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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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掌柜拿着一套白色长衣,更附送一套灰色劲装,在客栈恭候李致轩大驾。
李致轩接过手,甚是高兴,立即换穿身上,穿在里面的灰色劲装似乎小了点,有些紧身,但若不乱动,倒能显出笔挺模样。李致轩已是笑颜大开,满意上心头,给了掌柜三两银子,算是房租及新衣银两,而忘了挑剔不适之处。
掌柜本以为此次会做白工,没想到还能收到钱,一时如获大赏,也就连连拜谢,并立即吩咐小二准备早点。
李致轩得以吃得舒舒服服,用完早点后再次问路,已往荆山方向行去。及近午时,已近荆山,忽见山脚下蜿蜒筑有大大小小的屋宇,有的大如城堡,有的小如客栈,只觉车水马龙,人潮不断,俨然另外一个襄阳城似的。
李致轩疑惑着是否找对了地方。然而仔细瞧来,那山势半山腰,不知何时已被人在峭壁之上穿凿出“永远欢乐”四字,远望已是气势不凡,近瞧更显恢宏壮观。看来是错不了了。
他想,或许永乐帮为楚中第一大帮,又在此地落地生根已久,许多百姓靠山吃山,靠帮吃帮,久而久之也做起永乐帮众的生意,才会在此安居落户,开起酒馆、客栈等一应行业,难怪会形成如此帮派和市集混合的局面。
他倒觉得如此也是一条明路,如果岳斌有所怀疑,不收容自己,干脆就在附近做生意,照样能赚到钱,而且也能暗中相助永乐帮抵御快活堂,这一趟总算没有白来。
端详了好一阵子,他仍往市集行来,越近越觉得这个市集的热闹气息不比襄阳城为差,尤其是茶馆、酒肆,几乎满座。而来回行走着的,又以带刀的劲装汉子居多,或许他们正是永乐帮的弟子。李致轩瞧着他们的神气模样,不禁有些不屑,毕竟永乐帮的威名不如神亭教远甚。
其实,虽说此处市集混杂,但实际上和帮派地盘另有界线。李致轩是聪明人,不用多久他已瞧出,靠在山脚下那座似若皇宫的大城堡,才是真正的永乐帮总坛。由此城堡延伸出来,座落在四处大小不一的屋宇,大概是帮中大将的住处,其权位大小该以住屋的豪华宽广程度衡量。李致轩猜想着岳斌是永乐帮的右护法,身份不低,想必居住在其中的一间大宅子里。
他还是问向一位青衣劲装汉子。岂知那汉子乍闻“岳二爷”,竟然怒斥一声:“不知道!”手中长鞭随即抽了过来,吓得李致轩赶忙跳开,始免挨揍之苦。他莫名不解,岳斌如此有名,难道都是假的?
瞧瞧这些奇怪的劲装汉子,他似乎想到什么,遂向穿着素黄衣衫的劲装汉子询问,终于问出右护法府第所在,千谢万谢之后寻了过去。
行进中,李致轩也暗中打探永乐帮状况。原来永乐帮自从老帮主风啸天仙逝之后,传位给了独子风幽平。虽然风幽平武功不差,但比起父亲来,仍自逊了一筹,最糟糕的是他从小生活在养尊处优的环境里,似乎不太热衷于江湖之事,结果一切事务全交给左护法唐彻掌理。唐彻一方面从小照应少帮主长大,一方面自视甚高,终于把权势抓紧,一直视风幽平为孩童,常以长者身份教训少帮主,久而久之,在外头不免形成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态势。风幽平发现这一局面之后,也感颜面上挂不住,还好,他有个忠心耿耿的左护法岳斌,一直在为他尽心尽力,终能稍稍抵挡唐彻的气焰。风幽平还支持岳斌成立“六十四骑”,名为随时抵抗可能入侵的敌人快活堂,暗则巩固自己的力量。谁知唐彻也不甘示弱,依样画葫芦,成立侍卫队,说是保护永乐帮,其实乃是在对抗岳斌势力扩张。
方才的青衣汉子就是侍卫队的人马,难怪李致轩差点遭殃。而穿素黄衣衫的汉子则是那“六十四骑”中的其中一骑,所以十分乐意为李致轩指明道路。
至于风幽平,帮中形成两大派势力,他也觉不妥。但他知道岳斌一向忠心耿耿,也就对“六十四骑”一直纵容下去。他虽明令两派不准内斗,但若真暗中干了起来,他仍会为岳斌一派加油,毕竟唐彻太过嚣张,不杀杀唐彻的威风,再当这个永乐帮主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李致轩在探出此状况后,直皱眉头,暗道:“原来永乐帮真有内患,那自己这次来帮助岳斌,岂非立即树立敌人。”然而他总觉得师命不可违,而且岳斌又是顾仲高的好友,不帮岳斌难道还去帮唐彻不成?于是,直往右护法府第行去。
转过三条市街,眼前已现红墙绿瓦,气派仿如王侯府宅,直让人觉得大丈夫自该如此!
李致轩见着门前一对醒狮,四名劲装守卫,心想:“这永乐帮看起来实在不像江湖帮派,莫非帮中之人都是如此会享受的?”感觉永乐帮的人都享乐过了头,似乎快活堂从来不存在,毫无危机感。他并不马上进去,而是在对面小巷找家客栈,要了房间。
掌柜的看见他带着剑,而且时不时偷看岳斌府宅,含笑问道:“小兄弟,想投靠永乐帮?看你一身本领,该会有出头的一天,你要不要租房子?我算你便宜一点!”敢情二楼都空着,他在趁机拉生意。
李致轩道;“既然说我是去投靠的,将来当然住在里头,哪还用租什么房子?”
掌柜笑道;“错了,错了!小喽罗才会睡军营,在这里,只要稍有地位的人物,都会在附近买房子、盖宅院,要不然就租一套屋子也成。岳二爷手下‘六十四骑’,哪一个不是在外头有公馆的?你刚来,不懂行情,听我的准没错!”
李致轩一愣,心想:“自己是来援救永乐帮的,并不是真的前来投靠,管他什么身份、地位,义父说了,帮助永乐帮打败快活堂后,自可回去,想也不会在此住多久,便租间屋子来住也无不可。”当即问道:“当真?‘六十四骑’都住在外头?”
掌柜道:“要不然,他们还真的听起床号起床,天天吃大锅饭不成?那是很不得志的事!你就住下吧!我看你印堂发光,终究不是池中之物,住下……住下,我算你便宜些!”
李致轩苦苦一笑,却已有些心动,问道:“却不知租金几何?”
掌柜笑得更是谄媚,说道:“放心,一定便宜得让你受不了,反正二楼空着也是空着,你就先住下,咱们日后再谈价钱。你要去见二爷,里面那件衣服太窄了,不成,我借你一件,是蓝色的,二爷最喜欢这种颜色了。”
李致轩当然知道掌柜的在说大话,不过也显得两眼放光,问道:“当真?”
掌柜连叫:“当真!”忙退出房,随手一抓,已把方才预留在门角的蓝衫抓在手中,笑着抛给李致轩,道:“穿上它,你保证比现在英俊百倍。”
李致轩接过手,直觉掌柜有备而来,体贴入微,笑道:“谢了!”
掌柜欣笑道:“我看人看多啦!刚才你撞进门,就知道你和我有缘,你穿着便是,然后高高兴兴地去见二爷。对了,见二爷时,别带包袱,那样会显得很寒酸,当然,有贵重东西,带在身上便是。回头见,祝你一帆风顺。”说完,招招手,为做成这笔生意含笑而去。
李致轩亦自谢声不断,一切似乎很顺利,随时有贵人相助,看来离回转神亭教的日子已不远了。他先脱下白色外衣,穿上蓝布衫,果真合身,再披上白色外衣,看起来帅气不少,此时活动已很自由,喃喃喜道:“现在就算二爷考究我几招,也毫无问题了。”耍了两招掌法,想了想,将包袱中剩下的九片金叶和一些碎银揣入怀中,随后拿起无锋剑,己自下楼。
来到楼下,四处瞧瞧,此客栈虽然不大,还算清雅,只是许多处的墙壁已被岁月熏出了黄黑之色,显得有些老旧。
掌柜见他下楼,怕他后悔似地,急道:“快去快去,二爷最不喜欢午后见人,你现在去,还来得及。”
李致轩人生地不熟,只有唯命是从,当下“哦”了一声,提着无锋剑,甚快奔门而去。
掌柜则拨着算盘,哺哺念着该算李致轩月租多少才划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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