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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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先生果然是个有趣的人,好!我帮你转告就是,只不知先生为何会两价不一呢?”王常有些奇怪地问道。(读者吧 www.xiaoshuodaquan.com)
“哈哈哈……”姜万宝爽笑道:“因为我们与将军一样,出身贫寒,而将军行事、治军,无不为民着想,常帅所代表的是我们普通百姓的利益,我们岂能不知好歹?但刘家乃皇子皇孙,出身豪门望族,他们起事,是为复高祖大业,说到为百姓做事,为时尚早,就算日后成了天子,也不知会不会与王莽一样荒淫无道。是以,这样的人,我们自然不能先赊贷人情了。”
“说得好!说得好……!”整个大殿之中顿时响起一片掌声,连王常也叫好。
“为先生上茶!”王常欢喜地道,尽管姜万宝只是侃侃而谈,但其豪情和谈笑之语无不在默默地激励着军心,此刻连他自己也感觉到斗志大盛,对未来充满了自信,那些将领也个个**高涨!王常确实对这个怪人心生感激,但军中戒酒,是以惟有以茶相敬。
姜万宝自然明白王常心中的感激,不过,这对他只有利而无害,是以他欣然而受。
“禀常帅,舂陵军刘寅、刘秀、李通求见!”一名卫士急匆匆地行入殿中,禀报道。
“哦?”王常立身而起,没想到刘寅会来得这般快。
“随我去殿外相迎!”王常向众将吩咐道。殿中众将也大感意外,他们没想到不仅来了一个李通,连刘寅和刘秀也居然亲自来了!这三个人可以说是舂陵军中的绝对头领,更是联军中举足轻重的人物,三人同来,难怪王常要亲自相迎。
众将早就仰慕刘寅、刘秀之名,是以也跟了出去。
林渺只在天虎寨呆了两天,确实收获不小。而陈通所说的都是事实,天虎寨的人都快将他当成块宝了,让他都有些不适应,刑风虽是一寨之主,但却极忠于祖上之训,也极忠于自己的誓言。不过,到了天虎寨林渺才知道,刑风与宛城刑家有着极为深厚的渊源。
林渺让刑风助小刀六发展生意更顺道招兵买马,刑风欣然应允,而且这一切正是刑风所想。
当年东方朔上书三车欲献给明君,却不得朝见皇上,后虽为朝官,却不在官场得志,虽在江湖之中有些声名,可终不能让其才学为明君所用,是以,其后人皆欲辅明君,一了东方朔当年夙愿。是以,林渺让他助小刀六经营生意并招兵买马,他自然欢喜。他所处的天虎寨地势险要,在外方山与老君山之间,多深沟大涧,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是以官兵便是派十万大军入山也无法拿他们怎样,最多掀了天虎寨,但想抓住天虎寨的人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天虎寨不仅是个休生养息的好地方,也是练兵的好处所。因此,在宛城招到的人马可以转入天虎寨加强训练,借地形和山势对所招之人强化训练,绝对可以组织成一支精锐战旅。
刑风和林渺所需要的也是一支精锐战旅,在这四处纷乱的战乱中,普普通通的战士根本就没有多大用处,因为随时都可以招来,但以他们的财力,在养不起太多的战士的情况下,便只有求精求全。是以,林渺定下的目标是,合能攻城掠地,分能独挡一面,至少也要像严家军的精锐战士一般。
不过,幸亏天虎寨中的好手众多,他们完全可对招来之人进行小组训练,挑选精锐,务必使那群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最好的水平。
天虎寨平日里绝不会打家劫舍,对附近的山村都绝不相侵,反而保护了这些山村的安全,是以在天虎寨方圆百里内口碑甚好,因为他们可以自己开荒种地,对过往的商人绝不会劫掠,但他们往往也会做一些走私的买卖,大致来说,他们可以自给自足,在许多地方也都有天虎寨的生意。
现在小刀六的主意和所从事的生意也正合天虎寨的胃口,如此一来,不仅可使天虎寨的生意网做大,也可以给自己更多的经济来源,以让自己去做更多的事。
林渺顺大道直行,一路经过了阳翟、颖川又到父城的聚英庄住了一日,但却没有见到任光。此番任光回信都,是因为其父信都太守病危。
注:信都,指今河北省翼县一带。
傅俊等皆不舍得让林渺走,但林渺有急事,他必须先赶去邯郸,否则的话,白玉兰与王郎之子王贤应完婚之后,那一切便已经迟了,尽管只在父城呆了一天,但他仍是心焦如焚,不过,他知道,此刻距王贤应与白玉兰的婚期尚有一个多月,因为快过年了,在年底肯定是太仓促了,而白玉兰与王贤应的婚期便定在元宵节那天。因此,至少还有一个月时间,这一个月的时间却绝不长,因为林渺会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或者是会遇上太多的麻烦,毕竟在北方,他人单势孤,或者可以去信都求助于义兄任光,但若想去渔阳请吴汉和沈铁林相助的话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时间上不允许。自父城到渔阳便要近二十天,这一来一回,一个月便已过去了,只有信都不太远,不过,想到任光之父病危,林渺也不知任光有没有空随他去邯郸。
事实上,无论在公在私,林渺都绝对会到北方去,不仅仅是白玉兰的事,因为怡雪也希望他去北方。只是,如果不是白玉兰,他也绝不会这么急着赶往北方。因为在宛城之外,他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办妥,而对他来说,北方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
离开宛城的第七天,林渺才赶到洛阳,而且这一路上皆是快马疾驰。当然,有金田义、猴七手这两个老江湖为他打点行程,他不用费太多的心去准备什么,一切事自有两人打理,这使他一路上并不怎么辛苦,反而让林渺学到了许多出远门和行走江湖的经验,而这些是昔日在宛城做混混时所不能学到的。
林渺出远门的次数并不多,要么是随军东征,要么便是南下云梦,但还是第一次到洛阳,宛城虽也是繁盛一时的名城,在整个神州大地也可以排在前五位,但其繁华还是要比洛阳逊色一些,城市排名之中,长安排第一,洛阳则可排在第二,而宛城则只能排在第五位,北有邯郸,东有临淄,不过,北方太乱,邯郸虽在名义上排在宛城之前,但实际上只会逊于宛城。倒是临淄确实极为繁盛,但与宛城也差不多,惟洛阳与长安才是真正地排在这几座大都会的前面。
注:当时秦汉时期,宛城是六大都会之一,六大都会分别是:长安、洛阳、邯郸、临淄、南阳(宛城)、成都,这是当时最大的六座都会城池。
洛阳城,南临洛水,倚险而立,北面则靠黄河,水道畅通,也使得洛阳在这两河流域之中形成了一处独特的环境。
洛阳城,向有“天下之中”之称,早在西周时,便在洛阳营建了成周城与王城,开始作为军事驻点,用以威镇“殷顽民”。这里地处“天下之中”,为“都国诸侯所聚会”之地,故逐渐由军事要塞变成了政治中心和工商业城市。春秋战国时期,洛阳成了东方诸国与秦国作战的要地与贸易必经之地,可谓“东贾齐、鲁、南贾梁、楚”,其城池之大,仅次于长安城,四围长近四十里。
只看其城门,便可知其比宛城要气派多了。南面有三座宽大的城门,中间的城门竟有三大门洞,每个门洞都可并驰三车,确实气派非凡,虽然南北诸方战乱不休,但是洛阳城外依然是车水马龙,往来之人络绎不绝,三教九流甚至连胡羌异族之人也多出入其中,确实是什么样的人物都有。

猴七手也是第一次到洛阳,也像个土包子进城一般,不过林渺自小生长在宛城,虽宛城不及洛阳大,但也是繁盛一时、商贾云集之地,他见过的世面绝不少,因此虽惊于洛阳的气派,却也并无过激表现。
“今晚,我们便在洛阳住下吧,明日再赶路。”金田义提议道。
林渺点了点头,反正也不急在这么一下午的时间,他也想在这洛阳城中逛逛。
三人并骑行入城中,城中之道极为开阔,十马并行都不会显得拥挤,道旁的店铺比比皆是,顺着大道行不多远,便听身后一阵急促的蹄声响起。
“让开!让开!薛大公子的座驾到……”一阵喊声加上蹄声,使林渺不由得扭头望了一眼,却吃了一惊,只见身后竟有近两百骑持弓负箭的家将打扮的人,如众星捧月般护着一名锦衣汉子旁若无人地自大道上奔来。
在洛阳城中居然有这么多人敢公然持弓负箭,而且这群骑士如此肆无忌惮地横行,确实不能不让人吃惊。看这些人的样子,也不是官兵,只不知那些守城官兵怎会敢放这些人入城!
街上行人如避瘟疫一般连忙避于街旁。
“驾,驾……”那锦衣汉子打马疾驰,气焰张狂,身后的那群人也大呼小叫,还有人背着许多猎物。
林渺和金田义等人也忙将马带到一旁,这数百气焰张狂的人他可不敢惹。何况对这些人的身分没弄清楚,他可不想再去惹什么麻烦,心中暗忖:“究竟是什么人这么猖狂,摆出这么大的排场?”
那近两百骑风驰而过,扬起一片尘埃,让人有些睁不开眼。
“大叔,这些人是什么人哪?竟摆出这么大的排场!”林渺向路旁的一位老者客气地问道。
“年轻你,你是自外地来的吧?这些人乃是薛府的家将,前面那位乃是当今皇上面前的大红人薛子仲大人的大公子薛青成!”那老者说完叹了口气,转身便走了。
林渺恍然,心中忖道:“我道是谁这么张狂,原来是薛子仲的儿子,难怪。”
“这小子如此张狂,什么时候去把他家偷穷了,看他还怎么狂!”猴七手小声地诅道。
林渺和金田义不由得都笑了,金田义打趣道:“只怕以你一人之力,这一辈子也搬不完他家的钱财!”
猴七手也笑了,如果传说是真的,那他确实一辈子也搬不完薛家的财宝,因为外传,薛家的财产多达十千万之巨,甚至还有过之。在洛阳之中,只有张长叔才能与薛子仲比富,天下之中能与之相比的也寥寥可数。为世人所知的,好像还有奚人寿通海可与这二人相较,用富可敌国来形容实不为过。
不过,薛子仲和张长叔乃是靠奸商及朝廷的支持主持五均六院才会迅速巨富起来,但寿通海却不是。是以,天下之人,对寿通海的评价高过薛子仲和张长叔,而寿通海的银号遍地开花也大受欢迎,便连负责五均六院的薛子仲和张长叔也不敢对寿通海的生意多说半个“不”字。
王莽虽治国无道,但还不至于昏庸到不明事理,对于寿通海这样一个大商家,他也很是礼遇,因为寿通海在为自己赚钱,也是为他赚钱。因此,他也给寿通海一个虚衔,封为通海侯,却并不掌权,但却让寿通海做生意没人敢捣乱。
“啊……”金田义突地惊呼了一声。
林渺顺其目光望去,却见一小孩正自大街上穿过,可是见到群马飞驰而至,吓得坐在地上大哭,却不知走开,而薛青成的铁蹄根本就没有刹止的意思。
“王八蛋!”猴七手不由得愤然低骂,这些人似乎根本就不将人命当一回事。
林渺也大为愤然,只可惜他与之相距太远,根本就不可能来得及相救。
“孩子……”一妇人撕心裂肺的呼声在街边响起,那妇人如发疯一般向街心奔去,显然正是那小孩的母亲。
街两旁的人也全都大惊,这妇人也冲上大街岂非是找死?本来只是小孩丧命,现在连母亲也连累了。
街旁之人都不忍心看那对母子丧身铁蹄的场面,许多人都闭上了眼睛,可是薛府的家将和薛青成像是什么都没看到一般,依然策马向那对母子踏去。
林渺诸人也肝胆欲裂,但他们的视线已被群马所阻,已看不到那对母子,也听不到那惨叫声,因为马蹄声太响。
“岂有此理!”金田义义愤填膺一拍马鞍,愤然道,但便在那一瞬间,他的神色突然变了。
林渺的神色也大变,他们没有听到惨叫,但薛青成却自马背之上飞掠而起,像是自水草中惊起的鸥鸟。
掠起的不仅有薛青成,更有那刚才冲上大街的妇人。妇人的脚步不像刚才冲上大街之时那般踉跄,而是动若脱兔,其身法之敏捷,舞动之灵巧,让林渺也为之心惊,而那刚才在地上啼哭的孩童正骑在妇人的肩头。
“薛青成,今天就是你的死期!”那妇人袍袖间闪出一道白练,如残虹般滑过虚空,在那群薛府家将反应过来之前,已射入薛青成的防护网。
事起突然,薛青成怎也没有想到这么个不起眼的妇人竟暗藏杀机,而且还是个高手,尽管他自身的武功不俗,但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也难以发挥。
一旁观看的人见事情突转,那本来可能会死于马蹄之下的妇人竟然反过来追杀薛青成,顿时感到大为有趣和快慰,对薛家之人无人不恨,只是薛家势大,众人皆是敢怒不敢言。
“叮……”薛青成仓促拔剑挡住那妇人射出的银链,身子疾坠向他的家将群中。
已有数名家将慌忙伸手接住薛青成,也有几人跃身截向那妇人。
那妇人绝命一杀未遂,身子也下沉,但她肩头的小童却如一支怒箭般暴射而出,以快得让人吃惊的速度撞向坠落的薛青成。
“呀……”那小童在飞出之时还射出了一支弩矢,也不知弩自何来,矢自何处而出,那试图拦截的家将中箭惨嚎而落,顿死于乱蹄之下。
薛青成大骇,他的身形坠落,已为四名家将接住,但这四人还未来得及收回手,那小童已经撞在薛青成的腹上。
“呀……”薛青成根本就来不及防御便发出了一阵凄长的惨嚎。
那四名家将大骇,他们手中的薛青成已为两截,五脏合着血雨“哗……”地洒了出来。
一切发生得太快了,这些人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一来是因为他们从来都不会想到,有人居然敢在大街之上,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袭杀薛青成;二来,一开始他们便没想到这啼哭的小童就是真正要命的杀手。在他们眼里,小童只会是他们蹄下的玩物,而薛青成最喜欢玩这种游戏,一般来说都是他的马蹄最先踏上这玩物。因此,无形之中就使这危险的人物靠得他太近,这便中下了杀机。
“好快的刀!”金田义禁不住低呼了一声。
林渺也不得不承认,小童那斩腰的一刀确实漂亮,但他很难想象,这是那小童所应该有的刀法,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他绝难相信这啼哭的小童居然拥有如此的杀人手段。在他眼里,这样的小童顶多只是在家里放条小牛而已,但这一切都是事实,而且薛青成死了,死在那小童神乎一刀之下,但是那小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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