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借皮一用(第二更,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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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昼短夜长,天色黑的极快,暮色很快便已经笼罩着大地。与往日相同,现在这诸城镇里乱蓬蓬的,这也难怪,猛的一下住进了千几百人的镇子里,人骤然多出这么多来,自然比往日喧嚷一些。
不过相比于镇子里的热闹,在镇边却显得有些冷清,不是冷清,可以说显得有些萧条,昨天镇子里突然闯进几百号“官军”后,虽说没伤人且只是说临时驻于此地,可在腾出了半个村子的房子后,这挤到后村自认为捡了一条命的百姓还是在昨天夜里,乘夜逃到了邻近的亲戚家中。
仅剩下一些老人或自觉天不管地不收的单身汉还留在村子里,这入了夜,那后村的屋子映出了黄色的灯光。
“我的个乖乖,三百多斤的大肥猪,喀嚓,一下便杀了两头出去,你闻闻,这从前头一直香到屋子里了……”
嘴里流着口水,田成益对成礼大声嚷道着。
“一个月四两银子的饷钱,乖乖,别看世良家有五十多亩地,那累死累活的,一年才能得多少银子,撑死了,也就三四十两,便是省吃俭用顶多也就剩下几两散碎银子,这当兵吃粮,吃的可是官府的粮,一年再不济也能剩个三十几两银子来,这一亩田才多少银子,若是当上几年兵,到时候置办上几十亩田,那这辈子……”
双手插在破旧的棉袄衣袖里,提及那军饷时,田成益的目中全是憧憬之色,更多的却是羡慕,甚至还有些嫉妒,嫉妒那些和他一样的,连媳妇都娶不着的光棍汉,能一下子阔绰起来。
“成益,那兵粮可不好吃,吃不好要掉脑袋的,再说,再说这可是乱匪……”
话越说田成礼的声音便越小,说话时更是不时的朝着外面看着,生怕被人听到了似的。
“怕个鸟,人这辈子最怕的就是手里没银子,成礼,你不想想,你就是累死累活的扛工,一年能积下几两碎银子,照我说,咱爷们有时候就得咬咬牙口,千万别错过这个机会,你听听……”
听着那隔窗传来的欢喜声,田成益的脸上顿时流露出憧憬之色。
“你去不去?你若是不去,我可就自己去了……那一个月可是……”
“可是四两银子啊!”
镇子里最亮堂的一栋青砖大宅里,李子渊瞧着面前的朱宜锋,他倒是不担心银子的问题,旁人或许不知道,可他却非常清楚眼前这位自封的“朱大人”,可是位有着二百万两银子的主。莫说是养上三百多人,纵是养上三万人,也足够一年之用,若是当真有三万人,且是三万人的洋枪队,又岂还需要“朱大人”自己掏银子养兵。到时自然有人会把饷银送上门来,乱世,这般一想,李子渊似乎明白了,为啥那么多人放着太平日子不过,偏偏喜欢那乱世,这乱世之中,谁都有成草头王的机会,便是那些平素没有什么出息的二流子,也能吃上这四两的断头饷。
“一个人四两银子,这个军饷瞧着高,可要知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咱们在团风招募了百余号人,这诸城镇比团风大出许多来,再加上临近的村镇,至少能募出几百号兵来,再有几天的时间加以操练,虽说不能成为精锐,可这行伍的模样却也算是有了……”
言深语切的话语,李子渊说的是掏心置腹,而他的转变之所以会这么快,原因倒也简单——朱宜锋的城府之深、手段之狠,远超过他的想象,于他而言非但没有感觉到恐惧,反正除了得遇明主的感觉,自然也就不愿错过这个机会,更何况,他深知在这位朱大人身边现在无人可用,只要显出了自己的价值,自然不愁不被重用。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现在业然已经“从逆”的他已经无路可去,只能一条路走到底。
“竖起招兵旗,自有吃粮人,从古自今要么拿银子募兵,要么如太平军一般,打到一个地方,抢走所有的粮食、放火烧掉房子,以百姓性命加以裹胁,不过裹胁之兵大都是乌合之众,就像这太平军,看似号称五十万,可实际上却给自己背了个大包袱,实际上可战精兵也不过数万罢了,所以咱们也只需练出数万精兵既可立于不败之地……”

身体微微前倾,朱宜锋相当清楚,现在的官军是什么模样,八旗绿营的战斗力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闻敌而逃为下勇,见敌而逃为中勇,接敌方逃为上勇。对付这样的军队,几万新式军队,就足够对其保持碾压之势。
“当然,现在说这些都有些太早了,子临,你知道的,现在咱们最大的问题在什么地方……”
没有地盘,这才是最大问题。
对于急欲想于湖北站稳脚的朱宜锋来说,他现在需要的仅仅只是一块地盘,至于什么太平军也好、官军也罢,那些身份反倒是其次,现在之所以披上官兵的“皮”,不过就是为了忽悠着那些人给自己卖命,当然,也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宏图伟业”,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要借着这“官军”的皮,把这据着黄州的太平军给逼退了,进而不费吹灰之力夺城。
“黄州!”
李子渊的身体微微前探,道出了这两个字来。
“这黄州城,就是咱们的立足之地!可现在,那些个发匪却仍然据着黄州,虽说其主力已过,其城中之匪却无弃城之心,委实太过可惜了……”
不是太过可惜,根本就是让人头痛,或许旁人不知道黄州的好处,可李子渊却地图上看出了黄州城的好处——其临近长江,有码头之利,即便是再不济,若是于这湖北立不了足,实在不行,也可仿效太平军一般,来个顺江而言,当然与太平军不同,到时候,他们去的地方可能是上海,也可能是东家所说的“非洲”。
正因有这么一条后路,李子渊才会铁了心的随东家一同踏上这条“不归路”,当然还有一方面的原因,就是在汉口的时候他见识过洋船的火力之猛烈,凭着洋船上的火炮,依城、依江而守,纵是几万官军,怕也不见得能落着好。
可现在的问题在于——黄州城的太平军大有一副与城共存亡的念头,直到现在都未曾弃城而逃。他们不弃城,东家自然也就没有了“接收”的可能。
“所以啊,现在这让人头痛啊……”
摸了下额头上长出的短发,自离开上海后,他都未曾剃头,现在额头前已经长出了半厘米左右的头发,若是能夺下黄州,有了块地盘,自己也就能把那根猪尾巴剃掉了,可现在……还不行啊!
“黄州城的太平军,一日不走,咱们就一日不能夺城,夺不下黄州,于这湖北就没有地盘,没了地盘……”
自己就什么都不算,甚至连山大王都不算!恐怕只能等着他人把信送到上海,等着太平洋号来接自己,可在太平洋号来这之前,再生出什么乱子,又怎么办?
哎,走一步算一步吧!
于心底感叹着,朱宜锋的拳头猛的一握。
“实在不行,等到咱们募齐了兵,到时候咱们就直接派兵夺城!”
用卡龙炮往死了轰他们!
凭着那十四门卡龙炮,应该能轰个太平军一个措手不及吧!到时候,先是卡龙炮、然后又是击发枪的排枪队枪毙,就凭那些乌合之众,又岂能阻挡自己夺城?
“大人,这攻城总归是下策,再说,咱们也就那么点人马……”
李子渊摇着头,他可不想看着大人把那点人马都折在黄州,就像大人说的那样,在这乱世里军队可是保命的根本。
不等李子渊劝说,门外便传来了通报声。
“大人,林队长求见……”
“是子青吗?快,快让他进来!”
一听林郁青回来了,朱宜锋连忙站起身,自己可是派他去打探黄州城的消息,现在他自己亲自过来了,肯定是那边有动静了。
“子临,这下好了,肯定是黄州城那边的太平军有什么动静!”
朱宜锋的话声方落,林郁青便走进了屋,进屋时单膝跪道。
“卑职参见大人!”
礼是这个时代的礼,对此,朱宜锋倒也不怎么排斥。
“子青,黄州城那边可有什么消息?”
“回大人,卑职在城外擒住了一个俘虏!在其身上搜出一封信来!”
将信从怀里拿出来递给大人时,林郁青又特意补充道。
“至于抓住的那人,大人也认识,咱们和他是老交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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