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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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书房里,一灯如豆,叶知秋和林婉容相对而坐。
“此事你须小心办理,略有失当,就不必再来见我了。”
叶知秋语气淡淡的,俯伏在地的灰衣人背上却渗出了冷汗。“是!”灰色的人影四肢不动,保持着跪伏的姿态退了开去,没入墙角的暗影,如同鬼魅般消失不见。显然那里有着不为人知的暗道。
叶知秋疲倦的摇了摇头,拿起书桌上的一只铃铛晃了晃,一个精壮的中年汉子应声走了进来。
“哈大威,从今天起,你专门负责保护太子殿下,除了西贵妃和苏婕妤,不得让任何人接近他!”
哈大威是个秃头,五短身材,生得又矮又壮,宽松的官服都掩不住其下贲起的肌肉,但在这对夫妻面前他柔顺得象只小猫,“是!”他沉声道。
“慢着”,林婉容叫住了正要退下的哈大威,柔声道:“小哈,你跟随我们也有二十五年了,一直干得不赖,圣上对你颇为期许,你专心做好了这件事情,明年就放你去外省做提督。”
“哈儿只求能长在圣上和娘娘左右,办好圣上交代的事情,不敢有其他非份之想。”大内总管哈大威嘴上恭谨,心下却是狂喜。他是林婉容的远房姨侄,从三十二岁当上大内总管,至今已有十个年头了。
大内总管这衔头听起来很威风,也确实贴近中枢,权力不小,但说到底,其实也就是个皇帝的高级奴才,一天到晚要被呼来喝去,伴君如伴虎,不定哪天办事不力就会倒大霉。哈大威记得林婉容遇刺后大内总管副总管就全被砍了脑袋,而自己也是从那时起才有机会慢慢升了上来,这十几年可是时时刻刻都捏着一把汗。而外省提督这轻飘飘的四个字意味着什么哈大威却是再清楚不过了,帝国总共只有八个行省,提督总揽一省军政,那意味着统辖上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数百万子民和十数万大军,是真正的封疆大吏,历来提督都是由功勋大将担当,其中有几位更是与皇帝一起打江山的异姓兄弟,皇帝有时候都让他们三分。虽然也算是个外戚,但哈大威做梦都不敢想会有这样的前程在等着自己。
往日这颇称圣心的应对今晚没有引起丝毫的反应,哈总管退下后,偌大的御书房里只剩下这对威镇天下的夫妻默然对坐。
哔啵,油灯稍暗,爆出一个灯花转又变亮,两人的脸色一如这摇曳的灯光。叶知秋吐出一口气,“两个人在我的大搜魂手下,心中所想丝毫都不能隐藏,可是我怎么还是有点放不下心呢?”
书桌上放着文房四宝,林婉容从笔架上取下一支毛笔,拿在手中把玩,“这件事情确实是匪夷所思,令人难解。”捻紧的毫尖被揉松了,她蘸上墨汁,在裁得整整齐齐的玉版宣上写了几个字。
那是‘梦中仙遇’四个字,林婉容接着写下去:经脉、真气、身体。她换过一支笔,蘸上叶知秋批点奏折的朱砂,又写了几个词:大搜魂手、红痣、胎记。
“我们在一起快四十年了吧。”叶知秋看着妻子,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林婉容展颜一笑,柔情似水,“三十八年零五个月。”
“那群马屁精吹捧我作天下第一高手,我知道自己不是。大恶魔、铁木煞的功夫都是深不可测,你和安兄也不弱于我,此外更有圣殿、魔宫、精灵族、冰雪族、高山族的许多隐秘高手,天下如此之大,谁敢妄称第一?不过我的大搜魂手独辟蹊径,可窥探受施者的灵魂深处,我敢说在这方面绝对是独步于世的。”
“是的,自你练成以来一共用过十七次,从来没失手过。”林婉容明白丈夫的意思,“你不必怀疑自己,大搜魂手下绝对没有秘密可言,我相信你对宸儿和小雅探查的结果。”
“不,精神之道玄之又玄,我也不敢说全弄明白了。比如有时候大搜魂手会查到对方做梦时残留的记忆,但在我看来却会以为是受术者的亲身经历。”
“可那样的记忆是不连贯的模糊的片段,而你说过宸儿和小雅的记忆清晰而流畅。”
“一切都是因为宸儿这梦中遇仙的经历太过离奇,而发生在他经脉和身体的改变也超出了我的理解力,以我所知不能够解释这些,自然要检讨大搜魂手的可信度。”叶知秋接过林婉容手中的笔,在‘大搜魂手’四个字上画了个红圈。
原来当时叶知秋用大搜魂手拷问了苏飞雅,一无所获,林婉容解开龙天俊的晕**准备盘问他。她可不知道正自己这股光明能量的输入,阴差阳错下竟救了天俊的一条小命,反把她自己的儿子送了终。当她使出破经裂脉针去刺天俊的脚心时,骇然发现天俊所有被封的**道都已自行解开,而且体内还有股不俗的真气与她相抗。于是叶知秋制住天俊,将大手按在他头上,再度施展出精神奇功。
那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经历,刚刚经过一番锻炼的天俊受到了比叶宸强大百倍的精神的入侵,他乖巧的利用叶宸的记忆,编织出一个自圆其说的梦中遇仙故事来让叶知秋探查。本来这是无法做到的事情,幸好天俊刚进行过灵台角逐,又得到了黑龙强大的精神异力,他将自己的精神本质潜藏在灵台深处,制造出一个叶宸的表象,终于成功的瞒过了叶知秋。
但事情有太多的不可思议之处,叶知秋和林婉容依然不能释疑。
“多年的残腿痊愈,几天之中肌肉增强,这都不是人力所能为,只能说这个人是假冒的;但他的脸没有易容过,右腿的红痣、左臀的胎记也是伪造不出来的,世上有人和宸儿生得相象那有可能,要如此相似却绝无可能。”林婉容陷入了深深的迷惑,拿起黑笔将所有的字全都涂去。
“他的记忆中有很多细节不是外人所能知的,那确确实实是宸儿的记忆。此事只有两个可能,第一个可能就是我查到的确实是真的,是一个神迹,那真的还是我们的儿子。第二个可能是有敌对势力培养出一个和宸儿极其相似的人,再神不知鬼不觉的狸猫换太子,更要将宸儿的记忆完整的转到这人的脑中,企图来实现某种阴谋。”叶知秋通过和妻子的对话,理清了思路,开始下结论。“我的大搜魂手只能探查别人的精神,不能复制别人的记忆或者将记忆灌输给别人,这第二种可能即使你我倾全国之力也办不到,根本是没有人能做到的事情。如果有人有这么大的能力,完全可以伪造出一模一样的残腿和经脉,根本不会露出破绽,或者是从精神上控制住宸儿为他所用,反正都比现在的情况要有效得多。”
“你别忘了魔族、兽人都不能算是真正的人类,人办不到的事情也许他们能办得到。”
“不会”,叶知秋摇摇头,“他们要有这样大的能力的话早就把我们给灭了国,哪用得到如此麻烦。所以说第二种可能根本是不可能,只是我们这对痴父母的乱担心。”
“那么还有没有第三、第四种可能?”
“他要么是我们的儿子,要么不是我们的儿子,哪来第三种可能?!我只有一个儿子,你呢?你有没有背着我做过什么?会不会是你当初生的是双胞胎?还是你跟别人又生过?”叶知秋忽然狐疑的看着妻子。
“你胡说什么!我这一辈子只有你一个男人,反倒是你女人无数,要有野种肯定是你做的孽。哼,有时候我真想弄顶绿帽子给你戴戴,让你尝尝和别人分享的滋味!”话题一下子偏离了理性与思考,原来最富贵的夫妻与最贫贱的夫妻一样,都会斗嘴。
叶知秋摸着胡子笑了,“你不知道自己年轻时多么迷人,其实我是偷偷吃过很多干醋的。”
“讨厌!”已经知天命的林婉容仿佛回到了少女时代,轻轻的一拳打了过去。两人通过互相的说服确认了儿子的身份,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
叶知秋握住林婉容的手,“阿蛮,你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最爱。要不是因为老是没孩子,我也不会搞那么多女人……”
“这个大陆好象从来没有和平过,女多男少,只有便宜你们这些色狼了。”虽然保养得很好,林婉容的手还是不可避免的表皮开始变脆,她叹了口气,“不过嫁给你依然是我一生从未后悔过的事,尽管我们的孩子是那样的……”
两人隔着书桌手指交缠,一时无语。
“知道吗?当你施完大搜魂手,看着宸儿的眼睛,我有一种非常强烈的直觉,那确实还是我们的儿子!”
“他是我们的儿子,而能让他如此脱胎换骨的一定不是人力,只有传说中的混沌天尊和混世魔王才有这样的神力。可这世界上,真的有神魔存在吗?”叶知秋文德武功达到了人的巅峰,自然不象愚夫愚妇般迷信。
“混沌天尊,混沌天尊……”林婉容喃喃的重复着这个至高的大神,“圣殿回归派遍布全国,信奉的就是混沌天尊。可我看那些人与其说是僧侣,倒不如说是神棍,那些经常冒出来的天尊附体全是骗子。要不是他们信徒众多,派内高层又对我们一贯有所支持,我真想灭了这些吸血鬼。”从不信邪的林婉容在记忆中搜寻各种神话传说,因为叶宸的记忆告诉他们,让他脱胎换骨的就是真神混沌天尊。
“圣域高原倒是有真正的圣殿,我年轻时曾去探访过一次,但只摸着了个边,见到了其中的几位人物。”叶知秋勾起了久远的记忆,“当时我的乾元功练到了第四层,刚刚步入先天境界,比现在的小雅还差那么一点。那几个人的力量当时都胜过我,而且听说他们还只是圣殿中的下层人物。”
“要找混沌天尊的确实线索,只有通过圣殿了,据说他们的大祭司是能与神沟通的。希望影子能够办妥此事,只不知若真有这样至高无上的神灵存在,会不会现身接见一个凡人?”
“都说混沌天尊化生万物,是宇宙无尽力量的化身,无终无始,无穷无尽。而宸儿体内的真气虽不是很强,却天地桥通,隐然与四周环境融为一体,倒是很象混沌天尊的这种性质。”
“是啊,他的真气运行功法不同凡响,玄妙处超乎想象,我虽不能摸清弄透,却也是大开了眼界。这小子以后的成就恐怕无可限量。只是他性子不大好,阿蛮你以后不能再宠他,要严加管束才好。”
“玉不琢,不成器。我明白的。”
两人的目光落到书桌上的那本金书,叶知秋拍了拍书皮,“这书是二十年前安院长发现的,那时宸儿还未出生呢。你后来教他和这书有关的斯瓦波里语我还不以为然,想不到就是这本书改变了他的命运。”
“你知道的,我从小没有见过父亲,母亲也很少跟我提起他,只是说他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他抛妻别女就是因为负有混沌天尊给他的使命。我的知识都是母亲传授的,尤其是在她去世之前灌输给我很多玄秘难解的东西,其中就提到过这本〈太兰经〉。母亲当时语焉不详,我心中一直存着疑惑,所以当安院长拿来这本书时我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结果发现这本书非常的奇怪,它的来历神秘莫测,据我估计有非常悠久的历史,而且这本书本身由十分神秘的能量构成,无论用多么强烈的手段去破坏它,哪怕将之熔为蒸汽,过一阵子它又会复原得和新的一样,也就是说它根本无法销毁。而我在宸儿身上感受到的力量,与这本书的能量隐约有点相通之处。”

“你是说宸儿变成了不死之身?”叶知秋很清楚林婉容当时对这本书进行的研究,种种奇幻之处也是亲眼目睹,这也是他们很快确认天俊就是他们儿子的一个重要因素。
“那倒不是这样的,我们无法销毁这本书,也许是因为我们的能量层次还不够,谁知道世界上是不是还存在着超乎我们想象的能量层次呢?我明显感觉到他们的力量都是来源于同一个本原,但强度不同,运行方式和作用似乎也不同。这是一种非常玄妙的感觉,我无法描述清楚,但我确实能感觉到。”
林婉容的话令叶知秋沉思了很久,“我们当然不能把宸儿烧成灰烬来做试验,不过这本书确实代表了一些我们无法理解的东西。现在我们唯一能肯定的就是宸儿身上令我们无法理解的变化和这本书有相似之处,儿子确实还是我们的儿子,只是他已经改变。造化这一切的力量令我们无法捉摸,所以我们也不知道这改变到底是好还是坏,未来又会有怎样的发展。宸儿现在的力量还很弱,但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么由弱到强走过来的,所以引导好他,让他好好的发展这就是我们目前最需要做的。宸儿的性情不好,但我想这主要是他的残疾造成的,现在病患已去,只要我们好好教导,他一定会成长为一个令我们放心的接班人的。”说到这里,这个帝国领袖似乎恢复了纵横天下的豪气。
“是啊,你的志愿就是安定天下,造福人类,虽然大业艰难,但你的正直是当年天下那么多的势力中少有的,就是你高尚的人品使我爱上你,陪你起事,一直走到今天。我一定要把我们的儿子培养成和他父亲一样的优秀!”林婉容沉浸到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幻想中。
“我一直以为你是因为我帅才爱上我的”,叶知秋开了个玩笑,没等妻子发出娇嗔就话锋一转,“其实走到今天,我觉得当初的志愿十分幼稚,你看,战乱并没有减少,不但在继续而且愈演愈烈,每年战死的人并不比以前少,为了稳固政权我也做了很多不能见人的事,过许多手法,我的正直早已是扭曲的正直。人是善恶交织的生物,世界是不平等的世界,大同世界永远只是一个梦想。有时候我静坐反思,总弄不清楚自己的一生到底是对是错。当我为了自己的志愿去改变世界时,不管这个志愿是多么的崇高其实也许是影响了别人,也许志愿信仰根本就没有崇高卑鄙是非对错之分,是不是这世界上所有的生命都互无影响才最好?是不是我平静的一直生活在童年那个山谷中自生自灭会更好?但权力真是个好东西啊,我走得越高,越不肯放手。我们真的要儿子也和我们走上同样的路吗?”
只有在林婉容面前,帝国的君主才会吐露出这样的心声,因为一起出生入死经历过无数风雨的妻子才是他唯一可以信赖的人,他们的生命早已融为一体共辱同荣。换作其他的妃嫔,或者是其他一起打天下的战友,他依然要做个面具人来维护自己的皇权。
“我也和你一样在改变,人性就是这样的虚弱,会有各种各样的东西来蒙蔽我们的双眼,但总有一样东西你我都还在,那就是未曾泯灭的良心!虽然战争在继续,但中原的人类至少安定了许多,当饥饿、疾病、洪涝、干旱、虫灾、地震等种种天灾发生时,你建立的帝国比起从前挽救了更多的人命。虽然社会依旧不平等,而我们也成为了不平等的一份子,但你的清明统治至少减少了的发生。你想要世外桃源,可别忘了你那个小山谷里的童年和你的家人最后也是毁在了匪兵的手里的。我们走的是一条不能回头的路,就算我们现在能够放弃已取得的利益,一样会有其他的人来追逐权力,到时候他们第一个要消灭的就是我们一家三口。让权力保持在我们的手上总好过在那些恶大于善的人手上。我们都是生命,我们想追寻生命的意义,也许生命最大的意义就是保持住生命!”其实他们以前也有过类似的交流,他们的一生都在互相扶持的走着。相对于许多君主来说,有林婉容这样的妻子是叶知秋最大的幸事。
“也许是吧”,叶知秋摇了摇头,抛开那些哲的思辨。“以宸儿以前的状况,一旦你我撒手人寰,他的下场就是被野心家消灭。本来我在酝酿着在情势适当时来一场清洗,好让自己儿子以后能活得长久点。不过现在情况不同了,他已有了一定保护自我的能力,让我们好好教导他吧,毕竟他就是我们生命的延续。”
“你的大搜魂手对人的伤害是很大的,等宸儿精神和身体都好一些,就安排小雅和大威陪他练武功,让倩碧和安静教他魔法,我会亲自督导。你今天连用了两次大搜魂手,消耗很大,还是早点休息吧。”
“关键还是人品!宸儿的事情先就这样罢。”儿子的事情总算是告一段落,叶知秋确实很疲倦。“我是有点累,可是还不能休息。这是今早的战报,你看看如何?”
那是一大叠前线军团指挥官、军部以及后勤机关的文书,林婉容仔细看了看,满意的点点头,“情势正按照我们的预计发展,看来你又要亲征了。”
“中央军团干得不错,钱宁很得力,不过还是得我去给飞龙帝国的那帮家伙最后一击。准备工作做得差不多了,后天我就带五万御林军北上。”
风月帝国位于玄幻大陆的中部,这块地方通常被称作中原。在它的南边是圣域高原和兽人区,西边是魔族,而北方则是飞龙帝国。中原地区地势大致平坦,从中心处的三河平原向北,越过几道小丘陵地带就是赛柏平原。广袤的赛柏平原上散布着森林与草地,一直延伸到风月帝国的北方边境,那里有一列高耸入云的山脉。岚风山脉是帝国北界的天然屏障,在山脉中间较低处的通路上帝国修建了三座关隘,控扼着山北最强大的飞龙帝国的南下之路。如今这三座抵抗过无数侵略号称金汤之固的关隘已经插上了飞龙帝国的黑色龙旗。飞龙帝国黑甲骑兵的铁蹄蹂躏着肥沃的赛柏平原。
风月帝国在赛柏平原上一共部署了三个军团,由东向西分别控制着丹霞、赤城、云鹤这岚风三关。山脉中间的山口通路都很狭小,无法驻扎大部队,因此他们一直都是以少量部队配合坚固的关隘来抵御敌军,而大部队则散布在山南的平原上。整个赛柏平原的人口并不多,大部分还是游牧民族,农耕民很少,因此三个军团的大部队都还得进行屯田来养兵,这是战略上不得不然的态势。
一年半以前,飞龙帝国利用赤城关驻军换防的机会攻陷了关隘。风月帝国的北方战略是以三个坚固据点来顶住飞龙帝国,因此三关兵力虽少,但防御措施是很严密的,本来不会给敌人以可趁之机,而历史上的许多战役也证明了这种战略的成功。问题出在当时去接防的赤城军团第三军副军长刘越身上。他不知何时竟被敌人收买,当第三军军长还带着大部分接防部队在路上的时候,他带着一营与他一起叛变的部队冒充先锋前去接防,而即将卸防的驻军一时疏忽,就这样被飞龙帝国里应外合拿了下来。
本来很坚固的防御体系由于一个关键位置上人物的叛变立刻土崩瓦解,早有准备的飞龙帝国立刻长驱直入,首先歼灭赤城军团第三军大部,巩固住战果。接着后续大部队源源不断的开来,不但击溃了赤城军团的反扑,更趁势追击。当飞龙帝国的五十万南下大军完全在赛柏平原上展开时,风月帝国北线的部队已毫无还手之力,丹霞、云鹤两关相继陷落,北部三个行省九个州彻底糜烂!
这是战史上极轰动的事件,自有三关以来是第一次被自北向南攻陷,从而使飞龙帝国处在了战略上极其主动的地位,风月帝国完全陷入了被动挨打的局面。在这种情形下叶知秋显示了他超群的战略指挥能力,率领中央军团北援,收拾残兵败将,大小数十战,一点点的小胜积累,慢慢将局面稳定了下来。然后他回到风都从容布置,而留在北方的中央军团长官钱宁也不负所望,坚决执行着他的部署,通过不断的袭击调动敌人来回奔走,一点点的消耗着敌人,使他们不得不收缩兵力。现在,决战的机会已经到来。
“以前我们每次进攻飞龙帝国,由于三关之北还有长长的狭窄通道,总是被他们用一点兵力就堵得死死的。好不容易突破以后到了开阔地带就会遇到他们优势兵力的反击,由于我们的大部队没办法一下子跟上去,所以每次都是失败告终。岚风山脉的特殊环境就是造成长期以来整个人类不得不南北分治无法统一的根源。这次的事变其实反倒是个转机,让我们可以将飞龙国的大部队引到山南来加以歼灭。胜胜败败乃很平常的事,失败中反倒潜藏着胜利的转机。打完这最后一个大战役,飞龙帝国将元气大伤,我们是由败转胜。我准备趁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来个大反击,一举打到山北去,端了龙王铁木煞的老窝。当世三大国,到时候我据其二,一统人类,魔族再不能与我们相抗!”叶知秋展望前景,越说越是兴奋,全不见刚才思索人生得失的哲人风范,其实他骨子里流动的就是一代雄主的。
“未战先虑败,虽然目前局势在向有利于我们的方向转变,但飞龙国在赛柏平原还有四十多万的兵力,他们现在收缩到一起,成了块硬骨头,我们未可言必胜。而且魔族在西方一直虎视眈眈,随时准备来拣便宜,我们不得不防,还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走比较好。”林婉容当然相信丈夫的军事才能,但仍忍不住要提醒他。
“我早有全局安排,因此才敢放言。魔族前些年被我们打得抬不起头来,现在这么好的机会他们当然不会放过,但我们有西北军团和落日军团几十万大军压着,麻田和崔巍都是优秀的将领,他们是攻不过落日河东来的。前阵他们不是出了几次兵试探过么,结果一打就缩了回去。南边兽人族一盘散沙,有庄高辅坐镇西瓦河畔,给他们天大的胆也不敢北来。北边我们现在有中央军团和丹霞赤城云鹤三个军团残部共计四十二万人,加上我的五万御林军,足够将飞龙军死死压在罗甸谷地不得动弹。安院长和谢长安正在东南行省编成军队,准备对三个打残的军团进行补充,到时候你率领这些部队继续北来,就可一举收拾掉所有的飞龙军。所以,此战我是必胜的,敌人兵疲粮少,已经没有翻盘的机会了。”
叶知秋踌躇满志,林婉容虽然小心谨慎,却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判断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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