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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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宫同学百年未遇生人,看见船上诸人难免有亲近之意。见那女子相邀,慨然应允。众人互相介绍,那出口相邀的女子是这几人的头头,名叫杜优璇;另一名女子名唤季嫦曦;穿道服的男子叫戚路阳;另两位分别叫齐昊天和辛登科。吴宫杜撰个名字叫天龙子,取自蜈蚣又名天龙之意。众人哪知道吴宫的想法,一一跟吴宫行见面礼。杜优璇知道海外散修大都功法奇特,法宝惊人。又见吴宫一脸清气,虽不是修炼道门正宗,但全身无一丝邪气,知道不是左道妖邪,正好与之结交。吴宫不晓得她打得小九九,和众人谈笑风生。吴宫本来善谈,又有杜优璇有意结交,一干人谈的颇为投机。
眼见红轮坠西,天边最后一丝晚霞也消退在夜空中。众人知道吴宫乃是海外散修,他们久闻海外散修功法奇特,法宝惊人,无不想一睹为快。便极力撺掇吴宫展示一下。吴宫虽有百年之龄,仍是少年心性,经不起怂恿,将舍利放出。只见漆黑的夜空中突然大放光华,金光万道,照的海天一片光明景象,宛如佛祖降世。吴宫使个手段将舍利在空中一抛,舍利在半空团团舞动,仿佛焰火一般绚丽动人。众人无不拍手叫好,赞叹不已。吴宫心里也是美的紧,正要再施些手段,玩几个花活。却见远处突然飞来一块黑云,瞬间飞至,抓住舍利就跑。吴宫大叫一声不好,心想怎么这里还有劫匪?想施法召回舍利,缺失了感应知道来人比自己功力要高得多。一边奋起直追,一边将一尾神针掷出,索性天色漆黑,无人发现神针的踪迹。蜀山众人也是一惊,连忙御剑也追了过去。
原来这黑云却是海外一散修所化,他乃是海禽信天翁机缘巧合下吃了一枚仙果,开了灵智而后苦修千年得道。自号信天野叟,居于南海灵犀岛。今日正好路过此地,突然见远方亮起一盏明灯,光华万道,上下浮动。以为是法宝现世,连忙飞近想看有没有获宝的机缘。谁知靠近一看却是有人操纵,一时心灰意冷,原来是有主的宝物了。但是见这宝物的主人不过引气入体前期,船上众人最高不过引起入体中期,而自己已经化神中期,比他们不知道高多少档次,又想起自己法宝稀少,将来化虚渡劫还要靠法宝抵挡,这件法宝一看便知绝对的好东西啊,便起了夺宝之念。
信天野叟将身形化作一团乌云,眨眼飞到法宝那,才知道是颗舍利。更是心花怒放,舍利中蕴含大德高僧的修炼功法,更是自己缺的。事不宜迟抓着舍利就跑,他乃飞禽得道,本来就善飞,得到之后更加迅捷。以有心算无心,瞬间将他们拉下老远。信天野叟心都要乐开花了,感叹这次没白出来,有了这件宝贝,便是不去长生老祖那碰运气也值得了。正在高兴之际,突然觉得腹部一阵刺痛,知道心情大好之下疏于防范中了别人的暗算。糟糕早知道这些小子来者不善,没想到,不过自己功力深厚应该能顶住。一边运功镇压伤势,一边拼命飞。
任信天野叟见多识广,法力高强也中了一尾神针的算计。这件法宝毒性惊人,又能吸收别人的功力转为己用,称得上天下数得上阴损法宝。本来吴宫不知道这宝贝有如此妙用,后来舍利争夺一战,一尾神针一战立威,吴宫才明白这宝贝果真牛X。关键它是由七尾蜈蚣的一根尾巴所炼。这七尾蜈蚣乃是天地间有数的灵异生物,乃是龙与蜈蚣交合而生,身具奇毒而七尾却更有十分妙用。此根尾巴所具正是吸收功力的本领。当下吸附在信天野叟的腹部,将其用来镇压伤势的功力一丝丝吸收了,初时还是一点一滴的吸收,到后来点滴汇成溪流,溪流汇成江河。信天野叟但觉功力飞速流逝,大惊失色。连忙停住身形,检视伤处发现这罪魁祸首,一尾神针。险些把鼻子气歪,连忙拔下来,放在心囊里,等有时间非把你烧化了。但见伤处已经被腐蚀出一个蚕豆大小的伤口,庆幸的是信天野叟功力高强,又服食过灵韵朱果,有了较强的抗性,不然非把肉身连元婴也一起腐蚀了。

就在这瞬息之间,蜀山中有飞剑快的已经追到眼前,正是蜀山小侠戚路阳,他的紫鹄剑迅捷第一。“妖人哪里走,识相的将宝物放下,不然小道今天就替天行道,诛绝你这个邪魔。”信天野叟听了大怒,恨不得一指头戳死他。本山人化神中期的实力,你也敢夸海口要诛绝,不怕风大闪了舌头。但见远处又有剑光闪现,知道对方人多势众,而且自己又受了毒伤,久待不力。索性前边不远便是长生老祖的修炼之地长生岛,当下一言不发转身就飞。戚路阳见妖人鸟都不鸟自己,气的脸通红。从怀里拽出一把碧玉尺,叫一声着,见绿光闪现,野叟听见身后风声大作,知道有法宝袭击,连忙飞快下坠,避过锋芒。绿光间不容发的从头顶飞过,发出嗤嗤的破空厉声。野叟心中恼恨仍然奋力前飞。
戚路阳一见碧玉尺打空,妖人仍继续飞逃,连忙御剑再追。这时众人也赶近了,纷纷掏出法宝朝野叟扔了过去。只见夜空中几道黄的绿的蓝的紫的光芒闪过,冲野叟打了过去。野叟纵然躲开,也要延误一些时间。众人趁此刻将野叟团团包围了。野叟心知今天不能善了,本来就气急,心想合适曾被人这么欺负过。当下摆出架势,要与蜀山众人决一死战。
却说吴宫不会御剑飞行,也没有仙剑被御。飞行之法又不完善,所以飞得最慢,等众人将野叟包围,才慢慢悠悠的赶上来。见这夺宝之人长着一个突出的尖嘴,仿佛鸟喙一般。身上披一件玄色披风,一头白发,左手抓的正是自己的舍利,右手拄着一根紫色木杖。”你们一干小辈不要欺人太甚,我信天野叟也不是好惹的。“几位蜀山中人平时都是深受百般呵护的人物,虽见野叟功力高强,也不惧怕,属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纷纷喝骂:”妖道休要猖狂,速速把舍利交出来,不然今天让你归天。”信天野叟大怒,老虎不发威惨被认成病猫。挥舞着木杖朝辛登科打过去,众人之中他功力最低。辛登科不慌不忙右手一招,一颗核桃大小的红丸出现在胸前,黄明透亮,喊声叱,一点溜圆火星迎向野叟,转眼火星涨大有百倍,将野叟团团围住。此珠名为离火珠,有焚山煮海得威能。
野叟判断失误之下,被离火之精团团包围。眼看便要烧成烤鸭了。幸好野叟身披的披风乃是他化神之后脱去的三万六千根羽毛炼化而成,防御极强。急忙定住身形急速下坠,落入海中将火熄了。辛登科法力不够,无法施展煮海的威能。不然便是四海之水全倾,也扑不灭此火。辛登科将离火珠召回,其余众人不屑群殴,都等着野叟从水里上来呢。
谁知野叟看出这帮年轻人虽然道行不高,法宝却不少。如果硬拼怕是凶多吉少。当下在水中潜行直奔长生岛求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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