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的专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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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的专卖事业,包括盐、铁和酒三类。
盐铁产品,为山川、井、池所出,汉初,采取放任政策,任民采铸,官府只向他们征收少量的税,作为皇室收入的来源;如系在皇族、王侯封地之内,盐铁税为封君征收,作为封君、公主的私奉养。
盐、铁是人们生活必需品,在自由放任政策之下,利之所在,豪富权贵争相竞取,致使公私受困。汉武帝时,改为专卖,由国家控制经营。
实行专卖的原因。
西汉对盐铁实行专卖,原因很多,主要有如下两个:
第一,边防经费开支过大,国家财政困难,需要筹集财政资金。汉武帝时代,由于对外多年用兵,人力、物力消耗很大,一年费用动辄是数十万、数百万,国家蓄积不几年即被用完,财政发生困难。实行盐铁专卖,收取专卖利益,是为了巩固国防的一项长远之计。这项收入不需要向百姓别外征税,是“有益于国,无害于人”的办法。

第二,将商人之利收归国家,限制商人的兼并活动。汉初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对盐铁也采取放任政策。一些贵族、豪商趁机垄断盐铁经营,只向官府交纳很少的税甚至不交税,因而积累了巨额财富。例如汉高祖的侄子吴王濞,通过冶铜铸钱,煮海为盐,成为巨富,并蓄谋夺取中央政权。对于这个问题,在《盐铁会议》上,桑弘羊等作为一条教训进行总结,他说盐铁放任的结果,“成奸伪之业,遂朋党之权,其轻为非亦大矣。”所以,实行盐铁专卖,也是为了重本抑末,离朋党、禁淫侈、绝兼并,是削弱地方割据势力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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