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之二十六,珠儿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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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顿时一阵唾骂。有人说:“散了,散了!”有人说:“真的扫兴!”还有人说:“那个大哥哥呢?他还没做俯地挺身呢!”“不见了!”“什么?这么没有信用!”“咱们去他工作的地方找他怎么样?咱们要让他做够一千个伏地挺身!”“好!!”“好个屁呀,这个哥哥是个警察耶,你们到警察局追债么?”球场上,少年们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笑着,这段时光大概就是一生中最快乐的了。
其时奔驰跑车已经开出好远。文笛接连不断的‘阿嚏’。
“犯众怒了?人们都在骂你呢!没信用!”
“你再说什么呢?一千三百个伏地挺身?我宁愿一辈子被你管着,也不要早早的累死没人管。”
“看来我得先从你的嘴下手。”珠儿笑道。文笛不语。只见他用手肘支着车门,单手托腮,眼睛盯着窗外飞驰而过的建筑物,兀自出神。此时他那英俊的面庞映射着橙色的路灯,显得更加俊美。他一时间露出微笑,一时俊眉微颦,一时眼神又渐渐失落,一时间又露出微笑,随后眼神再坚定起来。
珠儿注视着他,欣赏着他那英俊的脸,丰富的表情。
“怎么,有想起文弱了?”珠儿笑道。
“嗯!”文笛轻轻地答应一声,但马上大呼奇怪,“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呢?”
“嗯,你刚刚盯着蓝球场方向出神,显然是想起了和篮球有关的事。刚刚你那么在意那个黄衣少年,他的位置是大中锋,和文弱从前的的位置相同。你一定是从那个孩子的身上看到了文弱的影子。然后你的目光低落,微微皱眉,眼神扫了一下自己的腿,显然是想起了文弱断腿的变故。大概是在想,如果不是那次变故,你们这帮人大概早就成了叱咤风云的篮球明星了。”珠儿解释道,“这就是福尔摩斯的演绎法。”
“福爷的推理是很厉害,但是你的就逊多了。”文笛叹口气,淡淡的说。
“福爷?你这个人还真搞笑呢!那你说我哪里说的不对?”珠儿觉得文笛是个很有幽默感的人,跟他在一起十分的开心。
“对了一半。我是在想命运弄人。如果不是那次车祸,我可能会跟随着文弱在篮球的路上走下去。但是,如果不是那次车祸,我就不会想到当警察,也就不会认识你。我想大概这就是缘分吧。”
“如果你们喜欢篮球的话,在大学的时候和可以参加大学联赛么?”
“我是决定了,一辈子当警察。”
“那不是可惜了你们那一身球技?”
“有时候,我也这样想,小时候拼命的练习是为了什么?其实我刚刚也在想我是不是该重新回到球场上去。但想来想去,我总会坚定地对自己说:当个好警察吧,为了更多有梦想的人们不会受到伤害。”
“嗯,你说得对。我当警察倒没有你这么复杂的思想,我只是想,要做个像父亲一样优秀的人——父亲是警察,我自然也要当警察。”
“我倒是有一个十分远大的理想,我为这个理想发了无数个誓言——我要让世界在没有犯罪!”
“好远大的理想!”珠儿顿时起了敬佩之心,但马上又问,“那么这次是拿什么来起誓呢?”
“嘿嘿,也没什么了,无非就是不能打篮球啦,不能吃到美味的食物啦……”
“孩子气的誓言!还好天上没有神明,要不然神仙都要被你笑死了!”
“谁说天上没有神仙?”文笛笑道,“其实天上有一个掌管誓言的老神仙,心地良善并且十分正直。他刚刚上任的时候,十分的认真负责,专门把人们的誓言记载在一个帐本上,到后来看看这些人又没有违背誓言。
“这个工作作了很久,有一次,另外一个神仙来串门,他说:‘老爷子,您这是在干什么?’老神仙道:‘我在记帐。’来串门的神仙道:‘记什么帐?你没有看见他一边说一边在**上划字?’老神仙细看,果然,这个人一边许愿一边在自己的**上写:不算,不算,不算。老神仙大怒,从此再也不管什么起誓应誓的事了。”
“这些东西到底是从哪学来的?”珠儿听着好笑。

“单田芳的评书。”文笛嘻嘻一笑。
“呵呵,你还听评书呢?”珠儿惊讶得问。
“嗯,除了评书,相声什么的也喜欢。”文笛盯着珠儿那双长大的眼睛,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也不是这么老土,我也听流行歌曲,我最喜欢的歌手就是任贤齐。”
“是么?我也是!”珠儿大喜,“我可是任贤齐的铁杆粉丝!”
“是么?我这有cd,咱们听音乐吧!”
“好呀!我想听《天涯》!”
车子响着《天涯》激荡豪迈的音乐,向珠儿家飞驰而去。
“叔叔,我回来了!”珠儿钢进客厅,就看见姜剑平在电视前专心的看着动画片。
“出去约会也不看看时间?到哪疯去了?”姜剑平柔声问。
“我们去打篮球了!”珠儿笑道,“他可是写完作业才出去的!”说着把文笛写的那片《武论》递给了姜剑平。
姜剑平仔细的看了看,眼神中满是嘉许。
“我徒弟还真是个悟性高的人。明天你把这几本书拿给他看,让他至少研究出两套拳法。”
“什么书?”珠儿疑惑的问。
“金老爷子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姜剑平说着,把一堆打好包的书递给珠儿。
“叔叔,你不是负责看着我么?”珠儿终于问出了心中的疑惑,“怎么反而纵容我们约会呢?”
“那个小子是个老实人,又聪明,作咱们的女婿再好不过了。”姜剑平叹口气,慢慢地说,“我跟你妈妈交往了20年,饱受了相思之苦,我心中清清楚楚的明白爱一个人又得不到这个人的苦楚。所以我怎么会帮着你妈妈拆散你们这对有情人呢?”
“可是妈妈为什么这么讨厌文笛呢?”珠儿大惑不解,“难道真的就是因为他是个警察么?”
“没错!就是这个理由。”姜剑平道,“她的心中总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警察是个危险的工作,嫁给警察是个愚蠢的选择,因为这样注定要一生不幸。其实缘分都是天注定,人的寿命也使不由己的。就像你叔叔我,什么危险的事情没有做过?还好老天爷眷顾我,让我活到现在。”
“这倒是。”珠儿点点头。
“我就信服一句话:生死由命不由己,富贵在天不在人。我看这件事还得和你妈慢慢得商量,我估计怎么也能说服她。”
“嗯。”珠儿突然想到了妈妈,“对了,妈妈的腰怎么样了?”
“没事,我刚给她打过电话,她说她没事,让我好好看着你。她大概还得在医院呆几个月。”姜剑平道。心想要是她知道我是这样看着他女儿,她肯定会发疯的。
“那么我们明天一起去看看妈妈怎么样?”珠儿道。
姜剑平犹豫了下,点头答应。
“那好,我先去睡觉了,明天还要早起。”珠儿说着哼着小曲高高兴兴的跑进房间。
而此时珠儿的妈妈正在干什么呢?她正在策划着珠儿的相亲对象。
这个老太太静静地躺在床上,端详着一张朋友送来的照片,越看越是顺眼。真的是郎才女貌!
就是他了,朱明春心想,怎么看着和珠儿那个警察朋友有点像呢?大概人长得帅都是一个样吧!
她顺手把照片放在床头柜,随手关掉电灯——在灯光熄灭的那一霎那,让我给各位介绍下照片上的帅哥吧——那是个身材高大的男孩子,乌黑的头发从中间分开,长长的柔顺飘逸。他身穿着那件招牌服装——一件蓝色绒衣,套着一件肥大的黑色羽绒服,修长的双腿紧裹着一条水蓝色的牛仔裤,脚上穿这一双洁白的旅游鞋。他的脸用英俊来形容是不够的,那简直是一种洁白如玉,纯净似雪的脸蛋,他的白和文笛的白不同,这种白石惨白色,没有一丝血色,然后再看他的眉眼,那两撇浓眉下镶着一双乌黑闪亮的大眼睛,犹如两个巨大的黑洞,如果有人正视它的话,就会被那强大的吸力吸到一个莫名的国度,迷失了自己的方向。他笔挺的鼻子鼻子下一张嘴露出一丝不易让人察觉的微笑——这张照片不是文弱是谁?难道文弱竟会成为文笛的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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