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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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的幸福村
(九十二)
也不要说郭小奔对武大郎完全没有好印象,武大郎的炊饼,小奔还是蛮喜欢的,打从第一天来幸福村,他就被武大那美味的炊饼给迷住了,要不是实在腻味他家的武二和潘金莲,小奔说不定会天天去讹武大的炊饼吃的!
你说什么?武二和潘金莲多少还有点贡献,至少保护了武大不会被小奔每天敲竹杠?老大,凡事都有两面性的~郭小奔要是天天都能吃上武大郎的炊饼,还会每次到阳谷镇时,都要吧武大往死里敲么?武二和潘金莲,终究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东西,还是搁在武大哪吧,放到你家,你会疯的!还有,据可靠消息:潘金莲出殡的那天,阳谷镇所有的洗头房和按摩房都挂国情、放鞭炮了,阳谷镇妇联的蝴蝶迷女士还代表在家养伤的妇联主任蒙娜丽莎女士给武大郎送了锦旗。至于武大郎屋子里那些堆的像山一样多的,不知道都是什么人用过的套子,镇公安局长隆科多动用了阳谷镇公安局的二十辆警车和清洁队的十几辆卡车,以及几百号壮劳力,弄到今天也没清理完……这些,读者听着恶心,善解人意的作者也就不再提了!
小奔也忍不住了,拿起一个炊饼吃了起来,真没想到啊~在这荒郊野外的,也能吃上地道的武大炊饼,这感觉真是惬意~几个小战士抱着那个装满猪头肉的盆子,你争我夺,狼吞虎咽的大嚼着,一边吃,一边吃还淌这眼泪——老天爷~这就是传说中的猪头肉么?第一次吃到啊~还记得当年加入队伍的时候,杨队长还说过呐:‘等革命胜利了,咱们这些穷人家的娃子,天天都能吃上这个……’,天爷!真没想到啊~这革命还没胜利呢,联防队还没消灭呢,这猪头肉就已经送到嘴边了!几个战士那叫一个感动啊~看来当年跟着杨队长和肖队副一块儿干革命,果然是对的!小战士们很庆幸自己当年的选择,也更加坚定了贫苦大众闹革命,推翻阳谷镇反动军阀的决心。
在梓阳眼里,小奔已经和这帮游击队员大成一片了,他也和他们一样,把脑袋伸到笼屉里,狼吞虎咽的抢食吃。梓阳笑了笑,小奔真是有意思,总是能和刚刚认识的人打成一片。和在地上的时候一点也不一样,在这里,在天堂的幸福村,他更快乐,更纯粹,更真实……
她在心里暗暗的想:梓阳,你真的要把小奔一个人留在这里么?要是你不在他身边,妞妞不在他身边,小奔可怎么办啊?谁来给他做饭,给他洗衣服,照顾他的生活,陪他一起说话呢?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小奔一个人可咱们生活下去呀!这里的人好奇怪,好凶好凶的!所以,还是把小奔带回家去吧,把他带回到他的爸爸妈妈身边,带回到他的爷爷身边去,让他恢复健康,拾起荒废的学业,回到现实的生活中去。好吗?
……不,那不是小奔所希望的,也不是我所希望的,只有在天堂的幸福村里,小奔才是小奔,他已经不再属于那污浊的地面了,不!他从不曾属于过那里!这里,才是他的家。……那,小奔的爸爸妈妈呢?他的爷爷呢?他们该怎么办?难道要他们尝尽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永远的生活在悲伤中么?……不!还有我!我会回到地上,永远的守护小奔的身体,还有他的家人……对,还有妞妞……不管妞妞会不会如小奔的心愿醒来,我都会永远守护她,我不会让小奔有后顾之忧的。这就是我要做的,我要做完小奔在地上没有做完的事情。
那……谁来守护天堂里的小奔呢?不,已经不用了,今天的小奔,已经不需要任何人去保护了,他已经是一个男子汉了,他已经学会了保护自己和保护别人。小奔,对不起,我没有能力遵守我发下的誓言,我可能再也不能守护你了,你会原谅我么?
小奔,我该怎么办呢?失去你的日子,我该如何渡过呢?从小到大,我一直守在你的身边,从没有一天离开过你,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永远继续下去的。可是现在,在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的时候,你却要和我生离死别,你让我该怎么办呢?

说实话,从天堂回来的那一天起,我就把你当成了我生命的全部,如果失去了你的存在,孤独的我,也许就再也没有胆量继续我的人生了……小奔……你真的希望我失去一切吗?
不,我什么也没有失去,不管是小奔,还是妞妞,他们都一直在我的身边,从不曾离开过我。如果说我真的失去了什么,那就是那颗勇敢面对生活的信心,这颗心,妞妞从没有失去过;小奔也已经把它找了回来。只有我,只是一味的站在一旁,自艾自怨,裹足不前。
都怪妞妞,都怪她老是把小奔抢走,拉着小奔跑的远远的,把我一个人扔下,从来不理我。
……不,不对,根本不怪妞妞,错的人是我,妞妞没有抛下我,小奔更没有,是我自己,是我自己害怕跌倒,所以不敢追上他们。我以为坚强面对生活的妞妞在藐视我;勇敢前进的小奔抛弃了我;我把自己的懦弱当成了理所当然事情,我把自己当成了那个本不存在的受害者……
和小奔、妞妞比起来,我是渺小的,甚至是卑贱的,不是因为我的力量比他们弱,我的知识比他们少,是因为我更懦弱,更胆怯,害怕受到挫折,害怕自己的自尊心受到哪怕是一点点的伤害。于是,我不敢和你们在一起了,我只是傻傻的站在你们背后,看着你们俩的背影。即使在地上的世界里,我也把自己武装的严严实实的,丝毫不敢对任何人敞开心扉,只是竭尽全力的在别人面前装成一个好孩子,欺骗着身边所有关心我的人……
现在,我懂了,我什么也没有失去,并且,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得到的一切,从今往后,我会勇敢的面对生活的,哪怕是遇到挫折和痛苦,我也不怕。谢谢你,小奔。谢谢你,妞妞。
梓阳抬起头,甜甜地笑了,她已经完成了从一个孩子到一个大人的蜕变,她已经不再是老师同学眼中的那个优等生,所有人眼中的完美女孩了;更不再是那个背地里自艾自怨的林黛玉了。她是夏梓阳,是生活在所有的普通人中间的一个普通人,她长大了。
笼屉旁的几个人看来真的吃饱了,已经开始腾出嘴来闲侃了。杨子荣从腰间扽出一个葫芦,笑呵呵的说道:“来,郭兄弟,尝尝这个,这是老哥亲手酿制的地瓜酒!虽然辣口,可却是咱们大山里的味道啊!当真人间极品哟!不喝会后悔一辈子的!”,这壶酒是他珍藏已久的,说得上人间极品,酿酒的地瓜,还是他跟三千多斤重的熊瞎子拼刺刀抢回来的呢!这壶酒,他本来是打算留到革命胜利时再喝呢!但是今天实在是太高兴了,能交上郭小奔这样的朋友,即使喝了他心爱的“地瓜烧”,也很值得!不就是一壶酒吗!他豁出去了!大不了再跟熊瞎子拼一场刺刀!再挨它一掌!不就是再飞去看看爱琴海的风光吗!为了郭小奔这个肝胆相照的兄弟,值得!
小奔还没说话,肖飞先搭茬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闪亮的金属酒壶,很是自豪地说:“郭兄弟,别听他的,他的‘地瓜烧’像咽到肚子里,刀子一样,比喝了敌敌畏还难受,那是抓了联防队俘虏,逼供时用的!来,还是来尝尝哥哥的‘人头马’吧,这是从镇长家里缴获的~一瓶就值15000块!”。关于这瓶酒的事,他跟谁也没说过,这是他被蒙娜丽莎女士折磨了整整三个晚上后,趁她熟睡,从她身下抽出早已失去知觉的下身,滚下床,拖着粉碎的胯骨,爬到壁橱里偷来的。这瓶酒,他是打算留到革命胜利后再喝的,但是今天实在是太高兴了,能交上郭小奔这样的朋友,即使喝了他心爱的“人头马”,也很值得!不就是一壶酒吗!他豁出去了!大不了再跟蒙姐睡一回!不就是再被她坐一坐吗!如果碎一个骨盆就能交上郭小奔这样仗义的朋友,值得!
“啊~有酒啊!”小奔眼睛一亮,还没张嘴说话,梓阳就拉住了他,瞪着眼睛,嗔道:“小奔!不许喝酒,你要是喝醉了,我怎么拖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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