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止不住的思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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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傻,我咒过誓,不管贫富贵贱,胖瘦美丑,我都会守着晴雅一辈子的。”
“痛,不需要用眼泪计算吧!”痛如水,冷暖自知。这3年来,恒峰学会许多事,懂得如何在身体里安置好伤口。“只要不忘了痛的感觉就好。”恒峰对火添这样说,笑的嘴角呼出叹息的气。
“嫁给我。”我一上车节成拿出预藏好的婚戒向我求婚。“好啊!等我告诉你一些事,你还愿意娶我,我就嫁你。”我对节成说着。
如果我告诉你,一个身高167公分50公斤的男生,能挥出160磅的重拳,而当时他才16岁,你一定不相信。如果我告诉你,他面貌清秀,才德兼备,双手能织羽衣,能调羹汤,还能摇一杆文采洋溢的好笔,你一定不相信。如果我告诉你,他高一时,在黑板上写下相当博士班程度高等微积分、线性代数、实变分析,考倒全校的数学老师,熟读史记、资治通监,逼疯历史老师,不敢上台教书。而他的父亲不过是个杀猪的肉贩,他的名字是“游火添”,打死你一定不相信。
但如果我告诉你,他是GAY,那么你一定会相信,刚刚我所说,可能都是真的。
“我是火,随时可能熄灭,因为风的缘故。”火添说,这是洛夫的诗,是记载他本命的文字。恒峰从火添口中听到这句诗时,他的表情是茫然一片。
“我不认识这个日本人。”在恒峰的认知里,名字有个“夫”字的大多都是日本人,而火添手上又总抱着三岛由纪夫的书,《假面的告白》、《潮骚》、《吾友希特勒,奔马》。让恒峰反射的联想,这个火添喜爱的诗人,肯定是历史课本里所记载的倭寇一族。
“可是他哥哥你一定很熟?”火添把刚点燃的烟递到恒峰的指缝间,那是他们的最后一根烟。“谁啊?”恒峰兴奋地连烟也忘了夹好,火红的烟头掉在地面上,溅出几点的橘色火星。
“原哲夫。”火添不疾不徐地,以蹲姿为体,右手为用,捡起地上的香烟,浅浅地吸了—口,然后将这个人名和跟烟气送到恒峰面前。“北斗神拳的作者。真好,哥哥是漫画家,弟弟是诗人。”恒峰以未曾变过的敬佩眼神望向火添。“果然火添就是与众不同,如此的博学多闻。”重点是,恒峰相信火添不会骗他。
终于等到恒峰在监狱里完成高中学业,考上成大机械系,获得假释出狱,在大二时走进书店的纯文学区时,恒峰才发现,洛夫是中国人,而暗弦不是哑吧。火添没有骗他,火添只是耍他,这一耍就是四年。
同一年火添介绍他的“真命天子”,给恒峰认识,恒峰才知道原来在那整整四年里,他都是火添的“风”,决定火添的炙盛与消融。火添是GAY,是恒峰最好的朋友,那份友情无关情爱,始终存在。
高一因为打架被记两大两小过的恒蜂,是班导口中的小霸王。第—个受害者,是住在恒峰家隔壁巷子的何建良。原因?何建良跟他同学说,恒峰的爸爸在外面讨细姨。恒峰高壮,何建良瘦小嘴贱,恒峰觉得打他刚好而已。结果,一大过。不过何建良的爸爸却带着一瓶洋酒来恒峰家登门谢罪,当场教训何建良给里长伯看。“所以我没错。”恒峰这么认为。
第二个受害者,是替何建良抱不平的学长以及同学不知名君两位。原因?自卫。结果,又一大过。恒峰这时发现他很能打,同学开始怕他,没有人敢再对他指指点点。因此武力能带来尊重,恒峰那样坚信。
第三个受害者,是路人甲乙……原因?里长伯给恒峰的羞辱,他有宣泄不完的精力,尝到以强凌弱的快感。结果,学校举行评议会议,讨论是否要将恒峰勒令退学。在市议员、督学陆续赶到关切后,恒峰被裁决留校察看。恒蜂得到一个教训、一个体认:人都有个价码,贱价者命贱。体认到让里长伯帮他善后,比要他死还难受。
“像你这种人渣败类,要不是靠老爸庇荫,早就被人大卸八块。”恒峰的班导不满自己投下同意票的退学提议遭否决,决定以言语宣泄愤怒。
当恒峰激动地挥舞着拳头往台上冲去时,火添拦住了他。命中恒峰腰际的一拳,让他顿时腿软倒地,就像恒峰欺负别人般,他被剧烈的痛楚吓呆了神智,然后,任由火添拉着他走出教室。班导和同学纷纷讶然失声,噤若寒蝉。
“把眼泪擦干,丢不丢脸啊!”他们坐在二胡同好会的社办里,火添拿着面纸交到恒峰手上,火添是创社社长,但是社员只有他一个(其他都是被动员的人头社员),所以他们跷课整天,也没有半个人会走进来。“痛啊!”恒峰抱怨着。
“你打别人时,就没想到人家会痛?”火添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包烟,顺着玻璃表面,咻地把白长寿滑到恒峰手还。“抽吧!你应该自己有打火机。”“我只抽进口烟。”话刚说完,恒峰的额头又被一颗千辉牌打火机击中。“有得的抽就好了还嫌,难怪人家说你是狗仗人势,温室花朵。”火添话骂得更凶,但是人却走出社办。一会儿,他丢了红色Marlboro到恒峰手上,“算你命好,管乐社刚好还有半包。”
“刚刚干嘛打我?”抽着菸,腰不再感觉那么疼,恒峰开始对眼前这个全校最资优,却跟他最扯不上关系的同学产生好奇。
“你那一拳下去,百分百退学。”火添还是抽着自己的白长寿,在椅子上转啊转地说。“我不怕。”
“是啊!因为你有个好老爸。”“找他,我宁可死。”“不管你愿不愿意,都是你给他机会出面啊!”火添的话一矢中的,恒峰无言以对。
他们谈了很多,但大部分都是恒峰在说。”想不到你力气这么大?”“我家是卖猪肉的,我扛两头猪都脸红不红气不喘,何况是你。”火添提到他分解猪肉的技巧,小时候他爸拿屠刀追着他满市场跑的趣事,把几分钟前还沉浸在童年伤痛的恒峰,逗笑的不可开交。“为什么要帮我?”感激之余,恒峰也想知道原委。
“你帮我照顾我的盆栽。”“什么?那个不是班上的娘娘腔种的吗?”恒峰只记得教室外面有几盆的黄色小花,跟几团红色的圆球花,都没人理会,一副快渴死的模样。恒峰看它们可怜,闲来没事就去浇浇水,摘摘烂叶子。
“我就是他们说的娘娘腔。”火添用歹毒无比的眼神扫射恒峰。“那些是金毛菊和火球花,其中几盆是铜钱草。”但一说到花草,火添的眼神又温和了起来。“你?我靠,干脆说蓝波是衣索比亚难民算了。”想起2小时前,让恒峰痛到骨髓,昏昏欲吐的那记重拳,他还心有余悸。要恒峰相信火添是娘娘腔,门儿都没有!
“你不懂的?”“我是不懂,你随便在班上找一个来开刀,就跟打我一样,看谁还敢半句闲话。”从火添的哀怨表情,恒峰想,可能是真有其事。不管火添忍耐的理由为何,恒峰决定不会让那些长舌公婆再说他半句。
“总归一句,人言可畏啊。”火添笑了笑,站了起来,伸手向恒峰要了根.Marlboro。“想的美,今天只能准抽长寿啦!”恒峰把烟收在裤袋里,在桌上拉了两根烟出来。一起咬在嘴里点燃,“没我想像中的难抽。”恒峰递了一根给火添,火添接了过去然后说了些他听不懂的东西。
“温柔之必要,肯定之必要,一点点酒和木樨花之必要,正正经经看一名女子走过之必要,……”火添说,这是一个叫暗弦的人,在一首题目是《濡歌的行板》诗里说的。他念的原因,是恒峰让他感受到“温柔的必要”。
“一个哑巴说的话够炫吧!”听火添一说,虽然恒峰不知道搞这么多“必要”要干嘛?但恒峰觉得暗弦真的很了不起,残而不屈。16岁的那一年,恒峰很快乐,因为他认识了一个勇敢的哑巴,和火添这样一个好朋友。
雷跟电是楼下班的一对兄弟档,虽然同年级但不是双胞胎。他们是附近一带小角头的儿子。凶狠残暴?不,他们很爆笑。
打架?有人可以烙,稳赢的为什么不打。不小心踢到铁板?落跑再说,他们老爸说:“千金难买脚底油,溜为上策。”
风火雷电怎么认识结盟的?恒峰和火添常在走廊大笑,雷电两兄弟看了很不爽,说他们太嚣张。经过权衡双方调动的人数后,双方学长们决定让他们四个分别一对一单挑以平息纠纷。第一场火添对雷。第二场?看过鳄鱼撕裂兔子后,猴子还会自己送入熊口吗?
有趣的是,电在当场还嘲笑他的亲大哥:“不是说自己多强,连个矮子都打不过。”之后在几罐啤酒下肚后,他们四个变成了好朋友。很怪,但是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恒峰说:“当时我们都很无聊,无聊到忘了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把羡慕和嫉妒搞混在一起,分不清楚谁是朋友敌人,我们像是隔着墙在互骂对方不是东西,当墙打掉看清楚后,就会发现没有什么好争的。因为我们都是学生,制服上编着一小条杠杠,杠杠说我们是高一,除了教官外,我们都应该相亲相爱。”
于是火添的二胡同好会,又多了两个完全不会拉琴的社员。校方乐于见到问题学生不再满校园游走,只要他们四个不惹事生非,学校就尽量放任他们自由。在学校找到容身之处的雷电更是脾气丕变,甚至安分地跟火添学起二胡。
“温柔之必要,肯定之必要,一点点酒和木樨花之必要,正正经经看一名女子走过之必要……”这首《如歌的行板》成了他们的镇社之诗。
他们偷开工厂的小发财车,用社费到附近的园艺店买了两株木樨花,放在社办里。社费?雷电从自己家开的电子游艺场,每个月轮流开一台小玛莉的钱箱来充作。收杜费的当晚,他们会集体到雷电家开读书会,等他爸妈兴奋过头失去防备时再伺机下手。恒峰则从家里搬了一堆洋酒、香烟。而社长负责在背后操盘计划玩乐等相关事宜。
监于温柔与肯定他们暂时还找不到(火添被他们三个同化,变得脏话不断、学着凶狠,不再忍别人的蜚言蜚语),所以他们决议要取得“正正经经看一名女子走过之必要”。这很难,因为只要好看的女性同胞从他们身旁经过,除了猛啸口哨和鬼吼鬼叫外,他们啥都不敢做(有色无胆的匪类,指的就是他们)。遇到女中的学生他们更是把头逃窜不敢正视。
那一年,他们骑着摩托车逛遍台南县的每一个角落,去七股吃咸冰棒,到四草等搁浅的鲸鱼,在海边烤肉架营火,还在赤岛楼凿了一块百年老砖回学校。
教官斥责他们:“你们错过了生命中的黄金时期。”火添回了一句让师长都傻眼的话:“但是,你却错过了我们。”顿时训导处肃静无声,一位女老师还掉下了眼泪,走到火添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头,用不屑的态度瞪了主任教官一眼才离开。
“超吊!”恒峰跟雷电三人的共同心声,“原来被人肯定的滋味那么棒。”
恒峰说:“但,记住如果您还是学生,想要尝试有理行遍天下的感觉,请您做好至少一支大过的准备再说。高一下学期末,火添被记了一大二小过,我们一人一支警告。理由:目无师长。因为教官比天还大。”
高二,一种恒峰等待已久的“必要”,终于降临到他身边。高三六班的转学生林晴雅,那就是我,他学姐。恒峰说:“你是逼着我得目不转睛注视的发光物体。像是萤火虫,微弱却耀眼。你搬来我家隔壁的那晚,从搬家公司的卡车前座走下时,我被电到了。不是你带电,而是你就是电。”
午休期间,我总会一个人躲在后操场的司令台边的椅子上吃中饭。苏打饼干,小罐悦式矿泉水,一本画巷肌肉男与胸部半裸长裙女的书。这样就当作一餐,三个礼拜以来始终未变。而恒峰常常到我的身边附近游荡。

火添说:“那个叫做罗曼史,是女生看的A书,男生A书的琼瑶版。”我不承认,驳斥火添的说法,他不懂,那是离我们女生最近的浪漫。
“那个又扁又瘦的女生哪里好?”从恒峰开始源源不绝地念着我的好,火添就在我身上挑三捡四,嫌我长相苦,身材烂,态度傲。直到恒蜂拗起脾气,把脸扳僵,他才愿意改口。“好好好,不生气喔,她最棒了好不好。”跟哄小孩似的对话,在他们班上已经屡见不鲜,反正恒峰与火添已经是班上同学的绝缘体,注定要老死不相往来,所以根本不理会同学对他们举动与对话有何看法。
火添建议,对付我这种苦情女,就是要让我得到依靠的感觉,“坚强意志所包裹的,必然是颗脆弱的心。”铜墙铁壁不过是等着被刺穿,胜负单凭谁有耐心罢了。
在学校帮我订便当送汽水,在家替我倒垃圾。学着安静地倾听我的遭遇,再惨也不能跟我一起哭,要保持男子汉的从容不迫。不管我说什么话题,听不懂的就自然的傻笑点头即可,火添教导恒峰如何接近我。我必须坦承火添真的聪明。
“这个简单,傻笑可算是我的本能之一。”恒峰笑着说。其实就算是再难上百倍,跳楼,**什么的,依他单细胞的思考回路,对火添的信任,他都会义无反顾地去做。
果然如火添所料,不久恒峰追到我,不仅如此还赚到我的初吻。我们发展的很顺利,里长伯、里长太太妈都喜欢上我。
“什么,你为了她跟你爸下跪?”“你秀斗吗?为了她,你决定不考大学?”
火添对恒峰发了这二次脾气。因为恒峰丧失原则跟弃他而去。
“我们要一起上大学。”那是一天无聊午后,恒峰突然萌生找个大学念也不错的想法后,火添对恒峰做出的承诺。“我头脑不好,很难吧!”大话可以随意说,但是自己重几斤几两,恒峰是秤过的。
“不过是高中题目大杂烩,有公式和规则。顶多浪费几年,不然考大学不难。”火添言之凿凿,恒峰也就相信,有一天他也能上大学。因为如此,无论恒峰再怎么讨厌那个老当他是白痴的成大物理系家教,他也会耐着性子听完几小时的课。
“YouGoIGo,YouStayIStay。”恒峰当火添纯粹开玩笑,火添是闭着眼睛都能考上台大的高材生,难道要他陪自己重考吗?
“为她牺牲这么多,你不后悔?”火添向恒峰分析距离与环境,以及会导致我变心的所有外部因素。“我像会抱怨的人吗?”对这恒峰倒是很有自信。举例来说,恒峰恨里长伯却从不怨他。
“就是因为你压根子不会才糟糕。”火添叹着气,揉扁空烟包,捡起刚刚抽半截就扔掉的烟,用手指稍微拉直,点了火又继续抽着。五官所散布的,尽是无奈。“我生命唯一的遗憾,是晴雅帮我填补的。”恒峰说光这一点,为我付出再多,他都觉得值得。
“怕她最后会成为你唯一的缺憾。”火添看着表,该是恒峰回工厂接晴雅的时间,他把桌上的牌捣乱,催着雷电交出欠的牌钱,然后将他整晚所赢的通通塞到恒峰的口袋里,“带你的水某去好好吃顿宵夜吧!”。火添打牌很少输,他说:“算好机率,记牢52张牌,想输都难。”只有恒峰他们三个才会笨到屡败屡战。付完饮料和茶点的费用后,火添从来就没留下一毛钱。目送恒峰离开前,他不忘笑,“补别人,也别忘了自己。”话千篇一律,但,火添却永不嫌烦。
“谁叫我是娘娘腔。”每当恒峰嫌他罗唆时,这是火添的制式闪躲方法之一。“女人啊,刀子当嘴,豆腐填心。”火添还是笑,好像身体烧着一锅的上扬嘴角,滚了笑容自然噗噗地从喉咙喷溢出来。
有人告诉恒峰,火添的笑容里,总藏着些东西让人看不透。但恒峰觉得,火添的笑容,像一杯温热的开水,可以直接饮用,不需担心烫舌。最重要的是火添和我的笑容一样,都有一种专属于恒峰的特别,他很依赖。
恒峰杀人了。当恒峰意识到死亡的存在,一具气绝的身体已经横躺在他面前,它不冰冷,甚至滚烫。“它”还有人类的柔软,皮肤依旧湿润,手指指尖还微微**着,除了停止的呼吸外,“它”应该还是他,我的亲生父亲。
恒峰拼了命的想摇醒“它”,但是它却不为所动。腹部上巴掌长指节宽的伤口,潺潺地滑出血液。浑身血红的恒峰,顾不得双手的粘稠,跑到楼下抓起话筒,急忙按下119,这或许能救“它”也能救恒峰自己的号码。
救护车很快赶到,警车几乎也是同时抵达。没有让恒峰有解释辩驳的机会,半举着双手的他,右手腕被反转至背后,整个身体贴地无法动弹,卡喀地一声,恒峰的双手被手铐禁锢,瞬间的剧痛让恒峰头上仰背脊也高高供起。
“通知刑事组,派员到现场支援。对,杀人,凶器和尸体都还在现场。”透过无线电,一名警察跟勤务中心回报情况,另一名较为壮硕的员警,陪恒峰坐在沙发旁,警察从恒峰背后拉撑着链条,确保恒峰的行动继续受制。
不久恒峰被带到派出所二楼,等着送交刑事组。派出所的人很快联络里长伯赶到。因为考虑里长伯的感受,且恒峰行凶的动机在他们看来还算正当,恒峰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刁难。茶水、香烟样样不缺,甚至做完采证后,还给他一条冰毛巾擦脸。恒峰喝着热水,抽着烟,心里却是恐惧不已。恒峰第一次自觉自己的怯懦,他不只手被铐住,连呼吸都一并遭到团锁。恒峰的嘴唇发着冷颤,烟头来回上下的抖动就是证明。
“找到她了吗?”恒峰问着坐他对面的警察大哥,距离他被带到派出所来已经足足两个小时有余,但是仍然没听见他们说找到我。
“管好你自己吧!你知不知道你杀人了,要坐牢的。”头发微秃的中年警察,出言恫吓恒峰。但是看着恒峰硬是不退的恳求目光,他摇了摇头,放下手上的泡面,转手拨了通电话。“还没找到。放心啦!不会有事的,真是多情人失败。”摇头叹息的他,似乎在数落恒峰的少不更事。
恒峰当然害怕自己将要面对的牢狱之灾,但他更担心我的处境。我该是安全了,为何不见踪影。数不尽的担忧在恒峰脑里落下,里头却找不到关于他自己的一句。
里长夫妇都到了。陪在里长身边的,是个阶级较高的警官。在他向看管恒峰的警员交代几句后,里长太太被允许走到恒峰身边。“你这不孝的孩子。”从小就没动手打过恒峰的里长太太,随着泪挥在他肩上的,是一阵沉重的拳雨。“换做你也会这样保护我的。”在里长太太的怀里恒峰才能放声地哭。恒峰没办法说服自己做错了事,如果要非得用杀戮来保全他的家人,恒峰不会有所犹豫。
“你可以先跑走找人来帮忙啊?”里长太太的问题充满着自私矛盾,里长伯斥责她,“事情都发生了,你不要在那说些有的没有的。”话说的果决干脆,但里长伯心中何尝没有和她一样的想法。从进来之后,里长伯就不断地跟警官交头接耳,一通通的电话陆续拨出又挂上,脸上的神情却一次比一次的沮丧。“傻孩子,你闯下大祸了。”握着恒峰的手,里长伯的无力与难过逐渐加深。
“别怪晴雅好吗?”这请求不近人情却是恒峰衷心的盼望。“你就不管爸妈了吗?”恒峰发誓他没有,只是他觉得我孤苦,我唯一的亲人死在他手里,我只剩下他。
我在女警的搀扶下终于出现在恒峰面前。一身狼狈的我,低泣的嘴角**着不安,脸上变换着猜不透的思绪。“恒峰。”见到他平安时,我笑。“你……”发现他缭铐加身,我惧。
我蹙紧眉头,深咬着下唇,那几近要刺穿恒峰的呼唤眼神,让他必须不计一切的起身回应。松动的嘴,再也含不住燃烧已到尽头的烟,烟蒂翻转,烟灰弥漫在我们之间,薄薄的一层,却是天涯海角。—
链条的拖动声尖锐削耳,手铐的锯齿凶狠地咬进恒峰右手腕里,皮肤被刮出血痕,痛楚随着他向前的步伐一寸寸地加剧。但我知道恒峰不在乎,如果疼痛可以拉近他和我的距离,让他执握住我的手,他不惜被手铐一口气咬断手腕。
“晴雅,我终于亲手保护你了,再没有人可以伤害你。”“都是我害了你。”这是我们之间最后的对话,像是悲剧最后的收尾,却只是开始。
正当防卫的行使不以自己的权利为限,因此恒峰可以行使防卫我的身体和贞操权。但是致人于死,显然“防卫过当”,所以恒峰只能减轻刑责而不能免刑。未成年以及基于义愤而杀人也可以减刑。于是在律师的建议下,恒峰迅速认罪请求法官原谅他其情可悯,从轻量刑。法官对恒峰宣判6年的徒刑,里长太太当庭晕倒,里长黯然不语。但律师说这已经是仁慈的裁决了。
恒峰说,忘了一到六岁他在作些什么;六岁到十二岁他在懵懵懂懂中度过;十二岁到十七岁他好不容易才找到生命的重心,准备享受他的人生。而法官简单的几句话,就夺走他六年的自由。这是仁慈两个字的解释吗?恒峰没有说出他的疑问,因为他知道说出来,最难过的不会是他,是他那一夜苍老的父母亲。人可以错,但不能不孝,不可以伤害,会宽恕你所有错误的人,因为他们生下无罪的你,会一生无罪的待你。
“晴雅好吗?她愿意说话了吗?”从里长太太口中得知我住院与病情后,恒峰迫不及待地问我的近况。“很不好,还是不吃不喝,已经开始强迫进食了。”里长太太说阿姨从台北赶来照顾我,在阿姨的要求下,爸妈无法再接触我,也就没有更进一步的消息。“听说要转到台北的大医院。”这还是里长伯拜托熟识的医生,才获知的。
“爸呢?”来会面恒峰的人里,里长夫妇和火添是从不缺席的。“你爸说,见到你,他又会忍不住哭,只是多让你烦心而已,就不进来了。”里长太太说,里长伯正和一个朋友去拜托这里的长官,麻烦他们多关照恒峰一点。里长太太又说,结果她比里长伯坚强,更能面对事实。
“还你。”火添在恒峰面前使力掴了自己一掌,“我不该打你心爱的女人。”火添承认冲动,但是不后悔。“好好照顾自己,不管多少年,大家都会等你。”火添握着恒峰的手,又马上急着放开。他将头重重甩到一旁,静静地听着恒峰与里长太太的对话。
之前里长太太带来了不少饭菜,恒峰却没有食欲,总是随便动了几筷,就推说没胃口。知道那都是里长太太的一番苦心,不好辜负,但总觉得我在医院饿着,他就不该饱足。
“妈煮了晴雅常做的广东粥,你多少吃一点吧!”热滚滚的粥从保温瓶中慢慢倒入碗中,味道和材料都是里长太太刻意模仿我煮的。恒峰用汤匙舀了一口,刚送进嘴里,不争气的眼泪就慌慌张张地洒落在碗中。
“味道不对吗?我跟你爸都试过,应该有个八成像。”里长太太紧张地说着,怕是自己弄巧成拙,反倒使恒峰更难过。“没有,很好吃,和晴雅煮的一样好吃,只是有点咸。”不嫌烫舌的恒峰,几大汤匙的把粥喝光,意犹未尽的夹光小碟子放着的酱瓜,里长太太帮恒峰擦干眼泪,又添了一碗粥给他。
“不咸才怪。”火添说,这是全天下最咸的一碗粥,除了恒峰谁都煮不出来,那叫“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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