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亲信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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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的丁三,就差一步三回头,挪动着自己的大脚丫看着被得震天响的大门。『泡書』缩在后面的侍卫,虽然没有被推出去,但脸上却没有丝毫笑脸。丁三是替死鬼,他们又好到哪里去?
丁三很犹豫,丁三很苦恼。丁三那双可以抬起两百石石头的双掌,颤抖的伸出来。摸着门梢子上,狠狠的咽了咽口水。他闭上眼睛,一咬牙,一狠心……
“砰。”
丁三直接被撞飞了出去,他头脑迷糊的摸着自己的脑袋。刚刚他好像还没有开门吧,丁三的心不由狠狠的一跳,屁股痛得厉害。丁三也顾不上揉自己的屁股,连忙跪趴了下来,连头都不敢抬一下。主子们的事,他这个的侍卫,没有多话的余地。
王府的后门被人从外面撞开,轩辕治被人从车上抱下来。轩辕汉的身上,沾满了鲜血。原本站在后门,等着准备训夫的花怜香,美丽的脸蛋,瞬间变得苍白。
花怜香的声音变得尖锐,“怎么回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爷遇刺了,请王妃快请大夫,王爷身中一剑。”
花怜香这时哪里顾得上去抓奸,柳眉横竖,“你,你,你,还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去把大夫请过来,快去。”
于是,一阵人仰马翻。抬人的抬人,请大夫的请大夫,端水的端水。花怜香揪着绵帕,看着房门开开合合。不停的有热血送过去,拿出来的,是一盆盆血水。花怜香也不过是一介女流,就算是性情剽悍哪里见过这种状况。看到那鲜血,艳丽的脸上,吓得一片惨白。
在房门口走到转去,花怜香看着白德,厉声问道:“白德,爷到底生了什么事?怎么会遇刺?你们这些人是怎么保护王爷的,嗯?”
白德垂下头。把早就编好地借口说了一遍。女扮男装地如花。则成了救了王爷一命地高人。也幸而如花练过几年地剑。倒一时把焦急不会武地花怜香给瞒骗了过去。
“王妃。王爷在昏迷之前下令。他受伤地消息。万万不能透露出去。”
“本王妃凯会不知。还要你这个奴才提醒。蠢奴才。还不进去盯着。王爷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们全都必须陪葬。听到了没有。”
“是是是。”
白德如鸡啄米一般地拼命点头。连忙转身进房。顺手把门关上。
与外面地繁忙有所不同。屋内地轩辕治躺在床上。光滑地身上。哪里有什么剑伤。那脸色红润。根本没有一处受伤。反倒是纵欲过度。托着下巴。非常舒服地半眯着眼睛。
看到白德进来,轩辕治才睁开眼睛,掩饰着慌张,一脸平静的问道:“王妃那边怎么样?”
白德弯着腰,低声道:“王爷请放心,王妃正担心您的伤势,没有任何起疑。如花姑娘已经安排妥当,一切正如王爷你的预料。只请王爷委屈几天,呆在床上休息。”
轩辕治暗暗松了一口气,那个悍妇若是闯腾起来,怕好几天都不能安心。更重要的是,好不容易把美人带回府,若是穿帮了,恐怕那悍妇会闹的更凶。
轩辕治毫不吝啬地赞赏道:“这件事你做得不错,本王没有看错人。赏两百两,下次生同样的话,即时来报。”
“白德不敢邀功,为王爷做事,那都是应该的。能得王爷夸奖,已经是白德天大地容幸。”
“是你的功劳就是你的功劳,去领赏吧。放你三天假,这是你应得的。本王对于忠诚地手下一向很宽容,但你要记住,本王需要的,就是属下的忠诚。白德,本王可以相信你的忠诚吗?”
“为王爷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躺在床上的轩辕治并没有现,垂下头的白德,眼底掩藏着深深地不安。
从帐房里领了两百两银子,怀里揣着白花花的银子,白德地脸上,看不出任何喜悦。但当走到人群中时,白德又不掩脸上的那份骄傲与喜悦之情。
……
在这个世上,一般地男人有两种嗜好。一是酒,二是美人。东秦大数人都喜欢酒,更喜欢烈酒。天地楼里,有着这世上最烈的酒。经过唐子谋写给地酒精提纯的方法,造成了世上独一无二的烈酒。许多客人来到天地楼,就是冲着这里的烈酒而来。
东秦的守卫军们,只要有空就喜欢在这里买上一坛美酒。
天地楼有着最美的美人儿,与青楼不同的是,这里的美人个性不一。到天地楼花钱

人,都能得到至高无上的享受。这里有世上最烈的的美人。短短两年的时间,天地楼已经成为了男人的天堂。许多人为求天地楼的位子,而花上无数的银子。
天地楼共建有三层,但奇怪的是。除了第一层是开放的之外,第二楼有着层层守卫,客人不得踏入半步。
得到了赏银,想要花得爽快,当然要来天地楼了。白德带着白花花的银子,不惜钱的要了个包间,把所有的银两全都砸了上去。要了天地楼最烈的酒,当包间里只剩下他一人时,拼命的灌着美酒。
白德很有钱,从富饶之都平阳都过来的他很有钱。最起码,他比一般人有钱多了。他的钱,虽说不能花天酒地,但若是平平淡淡的过日子,足够一辈子过生活了。人心这种东西,是永远不知道满足的。在如今这个乱世,谁都想往上爬,越爬越高,把所有人都踩在脚下。
入了仁王府,做了轩辕治的白德才生,以前的日子,是多么美好。
轩辕治性情喜怒不定,若是侍候的好,拍马屁拍的好了,自然赏钱多多。当然,美人是没有了。可怜的仁王在府上,根本就如同夹着尾巴在做人。也许正是因为王妃太过于凶悍,才导致仁王如此嗜血阴暗。白德恶劣的想着。如果没有做好仁王下达的任务,哪怕是一件事,有时也很容易丢了命。
白德自从离开平阳城来到京都,直接投靠轩辕治已有一年多。跟在轩辕治身边,见过他轩辕治的手段。跟在轩辕治身边,他处理过不少轩辕治身边的那些阴暗事。就连上次那茶楼的母女,也是他带人抢回来的。白德比谁都清楚,别看他现在风光,是王爷的亲信。但如果仁王真的登上王位,独得大权,像他这种知道太多阴暗事,并且毫无实权的人物,命大概也走到尽头。
还有那王妃,每次都用看死人的眼睛盯着自己。王爷的那些龌耻事,多多少少都跟他牵上关系。所以,王妃才会如此讨厌他。
每一天的每一天,白德都夹着尾巴心翼翼的做人,深怕一步踏错,便招来杀身之祸。到那时,就算是再多的银两,也没有那个命来花。虽说是仁王的亲信,就算是比他身份大的人,都对他点头哈腰。但其中的压力,不在其位,不知其中的辛苦。
本来自己身上还有些浮肉,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却一下子瘦了下来。
人不能有太多的压力和秘密,这两样,白德全部都占了。为了不让自己把自己逼疯,每个月他都会来这天地楼,要个单独包间,住上一日,狂饮上一番。把所有的不快与压力,统统都泄出来。
“好久未见,没想到白大人倒是好酒量。”
温润的声音突然传到白德的耳中,原本被烈酒灌得有些迷糊的白德,像是受到什么惊吓一般,弹跳似的站起来。挑头一看,来人正是让白德一生都不会忘记的人。
如果说,轩辕治是让他每天心翼翼,压抑的尖着的人。那眼前的这个人,简直就是如同恶魔一般的存在。仁王很可怕,但若是避开他,日子也不算那么难过。但有一种人,他就算是不出现在你的身边,也会出现在你的梦里。嘶吼着,狰狞着,让你睡不安宁。
在没有遇到唐子谋之前,白德从来不认为自己会惧怕一个人,害怕到就算是深夜里休息,也会被从恶梦中惊醒。但在遇到了这个叫唐子谋的恶魔之后,白德终于明白,有一种人,就是披着人皮的恶魔。
这个恶魔很强大吗?不,唐子谋此人,看上去温润如玉,感觉亲切怡人。看上去,是那种非常好相处的一类。没有高超的武技,相反,他的身体虚弱,似乎风一吹就会倒的文弱书生型。但就是这个看似弱的人,却有一双可怕穿透的眼睛。那双眼睛,就好像能看清你内心的想法。那张薄薄的红唇,比刀剑还要可怕。刀剑割肉刺骨,红唇却似扒皮抽筋,再把你翻来覆去的炸一遍。
他记得,自己只跟唐子谋见过一面。那一面,也只有不到一个时辰。但就是这不到一个时辰的接触,让他至今寝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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