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善用规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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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间有规则,维护规则者,名土地;破此规则者,称修道者。
古的时候,土地是整个天地间最为强势的存在。掌握着天下种种神妙的自然力量,维护着土地令上的各种法则。但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有些人竟然参透了其中的奥妙,他们不甘于被这些法则所制约。不知用什么方法,自身便可调用那些神秒的自然之力。后来,有些妖也学会了。
因为,当时土地是这些人和妖的头号大敌。一个要立规则,维护规则;另一个要破规则。所以当时修道者是人与妖的共同称谓。
时光匆匆过,现在的局势早已经不似以往。但是,做为土地,仍然要做到立规则,维护规则。这是土地令上的第一法则,违背此法则,就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可能是一段时间内失去某些神通,也可能是莫名其妙的倒霉。
因为,做一方土地所要做的事情非常之多。若是所有事情都是一个人做,那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够做完的。所以,土地令上的第二法则是寻志同道合者,共治一方土地。所谓志同道合者,可以得到应用一些法则的权利,但是相应的也要负一些责任。他们在上古时候,被成为守护者,很多时候比土地都要威风的多。守护者,一般都是世袭。
白凤的祖辈就是一个守护者,按照道理,她也应该是守护者。但是,所谓世袭,并非是土地令上所规定的。而是一种代代相传的东西,也就是说即使不遵守也没有什么惩罚。
我现在有四个守护者,土龟有世代相传的祖训,让他不能离开他那里的百里之外。至于另外三个,我虽然能找到他们,但是却一个也不能用,事实上到是唱给他们办事。所以,我常来看白凤,并且很多时候给她很多使用这里土地法则的权利。希望她能够回心转意,但是结果却是不尽人意。
这次,她破了土地令上的第六条法则,守护者不可越权。因为,外来的修道者若想得到某一地的法则使用权,那么能答应,并且给他这个权利的只能是本地的土地。白凤虽然有这个能力,但是没有这个权利。所以,她才会马上征询我的意见。这样,本来应有的某些神妙的惩罚便转到了我的身上。

“白凤,我这次来是有事和你说的,你知道我前些天收了个新守护者。”
“噢,那你知道那家伙守护的是什么东西了。”这个时候,她已经恢复了以往的镇静,我知道她肯定要趁机勒索了。
“不错,那件东西对我,对我们都非常重要。若是能够进里面去看看,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呵呵,别说得那么好听。到那去只是对你更有好处,不过即使我答应。你能请得动那几个家伙帮忙吗。”
“我自然会想到办法,只要你答应我就可以了。”
“齐羽,你现在可变得精明多了。好,只要那几个家伙能来,我可以帮你。而且,你若能完好无损回来,我就给你当守护者。”
“说话要算话。”“我什么时候食言过。”
真是意外的收获,不过也要小心。白凤如此容易的答应我,还有所附赠。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阴谋在里面,不过不管怎样我也要到那里去看一看。否则很多的问题,我都想不明白。
这次要买些东西回去,那几个家伙可不好请动。这时候,我听到不远处有争吵声,我按照声音找过去。发现吵架的竟然是那天看到的蜀山小子和麒麟妖,这两个家伙可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这件宝贝是我先看到的,你不要不讲道理。”
“这是我们蜀山遗失的宝贝,正应物归原主。”
今天这两个家伙到是挺冷静,没有想打架。看来是被调教的不错,不过这样吵下去各执一理。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头,还是打一架干脆。
我没有理会他们,看他们要争的那件宝物。是一把古香古色的宝剑,上面写着两个大字“神火”。竟然是不知哪代土地遗失的神火剑,此宝物看来终要归本土地老爷了。因为,善用规则者,土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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