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神圣之都拉何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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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的空气介于凉爽和寒冷之间,邦一个人走在拉何尔城的大街上,这时已经有许多市民打开了窗户,拂晓的闪电弄得他们心惊胆战,此时还是心有余悸,好在乌云已散,闪电也没有造员伤亡,于是新的一天仍然照常开始。
邦不识字,无法看懂街牌,他天性不愿求人做事,现在见拉何尔城的市民一个个用狐疑的目光瞅着自己,对自己背上的两把剑议论纷纷,窃窃私语,邦觉得十分厌恶,他索性连路也不问,自己凭着直觉走,看哪个地方像广场,十字又多,就往哪儿走。秉承着这个宗旨,他差点走到墓场里去——那里地方不小,满地插着十字架。
“什么鬼地方!连地平线都看不到!”邦抱怨说,他从没来过大城市,又一直“凭直觉”,所以迷路就不足为怪了。走着走着,他来到了一处僻静的小巷。这处小巷就像是城市的脓疮,拉何尔城虽然繁华,一派庄严肃穆的图景,却也不免有贫民窟、垃圾堆和臭水沟,这三样在这条小巷里一应俱全。饱食的耗子拖着圆滚滚的身体在翻垃圾,臭水沟里藏着一具黑乎乎的尸体,不知是死于暴力还是死于贫困。小巷里并没有行人走动,人们都知道尽量避开危险,只有邦“凭直觉”。
见了这处脏乱不堪的小巷,邦的紧张情绪却稍有缓解。之前他看了太多雄伟高大的建筑,受到了不小的震撼,还以为拉何尔全城都如此气派,现今见了这处小巷,这才知道原来到处都一样,没有什么城市可以完美无瑕。撕开了拉何尔城道貌岸然的面具,邦心满意足,他背起双手,在小巷里不紧不慢地溜达起来。
正当邦怡然自得的时候,却看见有一个黑发的女孩向自己跑了过来,脚步很快,一看就知道不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邦甚至怀疑对方曾经在军队里干过侦察兵,这才双脚如飞。
“救命啊!有人追我!”女孩一溜烟地疯跑,邦只觉有一阵清风扑面而来,刹那间女孩已经到了面前。邦还没来得及打量女孩的模样,女孩竟扑到邦的怀里,口里只叫道:“快帮帮我!我后面……我后面有人!”邦可以感受到女孩急促的语气和发抖的身体,他向女孩身后的方向去看,发现从对面来了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头发又脏又乱,走路直打晃,似乎喝了不少。“小流氓。”邦在心里对他评价说。
这个时候女孩已经躲到邦的身后,她指着走上前来的长头发说:“就是他,他要非礼我,快帮我把他干掉!”有了邦的掩护,她也不发抖了。
邦心中隐约觉出一些不对头,他见女孩脚力甚好,而对面的长头发喝得醉薰薰,怎么可能追上女孩?刚才女孩扑进邦的怀中的时候,明明吓得要命,可是一转眼就变得生龙活虎,要邦把对方“干掉”,这么粗暴的话好像是露莉才会说的,着实不像是神圣之城的市民所用的语气。这时长头发走得更近,他见女孩躲在邦的背后,又见邦身体强壮,背上还插着两把剑,有些畏惧,于是他试探性地大嚷起来,同时也是给自己壮壮胆子,“哪来的土包子?竟敢管大爷的闲事?还不让开!”
邦虽然对女孩有些疑问,但此时他处在雄性本能的驱使下,豪气大发,保护强烈,于是他向前迈了一步,冷笑道:“好哇!我不管你的闲事,你愿意过来就过来吧,想干什么,随便。”话虽然这么说,邦已经把右手放在重剑的剑柄上。
长头发并不傻,他任由邦几次叫他过去,也不肯挪动脚步,双方僵持了一会,他终于明白再这样下去捞不到什么好处,于是叫声晦气,转身跑了,一边跑还一边骂骂咧咧的。
女孩见长头发跑了,对邦十分感谢,她向邦行了个礼,然后又说了几句客套话,样子很高兴。邦觉得有些古怪,因为女孩表现得过于高兴,简直是喜上眉梢,不像是一个刚刚脱离魔爪的弱女子,反而像是一个捡到宝藏的探险家,邦刚想问个明白,女孩却推说自己有急事,转身沿着小巷向另一个方向跑了。邦甚至连女孩是个什么样的人都没看清,他们之间的几句对话如何仓促可想而知。
长头发和女孩均已离去,邦站在原地,感到这件事有些蹊跷,他的两手掐在腰间,忽然发觉腰带有异,他低头去看,不看不要紧,等到他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不禁气得破口大骂,原来邦的钱袋被割了一个破洞,里面的银币早已不翼而飞。那女孩竟然是个小偷,而长头发跟她是一伙的!
邦怒火中烧,扭身便向女孩逃走的方向追去,他的步大身沉,每迈出一步,就会听见重剑在鞘内不安分地晃动着。一边追,邦一边把手伸进钱袋,确认自己的损失,几十枚银币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大不了用没了再去抢,神骸因为比较大,也没能从钱袋里掏走,邦最担心的是艾许托付给自己的那枚戒指,他的手在钱袋里摸来摸去,终于在钱袋的一角摸到了金属的触感,他松了一口气,但是转瞬之间脸色又变得极其难看,他把摸到的戒指掏出来,却是格林的黑曜石戒指“夜使”,艾许的戒指显然是被女贼一块偷走了。

“妈的!我要你的命!”邦简直是气炸了肺,他放开双足飞奔起来,可是女贼早已跑开多时,再加上邦不熟悉地形,便如同无头苍蝇一样在街上乱闯乱撞,不一会他已是气喘吁吁,主要不是累的,而是气的,正当他全无头绪的时候,却听见不远处传来争吵的声音。
“不对吧,那个钱袋鼓鼓囊囊的,里面才有20个银币?”一个男人极其不满地咕哝着。
一个清脆的女声回答道:“喂,有没有搞错!活儿都是我干的,你倒跑来发牢骚!这是你的十个,拿好了,剩下的十个是我的,我可没多拿,你知足吧!”
邦听出是长头发和女贼的声音,便紧贴墙根向他们移近了几步,他没有贸然出击的原因是想摸清对方的位置,他知道要是错过这次机会的话,再想找回艾许的戒指便难于登天了。
“不对,不对!”长头发郁闷地重复道,“那个土包子的口袋里肯定不止这些,你一定是自己贪了!阿思雅,快拿出来!你不想加入盗贼工会了吗?”
邦听到这里暗自记下女贼的名字,同时想到:我记得钱袋里足足放了50枚银币,这个阿思雅自己贪了30枚,然后剩下的20枚还要和同伙对半分,还真是狡猾。
一说起盗贼工会,阿思雅的口气软了下来,她本来强横得很,一转眼又变得像撒娇一般,她嗲声嗲气地向长头发请求原谅,把每一个词尾都有意拖长。“前辈,别生气嘛,是我不好,工会那边还要麻烦你多帮忙联络了,好不好嘛,人家很着急啊。”
这几句话把邦听得浑身一阵**,又如同有一条冰凉的毒蛇顺着他的脊背爬下一般,邦心想:这个女贼变脸变得真快,不能不防,她的声音倒是挺好听,要是她这个样子来求我,恐怕无论什么事情我都答应了。这种想法只是在心中一掠而过,邦仍然对阿思雅欺骗自己的事情气恨不已。
阿思雅一番甜言蜜语,长头发却不买她的帐,而是向她伸出右手。阿思雅一开始想装糊涂,她瞪大了眼睛,天真无邪地望向对方,直等到长头发举在半空的手都酸麻了。长头发不悦地抽了一口气,然后用力把右手连晃了几晃,阿思雅这才心有不甘地拿出被自己藏起来的十枚银币,把其中的五枚交到对方手里,说:“就这么多了,我可都拿出来了哦,本来还想留几个小钱买件衣服呢。”言语间甚是不舍,好像别人割了她的肉一样。
“不对,肯定还有被你藏起来的!”长头发不信,阿思雅那边又矢口否认,两人争执起来,邦觉得到时候了,便从藏身的矮墙后闪了出来。邦尽量把脚步放轻,阿思雅和长头发吵得面红耳赤,竟然没有发现他,邦于是得以仔细观察两人。
在邦目光的正前方有一座石桥,石桥下是一条小河,供给全城的人饮用水,窄窄的桥面上站了两人,正是他们合伙盗走了邦的戒指,现在他们分脏不均,又吵了起来。长头发没什么好看的,还是初次见时的老样子,只不过现在看去显得清醒了许多,不像当时那样酒气薰薰,他正背对着邦,向阿思雅指手画脚,口里说着什么“要尊敬前辈”这样的话。
阿思雅那边的情形就完全不同了。
这是一个身材中等的女孩,年龄和邦相仿,这个时候的她已不是扑到邦的怀里喊救命,满脸慌张的模样,而是改换了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态。她虽然在和长头发争执,但是却全然没有生气,若她的眉间显得怒气冲冲,也完全是装出来的,好以此证明自己清白无辜,受了天大的委屈。阿思雅的头发剃得很短,从背面看上去有点像男孩,她的刘海在额前正中分开,衬着又细又黑的眉毛,显得特有精神。她的短发是乌木一样的黑色,当她摇头的时候,柔顺的发丝便波浪状地舞动;当她点头的时候,嘴角又会习惯性地**一抹微笑,七分得意,三分狡黠;若她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又黑又亮的眼睛便一眨一眨的,好像能用眼神说话。
我真是失策。邦看到阿思雅上身穿着一件无袖白色短衫,在脖子上系了一块深红色的三角巾,乍一看还以为是一块餐巾,实际上跟餐巾的围法也是大同小异,三角巾在脖子后面打了一个活结,活结上伸出两只像兔子耳朵一样的领巾边角,每当刮风的时候,兔子耳朵便竖起来听听;阿思雅下身穿着便于行动的紧身男裤和皮靴,男裤是茶色的,皮靴上还有装饰性的马刺,十分惹眼。这身打扮显然不是梳妆绣房的大家闺秀,却十足是个混迹于茶房酒肆的失足少女。邦这样想着,从背后抽出重剑,扛在肩上,大踏步向阿思雅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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