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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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的办公室里,淼夕叹息地望着窗外,她果然还是最适合懒惰的米虫生活吖。
当初她真是被一群法师们如狼似虎的目光给吓傻了,竟然忘记自己身边的珑不但是只会吞噬灵魂的饕餮,还是一个企业的董事长,公文找他批不就好了。
一旦脑子转过弯来,淼夕马上让珑布下一个幻术,在法师们眼里,“淼夕法师长”依然在认真且无奈地批改公文,实际上某只米虫早已转移了阵地,黑锅都给珑去背,当然少不了“贡献”一点血液“孝敬”那老家伙,不过反正平日那老家伙也没多和她客气,被吸多吸少不还是一样嘛,至少老家伙不会真把她给吸死。
看到别人在一秒年忙死忙活,自己能够悠闲吃点心的日子真惬意,脖子总算没有白疼。
淼夕知道珑其实已经很手链了,修真者的血液不是普通的血液,那一滴一滴都是灵力的压缩,珑主要还是考虑到淼夕灵魂缺失,本身的灵力就不稳定,生怕多吸了会对她本来就不乐观的情况造成更坏的影响,多数时候珑只是喜欢靠在淼夕身上亲亲抱抱吃豆腐。
正是如此,淼夕很清楚他要承受怎样的痛苦,饕餮之所以被称为贪吃的凶兽,不单单是说他胃口好,而是指一旦他过度饥饿就将克制不住自己的吞噬。
多数时候,珑根本不讳克制自己进食,只要看到合适的猎物就吃,在地球的时候也是如此,他几乎每天都在狩猎,以此维持自己的心性,可是自从认识了她之后,珑的进食举动明显减少了,他为了她而不断压抑自己的食欲,通常只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会吸食她的血液,只要是因为她血液中的灵力比普通人的灵魂浓度还高,珑可以少量吸食后就保持在理智的底线上,继续克制自己。
但是,在她和另外两个意识分离之后,珑几乎停止对她血液的吸食,也因为如此,他不时地会出现情绪失控的状态,尽管平日珑就很粘她,但却不会像现在这样有事没事地靠在她的身上,须知以前多数时候是珑把身体让给她靠的,而且只要有异性靠近踏,珑的情绪反应就很明显,这一切淼夕都看在眼里。
即便珑没有表现出来,可是以淼夕对他的了解,又岂会不知道珑的难处,然而知道又能如何,她根本帮不上忙,珑的食欲是天性注定,亿万年来都无法更改的,强行抑制只会越发痛苦。
淼夕走到办公桌边,从背后抱住珑的脖子,低声道:“珑。”
“亲爱的,怎么了?”珑不改往日的戏谑,将淼夕抱到身前。
这一次淼夕没有对珑口头上占便宜的话语气恼,她的手依然搂着珑的脖子,目光担忧地看着珑。
“珑,我刚才在结界周围杀了几个**的探子,这是他们的灵魂。”淼夕取出几个灵魂交给珑,“别挑嘴。”
珑哪能不明白淼夕的心思呢,杀探子这样的事说什么也轮不到淼夕出手,即便她偶然看某些人不顺眼,也没必要特地把人的灵魂收集起来,何况皇宫周围还隔了层结界,淼夕手上这几个灵魂光看魂光就知道是强者的,灵力相当充沛。
淼夕是在帮他。
只是淼夕总是嘴硬,说她关心他,淼夕肯定不会承认,她不承认却不代表珑不知道。

珑接过灵魂,没有怀疑地吞噬下去,顺手将淼夕的手握住,放在唇边亲吻。
多少年了,他不曾再吃从别人后中接过的灵魂,从那个人背叛他之后。
他是不是可以认为,这是淼夕在关心他呢,两人从最初的敌人变成寂寞的朋友,再到如今的关系,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心到底怎么了,越是饥饿,就越不愿意伤害眼前的人,不愿意让她受半点委屈,不愿意她的脸染上悲伤的色彩。
这样想守护她的心情,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呢?
“淼夕,我有没有和你说过,当年我被仙界驱逐赶到人间的那段日子。”
“没有,如果你想说的话,我随时可以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但有的时候太多秘密会把一个人压垮,她知道珑现在想要的是一个能够倾听的人。
“我想告诉你,那时候我真的很孤单,连仙人都怕我,地上的所有走兽也摄于我的威压绕得远远的,不敢靠近我。”
说到这里,淼夕能想像那种无人理睬的孤独,不禁拍了拍他的后背,无声安慰着他。
珑摇了摇头,说:“不,这和以前在仙界其实没多大差别,至少地上有人,人是唯一已经遗忘本能的生物,他们对危险及强者的感应力很低,刚看见我的原形时他们确实动了杀念,没少围捕我,后来我找到和他们相处的办法,就是化为人形,人类仅凭我的外表就把我当成他们的同类,并且接纳了我,不过那毕竟是我第一次变**的样子,咳,多少还是带着兽的气息,好在那时的部落都以强者为尊,也就没多计较我的模样,还把我当天赋异秉。”
“部落?等大呢感,你说的是哪个时代的事?”淼夕忽然觉得自己听到一个非常原始的名词。
“原始时代啊。”
果然,好古老哦,说到原始时代,淼夕想到的就是茹毛饮血的野蛮人,那时侯的人恐怕还没什么审美标准,是凭强弱判断一个人的地位吧,毕竟妖怪第一次变**,那模样都是惨不忍睹的,想当年万魔山那群妖怪变**奔跑的时候,她气得心脏差点没休克。
那是人么?那分明比妖怪还像妖怪啊!
“没事,你继续说。”淼夕揉了揉自己的太阳**,感慨野蛮人的智商就是低得好啊。
“我在那里认识了第一个朋友,他的名字叫蚩尤。”
“蚩尤?!”晕哦,头好晕,“我忍了,不就是蚩尤嘛,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人物。”珑没说他的朋友是轩辕黄帝或炎帝就已经很好了。
珑不用想也猜得到淼夕的心理活动,他趁机捏了捏发呆中淼夕的脸。
“对,就是蚩尤,他是九黎部落的王,不过我遇到他的时候,他也仅是一个血气方刚,又有点心计的小青年罢了,他是第一个愿意和我并肩作战的人,那时我真是寂寞得快疯了,只要有一个人对我好,我就愿意为他付出所有,因此我教了他修炼,好让他变得更强,他越强,被杀死的几率就越小,一旦修炼,他的寿命也可大大延长,可以有更多时间来陪我。”珑抱在淼夕腰上的手微微用力,“他却背叛了我!”
最后一句话,一字一字都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可知珑对那一场背叛是多么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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