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你的胸部确实不是铁做的!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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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嫣红的代步,傲豪只用了几天时间就回到了“狼锤镇”。当一个骑着火焰虎出现在小镇的时候,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家都在纷纷猜测他的身份,有人认为他是名门望族的少爷公子,有人认为他是哪国的王子殿下、、、
傲豪没有理会别人的诧异,骑着嫣红直往当初的酒吧奔去。他当然不会忘记在“魔兽森林”的约定,因为他们是傲豪在这个世界里,除了依桑老俩口外最亲近的人。
清晨的酒吧生意有点冷清,若大的一个大厅只有寥寥数人。傲豪没有见到悠思等人,却意外的遇到一位故人。
吧台前靠着一个女人,黑色紧身衣将她的身材勾勒的凹凸有致,大红的披风更增添了几许艳丽。妖艳的气质带着点神秘,这样的女人往往给男人一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感觉。她的身边还跟着一位紫衣女孩,看年龄应该也只有十七八岁左右,给人的感觉很单纯,偶尔紧眉抿嘴透出她的倔强性格。
傲豪认出妖艳女人正是有过点瓜葛的曼兰,曼兰也在同一时间看到门口进来的傲豪,在错身而过的时候,曼兰略点怒气的冷哼。能让如此冷艳的女人怀恨在心,看来傲豪当日确实让她丢了个不小的面子。
“你说别人的胸部是铁的,不知道你的胸部是不是肉做的”
傲豪十分不给面子的挖苦,他并不喜欢如此斤斤计较的女人,更气愤于当日对悠思痛下杀手。
“你要不要摸摸看啊?”曼兰怒及反笑道。身为“带血玫瑰”盗贼团团长的她,亲手收割过无数好色男人的头,对于敢对他有非份之想的男人,从来不手软。
在酒吧客人的目瞪口呆中,傲豪轻飘飘的回到原来的位置,右手温柔的抚摩着嫣然虎头上的红毛,“你的胸部确实不是铁做的。”似乎是对着嫣然说,又好像是自言自语。
曼兰真的没想到这个男人会无耻到真的摸她胸部的地步,意料之外的结果让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只是呆呆的站在那里,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是耻辱,是委屈,是怨恨、、、
紫衣女孩使用的是一把窄小的单手剑,剑法轻盈,灵动的攻向傲豪。做为“带血玫瑰”盗贼团的二小姐,死在她优美剑法下的人不计其数。今天她就要用手中的剑,好好的教训一下这个吃了姐姐豆腐的男人。
傲豪没有动,还是副要死不活的姿态,脸上依然挂着淡淡的笑,略带猥琐的眼神还在曼兰的身上扫视。
不知死活的男人,死到临头了还如此色迷心窍,紫衣女孩的嘴角带着不屑的冷笑。
这是什么样的男人?在盗贼密技“虚无剑痕”的面前依然能从容淡定,曼兰无法理解,她当然不会跟妹妹一样,认为他只是个好色的男人。眼光不经意的扫过这个男人身边的火焰虎,哦!不,一个带着八级魔兽火焰虎的男人,她想阻止妹妹对这个危险男人的攻击,可惜太晚了。剑尖离傲豪的喉咙不到一公分的距离,哐啷落地,嫣然瞬发的火系魔法“热之缠绕”把整把单身剑烧的通红。紫衣女孩捧着被烫红的右手,根本还未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从头到尾被怒火燃烧的她,并没有注意到趴在傲豪脚边温顺如猫的嫣然。或许在她的潜意识里,只把傲豪当做一个花花公子,而嫣然不过是这个二世祖养的一只讨女人喜欢的宠物而已。
“你算什么男人,只会躲在魔宠后面畏畏缩缩的。”紫衣女孩对傲豪的看法终于有的转变,从原先的花花公子,转变成一个靠着八级魔宠为所欲为的花花公子,说到底她还是认定傲豪只是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
“如果你怀疑我是不是男人的话,我不介意在私底下跟你证明证明。”傲豪还是一副十足的痞子样,就算是谈论如此下流的话,依然保持着一本正经。
“要证明,你跟母猪证明去。”紫衣女孩甚至觉的自己跟一个如此肤浅庸俗的男人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耻辱,她恨不得这个男人就这样消失在这个世界,他永远都不想和这样龌龊的男人有任何交集,哪怕这种交集是敌对的。
傲豪根本就不会因为紫衣女孩的侮辱性语言而恼怒,他喜欢那种高高在上的姿势来面对对手,虽然紫衣女孩现在还算不上是他的对手。
“想不到像你这样可爱的小姐,也会对人与动物进行深入的研究。”
傲豪还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一副恍然大悟,原来你是这样的语气。
“你。。。”
紫衣女孩一副又要发飚的姿态。曼兰赶紧把妹妹拉住,“带血玫瑰”盗贼团能在“狼亚沙漠”这样的复杂地带混的有头有脸,可见她这个团长不是个楞头青,这么多年来,带着盗贼团刀风剑雨里闯荡过来,她什么人都见过了,惟独对眼前这个懒散中带着点狂傲,轻薄中带着点严肃的男人看不透。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只是个二世祖,就他身边的火焰虎就不是她所能敌的。妹妹是她唯一的亲人,从小到大相依为命,是她在这个世界活着的理由,是她带着盗贼团拼搏的动力,她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妹妹能更好的活着。

一脸愤然的紫衣女孩被她姐姐拉走后,酒吧有回复了原先的平静。原本的几个客人都在小声的讨论刚才发生的事,偶尔偷偷的看一眼坐在一边独自喝酒的傲豪。能在“狼锤镇”的酒吧里出现的人,都不会是太简单的人,多多少少都见过点世面。一个带着八级魔兽的男人,一个连“艳丽玫瑰”曼兰的便宜都感占的男人,一个让“淡紫玫瑰”吃瘪的人,难道他不知道玫瑰带刺吗?
傲豪听说过“带血玫瑰”,从上一次他和曼兰的纠纷后,他就知道了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三千八百名优秀盗贼,三十年来在任务上从未曾失手的记录。不管她多强悍,傲豪都不鸟她,人活着就不该总是畏首畏尾的,那样活着太累,很多时候傲豪喜欢凭着自己意念走,这是他与生俱来的性格。
在原来的世界里,老生欺负新生,就像老兵欺负新兵蛋子一样。这种事情的发生原本是很正常的现象,但当这个现象发生在傲豪身上的时候,就不正常了。记的当初傲豪被一个初三年段的老生甩了一巴掌后,忍不下这口气的傲豪,从学校的食堂里操了把菜刀,把那个老生在学校的操场上追了俩圈半,最后被校领导制止了,不然的话还真说不定会在校园里出现血腥的一幕。
傲豪个人就不喜欢玫瑰,玫瑰虽然艳丽,却带刺。所以有人把玫瑰当作是爱情的象征,可以美的飞上天,也可以让你瞬间从天上掉下来,然后痛到骨髓里去,还痛的无怨无悔。相对不喜欢的玫瑰,他忠于百合的纯真无暇,还有淡淡的清香,就如同傲豪所追求的爱情,淡淡的、暖暖的,却可以细水长流。
如果说曼兰是朵带刺玫瑰的话,那么悠思就是带着清香的百合,所以他喜欢悠思。
日落西沉,傲豪在酒吧里坐了整整一天,一整天的等待并没有等到要等的人。其实他自己知道,原本该等他的人没在等他,那么他的等待等于多余。可是他愿意多等一天,或者俩天,他希望他们只是个意味的耽搁。不然人海茫茫,一时的错过或许就是一世的不相见。
或许明天可以等到要等的人,所以他向酒吧的老板高价定了个房间。现在傲豪的身上并没有多少钱,酒吧老板也从他那身破烂的衣服上看出来了,但迫于傲豪白天展示出来的强悍,和嫣然的虎威。不得不相信傲豪的口头承诺。
叫店老板准备了桶热水,傲豪准备好好的洗个澡。
“帮我买套合身的衣服,至于钱等以后和房钱一起算。”
这话听在店老板的耳朵里,变成了傲豪吃“霸王餐”的托词,并且似乎是策划以久了,幸好他没有要求衣服的质量,一套凑合点的衣服并不贵。既然打算被这个男人宰一顿了,也不在乎多宰那么一点点,店老板犯不着为了多几个铜板跟这个瘟神过不去,现在他只希望这个瘟神能早点离开,只是不知道此刻自认倒霉的店老板,如果知道后来仅仅是因为自己如此马虎的服务,傲豪对他的打赏也会那么丰厚的话,是不是会悔青了肠子呢?
傲豪自然看出了店老板的想法,如果不是因为嫣然,又或者不是因为自己白天所表现的惊世骇俗,他绝对有理由相信自己会被扔到酒吧对面的墙角里过夜。
钱!
她奶奶的狗娘养的好东西,哪怕把肮脏,庸俗,卑贱等等的罪名都扣上去,也依然覆盖不了它他光彩照人。无论在原来的世界,还是现在的奥斯大陆,势利的眼光都给钱这毫无生气的东西,赋予了生命。
这个世界就这么俗气,活着的人难免也俗气。傲豪自认为自己不是个高尚的人,一身的铜臭味,他并不反感。
免俗?
只是那些有钱人玩的把戏,一个穷人有什么资格视金钱如粪土?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他们不缺钱,所以钱财在他们的眼里什么都不是,他们该追求的是比金钱跟可爱的权势。一个穷人的一生追求或许就是个温饱,如果这样还要说自己视金钱如粪土的话,那也未免太虚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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