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门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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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阀:是“门第”和“阀阅”的相结合称之为“门阀”。
指封建社会中的世家门第。在那铁一般秩序的帝都里,一切按照门第和血统被划分开来:评定乡品,铨选官吏,区别士庶,选择婚姻均以此为依据。高贵的家族不与门户不相当的人交谈、共坐、来往,更不用说作为势力联盟象征的通婚。门阀家族繁衍百年后,各族人数庞杂。为了证明血统高贵,谱牒之学因而变得异常发达。
氏族:原始社会中以相同的血缘关系结合的人类社会群体,其成员出自一个共同的祖先。大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他们往往用一种动物或植物作为本氏族的图腾标记。在氏族中,婚姻有一定的规定,禁止长辈与晚辈之间的通婚,也排斥兄弟姐妹之间的婚配,甚至禁止与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婚配。
氏族成员的地位平等,集体劳动,平均分配,财产共享。公共事务由氏族首领管理,重大事务由氏族成员组成的氏族会议决定。氏族社会先后经过母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大约在铜石并用时代由于私有制的发展而解体。

氏族是相信有共同祖先的一群人,一般具有共同的图腾.若燕皇朝的土地制度若燕皇朝的土地制度是为国家所有制,即王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经营制度是井田制,由王裂土封疆,土地由领主占有,实行劳役赋税制度。
它是历来皇朝制定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的根据和法理基础。
皇朝后期实行永佃制,是农业经济相对发展的产物,是土地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的体现。皇朝的“一条鞭法”和清朝的“地丁合一”、“摊丁入亩”制度,从而在农村形成了国家、地主、佃主及佃农的三个层次间的土地关系。
这三个层次的经济主体分别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经营权、土地的使用权及劳动权。永佃制中佃户在交纳租金的前提下,对土地拥有长久使用权,这是土地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相互分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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