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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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处理完现场后,我们三人坐上车扬长而去。
“老大,这次发达了,竟然搞到两把真家伙。”邓杰有些兴奋的说着。
“恩,回去先扔到楼房那边吧。”
三人陷入一阵沉默之中,慕容雪不知道在想什么,在倒车镜中可以看出她想要说什么,但是咬咬嘴唇又咽下去了。
我可没闲心管她到底想什么,一会到了市区给她打个出租车,能让她安全到家就算完成任务,谁还管她心里想什么。
“秦勇,谢谢谢你。”慕容雪结结巴巴的说着。
“慕容大小姐,举手之劳罢了,没有什么好谢的,对了鬼仔,停车吧。”我冷冷的说着,语气显得异常的冰冷,甚至让邓杰都感到一阵心寒。
又是一阵沉默,邓杰找了个停车位熄灭了火。哎,鬼仔这人到底是个疯子还是什么,看看刚才来的时候那种玩命飚车的行为谁有能想到他能这么规矩的停车,难道这种人都疯疯癫癫的?
我忽然想到一句话:天才和白痴只存在于一线之间。
“秦勇,你不会要赶我走吧。”慕容雪诧异的问道,显然很不相信世界上有这么冷血的男人,在一个女人刚刚经历了那么恐怖的事情之后还要把她一个人甩在出租车上。
“慕容大小姐,我想你的家人也不愿意看到两个满身是血的混混送你回家吧,我们还是就此别过吧。”我面对天仙般的慕容雪,态度依然冰冷。
说完,没有再理他,我转过身去准备上车,却没想到慕容雪一把将我抱住,哭泣的说着:“勇,你别走,我害怕。我哪点做的不好,你说出来,我能接受,别扔下我行吗?”
听着慕容雪的话,我心中一阵莫名的疼痛,向碎裂了一般,可这段感情我不能接受,坚决不能接受,我转过身来,双手放在她柔弱的肩膀上,异常冰冷的对她说:“慕容大小姐,你听着,你是个好女孩子,任何男人看见你都会动心,我也是男人,所以请不要怀疑你的魅力,不过我只不过是个混混,刚才的一切你都看到了,我现在还是个杀人犯,没准儿哪天就会拉出去枪毙,我连我自己的前途都感到迷惘,所以我请你,离开我,请记住,我们从来没有见过。”
说完,我招呼了一辆出租车,将慕容雪强行塞入出租车,不顾慕容雪痛苦的嘶喊,头也没回的上了自己的车,那一刻我感到眼睛中有隐隐泪光闪动。
“鬼仔,开车,带我去兜风。”我冷冷的对鬼仔说道,伸出颤抖的手点燃了口中的香烟。
鬼仔什么话都没有说,迅速完成了一系列启动汽车的步骤,车如一只离弦的箭一般飞射而出。
望着车外迅速倒退的建筑,我心中一片莫名的烦躁,不知道这样的抉择是否真的是正确,我确实挽救了一个女人的幸福,但也同样伤透了她的心,在刚才的一刹那,我甚至不敢去面对她悲凉的眼睛。
“老大,万事随缘吧。”鬼仔叹道,看样子他完全看穿了我的心思。
“嗯?呵呵,什么事情都满不过你,我真的怀疑你上辈子是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我一阵惨笑,冲淡了刚才郁闷的情绪。
“老大,睡一下吧,很快就到家了。”邓杰诡异的一笑,说道。
看着邓杰诡异的笑容,我明白他身体中的热血又沸腾了,作为一个暴走族来说,黑夜的公路就是他们的天堂,面对此刻的美景,如果不让他心痒痒。
我嗯了一声表示回答,然后轻轻的闭上眼睛,用气势感受着邓杰精准的车技。不知道他练了多久,竟然能把一辆车玩儿成这样,漂移已经不在是电视上才能看到的玩意儿,此刻的我正坐在一个漂移族的车里感受着他的完美车技。

回到单元房,众人都已经回来了,看见我和邓杰满身是血,心中都不由得一惊。
“怎么了,老大,出什么事情了?”刀子问道。
“没事,刚才杀了两个人。”我淡淡的回答,仿佛这杀人的事情和出去吃个饭没什么两样。
出了刀子和达子以外,所有人的身体都莫名的一阵,老大怎么杀个人和玩儿一样,完全不在乎啊。
“勇哥?怎么会?”雷霆紧皱眉头的问道。
“哎,还不是为了救慕容大小姐,她被绑架了。”
后来在鬼仔的一阵解释下,众人终于明白是事情的原委。一阵沉默后,雷霆好像想起什么事情来似的,忽然开口说:“对了,勇哥。另外三区的老大给咱们发来邀请贴,说是为了勇哥成为新的东区老大要开香槟庆祝。”
“庆祝?呵呵,不过想看看我这个不到一个月就灭了东区所有帮派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子而已,什么时候?”我淡淡的说,脸上恢复了一向挂在脸上的笑容。
“明天晚上,博园宾馆。”雷霆说完,把请柬递给我。
我拿着请柬翻了翻,沉思片刻后,自言自语的说道:“看来他们忍不住了,不过这阵子他们也忍的够辛苦了,人啊,一旦停止了前进的脚步就会失去他以往的光辉。”
众人没有说话,都在琢磨着我这句耐人寻味的话。
“老曲,你说明天的聚会我穿什么衣服好。”我笑眯眯的问。
“这个,老大,别问我,我不知道。”曲刚无奈的说。
对于这个兄弟,我实在是感到无奈。虽然帮会建立没多久,但是身为电堂老大的他,怎么说手里也有个几万快了,可一身行头总穿的和个破烂王似的。
“老曲啊,你的钱是不是都扔到窑子了去了,怎么连身好一点的行头都没有。”我微笑的打趣着,众人一阵哄笑,屋里的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
“老大,我这不是舍不得嘛,家里不怎么富裕,攒点儿钱为自己留条后路呗。”曲刚老脸一红,羞愧的说道。
“”
没想到老曲竟然还有如此的想法,老曲家里确实如他所说,家庭情况不怎么好,父亲在一家企业上班,十分的不景气,母亲下岗了,每天早上炸油条赚点儿钱。
他们的努力和希望都寄托在老曲身上,却不知道他在学校里加入了黑社会。想到这里,我真的有些觉得愧对曲刚。不过如果不带他,也许他还会在原来那种环境下挣扎下去。
“老曲,老雷,咱们兄弟明天一起上街买衣服去。”
其实我心中是有些想法的,自从上次我受到了老人的影响后,很多想法已经改变了,我知道,就象我现在这样混下去,运气最好的话也不过是混到老大那样。
可我们这些人是完全不入流的,在普通人的眼里,我们是野蛮的,是坏蛋。国家,社会,无一不排斥我们,我们最终的结果只有监狱或棺材。
一句老话说的好,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不过假如我成了上流社会的一员,各种高官贵人成了我的朋友,哥们或者伙伴后,那么也许我的路就不一样了。
事实上,在今后的路上我大多数的伙伴是一些有钱人,而所谓的高官,我没缘结识几个。但这几个所谓的高官,都在我的道路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有一个彻底改变了我的一生。
“明天晚上曲刚和老雷陪我去。”我淡淡的说着,口气中却带着一丝让人无法反驳的权威。
对于曲刚,我有心栽培一下他,但是首先得让他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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