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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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血薇。
有这样一个娘娘腔的名字,据说是因为我的颜色。
不像其他的同类,我并不雪亮晶莹,周身反而泛着微微绯红色的光芒,就像是红蔷薇花辦一样。
我知道我很有名。
每次当主人把我从鞘里抽出来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对面的人震动畏缩的眼神和脱口的惊呼“血薇剑!”——难怪他们,因为,我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五十多年来,饮过多少江湖中豪杰英雄的血,我已经记不得了,唯一记得的是我身上的颜色越来越亮丽,每次一出鞘,绯色的剑光都能照的人不寒而栗。
“血薇,不祥之剑也,好杀、妨主,凡持此剑者,皆无善终。可谓之为魔。”
我不明白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相剑大师的孟青紫为什么会对我有那样的评价——这个只见了我一次的家伙,居然在《刀剑录》里用如此恶毒的话来诋毁我和诅咒我主人——以至于“魔剑”这个带着偏见的称呼,居然成了我在武林中的代称。
可是我并不想杀任何人,包括我的主人——甚至在每一次饮过人类的血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吐——因为,握着我的那双手,竟然同样也是另一个人类啊……
人心险诈,杀戮本来由世人自寻,为何却把恶名推卸到刀剑的头上?!我前任的主人——那个被武林人视为洪水猛兽的邪派高手“血魔”舒血薇,杀人如麻,在武林中恶名昭彰——但是血魔原来也并不是一个魔,而是被人逼成了魔!
如果不是有人苦苦相逼,那么前任的主人终其一生、也只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孤胆剑客而已,不求闻达于江湖,只求心安理得地在天地间锄强扶弱。血魔是我追随过的最令我同情和敬佩的主人。
可惜的是,虽然他因为武艺绝世而没有被正派人士杀死,但到最后却由于心志错乱而自刎!死的时候,才只有二十八岁而已。
——我躺在他的血里,看着这个孤胆剑客的凄凉下场,不禁开始问自己:是否,我真的是不祥之剑?……我真的只能给人带来不幸?或许,我应该就这样让自己被黄土埋葬吧?我终于还是没有随着主人葬入黄土。一只手把我从血泊中拖了起来。由于我的重量,一只手几乎拿不动,于是,另一只手立刻紧紧同时握住了我——让我惊讶的是,那居然是小孩子的手。
忽然又有东西一滴滴落在我身上,湿而热的液体——是血吗?我习惯性地想。
错了。
那不是血——我忘了,人类所能给予我的、和血一样潮湿而温热的,还有……泪。
当然,我品尝到前者的几率远远大于后者——对于我来说,后者比前者珍贵亿万倍。
“爹爹……”她把我抱在怀里,看着血泊里死去的主人,低低唤了一声,声音清脆得如同风送浮冰——“你也不要阿靖了吗?谁都不要阿靖了吗?”
我看见泪水从她眼睛里流下,然后顺着腮,一滴滴落到我身上,混入她父亲的血里,一起渗进黄土。
那是个才八岁的女孩子,很清丽,但是眼里却带着冷冷的对任何事情都不信任的光芒——不知为何,让我忽然想起了悬崖上临风绽放的红色蔷薇,那样的美丽不可方物,却遍布着让人无法接近的毒刺。
当然,无论她怎样呼唤他,父亲是永远无法回应了——这个界于侠与魔之间的人,就这样抛下那么年幼的女儿,去寻求心灵的永久安宁了……任凭那么小的孩子挣扎在险恶的江湖。
我从看见新主人第一眼起就喜欢她——因为她是唯一一个没有给我血,却先给我泪的人。
或许,这样能破解加在我身上的不祥的宿命罢?我不愿意看见她再一次沦入那样悲惨的轮回。
三年后,十一岁的新主人第一次让我尝到了鲜血。
“怕什么?杀人又怎么样呢?那些人和猪狗有什么区别?……反正我没有亲人,反正没人说我做的对不对,反正我只是没人要的孩子。”十岁的主人看着尸体冷冷地笑,我听见了她内心这样的话。

“任何人都不会在乎我,那么我也不会在乎任何人……”
“我绝对不会为任何人哭。”
在杀人时,我不停地听见她内心这样地反复着。
杀戮之门一开,走进去就永无回头之路,一直到死。
命运……如果真的有人类所谓命运的话,那么命运的转轮从开始转动此后,所有人就都在命运的流程里生、离、死、别,随着命运之轮的转动永不能再停歇!他不知道她在哪里。这样也好。也许她就会随时出现。这个游戏一开始就如此容易沉沦。他不知道是游戏本身。还是因为这仅仅是他和她之间的游戏。他不记得是某月某日,在网上邂逅这个女孩。IRC里她的名字排在一大串字母中。VIVIAN。应该是维维安。可是他叫她薇安。也许是周六的凌晨两点。失眠的感觉就好象自杀。他在听帕格尼尼的唱片。那个意大利小提琴演奏家。爱情的一幕。音乐象一根细细的丝线。缠绕着心脏,直到感觉缺氧苍白。他轻轻双击她的名字,HI。然后在红色的小窗里看到她的回答,HI。同样的简单和漫不经心。他:不睡觉?安:不睡觉。他:帕格尼尼有时会谋杀我。安:他只需要两根弦。另一根用来谋杀你的思想。他:和和安;和和就这样开始。聊了很久。中途他们休息三分钟,他去倒咖啡,站起来的时候撞倒一把椅子。然后又重新开始。对话原来和下棋一样,是需要对手的。势均力敌才能维持长久的趣味。他们继续时而晦涩时而简单的语言。天色发亮的时候,她说她得去睡觉。他们没有约再见的时间。他在卫生间里用冷水冲澡。探头去看镜子的时候,看到一张麻木不仁的脸。其实他害怕的只是被寂寞谋杀。没有对手。在现实的人群中,他的视线穿越过城市在楼群间的狭长天空。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每天早上他坐地铁去公司上班。在地铁车站买一杯热咖啡。然后等车的间隙把它喝完。从地下走到地面的时候,他总是习惯性地微微眯起眼睛。明亮的阳光象生活一样让人感觉局促。大街上到处是尘土和物质的气息。他:我是个喜欢阴暗的人。安:我知道,就好象我知道你肯定是喜欢穿棉布衬衣的男人。你平时用蓝格子的手绢。你只穿系带的皮鞋,从不穿白袜子。你不用电动剃须刀。你用青草味道的香水。你会把咖啡当水一样的喝。但是你肯定很瘦。他:还有一点你肯定不知道。安:?他:?走出地铁车站以后,他要经过大街中心的一个广场。那里有大片的樱花树林。是他眼中的这个城市最温情的地方。走进公司所在的大厦,在等电梯的时候,他会低下头,轻轻呼吸残留在肩上的花朵清香。衣服上常常粘着细小的粉色花瓣。他把它们摘下来咀嚼。那一天,也是在电梯里,乔对他说,它们有味道吗。她是他的同事,不在同一个部门。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他说,也许和你的嘴唇一样。乔微微吃惊地睁大眼睛。然后她笑了。这个女孩喜欢喝冰水。喜欢的装束是白棉布裙子,光脚穿球鞋。头发很长。有漆黑明亮的眼睛。不化妆。12岁的时候暗恋她班上的英俊男生。高中时最喜欢的男人是海明威。安:你知道海明威是怎么死的吗他:不知道安:他把猎枪塞进自己的嘴巴,一扣扳机他:恩安:然后他整个头盖骨都被掀飞他:很惨烈安:不是惨烈安:仅仅是他喜欢的方式而已。他:你喜欢他的方式?安:和和安:是的。我常常想,人应该如何决绝地处理自己。安:可是生活已经把我们磨得半死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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