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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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只剩下四个了,不用问,那道红光正是露茜!
大家都不由得一愣。
片刻之后,只见那道红光又是飞一般地冲上来,只一眨眼间工夫,露茜已经返回到大家的身边,如此一来一回,不超过半分钟,而她竟大气都不喘一下,呼吸没有丝毫的变化。
“哇……,会飞耶!”排骨赞叹道。
“下面……没危险,可以滑……下去。”露茜说道,由于她的汉语是刚学的,讲得并不连贯,绝对不是因为刚才的奔跑而引起的,因为她讲话的语气非常平和。
“大家赶快去找石头吧,小心点,别滚了下去。“陆辕轩吩咐道。
“找什么石头,叫露茜一个个背下去不就得了?“排骨说道。
“你也不想想你有多重,快点去找石头吧,再磨蹭下去恐怕弗洛勒斯会有危险。”陆辕轩训道。
提到弗洛勒斯,大家赶紧行动,不一会儿,石头都准备好了,五个人四块平整的石板,露茜当然不用。
“我去下面……接应……你们。”露茜说完,人影一闪,飞一般地消失在陡坡下面的黑暗之中。
排骨对猪腰说:“当时在重逢岛,你说露茜把你背在背上,以每小时120公里的速度飞奔,我当时还笑你呢,看我真的是我错了。”
“别磨蹭了,快下去吧。”陆辕轩催促道。
他们滑下去之后,发现下面竟是一片沙地,沙地上乱七八糟地丢弃着一些石板。
这些石板除了他们四个用的那四块比较大之外,其它的石板都很小,进一步证实对方的体型一定很小,极有可能是寅的那伙人。
陆辕轩数了一下,共有13块小石板,这就表示对方人也不多,只有13个。
在这个沙地上,他们的足迹更加明显了。
于是五个人便沿着这些足迹继续往前走,四周依然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无边无际无穷无尽的黑暗。
走在这里,仿佛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行走在戈壁滩大沙漠,所不同的是这里除了五个人走路带起的风之外,没有别的任何风;除了五个人的脚踏在沙地上发出的声音之外,没有别的任何声音。如果不是一步步从重逢岛走过来,陆辕轩他们绝对不相信这里就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一定以为这是幻境,只存在于电脑游戏画面里。
足迹弯弯曲曲往前延伸,眼看着三个人的头灯越来越暗了,大家不禁着急起来,再这样走下去什么时候才走到尽头,难道这里真的大得像沙漠?
幸好,地下的洞再大也有限,他们很快就走到头了,前面是一堵石壁,石壁高不见顶,光滑陡峭,无法攀登。沙地上的脚印沿着石壁脚往左大约100多米便消失了,前面出现一个通道。
进入通道没多久便到达一个向上的陡坡,陡坡路上坑坑洼洼的非常不便行走,虽然不好走,却也方便落脚,如果很光滑的话反而有可能走不上去。
往上走了大约200米左右便到达一个平台,上了平台便往左边通道一路搜索前进。
前面通道里终于出现一缕令人兴奋的天光。
大家精神为之一振,马上快步往前走,来到亮光处时才发现,原来天光正是从头顶上大约10米高处的一个洞口照射下来。
陆辕轩二话不说,拿出绳索,往上一抛,绳索的铁爪已经牢牢地抓住了洞口。
“我先上去看看。”陆辕轩说完,双手抓住绳索,交替使力,不一会儿便爬到了洞口,他双手抓住洞口边缘,用力一撑,身子一起,双膝一抬,双脚蹬住洞口边缘一使劲,整个人已经稳稳地站在洞口。
强烈的自然光使他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他慢慢地睁开眼睛,当逐渐适应适应自然光之后,他迅速打量了一下四周,这一打量把他吓了一大跳,差一点掉下洞里去。
只见背后是一棵巨大的枯树,脚下所站的地方正是此树的一枝树丫,跨下的洞竟是一个树洞!难怪刚才在攀爬的过程之中闻到一股腐臭味。
往远处望,夕阳照着荒野,成群的斑马、长颈鹿和羚羊等等野生动物在荒野的杂草树木之间在飞奔,不知名的飞鸟“嘎、嘎、嘎”叫着在头顶盘旋。

五个人相继从树洞里爬出来之后,都被眼前的奇景吸引住了。
“哇……,这世界太奇妙了,刚才穿过了沙漠,难道现在已经置身于非洲野外?”排骨感叹道。
“我们赶紧下去吧,弗洛勒斯还在那帮人手中呢。”陆辕轩说着抓住绳索,溜了下去。
大家都从树上下来之后,很快在草丛中发现了那帮人的足迹,于是顺着足迹往前走,穿过荒草杂树,惊跑几只正在树下闲逛的斑马,吓飞几只正在树上打盹的小鸟,翻过一个小土丘,来到一条小路,足迹便在路上消失了。
不用问,那伙人已经走上这条小路,只是他们往哪里走呢?左边?还是右边?
此时夜暮就要降临了,大家又累又饿又渴。而且,连这里是什么地方都还不知道。
大家你看我看你,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老人家和陆辕轩正在研究这条小路,试图分析出那伙人的去向。可是路上尽是些碎石,而且,显然这里已经很久没下过雨了,人走在上面根本没什么痕迹。
“碎石路即表示这里经常有人来往,只是现在临近黄昏了,看不到人,否则倒是可以向行人打听一下。”排骨说。
“想不到你越来越有头脑了,可是你就断定他们会听和会讲汉语?”猪腰反驳道。
“我们可以打手势啊,再说,如果真的有行人经过,那就表明这附近有人家。我们不就可以借宿一晚了?”
“你就肯定人家会接纳我们?”
“人心都是肉长的,看到我们这么可怜,人家应该会答应的。”
排骨与猪腰在那里你一言我一语地讲个不停,说的都是些没用的假设,就好像买彩票的人想着如果中了几百万之后如何花一样,毫无实际意义。
陆辕轩打断两人的话:“你们两个都别说了,这样吧,由于时间不允许我们久留,更不允许我们做出错误的判断,我们只能兵分两路。我和排骨往那个方向走,老人家、猪腰和露茜往相反方向走,记住,要快,一定要尽快追上那伙人,不管哪边的人碰到他们,一定要马上出手将弗洛勒斯抢回来。”
排骨说:“可是,他们本来就人多,我们人少,现在我们又要拆开,以寡敌众,会不会吃亏?”
陆辕轩说道:“这个你就不担心,对方虽然人多,但个子只有一米左右,相当于幼儿园的小朋友,这你都怕了?”
排骨一听,释然了。
猪腰道:“以后我们怎么联系?”
“这个……。”陆辕轩也为难了。如果是熟悉的地方,只需说出一个地名和时间,一切都搞定了,可是大家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如何约定会面地点?想了一会儿说:“十天之后,不管找不找得到他们,我们一定要到这里碰面。”
“为什么要十天,三天不行吗?”排骨问道。
“我们根本不知道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更无法预知有什么危险,三天时间根本不够用,十天时间都嫌少了,记住,我们不是来旅游,我们是来救人的。”
“可是这里我们也不熟悉,一转身可能都记不得了,何况十天以后?“陆辕轩左右看了看,发现小路的左边有一块巨大的石头,右边有两棵大树。于是在路边抱起一块石头,放到大石头上,又跑到右边,分别爬到两棵树上,用小刀各刮下一块树皮,说道:“这回不会忘记了吧。”
“行,这样就可以了。”猪腰点点头。
“我们出发吧,十天后见。”陆辕轩说完便朝着小路的一个方向走去。
排骨对老人家、猪腰和露茜挥挥手,说道:“十天后在这里见,不见不散。”说完跟上陆辕轩,走了。
“我们走。”老人家说完,三个人便朝小路的另一个方向走去。
此时,夕阳已经消失了,夜幕正在笼罩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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