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势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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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人马是杂食生物,最艰难的时候野生的许多类型的草也可用做充饥。根据地域、部族文化、统治者方针的不同,半人马的生活境遇往往也不太相同。富足的掌握着优良的草场,牛羊成群,贫困的一年到头十二个月有十个月啃草为生。欧斯特征服的这支克洛萨部族算是不上不下,饥一顿、饱一顿,有就挥霍,无就挨饿,典型的劫匪式生活。
克洛萨,曾是一个已经够建国标准的强大半人马部族。后来被它们的宿敌牛头人击溃,衍变成了众多的大小部族。这支自称为迅蹄部族,算是跑的比较远的,从恩洛斯主大陆的西北都流窜到西南来了,直线距离都有三千公里以上。
坐在一块巨大的风化岩上,欧斯特望着下面山谷中的半人马营帐,心中谋划着它们的未来出路。
眼下还好,毁灭势力为了贿赂这些半人马卖命,第一次交易的是物资,十多袋盐,几桶酒,五万斤燕麦,另外就是甲胄和武器了。这些食物可以让如今的一千六百余半人马熬过这个冬季,最多挺到明年三月份,然后,如果这段时间内没有新的进项,整个部族便会在青黄不接的季节挨饿,甚至因之死一部分也是很正常。劲草文明就是这么淘汰弱者的。
欧斯特思索的不是眼下,眼下问题不大,至不济,酒业那边也能贴补一些,燕麦是高产且对土壤没有太多要求的农作物,价格低廉,收购一些回来,接济下并不算难事。欧斯特考虑的是更长远的,以后这帮家伙怎么办?作为它们新的主人,让属民有个最起码的活路和奔头,这是欧斯特的责任。
耕作?这些家伙拉犁倒是不错,比马拉犁好使,但种田并不是它们的长项,它们也没有那个耐心,恐怕作物未长熟,就被它们偷偷啃食了。但这并不是最主要的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有两个,1是土地,2是文化。
据欧斯特所知,这西南附近,好地方不是没有,但大都已被各种族占领。就算没有损失那五百多精壮,迅蹄半人马想要从那些种族手中抢夺土地都是件胜机渺茫的事。象目前这荒丘戈壁,开垦绝对是自寻死路。
况且,欧斯特也不想让迅蹄部族失去野性。这就涉及到文化了。人类是耕作文化的典型,战力是通过基层的耕作&lsq;养&rsq;出来的,迅蹄半人马算是游牧文化。它们拿起锄头未必能养活自己,但放下猎弓和枪矛则必然会导致部族基础战力的衰落,没有好斗的文化土壤,就没有彪悍的、层出不穷的战士。
搞运输,搞护送?大范围业务没法展开,不管是人类的城市、还是精灵的、亡灵的,都没有半人马溜达,说句不好听的,旅店安排住宿都不知道是该让它们住房间好,还是住马厩好。区域性护送照样没前途,迅蹄部族在这一带也算是声名狼藉,说护送,还不说说收过路费更好一些。况且通往朗德斯的商路并不繁荣,收保护费是不够这些大胃王们吃嚼的。事实上朗德斯及前边几个数个城镇被毁,导致商路近乎断绝,抢无可抢,这也是迅蹄跟毁灭势力达成协议的重要原因。眼看临近的冬日都熬不过,还谈什么未来。
想了整整一个上午,欧斯特终于想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以迅蹄目前的境况现状,想要完成自给自足的循环,是根本不可能的。它们只能是成为一个复杂体系内的部件,而且这部件与战斗有关。
&ldq;战斗就战斗吧,能的话就杀出一个未来,不能的话那就结束痛苦的生命。其实大家都是一样。&rdq;想到这里,他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大步向营地走去。
迁营。欧斯特下达的第一个命令就是如此的一个大动作。经过他和名叫卡恩的半人马祭祀长老的商议,出于多种考量,决定将部族迁到曾经的一个宿营地。那里叫做绿峰山。
绿峰山在这石林谷的背边偏西一些的地方,靠近森林,附近不远还有一条河。以半人马们的行动力计算,那里距离欧斯特他们曾经待过的商道大约一日的距离。轻装,半人马一日夜能行120公里。
卡恩告诉欧斯特,当初搬离那里,主要是因为附近有个通往幽暗地域的大通道,不但经常会有来自幽暗地域的生物找麻烦,还时不时有够强力的冒险者从那里进出,他们自然不介意顺便干掉一些半人马,谁让迅蹄是附近城镇通缉的劫匪来着。
没有额外的驮兽,车辆也很少,半人马们自己就是骡马,由于物品多,半人马们不得不分开几次搬运。欧斯特随着第一批次前往绿峰山,一路上并无特别,这荒凉丘陵地区要草没草,要动物没动物,狼之类的都活不下去,更别说那些大型野兽了。欧斯特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告诉他,这样的地区往往有矿,而且品质不会差,不过他现在没有精力和时间去采探,先安顿了半人马,除掉摩莉尔这巨大隐患才能谈的上其他,否则毁灭的喷吐下,再多的投入也只是打水漂。
第一眼看到绿峰山,欧斯特便喜欢上了它。这山就如拔地而起的利剑,陡峭突兀,耸立在一片小、平原上,由落差极大的两峰组成,形似人的拇指和食指并拢伸直,高的山峰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约有一百四十多米,低的则是七十多米,峰顶苍翠,峭壁上也多有斜伸的树木,而且还有一道飞涧流泉从矮峰的侧面落下,形成一个百多平的水潭。
半人马们以前的宿营地就在离水潭不远靠山的一个矮丘极其周边,如今能看到的痕迹,只剩些当初钉下的木刺篱墙,稀稀落落的散布着,已经不具备任何意义。
欧斯特决定在这片小、平原上建立一个永久性的据点,就以四壁悬崖、没有通道的绿峰山为核心。因为它在欧斯特眼里,完全可以成为易守难攻的天险之地。
留下两百多个成员听从欧斯特调遣,其他的半人马已经折返回石林谷进行第二此运输。在经过一番规划后,欧斯特开始了他大刀阔斧的山路开凿工作。他要修一条盘山的石道,一直通到绿峰山的矮峰峰顶。
凿石开山路,这本来是个异常费力费时的工作。但欧斯特有魔炎斗剑枪,削铁都可如泥,切个石头自然轻而易举。有这神兵利器,不善加利用就太亏本了。绿峰山的山体有些象是树的构造,表面一层薄薄的酥松岩体就像是树皮,内中的岩石则如同树心般质密,欧斯特的枪刃正好是米长,所以不用怎么专门测量,一根根米高、米宽,两米长的条石就被切了出来。这些条石由半人马们跟在欧斯特屁股后面,以圆木衔接而成的临时双轨运到山下,这都是修砌城墙的上好材料。
便是这样切石爬坡开路,欧斯特有宝刃在手,也不觉得累,速度非常快,反倒是那些运速山石的半人马,虽有木轨辅助,又是一路下坡,仍是累的不得不两班轮休着干活,到了第二日,由于山道的增长,半人马们人手已然不足。
欧斯特停了工,休息了半日,然后带着潘妮具体产看山下土丘的情况。
命几个半人马用工具在丘上刨坑,挖了大约六七米就见到了岩石的底,换了个地方再刨,依然如此,显然,这丘的下面其实跟绿峰山是一体的,可以将之看做一个巨大的山岩整体。
&ldq;潘妮,你觉得沿着着土丘的丘顶边缘,用条石砌一道城墙怎么样?&rdq;欧斯特指着七千多平的土丘问。

潘妮道:&ldq;好是很好,这土丘高十米,砌墙,在布下刺篱,基本可以当作小型要塞使用了。只是工程量巨大,而且太缺乏专业人员。就是苦力也不够。&rdq;
点点头,欧斯特道:&ldq;所以我准备去雇一批人回来,兴建这里。&rdq;
潘妮知道欧斯特不缺钱,可她想不出欧斯特要去哪里雇人。这里北面是莽莽森林,西面是异族荒野,东边是荒凉丘陵,南边也是丘陵地域,最近的人类居住点可能就是三岔口了,但不可能有人类为了声名狼藉的半人马来修建城塞,而且三岔口小镇,也没那么多人可用。
欧斯特看出了潘妮的疑惑,微微一笑,&ldq;猎鹰大公的召集令应该不日就会传抵各族,这便是一个机会。&rdq;
听欧斯特这么一说,潘妮就明白了。各族的建设大军中,以亡灵族的最为廉价,规模也最为庞大,动辄就能召集五千以上的骷髅和不死来进行建设。欧斯特出身伊苏,关系应该有。到时以诛除毁灭势力为由,堂而皇之的进入猎鹰公国,然后来这片边缘之地搞建设,这应该是可行的。
有了这样的决定,但欧斯特并不打算急着回伊苏,而是继续开山道。这种工作是枯燥而乏味的,而且每日耗时较长,不过这对欧斯特来说算不得什么,他有着永动机的品质,一旦决定的事情,就会全力以赴,苦、累这些情绪对他的影响低的已经可以忽略不计。
欧斯特每日开路之余,便是指点潘妮的箭术,以及随机性的讲述一些猎人的经验心得。后者是理论知识,在没有与实践结合的情况下,看不出提高与否。前者就比较明显了,潘妮发现,欧斯特的箭术体系独特而完善,不同于她所知道的任何一种,对空间感、敏锐直觉的要求极高,而且有专门的修炼法门,再一个,就是对练习量的要求高的可怕,是普通人难以承受的。其三就是武器,也有着一些很特别的要求。
欧斯特对潘妮并不藏私,全心全意的教,而潘妮也有着一股子倔强劲头,且对弓箭方面有着异常的天赋,所以时日虽短,进步却十分明显。
另外一个进步显著的,就是两人的感情。欧斯特跟半人马们没什么共同语言,半人马们也畏惧他,因此每日也就能跟潘妮说说话。而且自从那日荒野雨夜同睡一帐之后,潘妮已不习惯半人马营帐的腥膻臭味为由,晚上总跟欧斯特睡在一起。虽没有做什么,但这其实已经是一种很明确的态度了。这其实也是欧斯特悉心传授她本领的原因之一。
欧斯特成为迅蹄半人马主宰的第十日,迁徙终于完成了。有了大量的劳力,开凿山道的进度大大加快。又过了五日,一条总长度约为3500多米的盘山道终于开凿完毕。站在树木苍翠的矮峰崖畔,可以清晰的看到北面苍莽的森林,西边玉带般蜿蜒的河流和东边东边广褒的丘陵,南面看不到,因为有高峰严严实实的挡着。那是欧斯特下一个征服目标。
将代理权交给了卡恩,让他临时领导半人马在这里驻扎,去森林边伐木,从河那边挖渠引水。欧斯特自己和潘妮则离开了营地,前往伊苏。
两人于第三日到了三岔口,一打听消息,猎鹰大公果然照着当初欧斯特所言的造势之法做了,共抗毁灭入侵的召集令已经在七日前途经这里,送往了亡灵世界。如今在三岔口的冒险者,比往日多了两倍有余,光精灵族的、亡灵族的英雄级人物,欧斯特就见到好几个。
在镇上住了一宿,补足了物资,欧斯特和潘妮买了四匹马赶往伊苏。两马交替使用之下,每日的行进速度在230公里左右,在第三日凌晨,回到了伊苏。
欧斯特从十月上旬离开伊苏,现在已经是十一月初,回来的这日,整个伊苏被一层薄薄的新雪覆盖,而且天空还飘着零星的小雪。
&ldq;主人!&rdq;
&ldq;见到您真高兴,先生。&rdq;……
伊苏的人类居住区中,欧斯特的仆人和外来在此落户的商贩自由民们纷纷向欧斯特行礼致敬,他们并不知道欧斯特离开了一段时间,而只以为又是一次较长时间的修行而已。
潘妮虽然已经知道欧斯特是火酒的发明者,但是对伊苏内有这样的一个大型的人类居住区,还是感到颇为惊讶,而且她也能看的出,这里的人对欧斯特的敬仰是发自内心的,很明显,欧斯特不但是个强大的战士、巡林者,还是位成功的领主,善于经营的商人。这样多的元素结合在一起,让潘妮对欧斯特在仰慕之余,更加好奇了。她现在也很想知道,欧斯特的遗失了的记忆究竟有着怎样的故事,才能造就这样一位传奇式的人物。
毫无疑问,欧斯特的回归给了莫妮卡一个惊喜,控制不住思念之情的莫妮卡当着外人的面就扑进了欧斯特的怀抱,并献上了热吻。足足吻了五分钟,才喘息着送了口。
&ldq;这位是?&rdq;办公小楼里的其他人已经都退了出去,并关上门。但潘妮没有离开。对于有着精灵的貌美但没有精灵的纤细特点的潘妮,莫妮卡自然是极为敏感的。
&ldq;潘妮。冒险时结识的,现在是我的助手,我希望她可以成为我们家庭中的一员。&rdq;
欧斯特的这番话让潘妮又惊讶,又开心。潘妮不是个自卑的人,她知道有些东西需要努力争取才能得到,所以她选择了宁肯当电灯泡,也要证明自己的存在。但她没想到一直没有表达肯定态度的欧斯特,会在见到莫妮卡的第一时刻就如此坦诚的表明了态度。
这时,就听欧斯特又道:&ldq;潘妮,这是我的妻子莫妮卡,不过我欠她一个婚礼。如果你不介意和其他女人共享一个丈夫,我希望你能考虑一下我。&rdq;
一夫多妻制在恩洛斯的很多种族都盛行。除了因为女性地位低下,还有其他的原因,比如说生存环境恶劣,需要强有力的雄性保护和提供生存必需品;又比如频发的、异族、同族之间的战争使得社会群体中男女比例总徘徊在4.3比5.7之间。这样的大环境下,不论是莫妮卡,还是潘妮,都没指望象欧斯特这样的强者会只有一个妻子。
事实上,就算欧斯特肯,莫妮卡也不肯,尤其是眼瞅着欧斯特有成为领主趋势的情形下。如果欧斯特只有一妻,那么未来欧斯特的属下很可能以善妒的理由,集体弹劾莫妮卡滚蛋。理由非常简单,领主家后继无人,或人定稀薄,很不利于自建体系的领主发展。欧斯特一死,势力便土崩瓦解,烟消云散,这样的势力是缺乏吸引力和效忠价值的。
&ldq;我、我愿意。&rdq;潘妮虽有些羞怯,但回答的很肯定。冒险者的奔波生涯和幼年的不幸,使得潘妮非常渴望有一个温暖的家。尤其是霍格和林斯死了之后,潘妮失去了归属感,现在欧斯特肯接纳她,正是她所期盼的。&ldq;姐姐,潘妮又向莫妮卡行了礼。&rdq;
&ldq;嗯,妹妹,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rdq;莫妮卡过去拉住潘妮的手,亲热的说。莫妮卡也很开心,不为别的,就为欧斯特一直记着承诺,并正了她妻子的位置。以后,只要她不犯大错,就是公主做了欧斯特的女人,也得管她叫姐姐,她就是这个家中的大妇。
欧斯特又吻了一莫妮卡的脸,&ldq;你跟潘妮聊一会儿。我有事先去政务厅一趟。&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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