔字还要差。她却一点也不计较,仿佛我签给她的是一张巨额支票。她长舒了一口气,绕过檀木茶几,抱着我的头,在我脸颊上狠狠地亲了一口,莫非是向我表达感激之情?她的嘴唇还是那么温润,像玫瑰花瓣,她是不用口红的。差不多半年了,她没有再这么吻过我,准确地说,这半年来,我们之间已没有任何亲昵之举。我感觉这个吻有一个世纪那么长,我是上个世纪认识她的,宿命却注定,这个世纪我们要分道扬镳。这个吻贯穿于这五年的光景之间,我把它称之为“百年香吻”,代表我生命中一个重要的桥段。这不算过分。
“喝点什么?”我这样问她似乎有点古怪。
“算了。”她的声音空空洞洞,仿佛来自外星人的喉咙。
“那就来点音乐吧,我们跳支舞!”我不再提问题,只管拿主意,但这个主意可能拿得不合时宜。
“我该走了。费浪,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我可能是傻瓜,但绝对不是瞎子。假如有一天,我落魄了,失意了,回头来摁门铃,你还肯接受我吗?请注意,我说的是‘假如’。”
她抬起头,亮晶晶的眸子里分明有泪光熠熠,她仍有几丝难以割断的留恋之情。夫妻情分覆水难收,但水过地皮湿。这多少使我的自尊心获得了一点必要的安慰。
“既然你问的是‘假如’,那我的回答是‘可能’。”她没把话说死,我也别自作多情。
念奴娇的行李早在三天前就搬走了。她照例没坐电梯,这习惯没改。高跟鞋敲击水泥台阶的橐橐声总共响了好几十下,我没去数数,五分钟后,她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不用去阳台上看,她乘坐的仍是那部黑色的大众越野车。准是迪克来接她。迪克是加拿大邦氏公司派驻中国分公司的业务总代表,念奴娇是他属下的部门经理。念奴娇在家中开过几次party,迪克都是重点客人,他三十岁出头,高大英俊,皮肤黑黝黝的,很有幽默感,像他那样活力四射的商人,并不多见,业余时间,他酷爱极限运动,是悬崖跳水和高空蹦极的好手。念奴娇欣赏有冒险精神的男人,迪克显然是上佳之选。迪克的理性和**,冰与火,调和得就像是一杯绝妙的鸡尾酒,念奴娇饮过之后,不免酣然沉醉。
我与念奴娇相识,是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两校一年一度的体育对抗赛后,她是清华代表队的,拿了女子四百米冠军,我是北大代表队的,拿了男子八百米冠军。运动会后,在北大体育馆开了个大型联欢晚会。我和念奴娇正巧毗邻而坐,自然而然就聊起天来。她在清华学计算机,喜欢中国古典文学,我在北大学法语,也喜欢中国古典文学,两人聊得很开心。她告诉我的第一个小秘密,就是她的姓名,她姓念,这个姓氏确实很罕见,我还是头一回听说,父母给她取的名字是凤娇,她嫌这个名字俗气,上大学后改为念奴娇,很好的一个词牌名被她抢先使用了。
“你叫念奴娇,这个名字令人油然而生怜香惜玉的冲动。好,我也得用个词牌名做网名才对得起自己啊!你觉得叫菩萨蛮如何?”我是说着好玩的,并非真有这个打算。
“感觉不太合适。你不是姓费名浪吗?叫水调歌头才合适。”
“嗯,不错,水调歌头,很豪放的感觉。”我和念奴娇对击一掌,然后说,“水调歌头好是好,不过,我用惯了自己原来的网名,没打算改了。”
“你的网名叫什么?”
“叫欢郎。”我把网名说起来,倒要看看念奴娇,她会做何反应?
“欢郎?你是网恋高手吧?”
“何以见得?”
“你还装傻呢,古时候男女两情相悦,女方称男方为‘欢’。南朝的乐府《子夜歌》中有一首诗,‘欢愁侬亦愁,郎笑我便喜。不见连理树,异根同条起’。你赶紧从实招来,是不是从这首《子夜歌》中找到灵感,取的网名?”念奴娇脑子转得特快,记性真好。
“既然你证据确凿,那我就坦白从宽了。哦,有一点你可能没怎么留意,‘欢郎’与我的姓名‘费浪’有点谐音。”我笑出声来。
“哎,是这样。我对你的姓名——费浪——也感到奇怪,它是原汁原味的吗?”念奴娇仍旧步步紧逼。
“当然是,我至今没做过一丁点手脚。”
“我猜测,你父母中必有一人不喜欢你。我猜得对不对?”她就像小巫女修习功课,拿我的名字去解谜。
“你猜得太对了,我父亲信奉简约主义,别人还不知道‘丁克家庭’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就一门心思想做丁克家庭的家长,不想做孩子的老爸。他说,这世界竞争激烈,粮食危机和石油危机闹个不停,天灾**从没歇着,弄个小生命到世间受苦受难,那是不小的罪孽。我母亲却特别爱小孩,她一口咬定,造人是夫妻的天职。我父亲当然没能拗过我母亲。我父亲就寻思,要采取小小的报复行动,扳回自己失去的面子,他请求获得百分之百的对婴儿的命名权,我母亲一高兴,特别好说话,当即同意将这项重要的权力让渡给他。这下可好,我的名字取出来,单叫一个‘浪’字,声音倒是响亮,但倒过来看就是‘浪费’。我母亲很生气,但木已成舟,她说好了不干预,不能自食其言。我父亲的解释很搞笑,说是这小家伙来滚滚红尘中凑热闹,无非是浪费尿片,浪费金钱,浪费粮食,浪费光阴,将来还要浪费心思,浪费感情,浪费可大啦!我一点也没冤枉他。我母亲骂他歪理一箩筐,实则反嗔为喜,觉得费浪也好,浪费也罢,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儿子身体健康就万事大吉,浪费点东西算什么。”
有些人,能一见如故,甚至一见钟情,这事儿必定有个缘由。西方神话的说法是上帝造人后,将他的造物用利剑一劈为二,分别遣送到世间,从此他们就要苦苦寻觅自己的另一半,若是找到了,就准定一拍即合,这说法太神秘。东方迷信的说法是“十年修得擦肩过,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一床宿”,这说法太夸张。科学的说法是,如果两人的磁场互相吻合,就能彼此激赏,一旦动情,必定是火热的爱情,这说法有些道理。
念奴娇爱好运动,是那种健美的女生,相貌不差,但这绝对不是她的长项,身材才是她的优势。我喜欢健美的女生,喜欢沙滩皮肤,喜欢爽朗的笑声,喜欢明亮的性格。这些她都具备。她喜欢我什么呢?她说,女人可不像男人那样喜欢做分解说明,我一定逼她说,她的回答出人意料,她说,她喜欢我身上的缺点,那就是我表面上漫不经心,骨子里却是个认真的人。这是我的缺点吗?她怎么像是在夸我?反正都一样。总之,我们互为对方的那面镜子,彼此从不挑剔对方的缺点和毛病。
读大学时,我就写了两部网络小说,一部叫《青春赌台》,另一部叫《爱谁谁》,接连被两家网站相中,双方签了合同,读者付费阅读,收益比想象的要大得多,这两部小说后来还落了地,出版了纸本,居然赚到三十多万元钱。我得了个“校园才子”的美称,这让我母亲骄傲得不得了,她用这个题材多次敲打我父亲:
“你还说儿子浪费这个,浪费那个的,他可比你更有竞争力,更能赚钱!”
“他写那些情啊爱的东西,越是感人,就越是浪费读者的时间和心情。”煮熟的鸭子嘴巴硬,父亲不肯轻易服输。
念奴娇也惊讶我能写出骗人(也骗她)掉泪的小说,当然有时也能逗得她哈哈大笑。
“你做定了才子,剩下一个佳人的名额,我就不客气喽。”她倒真能给自己脸上贴金。
“你是不是佳人,不由我说了算;你是不是家人,做我老婆,我倒是可以全权决定,你掂量着办呵,宜早不宜迟,免得自贻伊戚。”我打趣道。
“你臭美!费浪,你手捧大把玫瑰,跪下向我求婚,那还得看你挑没挑对黄道吉日,我的心情是不是万里无云的晴空。要不然,没门!”

“你等着,别等到人老珠黄,那时候责怪我花开堪折偏不折,可就晚了。”
我没让念奴娇等太长时间,大学毕业后的第三个情人节,我送给她寓意为“一生长久”的二十七朵玫瑰,在蒙娜丽莎西餐厅,我正犹豫要不要单腿跪下去,她已经发问:
“费浪,你送我二十七朵玫瑰花,是不是不怀好意?”
“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那就是,”我单腿跪下,十分殷勤地献上玫瑰花,“亲爱的,请嫁给我这个笨蛋吧!”
“好,朕恩准了!爱卿平身。”她居然仿照武则天的口气说完这话,乐得流下了泪水。
大学毕业后,念奴娇成了北京邦氏公司中国分公司的职员,我成了真正的怪胎,为了逍遥自在,为了无人管束,为了谋求写作的自由心境,竟然什么样的用人单位我都懒得去接触,仍旧租住在校区外的房子里,敲敲电脑,写写小说,成了名副其实的职业撰稿人。新鲜,此举太新鲜了,我父亲,高中二年级的班主任,这回居然没唠叨什么,我正暗自高兴,他却用半嘲弄的语气调侃道:
“我要是说什么,只会浪费口水,小子,你真是太有才了!比我有种!”
“儿子就是一个天才!从小到大,他可没让我们丢过脸。”母亲一如既往捍卫我的选择,尽管她对我的选择感到忐忑不安。
难得的是,念奴娇并不认为我这么做有什么出格不对头的地方,她只轻描淡写地吩咐了一句,“你可别有什么压力”。我真是很快就感到了压力,手头一部写80后“愤青”的长篇小说无人叫好,不叫好就不叫座,点击率不高,钱袋就瘪。我走到了人生的第一个十字路口。
我沉寂了两年时间。这两年我在干什么?我在北京城东游西逛,“混在北京”这说法用在谁身上都不如用在我身上合适,尽管我是北京人,似乎有资格这么混。我经常背着笔记本电脑去坐地铁,从头坐到尾,再从尾坐到头;去博物馆,去公园,去三里屯酒吧,去跳蚤市场,去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瞎转悠,漫无目的。当然,有时我也会在咖啡馆坐够一下午,写两篇短文,把自己的智慧零敲碎卖,换点酒钱和饭钱,这倒是不难,要知道,北京的报刊太多了,不少版面都闹稿荒呢。念奴娇工作很忙,因为她好强,就更忙,她的勤奋跟我的懒散,她的忙碌跟我的闲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时候,我也会惭愧五秒钟,但绝对不会超过五秒钟。她努力打拼有她的理由,我清静无为有我的根据。到了第二年,我都有点悲观地想,再这样没心劲没目标地混下去,我就娶不到念奴娇了,她身后的追求者不乏其人,每个追求者都有足够的实力将我轻易地挤落悬崖。那不行,娶念奴娇为妻,这是我至今唯一执著的念头,难得我这样漫不经心的人竟然如此执著。
我开始挖空心思,绞干脑汁,要写一部畅销书,我之所以对自己有此期许,就是想赚到足够的钱买套像样的房子,把念奴娇娶回家。我绝对不做“啃老族”成员,父母也没什么积蓄,我都能想象得出来,只要我一开口一伸手,老爸就会立刻拿我开涮,我可不愿受那份窝囊气。念奴娇的积蓄加我的积蓄只有四五十万,这点钱显然不够我们结婚的,她对我没有任何要求,我必须要有自己的追求才行。
我构思了一部新小说,在繁华的都市,年轻英俊的软件开发商被美丽机智的大学音乐系女生救下性命,故事里有爱情的温馨,也有阴谋和重重杀机,这个故事相当离奇,悬念重生,而且笑料百出。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再次帮我在网络江湖扬名立万。当然,我也赚到了我想要的钱,买到了我想要的房子,娶到了我想要的念奴娇。
“儿子,你是个人物!”这回,老爸心服口服,没再讽刺挖苦我了。
“费浪,我都担心你会沉沦了,从此一蹶不振,没想到你绝地反击,这么快就杀出一条血路,够酷!”念奴娇的夸奖我最爱听。
我和念奴娇的婚姻是何时出现了状况?我真的想不清楚,想不明白。我们的婚姻充其量只有两年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我们没有大吵大闹过,也没有冷战过,很正常的那种,虽然两人算不上特别恩爱,特别亲密,那是因为我们十分独立,太有个性。我一年顶多只工作一百天,这一百天能够帮我轻松愉快地度过其它二百六十五天。婚后,我就不再在京城里四处瞎转悠了,也不再为高君宇、石评梅的墓冢当年被人掘开、墓碑被人砸毁这类事情愤愤不平。我倒是喜欢去各地游玩,我的网友不少,大家也乐得跟我这位网络文坛的高手见面交流。事实告诉我,网友在虚拟空间会面比在现实世界交流更好,因为彼此见光死的机率太大,而且会死得很惨很难看,往后彼此都失去搭理对方的兴趣了。文人相轻,自古就是这样,现在的情形当然更为严重,有不少人怀疑我在网络上走红是幕后另有推手,甚至有鼻子有眼睛地指名道姓说是某某富婆,弄成桃色流言,这毫无根据,非常可笑,我不可能跟他们解释成名和成功的神秘性和偶然性。一个人填对了七个数字,中了福利大彩的五百万元头奖,你能够讲得清楚这里面有什么道理吗?运气,它为何落在我的头上,却没落在张三李四的头上?谁能讲得出子丑寅卯?既然讲不明白,那就权且认为它很正常,这样的心态才比较健康。
我还记得,那一天,我正在北岳山腰的寺庙里休憩,接到念奴娇发来的短信:“迪克:晚上一起去听音乐会,奥地利维也纳爱乐乐团到了北京,国家大剧院八点场。吻你!”她居然误把这条短信发到了我的手机上,这令我很愤怒,也很沮丧。咋办?我看,周遭万物正常,阳光普照群峰,天没塌下来,地也没陷下去,但我的心中已天塌地陷。我和念奴娇彼此信任,谁也不会去伤脑筋想一想“背叛”这个词该怎么解释,倒是对“合则聚,不合则散”的理念达成过共识。现在就是这样一个关口,我得拿个主意。庙宇之外,溪声潺潺,林涛滚滚,鸟鸣则略显稀薄,这地方极其清幽,偏偏红尘的信息(而且是投错了地址的信息)无孔不入,叫我“无逃于天地之间”。一名年轻的和尚在井边打水,那水我看一眼都觉着甘冽清净,我真想喝上一瓢,浇熄心中的怒火。若能浇灭心中的怒火,这水就肯定不是人间的泉水了。我离仙界极其遥远,所以我的痛心疾首几乎是无可救药的。当然,还有时间,据说,在世间,只有时间能包医百病。
我的高傲保证我回家后绝不提及此事,但我的理智并不能保证我真的做到若无其事,念奴娇的聪明和警觉不下于我,也许她当时就意识到自己出现了低级失误,或者从我的表现她能察觉出异样。到了去年春节前,她终于主动向我摊牌:
“费浪,我们缘分已尽。sorry!‘缘分有起就有止,有生就有灭,我们都是凡人,爱情是神灵的事业,凡人没弄好就准定弄砸’,我记得你在小说中写过这样一段话。我跟迪克走,他明年夏天回加拿大。费浪,你是个好男人,千里挑一,这是实话,不是我违心地夸你。‘缘于爱情,我们走进婚姻;止于缘分,我们走出婚姻’,这也是你在小说中写过的话。在几年的轮回之中,你自始至终不曾伤害过我,谢谢你!”
念奴娇抓紧我的手,她的泪水适时地提醒了我,我不用说什么,也不用去挽救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然而,我还是忍不住问了她一个怪怪的问题:
“你不打算在北京观看百年难遇的奥运会?”
念奴娇摇了摇头,她是热爱体育的人,但她更愿意陪伴迪克去野外从事极限运动,对于体育场馆中的金牌争夺,她兴趣不浓。
念奴娇走了,房子空了,我的心也冷了。这一刻,我脑袋里久久盘旋、挥之不散的是《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的旋律,爱尔兰歌星美芙(meav)的嗓音宛若天籁,伤感的情调却令我骨缝里都爬满了澌澌寒意。
当爱人的金色指环
失去宝石的光芒
当那珍贵的感情枯萎
我也愿和你同往
当那忠贞的心儿憔悴
当那亲爱的人儿死亡
谁还愿孤独地生存
在这凄凉的世界上
所幸,念奴娇还活着,只不过在我心中她已经死去了。
名为“失眠”的那只肥蚕不难找到我这片厚厚的桑叶,它准能饱餐一顿。生命中有不能承受之重,也有不能承受之轻,我现在遭逢的心理压力究竟是重如泰山,还是轻如鸿毛?我说不清楚。也许我真是个漫不经心的人。
苏东坡最著名的一阙词叫做《念奴娇·赤壁怀古》,这阙词中最核心的句子是“人生如梦”。现实中,念奴娇留给我的感慨居然也是这四个字——人生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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