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贼被贼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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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电视,没有书,没有任何娱乐,在古代靠山村的生活一个字就可以概括――闷,而且是非常、非常、非常的“闷”,尤其是在看不到肖炯的情况下,就不止是“闷”,而是“苦闷”了。
等待的时间越久,思念就越深越长,我想若没有这次的离别,自己都不会知道原来爱肖炯的心是如此的浓烈,并不会因为相隔了二千年而渐渐淡去,反而如同陈年的老酒,愈久愈香浓,偏偏又无法跟任何人分享,只好深深把它积压在心里,每早晨每晚上,自己一个人偷偷地品尝。
而每一次思念,都会更深地坚定我的决心:“回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对他说‘我爱你’。”不管面对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要对他示爱,放下矜持,放下自尊,也放下自卑,放下所有的一切,只要去爱他
这份决心是这样的坚定,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看来“穿越”带给我的也并不全是坏事,至少它改变了我在肖炯面前胆怯和犹豫的心态,肯勇敢面对自己的感情。
转过年来,即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半年的古代山村生活,让我跟二千年前的老祖宗们关系搞得很熟络,邻居们都以为我是男人,(天知道为什么古代人都把我当男人,虽然为了讨生活容易些而响应他们的误会,我每天都用丝巾把脖子围得紧紧的,防止因没有喉结而穿帮,但即使这样他们也不应该一点都看不出来,害得我自信心严重受损,每天都照几十遍镜子,只差去问镜子我是不是美女了。)打猎也拉上我,种田叫上我,赶集自然也少不了我,除了种田之外,其它的活计倒是难不倒我,尤其我打猎的功夫不是吹的,三四个小伙子加起来打的猎物都不如我一个人的多,所以村里的男生们都蛮服我,不管年龄大小,一律尊我一声“洛大哥”。
山村的人民朴实生活简单,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治安好得根本用不着法律来规范,也正因如此,使我放松了警惕,结果犯下一个令我极其悔恨的大错,也因这个大错,使我的人生脱离了预设的轨道,向着不可测度的未来而去。
我所租的房子不大,一间卧室一间厨房,因为要住一年之久,我不想凑和,于是费了点时间来装修它,论到装修,自然不可能象现代的装修一样奢侈豪华,只是尽力使它更干净,更清雅罢了。
厨房用了点心思,仿造现代的样子,把厨柜吊到墙上,搭了个简单的木制流理台,自来水洗手盆是不可能有了,只是用来在上面切菜做饭罢,本想把旅行车上的现代电器等设备拿来一用,一想太过惊世骇俗就算了。麻烦是麻烦了点,但还是按老祖宗的办法生火做饭安全一些。
卧室里一床一桌一柜,简单大方,所有重要物品都锁进柜子里,最最重要的是那个紫盒子,我特别找木匠又打造了一个盒子,加了两道锁,藏到衣橱里。
用电脑时自然少不了蓄电器,没办法只好尽量小心偷偷地蓄电,偷偷地使用,说什么也不敢拿出来现。
其实我还可以做得更谨慎,但是此地淳朴的民风影响了我,使我认为天下太平,天下无贼,也许我是仅剩的一个贼,可是就这么一个贼也已经改过自新,弃恶从善,金盆洗手,闭门封“盗”了。
除了干活、吃饭、睡觉,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研究那紫盒子及和田玉。
那天恰逢赶集日,离村子不远的南面有个镇子,每个月中旬都有三天的集市,每次村里的年青男女都会一起结伴去买些生活用品,顺便凑凑热闹。
我对古代的集市没有兴趣,哪里比得上现代逛街,如非有必买的东西,宁肯在家睡觉也不会去。但是那一天,来邀我的偏偏是房东的女儿秀娇,秀娇人如其名,长得又秀丽又娇美,是本村甚至方圆百里数一数二的美女,本来人家美是人家的事,跟我无关,但糟就糟在这位美女看上了鄙人在下我。
汉朝的民风比较开放,尤其这时汉武帝尚未掌权,儒家也尚在不得不“闭关”的窘境当中,广大人民还没有被儒家学说洗脑,女子的社会地位比较高,有离婚和再嫁的权利,而单身女子若有中意的男子,也可以主动示爱,绝不会被斥责为放荡,否则就不会有卓文君私奔司马相如而不以为耻的佳话了。
(说来这位才女也恰好生于汉武时代,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见见她,看看她到底出色到什么程度)总之这位秀娇姑娘几次三番地对在下表示好感,若换了一般男子,早就把持不住了,可惜我是个女人,而且是个性取向十分之正常的女人,不能回报红颜之万一就只好千方百计地躲着她,避着她,弄得自己也蛮辛苦,真的好想找个机会找个方法让她死心。
鉴于此种原因,当秀娇找我去赶集时,我难得痛快地答应了她。村里的小子们见我们俩人结伴而行,就鬼头鬼脑把我们撇下自己先溜了,而我则一路上绞尽脑汁地想着,怎么样才能在不伤害她的情况下解决这个麻烦的问题。
集市很热闹,至少在古代人的眼中是这样,秀娇玩得很高兴,我想这与我的陪伴不无关系,而且,她常常主动拉我的手,看这看那,望着我笑靥如花,眼神温柔的能滴出水来,害得我损失了很好钱币,全都给她买了手镯珠花和糖葫芦。
其实我是心怀内疚,想先讨好她然后再拒绝她的爱情,这样也许可以最大程度地弥补伤害,但结果跟理想恰恰相反,她似乎认定我也喜欢她,原来还叫我一声“洛大哥”一场集赶下来,变成了“樱哥”,最后变成一个字―――“樱”。
看着她如同蝴蝶样穿来绕去的身影,我试探地开口:“其实你真是个人见人爱的好女孩,常言道一家女百家求,喜欢你的小伙子一定不会少了。”
她笑眼弯弯地看着我,眼睛亮得象天上的星星,我硬着头皮,继续说:“其实我……”
“我知道,我明白。”她红着脸打断我的话,然后跑到前面去瞧捏糖人。
我愕然,不知道她知道她明白什么,赶紧跟上去再说:“我想说其实我……”
“我知道,我明白。”她脸孔更加红了,又跑到前面去看刚出炉的香喷喷的大饼。
我张大了嘴巴合不拢,但是又不能不说,于是三次跟上去,说:“秀娇其实我……”
“都说了我知道我明白……”她转过头娇嗔地瞪了我一眼,我只好闭嘴站着苦笑。一下想起西游记中大圣跟紫霞的对白,不由打个寒战。结果一直到回来,我也没能跟她说清楚,而她依然处在“我知道我明白”的认知里。
刚到村头,就见赵大伯皱着眉头迎了上来:“洛樱,刚才有贼进了你的屋子,快去看看丢了东西没有?”
我闻言大吃一惊,立刻飞奔回家。什么丢了都不打紧,唯有一件是万万丢不得的。
卧室里被翻得乱七八糟,但是奇怪的是,什么都在,包括那个盒子,我抱起盒子大大吁了口气,还没来得及转忧为喜,就发现不对,盒子上特别要木匠加上的两把锁是开着的,抖着手打开最外面的盒子,不由又吁了口气,里面的紫色盒子好端端躺在那里,再打开紫色盒子,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和田玉环没了。
随后赶过来的赵大伯很欣慰地说着:“我看那个家伙鬼鬼祟祟的,又是生面孔,就跟着他来了,幸好来得及把他吓走。哎,今天是赶集日,村里的人大部分都不在,留下来的也只有老幼妇孺,否则他岂能如此容易便逃走。洛樱啊,没少什么东西吧。”
我“啪”的一声把盒子关上,越是遇到危机越是冷静是我的优点,急问赵大伯:“这是什么时候的事?看到他往哪里走了吗?”
赵大伯见我脸色有异,知道丢了东西,忙说:“半个时辰前的事,我追着他时看见他向北跑,那是长安的方向。”
半个时辰就是一个小时,还有希望!我大略问了下那个贼的衣着容貌,借了邻居的马立刻向北追下去。
沿着黄土路打马狂奔,天色渐晚,路上行人稀少,我抱着侥幸心理,盼望那个贼是一直奔向长安的,毕竟极品和田玉,只有在长安那种大城市才能卖上好价。如果,如果他没有马代步,应该会追得上。
天保佑千万别让他进长安城,进了城再想找人,在这个信息不发达的时代,根本就是大海捞针。

一路上,我并未发现赵大伯所描述的那个人,一直到日落西山,策马来到长安城外,正赶上关城门,只差一步,连人带马被关在城外。而长安城门守卫是最严格的,一旦城门关闭,就算是皇帝驾临,也休想令城门校尉开门。
呆呆地站在城外,终于痛心地发现,自从来到古代后,我的运气直线下降,今天更是跌到低谷。愤恨地瞪着紧闭的城门,我忍不住仰天长啸:天哪!莫非你真要把我困死在这个混帐落后鸟不生蛋的地方,看着我泪洒大地血染黄土才肯善罢甘休?天哪!你待我何其不公!
呜呼!!!
我很想大哭一场,但是不行,现在不是哭的时候,洛千枫长这么大,除了肖炯,做任何事从来都不会不战而退。
“不到最后关心,绝不轻言放弃,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轻言牺牲。”这是洛千枫的座右铭,哪怕五年,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我就不信找不到那个死一万次都不足以平我愤的乌龟王八蛋臭贼!
咬牙切齿地在心中立下誓言,对着黄昏的夕阳,我用尽了全身的力量疯狂大喊:“不管天涯海角,我一定要找到你!!!你等着,我不会认输,永远不认输!!!”
发泄完准备去牵马,发现左右几个跟我一样没得进城的人傻傻地瞪着我看,恶狠狠的一眼瞪过去:“看什么看?没见过疯子?”大家见我恶形恶状的样子,吓得纷纷走避。
冷静下来低头思忖片刻,我决定先观察一下城墙外的地形环境,然后回靠山村。
以时间来计算,那家伙最多比我早到一个小时,而一个小时内将玉环脱手是不太可能的事,现在太阳已经落山,早春的白天还不够长,再过一个小时,长安就将进入宵禁。
按照汉代的律例,建立有禁夜制度,黑夜是罪恶的温床,为防止作奸犯科,汉代禁止夜行,不但一般平民不得夜行,即使贵为将军也不能例外,据记载飞将军李广就曾经因为夜行而被喝止,只好宿在亭下。因此晚上不存在交易的可能。
现在的问题是在剩下的一个小时里,他会不会找到合适的买主将玉脱手,然后自己逃之夭夭。以我做贼这么多年的经验,在这么短时间里做成这事也不太可能,除非一早就联络好了买家。
所以现在有百分之五十的机率,让我相信至少在今天晚上到明天天亮之前,和田玉还出不了那臭贼的手,其实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我都不会放过。这块玉,比我的生命还重要。
但是,如果那死家伙根本没入长安呢?
我甩甩头,排除这个可能性,因为从靠山村到长安城,途中并没有任何的村庄城镇,仅有的一间客栈兼茶肆,我问过也查过,没有见过这么个人,那就是说,他一定是没做任何停留直接奔了长安。
想到这儿心安许多,还有一个晚上的时间去做准备,明天我要第一个进长安城。
于是打马飞奔回靠山村,找来赵大伯,详细问过臭贼的相貌,并立刻给他画了像,赵大伯瞧见我在纸上用铅笔涂涂画画,一会儿就画出那人逼真的形象,吃惊的嘴都合不拢,汉武时代,别说铅笔,连纸还没发明出来,但是眼下火烧眉毛,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想过很多明天找人的法子,但最快捷的莫过于登寻人启事,悬赏寻人,财帛总会动人心的。这个时候,我不知道多么感激那个被我一脚踹下车的家伙,托他的福才有这上好的雪白的B5纸可用,也许因为纸的提前出现会搞乱原有的历史秩序,但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比较起来,回家对我更重要,也就顾不得历史是否会因此乱套了。
我画人物肖像的速度本就很快,又兼在非常情况下超常发挥,两个时辰画了五十多张,然后熬好浆糊,带上必备工具和所有的钱币,装进背包,骑上快马,在黎明时分,再次来到长安城外。
我当然不能等到开城门再进去,那样贴完启事后黄花菜都凉了,我准备爬城进去。为了方便行动,我换回了自己本来那身衣服,脚上穿的也是便于攀援的特制短皮靴,为了掩人耳目,又在外面套了件古代粗布外衣。
黎明前后是人最容易困倦的时候,城上城下都静悄悄的,我弃马跳下深三米宽八米的护城壕奔到对面,正是冬暮时分,护城河水面经寒冬积下的冰层尚未融化,利用飞抓飞快地爬上去,找到城墙一处偏僻的角落,确信从此处上去最不易引起注意,于是戴上飞虎帽(就是香港飞虎队员戴的那种只留出眼口鼻,其它的部位全都蒙住的帽子)。拿出飞抓发射枪,向城墙上射去,(再次谢谢那倒霉的飞抓主人)“叮”的一声隐隐传来,我侧耳倾听,没有动静,伸手使劲拉拉钢索,确定没问题,于是手脚齐上,奋力沿着城墙向上攀去。
作为“神偷”,爬墙是必修课程,而我在这方面的成绩成为优异,速度快得可媲美爬墙虎。可是长安的城墙真的太高了,爬了十分种才爬到一半,我停下来稍作休息,抬头看看,咦,看到一个奇景,黎明前虽然是最黑暗的时候,但还是可以看到一个黑影从城墙上迅速地由上而下滑将下来,原来好此道者不独我一人。我摸出瑞士精工制作的匕首,作好防身的准备。
那人好死不死地真的跟我选了同一条路线,很快滑到我身边,冲着我“咕咕”一笑,看他身形短小精悍,但如此身手也算是条汉子,发出这种“咕咕”的古怪笑声实在令人觉得恶寒,鸡皮疙瘩掉了下来。
他赞了一句:“好身手。”
我礼貌的回道:“彼此彼此。”
他脸蒙黑纱我头戴飞虎帽,大家都只露出两只眼睛亮晶晶谁也不吃亏地看着对方。(好像我比较吃亏,因为比他多露了一张嘴巴一个鼻子。)
打量了十好几眼,他说:“阁下保重,告辞!”
我说:“不送。”于是两个人一上一下迅速分开。
手脚并用终于爬上了城头,刚把飞抓收好,四周忽然灯火大亮,凌乱的脚步由远及近,伴随着阵阵呼喝:“捉拿刺客!”“休走了刺客!”
我立刻意识到自己再次撞了霉运,只怕做了刚才那家伙的代罪羔羊,这种情况下谁留下对他们解释谁就是真正的白痴,聪明如我自然不会做这样的蠢事。
于是转身就跑,但手持火把和刀剑的官兵很快从左右两方的城门楼梯涌了上来,我无路可逃,好在我的功夫也不是白给的,打倒两个兵丁,夺了一柄长剑,在坚持不可杀人的原则下,且战且退,一直退到西边角上。
距离城墙大约五米处,有一棵粗壮高大的的槐树,树虽然没有城墙高,但也有十几米,足够安全利用,这树也是我为自己选好的一条后路,稍早观察周围环境看到这棵树时,还纳闷城门校尉为什么会容许它的存在,战争若起,它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利用来攻城的天然工具。
一剑逼退一个胖兵丁,一脚踢飞另一个瘦兵丁,飞快向槐树射出飞抓,接着冲上城墙垛,纵身向下跃去。在众人的惊呼中,表演了一段精彩的空中飞人,然后平安落地,来不及去收回飞抓,只好把它截断丢掉,然后飞一样奔向护城壕。
三米深的护城壕虽然难不住我,但在没有飞抓的情况下爬行的速度就慢了许多。这时,官兵们早已弯弓射箭,利箭如雨向我飞来,幸好借着黑暗及城壕的掩护,再上我手脚灵敏,很快爬出了护城壕。(也幸好城门守卫制度严格,他们不能轻易打开城门追出来,否则我的处境将更糟)
上来后立刻找我的马,可是马居然不见了。
我晕!!
我立刻明白出了什么事,那个混蛋的同道中人偷了我的马逃跑了。此时只听一阵奇怪的的弓弦响声,回头一看,不好。借着火光,看见一排官兵正弯弓搭箭,下一轮箭雨又要临头,我绝不想千里迢迢跑到古代,结果落得被射成刺猬那么惨的下场,于是撒丫子逃命先。
便在这时,一人一骑倏忽奔到我面前,那马看着十分眼熟,正是我借邻居的马。马上人伸出手来,我没有半分犹豫,抓住他的手顺势跃上马背,他催马扬蹄,带着我风一样离开了长安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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