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天字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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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莺听了,脸现羞色:“那别人不是看到我写的是什么了?”
林清笑道:“别人就是看到,也不知道你写的是什么意思。”
莺莺大奇,急问道:“那该怎么办?”
林清道:“我这个法子,说起来有点复杂,不过做起来十分简单。写信时,只需把第一个字的一部分移到第二个字上,再把第二个字的一部分移到第三个字上,然后后面字的以此类推,这样别人就是看到,也不知道这些字是什么意思。”
见莺莺似懂非懂,他就又解释道:“比如你写‘清哥,我今日不能来了’,可以把‘清’字中‘月’上面的部分移到‘哥’字旁,再把‘哥’字上面的那部分移到‘我’字旁,再把‘我’字的右边移到‘今’字上。你想啊,‘清’字去掉了那三横一竖,只剩下三点水加一个月,谁能看懂是什么字?别人看了,就象是看天书一般。而我们看时只要把这些字在心里还原,就能看懂。”
莺莺冰雪聪明,听林清一解释,马上懂了,不禁笑道:“这样的字,别人只怕想破脑袋,也猜不出来。”
林清点了点头,笑着道:“这是属于我和你的字,别人当然认不出。”莺莺听了,心中甜蜜,不禁一笑。
林清又叮嘱道:“开始时,你最好将移出的部分写得稍微大些,我也一样。不然不但别人认不出,我俩看起来,也要不停地猜测。不过熟练后,就不用那样着于形迹。”
两人又为只属于他们的联络方法拆了一阵字,莺莺激动道:“清哥,这法子有趣得紧,我都等不及要给你写上这样一封信玩玩了。”
林清也觉得好玩,道:“我也是。想到别人看到这些字却不认识的奇怪神情,我就高兴得想笑。”又道:“我收到你的信后,第二天就会在原来的地方将回信贴上,到时你派秋菊去取就是了。”
两人又说了一阵话,秋菊这时终于将林清的屋子收拾停当,走了出来,笑道:“林公子,我总算报了你送我两双靴子的恩了!”
林清赶紧安慰:“区区两双靴子有什么,你何必放在心上?”
第二天下午,莺莺又没去普救寺。林清见等不到,就去城中贴告示的地方转悠,想到莺莺既觉得那样写信好玩,又对自己一往情深,今天肯定会给自己写信的,他就留了心。
房州城内贴告示的地方有十几处,这些地方,有的是贴官府文告的,有的是贴买卖东西的招贴的。他转了几处,都没发现,最后在一处集市旁,一张贴在众多告示边上的白纸画儿引起了他注意,那白纸上画的,却是一把吉他。那吉他画得十分不像,倒有点象小孩子的随手涂鸦。
林清过去揭下,在白纸的背面,终于看到了莺莺写的信,不禁会心一笑。同时又佩服莺莺心细。想来她是怕这样古怪的字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别人奇怪之下,说不定会顺手揭去,这才命秋菊反过来贴,又怕林清找不到,就在反面画了吉他,又怕别人觉得吉他的模样奇怪,所以才故意画得不像。
林清展开信,第一次看这样的信,他也觉得不习惯,只得一个字一个字地往下认,只见上面写道:“清哥,我今天又不能去见你了。清哥,你说的这个法子真是又有用又好玩,秋菊现在就在我身边,看着我写信,却不知是什么意思,她急得象猫抓心一样,不停地问我这是些什么字,我就骗她说是在画符,她倒有点信了。”
看到这里,林清展颜一笑。
回到家,他将莺莺的信珍藏起来,然后就开始给莺莺回信。初次按自己说的那样的法子写字,他十分不习惯。想到莺莺开始时肯定也是一样,他不禁甜蜜地笑了一下。
信写好后,他又在反面画了只吉他,他的画画得不好,故而倒不需要伪装,随手画去,就和吉他十分不象。这时天色已暗,他等不及第二天了,立即跑去,在原处贴了,然后才去姑父家吃晚饭。

自此两人书信不断,只是连他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也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林清用最常见、最普通的文字,为两人创造了一片只属于两人的秘密天地。这片天地中,自然浸透了甜蜜。
通信的次数多了,两人对那样的字逐渐熟悉,一眼看到,立即就能明白意思,再也不象当初那样觉得生涩了。
林清的毛笔字写得令人实在不敢恭维,只是写起那样的信来,字是拆开的,这成了他的理由,故而写得不好看,莺莺也没说什么。莺莺的字倒是十分娟秀,虽然拆了开来,依然显得秀丽端庄。林清暗地惭愧,于是发起愤来。
唐人对于文字,正体字最重的是颜鲁公,房州市面上不少招牌都是颜氏楷体字,行书则因为太宗皇帝喜欢大王,故而二王备受推崇。
林清就从书肆里买了几本字帖回来,一有空就练习。
他练字和别人不同。他练字时,先把字帖铺在书桌上,然后在桌旁坐好,接着就催眠自己。自我催眠中,学起东西来会比别人快上很多倍。一进入催眠状态,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字帖上,他眼看着字帖,一笔写出,当真是和字帖上一模一样。
几天下来,他的字倒也有了点雅士的风范。只是中国书法博大精深,要在几天内就学到神髓,那是万万不能,要想有很深的造诣,他还得花费时日才行。不过即使如此,他的字也是一天比一天好看了。
莺莺见情郎的字日益精进,情不自禁地就在来信中夸奖起来。得了心上人的鼓励,林清学书法的劲头自是更加足,每天练习书法的时间不自觉就增加了。
从此林清每天不但锻炼身体,而且还勤练书法。他每天不但靠打猎大把大把地赚着钱,而且还有甜蜜的爱情滋润,日子是越过越舒坦。
这天他在城内找到莺莺的信,心情大好,于是一路小跑,上了房州的城墙。看着城外渐渐落下的夕阳,他长出了一口气:这大唐的日子,还是令人觉得挺幸福的嘛。
虽然神神道道的雷大捕头还是不停地在旁边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自己,虽然师傅刘室还是表面道貌岸然内里一心想从自己身上弄好处,但总的来说,别人对自己还是不错的,有时岂止是不错,简直可以说是太好了,姑姑姑父把自己当亲生儿子疼爱着,表妹夏青把自己当亲大哥喜爱着,表哥把自己当亲弟弟爱护着,还以自己为荣,莺莺则把自己当未来的夫君深爱着。
一想起莺莺,他的心里就充满了甜蜜,同时还有一点点虚荣。莺莺和自己那个时代的在少女时就成了明星的美女刘亦菲实在太象了,简直就是一模一样,不同的是,一个已离自己远去,另一个则深爱着自己。没想到自己到了唐朝,还能娶一个电影明星做老婆。不由得他不产生一点小小的虚荣。
他坐在城墙上,看着城内的千屋万瓦。房州城内,南北大街八条,东西大街九条,其中最繁华最热闹的有四条,三十个坊,每一坊几乎都住着千把号人,对这些,他现在已经十分熟悉了。不但如此,房州城内的每一条小巷、每一处十字路口、每一处庙宇、每座道观、每一个集市,他也已十分熟络。
看着这座城市,林清的心里居然有了一种“这是自己家乡”的亲切感觉。他笑着暗中叹了一口气:其实反认他乡为家乡又有何不可?只要有幸福,哪里都可以是家乡。既来之,则安之,自己以后就在这个社会里建功立业、幸福地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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