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地心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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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的意思,简直和要昆廷的肉没有什么区别,可是昆廷又不敢直接拒绝,否则大魔法师的怒火,不是他所能承受的
真是憋屈啊!
想他堂堂六星地系魔法师,居然要在众人的围观下,向一个一星魔法师也没达到的小孩道歉。昆廷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小丑,众人看着他的眼神似乎都带着不屑和讥讽。
他心中怒急,双眼通红,心里将文森、李轩恨透了,恨不得喝其血、吃其肉。
“小兄弟!你看这样可好!除了这枚魔力储存戒指,你还可以在我个人收藏中任选一件东西。”昆廷心中虽怒,脸上却不得不带着一丝讨好的笑容,心中却极为肉痛。
他的个人收藏虽然没有多少好东西,却也有几枚七八级魔兽的魔晶,甚至还有一枚九级魔晶。
这些魔晶当然不是他自己猎杀的,以他六星魔法师的水平,遇到六级魔兽都要跑路,更何况七八级魔兽。
这些魔晶,是他袭杀那名重伤的八星魔法师,得到空间戒指的时候得到的,那名八星魔法师被他杀了,空间戒指中的收藏自然也是他的。
昆廷现在也只能祈求李轩年幼不识货,辨认不出那几枚高级魔晶。
不过,这个想法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荒谬——大魔法师的学徒,即使年龄在小,能不识货吗?
李轩看昆廷低声下气的模样,心中冷笑,但考虑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并非是他软弱怕事,而是他没有实力,通过这件事,他看到了实力带来的好处,巴西利奥大魔法师虽然不在这,可是凭着名声就足以震慑这些家伙。
这就是实力!
绝对的力量带来的地位和威信!
“兄弟,你怎么能答应他呢?要我说,还是要这个空间戒指,你还没有空间戒指呢,这样多不方便啊!什么东西都要自己拿着。”文森看见李轩答应了,不由抱怨了。
李轩心中一暖。
他知道文森是为了自己好,有了空间戒指确实很方便。
“呵呵,没关系!”
李轩轻笑着摇了摇头,他这么做有两个用意,第一他目前没有实力,若是将对方得罪的太狠,难免对方不会狗急跳墙,以后肯定麻烦不断。第二他也不想借助巴西利奥大魔法师的名头敲诈别人,如果被巴西利奥大魔法师知道了,又会怎么想?
“小兄弟,这东西必须你自己选。”昆廷忽地想起什么,连忙补充道。
昆廷对文森很了解,他知道如果让文森选择,自己空间戒指里的九级魔晶,百分百保不住。
“好!”李轩痛快答应,接过昆廷递来的空间戒指,精神力一扫,发现空间戒指中大约有两平方的空间,里面还真有不少好东西。
“这家伙真富有,这里的金币就有两千多枚,还有三张一千金币的金票。唔,这几枚魔晶中好强的魔力,应该是六级以上的魔晶。”
李轩对这些东西眼馋的很,但他却没有立即决定,而是仔细搜索了一番。
在空间戒指的角落中,李轩突然发现了一个拇指大小火红的鹅卵石,不由一阵惊疑:“地心之火。”仔细打量了好一会儿,他才忍住狂喜,将那个拇指大小的红色鹅卵石取出来。
“我就要这东西了!”李轩对昆廷道。
昆廷心中一直坎坷不安。
如果李轩将他空间戒指中那枚九级魔晶拿走,那他连死的心都有了。他以为,李轩即使发现不了那枚九级魔晶,也会取走一枚八级魔晶,没想到最后李轩只选择了一个毫不起眼的东西。
李轩取走的那东西他也知道,那是他袭杀八星魔法师,原本就存放在空间戒指里的。
在昆廷眼中,那东西中蕴藏了一些火元素,但火元素却比较温和,应该是一种低级的火系结晶,价值连五级魔晶也不如。
现在李轩决定要这东西,他一直提着的心顿时落了下来,居然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好,既然小兄弟决定了,那么这东西,就属于小兄弟你了。”昆廷不等李轩说话,连忙召回空间戒指,空间戒指是需要滴血认主的,即使在对方手中,只要一个念头便会回来。
他心中却暗自庆幸,幸亏遇到一个不识货的。
“兄弟,你怎么选了这样一个垃圾啊!来我给你选。”文森一看,顿时不干了,立马嚷了起来。
“算了,就这个了,既然选了,就不换了,不然别人如何看待你我?”李轩连忙拉住文森。文森满脸不爽,还是有些不依不饶,可是看见李轩态度坚决,只能嘟嘟囔囔,满脸不情愿,叫道:“昆廷,这次算你运气好。”
“我运气当然好,竟然遇到一个菜鸟!”昆廷心中冷笑,一拂袖,带着几个大汉离开了。
“我说兄弟啊,你这次亏大了,昆廷那厮人品虽然不咋的,但他的空间戒指里肯定有不少好东西。”回去的路上,文森还在喋喋不休,李轩的耳边就像是有几百只小蜜蜂在飞,头都大了。

“文森,你别说了,就算你在说,也不可能更换了。”
李轩发现了地心之火,心中非常高兴,可是文森喋喋不休又令他有点郁闷,难道要告诉文森,不是自己不识货,而是你不识货?只得转移话题:“魔法傀儡比赛,你赢了没有?”
“当然赢了。”
文森一提起这事,果然不再啰嗦,满脸兴奋,立刻拍着胸脯,道:“这次我可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如果在不赢,那还有天理吗?前两次我都输了,这次终于一雪前耻,把以前输的东西都赢了回来。”
“以前也比过?”李轩问道。
“嗯,上一次是三个月前比的,我差点连裤子都输了。幸好我去迷雾森林试练的时候,得到了不少好东西,这次终于又赢了回来!至于次,那是六个月前的事情。那一次也是我输了,不过当时赌的东西不多,输了也不算什么。”文森提起前两次魔法傀儡比赛,很是郁闷,不过一转脸又变得兴奋起来:“我和迪丽娅那丫头约好了,三个月以后在比一次。”
“还比?”李轩奇怪的看着文森,这厮难道是赌上瘾了?
“当然!迪丽娅那丫头这次输给我,心中很不服气,说我是取巧,如果是她有防备,我肯定奈何不得她。我当然不同意,所以我们约好了,三个月以后在比一次,一决胜负。”文森笑着道:“不过三个月以后,比的是六级魔法傀儡,这次是五级的。”
“是这样啊!”李轩心中了然。
两人比斗魔法傀儡,看似赌斗,其实也有互相切磋,互相进步的作用。通过双方比斗,才能发现自己制作的魔法傀儡的不足,然后加以改进。
凭着票据,李轩和文森两人去赌场取钱,赌场的负责人非常客气,看样子认识文森。这次魔法傀儡比赛,文森赚了个盆满钵溢,不仅得到了比赛的彩头一千金币和一些魔法材料,更从赌场中赚了一万金币。
相比之下,李轩就有些可怜了,只赚了十个金币!
谁让他只有十个金币的本金呢。
“财产翻了一倍!”李轩收起二十个金币,心中并不介意,在他眼中,金币再多,也不如地心之火来的值钱,这东西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
“兄弟,你这身衣服太那个了,我给你买两件。”文森拉着李轩走进衣店,李轩也没有反对,两件衣服也不要多少钱。
买了衣服,李轩又去买了一些制作魔法卷轴用的材料,转眼间,他的财产缩水了大半,还剩下五个金币。
“魔法就是烧钱啊!”李轩不得不感叹。
……
回到魔法塔中,李轩立即钻进房里,把房门反锁起来。
“真的是地心之火。”李轩取出拇指大的鹅卵石,贴在眉心的位置,仔细感应了一下,不由泛起喜色:“没想到我的运气这么好,居然能得到地心之火,而且还是已经凝聚成固体的地心之火。”
地心之火是地球修真界的称呼。
每个星球都存在地心,地心的温度极高,大部分都是岩浆。而地心之火则是地心中岩浆最精华的部分。
大自然是神奇的,岩浆的温度极高,但是令人怪异的是,地心之火却没有任何温度,甚至连最普通的火焰也不如。
修真者有三昧真火,这三昧真火分别是:烈火、寒焰,以烛火。烈火当然是指温度极高的火焰,而寒焰却是温度极低的火焰。
这三种火焰则代表了修真者的三昧真火。
可是三昧真火,也不能与地心之火相比。地心之火是火焰中的王者,火焰中的至尊。
不要以为地心之火没有温度,就不能焚烧东西,地心之火的威力,并不比烈火、寒焰差。水滴没有杀伤力,尚且能穿石。何况地心之火乃是地心中最精华的火焰,它的威力爆发开,即使地地心深处的岩浆,也不能相比。
“翻天印中传给我的知识记载,地心之火本身虽然没有任何温度,但是如果被人炼化了,就能随着人的意志变化,无论是变成烈火,还是变成寒焰,都是一念之间的事情,比三昧真火还要神奇。”李轩看着地心之火,眼神无比灼热。
地心之火本身没有温度,但它的温度却可以随着人的心意调整。
只要赋予了自身的意志,你让它变成烈焰,那么它就拥有极高的温度,即便是地心中温度最高的火焰,也远远不如地心之火。如果你让它变成寒焰,它的温度立马就会降低。
这是一个超级异宝,什么能比得上?
或许,只有翻天印这种至宝,才能比得上地心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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