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杖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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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杖奇遇
飘云历8251年夏,诺里大陆马库斯王国北方边境小城——斯特朗西城区。
斯特朗城不大,南北长5公里,东西宽3公里,分四个城区,其中西城区是商品交易市场,热闹非凡。道尔顿(以下以第一人称叙述)正是将猎物在这里兜售。
太阳在头顶高高挂起,炎热将空气烤熟,无视道路旁的粗大树荫。一个身材消瘦的少年轻快的迈步在街道上,一点也不受闷热影响。耸了一下左肩上跨着的钱袋,缠着绑带的右手在额前抹了一把汗,我还在为昨天的运气庆幸。
斯特朗北方三十公里处是连绵的高山,高山脚下是绵密的树林。在树林深处呆了十天,我最后硬是在干粮耗尽前靠陷阱捉住了长尾兔。这种兔子的毛细长浓密,编织成的大衣非常滑顺挡寒,是贵族小姐夫人闷得喜爱。心情一时高兴,忽略了长尾兔的利齿,硬生生的在右手拇指上咬了个齿龈,鲜血淋漓。这便成了这包扎的模样。
饱餐一顿,换了件干净衣服,我向着南市区走去。南市区店面稀疏,老远传来打铁和重物交击的声音,这里密布着全城最多的铸铜/铁、武器、古董店。
这里店面大小不一,但都竖着各色招牌。这些招牌多数是横着的,上面大都用夸张的色彩写出店面的经营特色。但也有更直接的,索性将一把粗犷的双手重剑插在门前的空地上,一样的彰显实力和吸引人眼球。
一边走,我一边感叹,即使是王国最偏僻的城市,依然没有人对防护器具和兵器掉以轻心。大陆刚刚从青铜时代向黑铁时代迈进,不仅魔兽横行,而且不时出现豪强、有组织的盗贼。.尽管人人自危,也使举国上下都好武风。这也是我仅以十四之龄敢以身犯险,在险峻的山林中呆数十天的原因。
折进一条小巷子里,眼前稀稀疏疏的散落着几家古董店面。仿佛从闹市走出,这里连环境也安静下来。踩着浮凸不平的地面,一股奇异的思绪浮荡在我脑中。随着向最后一家更小的古董店接近,这股思绪越发的强烈起来。
我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径直走进店里。门厅里面比外面深远多了,一位发丝半百的身着老爷子半打着瞌睡趴在柜台上。老爷子被我的脚步声惊醒,眨巴着打扰他老人家午睡的不素之客,印入眼帘的是一张淳朴中透着热诚的面庞。
“道尔顿,你这小子不好好睡个午觉,还偏偏来打扰我老人家。惹得我老人家生气,你可没好果子吃?”老爷子故作生气状。
我飞快的瞅了左手边陈列架旁的一堆杂物,那种呼喊声更强烈的传来。深吸了一口气,笑道:“耶鲁老爷子,这几天不见,您看我准备了什么来看您了?”
边说着,我把从市场上顺手捎带的烤血鸡和碧玉酒举了起来。
耶鲁还板着脸,但鼻子已经嗅了起来,嗯,“血鸡烤的刚过了头,可惜了那外脆内嫩的味道。嗯嗯,十年的碧玉酒,在这里可是限量供应。”边说边把手伸了过来。
笑嘻嘻的把手中的酒肉交到耶鲁手中,又取出三枚金币,“老爷子,照您上次的意思,这些该够了吧。”
耶鲁一个劲的点头,“够了,够了,你把我那传家宝拿去吧。”一转身,接过食物,美滋滋的直接在柜台上吃了起来。
无视烤鸡传来的香味,我走到那堆杂物中,将那沾满尘土的古旧法杖取了出来。果然,一接手,那股声音消失了,我心中充满了温馨的感觉。
向耶鲁道了声别,我欣喜的向城郊的家走去。
我今年十四岁,从出生起就没见过父母。据收留我的比尔爷爷说,我是他在林子里捡到的,除了随身的长命锁之外便没有任何标明身份的东西。尽管他提到我那狠心的父母就叹气,我却从没太过伤感。尽管是在偏远的城市,我也见惯了生死相分,能有命活着,已经是值得庆幸的了。两年前,爷爷去世,只给我留下了眼前的草屋。除了爷爷刚走的时候,我大哭过一次,这两年来我从没流过任何一滴眼泪。

直接走进小院子,打开杉木拼接而成的门,我盘腿坐在床上。这根法杖长约尺半,比正常的还要短小,最可怜的是支撑的断木竟然随处可见,且弯曲不直。唯一可以见证的是那顶端暗淡的灰色晶石。
我用抹布细细的擦拭了一遍,那种奇异的呼喊又传了过来,而且正是来自晶石。在我的专注下,晶石中心似乎有点白光晃动。我急忙用手再将那晶石面抹去,没注意拇指的血迹渗乐了一点在晶石上。
仿佛是一瞬间,又仿佛过了千万年,我只觉得心神一震,一道白光借着血为媒介,相互融合为一颗珠子,苍白耀眼的珠子。这珠子一形成,立即迅速向着我的脑门飞去,就那么一点一点的钻进了我的眉中央。我顿时骇得魂飞魄散。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悠悠醒来,顿时感到全身一片饥饿。出了好多汗,向窗外望去,明月高挂在天空。我心头一震,既然是夜里,我为何清楚的能看到院子里毕树摆动的叶子,为何能倾听到厨房里氨鼠打洞的声音。我什么时候变这么厉害了。回想起昏睡前发生的事情,我知道有些奇妙的事情发生了。
整整打了三盆水,才把身体洗干净。肚子饿咕咕的,我打开桌上的食品盒。天呢,这已经发霉了的饼子,是我白天带回来的吗?!我到底睡了多长时间,不会是十天,一个月吧。
随便煮了一锅粥,我一扫而光。身体里面充满了力气。
尽管对之前的奇异现象不了解,我却不太恐惧。现如今我已经这模样了,难不成还能招谁惹谁吗?
看看还没有亮的天空,我将弓箭取出,箭盒背在背上。借助院里的矮小的石墩和粗大的毕树,我开始腾挪跳跃的练习起来。我的箭法来自西斯,他是这里的武技高手,据说在王**团里当过小队长。后来受伤回家,没事就带带我们这些小鬼。
左手攀住毕树伸出的榄枝,身体一翻身,我搭工伸箭射到了石塅的一个凸起,又一转身,头上脚下的箭送入空中那漂浮的毕叶。忽然,我感到背上一阵寒意,想也不想,一根铁箭射了过去。只听一声凄嚎,厨房门口一只跃然的野兽轰然倒地。我吹了口气,一个翻身跳了过去。原来是来偷食吃的野毛子。这种畜生动作迅速快捷,走起路来声音又清。估计是饿的没东西吃,望向我的目光又敌意,被我直接感受到了。
也怪它倒霉,正好遇到我状态好,成为了我成长的见证。
在我练习中,天逐渐的大亮起来。身体越发轻盈,动作比平常也敏捷多了。我好像吃了传说中的大补药一样。再回头去看法杖上的晶石,竟然消失无踪,只剩下一堆碎末。
感受着身体中传来的无尽的力量,我知道是离开斯特朗的时候了。爷爷早年随着商队闯荡过大陆,从小教我读大陆英雄史,也鼓励我到大陆上见识一下。现在在这里,我没有了牵挂,正好道大城市里逛逛。
买了祭奠用的香纸和孝香,我带了一壶阿爷最爱喝的酒,来到了郊区坟场。这两年每个季度我都去阿爷坟上拜祭,这次拜祭完后可能很久不能问候他老人家了。
跪倒在阿爷坟前,看着我亲手栽种长出嫩枝的毕树,我心中百感交集。没有阿爷,我怕是早就被遗弃掉了。这个贫瘠的土地上,没有哪个平民有过多的食物来精心喂养捡到的婴儿。我还没挣到足够的金币,让他老人家享福,他老人家就走了。
响起爷爷的教导,男人要坚强些。我再度把头深埋进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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