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疯狂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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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斯新纪1007年,乔13岁了。这个正太在10岁的时候才离开了自己所厌恶,却不得不穿的LOLI装.(某运气极度‘好‘的小正太.在部落2年内48次抢劫中就没有抢到一件自己可以穿的正太装.HOHO~)
5年过去了,在盗贼部落里已经做了5年厨师的乔,现在已经是部落里说一不二的真正头领人物,即使是玛瑞斯这个名义上盗贼部落的首领,也只能乖乖的被乔牵着鼻子走。
谁让乔掌握着部落的自由伙食权呢?
这群嘴已经被养刁了的蛮牛们,已经完全无视其他人所做的菜肴了。
而掌握了自由伙食权的乔,渐渐的将他的触手伸入了部落的自由开火权。
(不错,是触手!嘎嘎!!!)
随后,部落里的大权几乎就全被乔所掌握了。可以说,现在这个有钱没钱回家过年盗贼部落的真正首领,其实是一个仅仅13岁的小正太。
之后,乔就开始大刀阔斧的开始改造这个大陆有名的盗贼部落。
首先,是这群牛头们的衣着问题。作为大陆上赫赫有名的盗贼们,怎么可以仅仅穿着几件自己缝制的兽皮呢?不说这衣服的防御能力,光是这邋遢样的外表,就让人看了不舒服。最重要的是,走出去都怕被同行耻笑。
于是,乔这个其实已经是600多年的老僵尸就想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主意。而且他似乎曾经做过这样的事,貌似很有经验来着。
那就是去抢劫那些领地里拥有上好矿山的领主们所上贡给皇帝的优秀矿石。
本来是想直接抢劫有好装备的军队的盔甲的,可惜这群蛮牛身材太高大,穿不下。而且穿军队的盔甲的危险太大。如果穿着那些盔甲去别的国家抢劫,引起国际纷争就不好了。
所以乔决定去抢劫贡品。
这在中国古代其实很正常,梁山好汉们还去抢生辰纲的。乔自己也在明末的时候,趁乱世之时甚至去皇宫里顺手牵羊了几件好东西。
抢个贡品对他来说,其实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大不了抢了就跑到别的国家去,躲个几个月。
即使你是皇帝,也不可能派军队去别的国家说去搜寻劫匪吧!
至于因为事后悬赏而来的佣兵们,乔大可以完全无视他们。
虾米原因呢?
因为乔在发现自己完全不适合练习名义上的父亲留下来的最强剑圣的绝学改编版本“怒之风炎“斗气后,就把他认为十分鸡肋的东西,一股脑全交给了原本就对最强剑圣又敬又怕的众牛头们。
对于战士们来说什么最重要?那就是实力。而作为整个大陆所有战士心中偶像的拉克司•费尔士,他的绝学,不管是人类,兽人,精灵,矮人乃至海族们来说,都是无上瑰宝。
所以,一群发了疯修炼的牛头在三年内抢劫的次数少的可怜。
他们每天做的事几乎都相同。
那就是——吃乔的早餐,修炼,吃乔的午餐,修炼,吃乔的晚餐,修炼,睡觉。
不得不说拉克司这老家伙的确不愧为500年来最强者,他的斗气修炼方法造就出来的高手个个都不得了。
他自己就不说了,在大陆上几乎就相等于神了,4个徒弟都修炼成剑圣,2个徒弟分别做了两个国家的皇家剑术大师,一个徒弟虽然和他一样隐居了,但是名声不弱,还有一个虽然挂了,也就是乔的名义老爸,但是他却是最辉煌的一个人。
能够做到傲英帝国三军大元帅,凭借自己完美的军队统治力,杀入帝国内部,直至敌国首都,逼迫帝国皇帝退兵,挽救了自己的祖国,这样的丰功伟绩,在大陆史册中,都是少有的。
他虽然死了,却是在最颠峰的时刻死去的,正因为这样,他才能将自己最完美的留入了大陆的历史中。所以说,拉克司他造就的人材,可真是不得了啊。
而这群蛮牛们也修炼了他的斗气后,会发生什么事呢?
实力大涨是肯定的。这群牛头一个个的踏入了狂暴大地战士的境界,玛瑞斯甚至在不久前踏入了狂暴天空战神的境界。即使是整个雷霆部落中,也就那么8,9个有如此强的实力的存在了。
至于人类方面,一个剑圣如果单条一个狂暴天空战神,其实是不占优势的,除了拉克司这个变态,还没听说过单挑中,狂暴天空战神输给剑圣过,毕竟,兽人的身体优势还是大啊。
100多个狂暴大地战士加一个狂暴天空战神,相信即使是大陆最强佣兵团来了,这群牛头们也可以全身而退。打不过,逃跑总可以吧。
在乔这个拥有600年逃跑艺术大师的带领下,这群蛮牛们是不可能会被任何一个佣兵团围住的。
所以,乔就策划了一个抢劫贡品的抢劫行动。
首先,确定抢劫对象。
那肯定是傲英帝国的贡品了,那还用问么。乔的记忆中还是残留着对傲英帝国很大的仇恨的。而且傲英帝国在自毁顶梁柱后,军队的实力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强了,而且暗地里,傲英帝国北方八个行省自动脱离帝国掌控,别人也不是不知道。

实力大为削弱的傲英帝国当然是首选对象了。
如果不是巴帝斯塔生前与狂德帝国当今皇帝订下了条约,估计傲英就被他的老对头狂德给灭了。
而傲英帝国出产优秀矿石的领地有3处。
一是靠近精灵们生活的花语森林东边的大领主,号称“战神之矛”的伯比•拉什利公爵。他的领地出产的是湛蓝之晶和月光石。不过,这个“战神之矛”伯比公爵,其实是乔的老爸以前的左臂右膀。“战神之矛”的意思就是说,他是巴帝斯塔进攻时最重要的部队首领。而他在得知巴帝斯塔的死讯后,已经暗地脱离了傲英,只是名义上每年象征性的进贡几车矿石了。
傲英拿他也没办法,巴帝斯塔死后,原来的三大主力军团几乎就不听皇帝的掌控了,皇帝虽然还是掌握着帝国大部分军权,可是,却都是二,三流军队,只有守护皇城的2万皇家卫队可以说的上是精锐。
这样的傲英是打不起一场任何一场内战的。虎视眈眈的狂德就在身边,而且狂德的现任皇帝最近身体也不太好,某天一挂,新皇帝肯定就会带领着大陆最强军队来进攻这个犹如日薄西山的老牌帝国了。
所以,这个地方可以PaSS掉。名义老爸的老部下,又拥有老爸以前遗留下来的傲世军团。实力强大,怎么说有不好去抢劫这里么。
二就是傲英西部边境,领土靠近兰西王国的大领主马克•汉瑞。他的领地出产整个大陆都为之疯狂的精金。
马克•汉瑞虽然仅仅是个伯爵,可是他的领地一点都不比公爵的小。
他的家族可以说是来头很大的。
跟着傲英开国大帝打下天下的大元帅家族,你说是不是来头很大?
700年来,世代都是军队统帅的汉瑞家族可以说代表着傲英整个军队的脸面。七次对外扩张,三次平息内乱,九次抵抗侵略。汉瑞家族其实应该称的上是傲英的守护一族。
不过,自从马克的爷爷继承了汉瑞家族后,汉瑞家族就没落了。原因是,马克他爷爷就没有从军,而且他是独子。而此后被傲英给予希望的马克的父亲和马克,都没有参军。从而导致了傲英军队失去军魂后的衰弱。
如果不是巴帝斯塔的出现,傲英军队的实力估计就不是能与最强人类军队之国狂德相媲美了,而是起码落后个二,三筹。
马克•汉瑞领地的矿石的确让乔心动无比。但是他还是没有选择抢劫这里。主要原因就是,汉瑞家族即使不再是傲英的守护,但是他700年来所留下的余威仍在,谁知道他们家700年来隐藏了多少高手。名义上,那个马克的剑术老师就是个剑圣了。还有,他领地上的军队实力也不算弱,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太危险的事还是别做了。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目标了。领地靠近帝国皇都的卡恩大公爵!
卡恩的领地出产的是不比精金逊色的密银。
好家伙,傲英不愧是老牌强国,精金密银都有出产。
这卡恩算是傲英的皇室死忠派了。而且是傲英的财政大臣,估计家里的钱是少不了。
说不定抢的时候还可以大捞一把的。
打定主意的乔就策划了一起惊天的大劫案。震惊了整个大陆。
也从此将乔推向了明处。
乔啊乔,你的霉运其实是与你的幸运同在的。
在他自以为准备好了一切事情的时候。
小布士弱弱的问了一句:“就不能去买点钢铁自己让铁匠锻造么?这样多安全呀!”
乔轻蔑的看了他一眼:“我们是什么人?我们可是大陆知名的盗贼部落。我们的存在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抢劫,还有让我们更加的有名。为了让我们有钱没钱回家过年盗贼部落名留史册!有再大的危险,我们也要去。你,不是怕了吧?”
对牛头人使用激将法永远是正确而有效的。小布士当下一拍胸脯:“我有什么怕的,不就是抢个大领主么。去,为什么不去!奶奶的,大不了跑回雷霆部落就是了。”
事情真的就这么简单吗?肯定不是的。
乔其实是有阴谋的,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他自己一个不会武技,不会魔法,不会神术,的三无正太,需要一个出名的机会。在身体上没有任何优点的他,就只有往智力方面去钻营了。没错,他就是想让自己成为军师型的人材!
他想让自己成为异世的诸葛!
而他所要做的就是,辅佐玛瑞斯成为盗贼世界的王者!顺便报下小仇,攒点知名度去泡小妞。
其实最后一个才是他真正的目的!
不要小看了600多年没有性生活的生物!他的野心,可是非常大的!
(下一章!真正精彩剧情将要上演!我那沉闷的开头终于完了.HOHO~请大家支持我吧!乔被迫走向变装的道路,就此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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