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自杀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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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灵魂,我马上就要死去了,为了消灭那个该死的光明骑士我把灵魂献给了冥神,虽然得到一时强大实力,可是我的灵魂马上就要回到冥神的怀抱了!对于要抓你灵魂的事情我不再多说什么了,我跟你谈话主要是希望你能够帮我个忙,这个大陆上亡灵法师越来越少了,所以我希望你能帮我把亡灵魔法继承下去。”梅凯因的信息有些虚弱,看来他真的快要不行了。
“哼,恐怕要让你失望了,首先,我不可能去修炼你的邪门歪道,其次,等你死了我就要自杀了,我可不想呆在一个畜生的身体里,自杀以后我会找个好的身体!”天蓬对梅凯因的印象本来就不怎么样,说话的时候哼了一声。
“什么?你要找个其他的身体?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你有这样的能力?”梅凯因一时之间不明白天蓬的意思,显然,在他的观念里,没有夺舍的事情。
“我当然有这个能力!”这次轮到天蓬骄傲了,仙家的法术岂是你一个异世的黑巫师能明白的?
“哦,好吧,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但是你要知道,你现在是这个世界上的活人,而不是当初在草原中的灵魂了!”梅凯因虚弱的信息微微顿了顿,天蓬不明白他的意思,回了个信息,意思问他有什么不同吗?梅凯因似乎很痛苦,缓了一下才又传过来信息“当然是有不同的,如果你是一个活人,那你死后,灵魂会马上飞往冥神的怀抱,这是个这个世界的特性,当然光明神的走狗除外!显然你不是,你不要以为你的灵魂强大就可以拒绝冥神的召唤,因为我能看见灵魂,所以我曾经看过很多强大的人死后灵魂拼命的挣扎也无法逃脱,他们的灵魂不比你的差,除非是身为冥神代言人的我将你召唤过来!”
天蓬先是暗暗的呸了一声“身为冥神代言人的我将你召唤过来!”说的冠冕堂皇,到了你手里还不如去冥神那呢,接着天蓬又暗暗不服,我的魂魄是经过了500多世的情劫轮回,不然岂是你们这个蛮夷可以相比的,最后,天蓬才意识到,如果是真的,自己岂不是不能自杀了?“你的意思是,这个世界的人死后,灵魂会被阎王,不,你们的冥神召唤过去,无法逃脱,那被召唤到哪里了呢?没有其他的办法吗?”
“当然是冥界了,我马上就要去的地方,恩,办法嘛,也有,那就是从冥界跑出来,游到冥河的尽头,不过,我不知道到时候你有没有上一次那般幸运,要知道,噬魂虫,其实就是冥神放在冥河的尽头防止灵魂逃跑的!”提到冥界,梅凯因的信息有点黯然,虽然他没说什么,但是天蓬显然可以猜测到,那里不是什么好地方!哪里肯定跟地府似的,都是冤魂野鬼的,然后冥神就是他们的阎王,负责转世轮回,那个什么光明神估计就是类似佛祖一类的,如果信仰他,灵魂就不会去冥界,而是类似西方极乐的地方。
“你不会骗我吧?”天蓬带着最后的一丝侥幸问道。
“我是一个马上就要死掉的人,为什么要骗你呢?当然,你可以不相信我的话试一试,也许你这来自其他世界的灵魂有什么特殊,不过凭我研究灵魂这么多年的经验认为,你既然与这个猪头人的**融合过,就会算你是这个世界的人,应该遵守这个世界的规则。好了,你想怎么样都可以,但是让我把话说完,这是我的空间戒指,里面有我毕生修炼暗黑魔法和亡灵魔法的心得,你可以不学,但是希望你交给一个适合修炼的人!”梅凯因说完,艰难的举起双手,从鸡爪子一样的手上摘下一个戒指,吃力的抛给天蓬,然后他又传道“戒指的使用方法很简单,用精神力集中在戒指中央就可以了,我相信你可以与我对话,以你的精神力使用这个戒指没有问题!好了,灵魂,我要走了,冥神在召唤我!”
“等等,精神力是什么?什么叫精神力?喂,喂!”天蓬不断的向梅凯因传信息,可是却没有了回音,梅凯因,传说中大陆上最伟大的亡灵法师,死了。
刚才跟梅凯因交流的时候还好,可是此时天蓬才发现一种强烈的失落感充斥心头,天蓬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难道自己堂堂的天蓬元帅要当一辈子畜生吗?
低下头,天蓬看着毛茸茸的小胖手中捏着的黑色戒指,一边又一边的问着自己“我,我要做一辈子畜生了,我这个天庭的元帅,北斗星君,竟然要当畜生,我不甘心啊,我不甘心啊!玉帝老儿,玉帝老儿!”越想天蓬越感觉憋屈,他将这一切的罪过都归在玉帝的身上,恨得咬牙切齿,刚长出来的几颗小牙都被天蓬咬碎了,嘴中一阵甜涩的血腥味,不错天蓬此时对此根本没有注意,完全沉浸在巨大的失望之中,这种不甘心的情绪几乎让天蓬崩溃,一夜未睡,弱小身体的疲惫让天蓬不知不觉含着眼泪沉沉的睡去。

……
阳光有些刺眼,照在天蓬的脸上让天蓬感觉很不舒服,加上周围的空气炎热,干燥,让天蓬在睡梦中幽幽转醒,一睁开眼睛,看到头上的木质天花板,天蓬有些恍惚,五百年的转世轮回让天蓬有的时候分不清粗什么时候是梦,什么时候是先是,这种似梦非梦的感觉让天蓬有的时候会忘记自己是谁。
眨了几下眼睛,潮水般的记忆重新回到了天蓬的脑海中,昨夜森林中的拼杀,神奇的法术,亡灵法师和光明骑士同归于尽,以及梅凯因告诉自己的信息都回到了脑海中。天蓬习惯性的动了一下,可是这一动顿时疼的天蓬呲牙咧嘴,这时天蓬才发现自己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疼的,就连嘴里都是疼痛的,这让天蓬不由得又想起自己不愿意接受的试试,自己可能要做一辈子的畜生。
“哦,你醒了,可怜的小猪头人,真是不明白这么小的猪头人为什么会在森林里,好吧,你就暂时呆在这里吧,谁让老马修是一个善良的猴头人呢”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天蓬一跳,小心脏不争气的扑腾腾跳了起来,接着映入天蓬眼帘的一张猴子脸让天蓬又吓了一跳,心脏从扑腾腾一下升级为扑通扑通的了。
其实猴人族长的不算吓人,只是天蓬没有心理准备而已,仔细看来,猴人是兽人中最像人类的种族之一,只是他脸上的黑毛看起来十分吓人,这个候人明显是上了岁数了,头上有着不少的白毛,身体枯瘦,有些驼背,一条尾巴总是卷在背后,心跳恢复的天蓬看到这个老猴人突然觉得有一种亲切感,以前天蓬什么样的妖怪没见过,自己还亲手剁了一只猴精的尾巴,据说这个猴精是女娲娘娘补天时落下的五彩神石所化,跟这个老猴人长的十分相似。老猴人说的什么天蓬听不懂,只能睁着眼睛看着老猴人。
“恩,还只是个婴儿期的猪人,看他的眼睛透彻样子挺聪明的,先这样吧,等到下次有人去猪人部落的时候把这个小猪人带回去吧!”老猴人念念的自语,说完便走出天蓬的视线。
就这样,天蓬被老猴人马修救了回来,开始了真正的兽人生活。
天蓬在床上思绪万千,随着时间的流逝,天蓬已经慢慢的接受了自己要当畜生的事实,虽然心情郁闷,也是无可奈何,每天老猴人会给自己一些粥喝,粥的味道不怎么样,喝起来有点苦,到后来天蓬才知道这是一种兽人族特有的树的树干磨碎做成的,这种树用精灵语翻译过来叫丹巴树,适合在炎热干燥的地方生长,是兽人族主要的食物之一。、
天蓬的手脚渐渐的已经不疼了,慢慢的可以下床走几步了,天蓬发现梅凯因那枚黑色的戒指竟然套在了自己满是绒毛的小胖手上,自己的手胖,梅凯因的手细,带上去刚好合适。老猴人的居所很简陋,整个房之都是由木板盖成的,好在比较整洁,比起那又臭又脏的猪窝来,这里简直就是极乐世界。天蓬注意到,房间中到处都摆满了许多的兽皮,而兽皮上写满奇怪的文字,而老猴人每天就在哪里看着兽皮,有时不断的用木棒沾着黑色的液体在兽皮上记录着什么。有时,老猴人会拿出一根不知名的草,一会哭一会笑,然后又写着什么。
不知不觉,天蓬在这里生活了两年,现在天蓬与老猴人交流已经不成问题了,天蓬学会了精灵通用语,也认识了毛皮上记载的文字,老猴人管这种记载着文字的毛皮叫做卷。猴人是兽人中最聪明的种族,他们的智力丝毫不弱于人类,只是身体太过于柔弱,都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通过两年的接触,天蓬了解到,这个老猴人叫做马修,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老马修发现了植物可以止血,从此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总是去格兰之森的边缘寻找各种各样的植物回来研究,天蓬就是老马修去格兰之森采摘的时候发现并带回来的。
而天蓬现在也成为了老马修的助手,因为马修发现天蓬十分的聪明,为此老马修不止一次怀疑天蓬到底是不是一个猪头人,天蓬不但不像猪头人那样又脏又臭又蠢,反而十分的爱赶紧,做什么事情都有理有条,常常可以举一反三,通过天蓬的帮助,马修找出了好几种可以治疗疾病的植物,因此,马修并没有将天蓬送回猪人部落,还将自己所有的卷都给天蓬看,十分喜爱这个猪头人,并给猪头人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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