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招兵买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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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德勒格林市,其中一座最高建筑内,一间装修奢华的会议大厅里正端坐着六人。
位于会议桌最前端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白种人,别看他的身材比大多数人都要矮小,但这个毫不起眼的老人却是这个城市里能力最大的人,他就是这个聚集地的主人——考夫曼。
虽然费德勒格林市名义的最高管理者一共有六名,实际上却没有一人能和考夫曼相提并论,因为考夫曼掌管着城市大部分的武装力量,警察、军队、地下势力,这一切都是他一个人的,揪其根源,是因为他原本就是这个城市最大的地下统治者。
他没有儿女,没有妻子,是以,他最为热衷于权力与金钱,为了它们,他能付出一切代价。
其余五人,要么是商业区的管理者,要么就是拥有两三百武装人员的大佬,但是,和拥有一千多个手下的考夫曼比起来,无疑是小巫见大巫,就是这五个大佬加起来,也只能勉强和他抗衡。
此时此刻,会议室里,大家对食物的问题争论不休。
“我们只有一个月的粮食了?这怎么可能,我记得前两天,我们不是收刮了整个城市的食用品吗?怎么可能……”
“拉尔夫,别那么冲动。”考夫曼打断了他的话,示意大家看向他身后的大屏幕,面色淡然:“之所以粮食不足,那是因为前几天我们这里还没那么多人,这几天,听到我们电台散发出去的消息,周围不断有人朝这里赶来,现在,我们的人口已经达到了近一万五千多人,比前几天多了差不多两千,而且最近还在缓慢增加着。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扩军,没错,要扩军,因为周边的丧尸们都进化了,我没说笑。我刚刚收到个DV,里面就拍摄了两只普通的丧尸是如何成为一种叫做‘舔食者’的怪物,嗯,就是那种能够爬墙的怪物,所以,为了大家的安全和利益,我觉得有必要扩军,粮食主要提供给军队。”
“那平民这么办,没有粮食,这些家伙说不定会**的!”另一个大佬担忧道。
考夫曼眉头一抬:“我们不是慈善机构,没必去接济他们,以后每天给他们一块黑面包就行了,要是饿了,就拿钱和我们买,哼!这群垃圾,不为我们工作,那就滚。”
“DV里的事情可靠吗?”
看着屏幕里的丧尸逐渐变成了舔食者,众人惊诧之余,终于有人忍不住问道。
“千真万确。”考夫曼转过身,指着屏幕上身体通红的丧尸,郑重道:“这家伙的身体已经扩大了一半,而且,如果你们仔细的话,应该注意一下他的爪子,看,他的爪子变长了,变利了,而且还在继续变化中,照这样下去,过不了多久,你们将会看到一个四肢爬行的怪物,拍这东西的人管这东西叫舔食者。”
说完,考夫曼示意身后的年轻人说话。
“这些叫做舔食者的怪物,它们不仅能够在墙上爬行,而且力量和一头成年的公牛一样大,它们虽然只拥有五六岁儿童的智慧,非常擅长团队配合,牙齿的咬合能力更是一点也不比鳄鱼差,尤其是它们的恢复能力,就是受了一般的枪伤,也完全能在一小时内痊愈,它们浑身上下除了脑袋之外没有别的弱点,完全是人类、鳄鱼、狼的集合体,非常棘手,普通士兵就是牺牲十个也不一定能和一个舔食者同归于尽。最恐怖的是,这些家伙非常狡猾,敌人强大的时候就躲起来,专门对付那些实力弱的人,让人防不胜防。”
说话的这个亚裔的年轻人身体矫健,看起来非常年轻,他不是别人,正是刚刚进入聚集地不久里的丁亮。
丁亮此话一出,四座皆惊,众人又急又惊地叫了起来。

“你没在开玩笑吗?”
“必须加强兵力,必须!”
其中一个还算清醒,想到了考夫曼可能会借此独揽的兵权,他急忙发问道:“招兵可以,我同意你的要求了,不过,考夫曼,你打算招多少?”
“达克,这次我打算再招一千人,让我们的人马凑足三千。”
“啪!”这个叫做达克的人重重地拍击桌子,怒吼道:“不可能,一千人太多了,这样一来,你的人不是一下就翻倍了?”
“达克,你冷静一点。”考夫曼眼睛一眯,眼缝中闪动着犀利无比的光芒,“增加兵力势在必行,请你也大局为重,不说舔食者,最近那些平民也不安分,我们需要震慑,需要自保,不是互相猜忌!”
“要增加一千人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们也要占七成。”
最终,一番争论后,迫于考夫曼的**威,在舔食者和平民武装的威胁下,大家还是同意了考夫曼的要求,不过增加的人员虽然还是一千,但其中的五百必须由他们五人掌握,这样一来,两边人马依旧保持着起码的平衡。
丁亮此行的目的很简单,想要名正言顺的守护这个城市,最好的办法就是招兵买马,而想要在聚集地里顺利招到人,却又不和当权者发生冲突,最好的一个办法,莫过于加入考夫曼的队伍中去。
前面已经说过,考夫曼这个人极为贪财,在电影最后一段情节里,考夫曼看到丧尸攻来,临走时,他仅仅只提着两袋子钞票,其余什么也没带,食物和军火一样也没有,除了司机,就连警卫也没带,可见他对钱财的贪念到了什么地步。
所以,只要丁亮有钱,就自然不难找到考夫曼。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交出DV后,丁亮宣称自己这边有十几人,想再找一些人,成立一个搜索队,于是乎,在付出了三百美金后,考夫曼毫不犹豫便给了他一套大厦四房两厅两卫的上等豪宅,并允许他成立一个搜索队,不过人数限定不得超过五十人。
说到底,其实考夫曼也仅仅只是付出了一套豪宅而已,征兵权这种东西他有的是,何况丁亮还答应了他,以后只听从他一个人的调令,也就是说,丁亮的力量到头来还是他考夫曼的,他对手都不能指挥丁亮。而且,考夫曼也的确需要更多的队伍去到别的地方搜索食物、军火、服装等物质。
收了钱还收了手下,这笔**考夫曼当然乐意。
有权有房有兵权,能够合法进出聚集地,这笔**丁亮当然乐意,至于钱,这种废纸他稀罕吗?
值得一提的是,在考夫曼答应了他的要求后,丁亮忽然想起了电影中一个得罪过考夫曼的女人,于是便以招兵为由,又花了一百万美金,得到了一个在监狱里挑选成员的要求,不过前提是,丁亮挑的人不能太得罪他考夫曼。
这点丁亮一口就答应了下来,他记得他挑的这女人,就是因为电影的男主角莱利一句话就给放了,在此之前,她甚至被卖给了酒吧,所以绝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最后,丁亮在监狱里成功挑中了这个女人,她的名字叫做斯莱克。
斯莱克长得并不是很漂亮,只能勉强算是中上之姿,不过她对这个城市很熟悉,而且比较有正义感,枪法也不错,原来就是一个雇佣兵,结果因为上级想上她,因此而得罪了这个上级,被考夫曼的人关了起来。
这女人虽然不漂亮,但却知道报恩,丁亮剩下的四十个队员还得靠她帮忙找,而且,就在她被救出的那一刻,主神就奖励了他5金币,区区一百万美金就得到了这么多的好处,这钱花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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