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戏曲资料调查表之二(黄梅文曲戏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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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戏曲资料调查表之二(黄梅文曲戏详细介绍)
所属地区:湖北省黄梅县 文化遗产名称:黄梅文曲戏 演出剧团:黄梅县黄戏戏剧院 遗产类别:传统戏剧填表时间:2008年10月 申报单位:黄梅县文化局 联系人:詹玮吴红军 联系方式:071
湖北省黄梅县地处大别山南麓,古代是川陕通往京城的茶马古道。总面积万公顷,辖12镇4乡,518个村,总人口975517人。
黄梅文曲戏源于宋、元,盛于明、清,尤以民国为最。黄梅文曲戏目前流传地主要是湖北的黄梅、广济县一带。黄梅文曲戏是戏剧的一种,在流传地习惯又称“小调子”、“调那”、“采子”、“梅子腔”等,具有元杂剧的遗痕。唱腔属联腔体,由众多的曲牌连缀而成。从内容上分为正剧、喜剧和悲剧。曲子以《前月调》、《后背宫》曲牌开头,《月调尾》收场,在剧终唱词中报剧名,一唱到底,唱词的长短句式及宫调,具有元曲、宋词遗风。保留了曲艺向戏曲蜕变的痕迹。剧目全为短小折戏,情节简单,演出时间上只在正月初五至二十三,平时婚丧及庙会时演出,至今仍保持自演自乐性。做功主要在表情和行为动作上,无武打戏,表演无固定程式,旗作轿、鼓作磨、鞭作马、帐子为床。行当分为生、旦、丑。乐队分文武:文乐队以三弦为主,辅以板胡、二胡、笛子、低胡;武乐队开场锣鼓打场子,演唱以“四页瓦”、水子(碰铃)敲出节奏。民国后由于采茶戏的传入,以东港为界,东港以北区域仍保留文曲戏的老腔老调和表演模式;东港以南区域则吸收了采茶戏的某些特点,但从根本上还是以文曲戏调式及表演形式为主。

黄梅文曲戏是湖北黄梅县丝弦小曲中地方色彩鲜明,音乐丰富表现力较强的一个品种。它是在黄梅民间音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起原于黄梅南部平原湖区渔歌、小调和打硪歌。
黄梅文曲戏的传统演唱形式是坐唱,又叫“板唱”,无论街头巷尾、茶馆酒楼、庭院居宅,有一条板凳就可以演唱,有一人清唱(自拉自唱),二人对唱(男兼奏胡琴,女兼操牙板),三四人或五七人分角色演唱,演员兼奏胡琴、四胡、月琴等。于民国初年搬上舞台,逐渐形成戏曲。这样台上的戏曲形式唱些大本头戏,台下的曲艺形式唱些小段,形成简便随时可唱,从此文曲即以曲艺与戏曲两种不同形式并行不悖地向前发展。均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
黄梅文曲戏1986年列入《湖北说唱音乐集成》第四集,后又选入《中国曲音乐集成湖北卷》,为全国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于1988年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发行。
黄梅文曲戏为活跃山区群众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陶冶情志、扬善抑恶、寓教于乐中教化群众。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迅速发展,文曲戏受到了严峻的前所未有的挑战,多元文化的渗透,信息网络、电视普及,娱乐方式的多样化,加上黄梅文曲戏传承人过世的或年事已高等诸多因素,1990年普查剧目失传五十多个,曲牌失传达50%,使黄梅文曲戏到了濒危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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