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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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被人们称为“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受到全社会尊重的一种职业。早在1931年5月,当时,教育界知名教授邰爽秋、程其保等,发起联络京、沪教育界人士,拟定每年6月6日为教师节,并发表《教师节宣言》,提出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增进教师修养三项目标。虽然,这个教师节的诞生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没有承认,但在全国各地产生了一定影响。
鉴于“六·六”教师节是教师自发组织设立的,国民党政府没有承认,1939年决定另立孔子诞辰日8月27日为教师节,并颁发了《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当时未能在全国推行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商定,把5月1日国际劳动节也作为教师节。由于各种原因,教师节实际上逐渐销声匿迹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早上一起床就忽然想到老师应该有自己的节日。"教师节的最早创意人、中科院院士王梓坤教授这样说。

那是1984年12月9日,王教授当天就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北京晚报》。第二天,《北京晚报》就刊出文章《王梓坤校长建议开展尊师重教月活动》,引起了读者强烈反响。12月15日,北师大钟敬文、启功、王梓坤、陶大镛、朱智贤、黄济、赵擎寰联名,正式提议设立教师节。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
为了发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提高教师地位,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中国教师节。在第一个教师节,当时的国家主席**向全国教师发出慰问信祝贺节日,首都召开万人庆祝大会,教师节期间20个省市共表彰11871个省级优秀教师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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