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城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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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人世的悲哀,莫过于人心的冷漠与麻木,世事的苍凉与卑贱.
这一点谁无法否认。
巴斯特城是西方武安帝国的一座边陲小城,因为这里是远离帝国繁华面貌的偏僻地段,所以小城的建设和富有程度也远不如位于帝国中心以经济建设为首要目的的大型城市。在巴斯特城,算上乞丐要饭的,撑足了也就万余户人家。几近破败的城墙和荒凉的住房,充分显示了这座几乎已被帝国抛弃遗忘的小城的悲惨命运和茫然前景。
而玄云的命运也犹如这小城般充斥着无限的灰暗与凄惨,巴斯特城是被武安帝国遗忘,而玄云则是几乎被帝国被所有的人遗忘,所以他比这座小城还要可怜、可悲。
因为玄云是一个孤儿乞丐,所以他的命运注定了他一生悲苦,一生凄凉。
巴斯特城的普通居民放到大型的城市,那就毫无疑问的只能沦为流民、浪民,而在巴斯特城最多只能算一个流民、浪民的玄云,在这个天地不仁的世上,恐怕就真的什么也不是了。
从出生、懂事、到历经人生沧桑,尝尽人生磨难,这整整十三年,他见证了世间万物唯权唯势至上的不变理论,也深刻明白到唯强者方能永立天地之间,而弱者则只有匍匐在地仰视强者的可悲下场。
玄云慵懒的行走在大街上,瘦削而弱小的身材让他显得犹如街边的流浪狗般卑微,城中的居民麻木而又冷漠的从他身边行过,那直接无视的眼神仿佛证明他真的就是一条流浪狗,只是这些人谁也无法从玄云那微小的双眼中看出有一丝不平凡的光芒在闪烁,那眼神透着倔强、不屈与一丝嘲讽的不屑。
尽管是孤儿,尽管是乞丐,但是他却依然拥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傲气,他的傲气却绝不是来自于身份与地位,而是他的精神,他的灵魂不允许他向任何人任何事有丝毫的低头和屈服,他的傲气足以支撑他面对一切。
玄云的双眼四处转动,自从昨天晚上想尽办法从一个为富不仁的小饭店老板的家中偷得两个馒头充饥之后,到第二天中午的现在,他没在吃过任何东西,如今强制忍受饥饿的他必须想办法填饱自己的肚子。
在这种自身难保的前提下,玄云绝不会做一个虚伪的卫道士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不去偷盗、抢劫和拐骗,在这种时刻让自己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他在寻找目标,应该选谁做这个冤大头呢?可以说玄云对这个小城中的人没有任何好感,因为他在这生存而非生活了十三年,而城中之人竟不曾有人向他这个孤儿伸出过关爱之手,虽然谁都认识他,却谁都鄙视他,他从小体会到的就只有冷漠与孤独,但他依然活到了现在,靠的是什么?他凭借顽强的心性与意志与这个不公不平的世界抗争到了现在,他凭借依靠的就只有他自己啊。
他悄悄地摸进了昨晚去过的那家小饭馆的后院厨房,透过窗户向里望,只见到长像猥琐的店老板正在对着厨师和伙计大声吆喝:“你们动作给我麻利点,尊贵的客人马上就要到了,到时你们要是给我惹出乱子来,别说我不放过你们,就是那些客人也决计饶不过你们。”
“老板你就放心吧,你看看我们准备的食物,鸡鸭鱼肉一应俱全,还有特地从邻近的城市运来的昂贵美酒,我相信这种招待,那些客人一定会满意的,凭借他们的身份,奖赏的钱财一定不会少,嘿嘿,老板,这次我们很有机会大发一笔。”正在做菜的厨师一脸向往的说道。

老板缕了缕下巴的胡须,因为得意的微笑几乎把脸上的肥肉都挤成了一团:“哈哈,你们放心,只要你们尽心尽力做得好,我得到了好处之后,自然也少不了你们的。”
“谢谢老板,这顿饭我们一定好好做,你就等着拿钱吧。”厨师和伙计兴奋的喊道,仿佛已经看到金灿灿的金币在向他们招手了。
“好,我就到前面招呼去,这里交给你们了。”老板滚动着肥大的身体走出了厨房。
站在窗外的玄云眼看着那老板脸上猥琐、贪财的笑容,玄云心底直感到一阵的恶心,类似于这种为富不仁,贪财好利的小人比比皆是,而玄云最厌恶的却也恰是这一类人。
整个大陆,整个帝国,有多少人还在忍饥挨饿,有多少人还在吃苦受难,又有多少人还在追名逐利,又有多少人还在挥霍无度?这个世界,卑贱的活得毫无尊严,高贵的活得不识愁滋味,可究竟何为卑贱,又何为高贵呢?
看着满桌子的鱼肉佳肴,玄云愤恨地握紧了拳头。
他跑到了厨房旁边的柴房内,从怀里掏出了火石,点燃之后扔进了柴火堆中,**一点就燃,艳红的烈火包着柴草连带着整间屋子都熊熊燃烧起来,乌黑的浓烟窜起老高。玄云一等火大,马上在一旁的角落躲了起来。
很快,火势逐渐浩大,动静也大了,整个院子也很快沸腾起来,跑步声,救火声一时不绝于耳。正在烧菜的厨师、伙计叫骂地跑出了厨房,提着木桶、水勺拼命地开始救火,柴房口的人越聚越多,而厨房的人则走了一个不剩。
玄云暗自一笑,躲在角落的身子灵活地钻入了厨房之内,观察四周确定没人之后,马上就把眼光注定在了桌上的美味佳肴上。这绝对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丰盛的一桌菜,平时只是耳闻,不见真物的菜肴,如今却尽现眼前。
他从身上取出一只大的麻袋,一股脑的把桌上的烤鸡、烧鹅、蒸鱼装进了袋中,实在带不走的,就在上面洒了大把大把的沙子和泥土,心中恨恨地想:“老子吃不成的,别人也休想吃的成。”然后背上袋子又悄悄的从后门的墙角破洞流了出去。
一路之个,玄云心里早就乐开了花,背后的食物足够他享受一阵子了,不过更让他高兴的是,他今天大闹饭馆的举动足够让那个店老板大为头痛了,刚才从他口中听到今天他店里似乎要来一些十分重要的客人,貌似身份很不简单,他破坏了这桌酒席,这店老板估计得付不小的责任,一想到他愁眉苦脸、唉声叹气的可怜模样,他心里就感觉直想笑。
平日玄云只是住在城外的破房子里,下雨屋漏,刮风墙透的房子他一住就是十三年。坐在自己的木板凳床上,他掏出背后麻袋中的食物,看着红肉白鱼,他只感觉口中的口水直打转,这是他曾经无数次梦想过的场景,现在也算是如愿以尝了吧。
口中啃着新鲜美味的鸡肉,喝着从未品尝过的美酒,,他是大为的心满意足,不过他脑中却不禁想起了店老板口中的尊贵的客人。在这巴斯特城,一个鸟不拉屎的偏远地方,所来的客人又会尊贵到哪去呢?如果他们的身份真的尊贵,却又为何到这种地方来呢?
在他看来,这小小的巴斯特城,永远也不会有吸引人的地方存在,这里只配被称为是永不开化的地域。
难道,这小城,也会有热闹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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