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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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我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自己在生病后会被要求检查,因为现在不只中国,世界的其他地区也面临了同一个灾难——SARS!
由于“**”疫情在短时间内的不断蔓延和扩大,特别是在我国个别地区的暴发和流行,在民众中引起了极大恐慌,社会上不实信息甚至谣言盛行,一些不明真相的民众出于自我保护目的开始抢购商品,使部分商品一度出现暂时性短缺,随即出现了不法商人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假冒伪劣,也出现了违法犯罪分子的趁火打劫,社会形势变得不容乐观。与此同时,由于个别地方和部门对**严重性认识不足,旧的传统的“政绩思维”使他们隐瞒、虚报疫情,客观上造成控制不力、决策不及时,一时疏忽使“**”迅速蔓延,疫情扩大。
4月8日,政府果断地将“**”这种传染性极强的疾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种类。这使“**”从预防到疫情报告和发布、再到控制措施和监督落实的各个环节都纳入了法治轨道,也使政府各部门和每个公民在防治“**”中的角色明确、职责明确、义务明确,从而为防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4月28日,重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并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认真宣传学习。
从4月23日启动,仅用二十多天时间就于5月12日制定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5月14日卫生部发布了《传染性**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这个条例和办法的颁布,针对性更强,可操作性更强,弥补了《传染病防治法》的缺陷和不足,使抗击**战役有了可供依据的法规。随即,按要求各地也相继制定了实施办法,从此成为战胜**的有力武器。
为防止病毒传播,消除陋习,各地还相继修订了“治痰”的有关法规,加大处罚力度,依法治理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这场疫情来得快而突然,世界卫生组织发表报告说,截止5月31日全世界**型型肺炎患者累计为8360人(包括已康复和部分疑似病人),其中5264名患者已经治愈。而目前有32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了这个病情。在我国的许多地区,包括台湾、香港也都陆续出现了死亡病例。有些高校也都停课了,政府也加强了流通管制。今年的五一学校也取消了放假,一些大型的全国性考试也延后了。

2003年春夏季几乎都笼罩在SRAS的阴影下,学校也定期会喷杀毒水,不禁让我想起住在医院的那几天。每天我的例行工作就是看看当天的报纸,看着那些在一线与病魔搏斗的白衣天使们,有的为了救助病患都感染了甚至死亡,不免觉得惋惜,心里是深深的敬佩。不知道身为医生的他此时此刻怎么样了。前一阵子偶尔在超市碰到了照顾我的那个护士,她告诉我SARS的疫情暴发后,杜亚钧就申请去支援一线工作了。我被他的这种精神也深深震撼了,一直不喜欢集体活动的我,也那个时候也加入了“自救社”,那是一个以宣传、预防、救助为主旨的社团,那一阶段的最主要工作就是让大家正确认识**,教大家如何预防。比起在一线奋斗的他们,我想我能做的也只有这样了。
所庆幸的是我所在的城市、我的家乡没有发现类似病例。很快的,在疫苗、药物和诊断试剂等方面取得了关键性进展,初步建立了防治**的研究平台,也加强了防治**研究生物安全管理,国家也积极开展与国际的合作,中国和欧盟科学家联手,成功找到了15种能有效杀灭**病毒的化合物,为合成**治疗药物提供了新方法。
**型性肺炎(Atypicalpneumonias)是指由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立克次体、腺病毒以及其他一些不明微生物引起的肺炎。而典型肺炎是指由肺炎链球菌等常见细菌引起的大叶性肺炎或支气管肺炎。人们对03年发生的这场传染病的名称存在争议,因为已经查明,这种病其实并不是医学上通常所说的“**型肺炎”,而是“传染性冠状病毒肺炎”。
对于这种型传染病,人们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概念也渐趋正确。
2003年年末2004年年初,又在某些地区发生了禽流感。
卫生部2005年1月11日公布2004年第四季度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没有传染性**型肺炎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报告。
灾难已经渐渐离我们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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