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叶赫那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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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人多力量大,最后文茜发动了群众的力量,连小放过,几个人在书房里,整整找了一个多时辰,啥也没找到。
“在哪儿呢?你不会记错了吧。”文茜疑惑的问道。
“怎么可能,这事还能错。”对于文茜的置疑,十一阿哥故作不悦之色。
那没可能找不到啊,所有的书都翻遍了。
正在这时,就听那金嬷嬷叫道:“我的小祖宗,你怎钻桌子底下去了。”
文茜望过去,看小凤儿不知道什么时个坐到那书桌底下,额上粘着一张银票,盖了小半个脸,那小嘴巴还啊啊的吹着银票,跟那小僵尸额上的封条似的,不由的一阵好笑,得,还是小凤儿厉害呀。
将小凤儿从桌子底下抱:来,拿下她额上的银票,狠狠的在她的小脸蛋上香了一口,小凤儿笑得两眼弯成月牙儿,清脆而稚气的笑声听着让人心有一种溢出的幸福感。
有钱办事,而那杨千木终于决定定了下来,于是几人忙里忙外的,一旬后,好客来饭堂就开张了,不过,这回,文茜的保密工作做的不错,人人只道这饭客的老板姓杨,苏州人,为人义气仁侠,最是古道热肠。
饭堂的厨是小英的姐姐玉英,一手吃食本就烧的不错,再加特色菜酸菜鱼,开张的时候十分红火,一段时间后,基本上就笼住了稳定的客源个月下来,收入相当的可观,当初开饭堂的路子算是走对了,这宁古塔的百姓虽说穷的多,但这里外来人不少,收参,毛皮的商人走了一拨换一拨,再加上五十里外还有一坐兵营,这年月,过了今天不知明天,对于这些大兵来说,吃到肚子里才最实在,还有就是山上放排的,参娃子河里淘金,这些人隔三岔五的也会来打打牙祭。
而最近这一段时间累坏了,虽说饭堂自开张她就不太管事,反正每天只要提供调料包就成,可马队送来了她要的三七还有其它一些药材,她紧赶慢赶的把小白药制了出来,给那搏术送去,又一笔收入到帐。
拿着毛笔。文茜乐滋地将这笔收入记帐。甩着手里地几张银票觉得自己还是挺能挣钱地。不过。想着这钱也不定能在手里留多久。她这边挣地多。十一爷那头花地更多。除了研制枪支地开消外。还有许多人情门面地事儿。再就是几个官老爷子凑着一起喝酒听曲儿。十一阿哥每每都有份子。不去吧给人面子。去吧。皇子得有皇子地气派一来二去地。即浪费时间消耗金钱。
记好帐。收了钱茜正好出书房。就听到外屋一阵急急地马靴声后就听十一爷地声音问道:“侧福晋呢?”
然后是二莲地声道:“回爷地话。侧福晋在书房呢。”
得。这到手还没捂热地银子估计又要飞走了。文茜暗暗磨着牙。这爷。要是最后不把机关枪给弄出来。她决对要让他把吞了地银子吐出来。想她挣点钱。容易嘛?
想着事。便迎了出去。却在门道上碰到了十一阿哥。便道:“今儿个要支多少?”
十一阿哥本来兴冲冲地。突地听文茜这么问。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没好气地笑道:“你当我找你就是要支银子啊。走。咱们试枪去。”
听了十一阿哥的话,文茜的小心肝也兴奋了起来:“怎么,枪做出来了,是机关枪吗?”那在这个时代,是绝对的利器啊。
“没那么快,这才刚制成后装枪呢,一口吃不成胖子。”十一阿哥道,便拉着文茜的手出了门,外面的甘虎已备好了马。
出了门,十一阿哥翻身上马,然后一伸手,就将文茜拉到马上,侧坐在十一阿哥身前。
文茜扭捏了下身体,脸有些微红的道:“这样大街上走,不成样子吧。”
“没什么不成样子的,想当初,咱们祖先在这片白山黑水之间,那是纵横驰骋,可没那许多的顾忌。”说着,十一阿哥一打马,那马一个冲步就跑了起来。
文茜身子一晃,吓了一跳,只得紧紧的抓着十一阿哥的衣服,不由的白了白眼,这十一阿哥还是有那纨绔的脾性,大街上就这么的打马急奔,幸好宁古塔镇上行人较少,要不然,还不得一幅怎么鸡飞狗跳的画面,不由的狠狠的拧了下十一阿哥的腰眼。
十一阿哥嘿嘿一笑,才拉紧了马缰,慢了下来。
出城五里,有一片坡地,坡顶连绵着就是一片林子。
下了马,十一阿哥接过甘虎递来的枪,摊在文茜的面前:“看看,怎么样,这可是我的心血,跟自个儿的娃似的。”
对于枪,文茜完全是个门外汉,不过,看这枪的外形,跟后世的步枪很象了,便夸了两句

阿哥更乐了,抱紧着枪,摸着枪身,那专注的样子,有些吃味,便打击的道:“试试呗,别中看不中用。”
“中用的很,之间在校场上就试过了。”十一阿哥有些小得意的道。
文茜这回算是明白了,感情十一阿哥就是拉她来显摆的,便指着林子边的一颗野沙梨树道:“打那里……”
十一阿哥举起枪,瞄准,然后就听嘣的一声,十一阿哥连连后退了几步,把文茜吓的连忙扶住,嘴里忙不叠的问道:“怎么了?怎么了?”
十一阿哥一手揉了揉肩,有些讪讪的道:“没什么,就这枪的后冲力太大了,看来还得改改。”
文茜这才放了,拉着十一阿哥走到那树边上,却是什么痕迹也没有。
“你这子弹打哪去了?”文茜;着那树转了一圈。
十一哥抓了抓头:“估计是打到林子里去了,我那箭射的挺准的,可这枪老也打不准。”
文茜走过,很有些老气横秋的拍了拍十一阿哥的肩道:“爷,这研制枪支的活儿,还任重道远的很呢。”不过,说虽是这么说,但仅凭脑子里迷糊的概念,能有如今的成就,那成果也还是不小的,到少目前的枪在这个时代那已经算是超前的利器了。
就在这时,就听那林子沿处的草从里传来一阵呜呜的兽吼,文茜吓了一跑,十一阿哥反应挺快,迅速的将文茜拉到身后,一边的甘虎早已举刀在手。
草丛一阵耸动,仍是呜的声音,甘虎小心的上前,用刀拨开草丛,露出来的居然是一只刚出生小狗似模样的动物。
“是狼仔。”甘虎道。
文茜看着它那弱而瑟瑟发抖的样子,这是一头被遗弃的小狼,看着可怜又可爱,便伸手抱过甘虎怀里的小狼仔,这小狼到了文茜怀里,也许是感受到文茜体温,在文茜的怀里拱了拱头,就趴着不动了。
“不对,这不是狼仔,这很可能是狼狗杂交的幼仔。”十一阿哥道,因为就算再小的狼仔,它的骨子里都有一种对人的恐惧和戒备,只有狗才会有这种亲昵。
结果,这一趟试枪,最大的收获就是捡了一只小狼狗。
回到家里,小凤儿看到小狼狗喜欢的不行,小小的身子,欢快的舞着,就围着小狼狗转,小狼狗喝了一通羊奶后也精神了,撒着小短腿,跟着小凤儿后面,文茜在一旁看得胆战心惊,生怕这小仔子起了野性,咬上小凤儿一口。
不一会儿,小狼狗跑累了,就趴在那窝边,闭着眼睛睡觉了,文茜才安心不少。
瓜尔佳氏的旱九春今天也过来了,之前,正跟着金嬷嬷学规矩呢,这会儿看到小狼狗,便惊奇的问道:“这倒底是小狼还是狼狗仔啊。”
文茜摇摇头:“我们也弄不清,不过看性情,应该是狼狗,小狼可没这么安份,而且小狼也不会轻易吃人喂的食物。”
“也是,对了,明天,我找叶赫家的依兰来看看,她最懂狼。”旱九春道。
果然,第二天中午,她就带着叶赫家的依兰姑娘过来了,那依兰姑娘长得十分秀丽,只是脸色有些苍白,她看了一会儿那小狼狗然后道:“这确实是一只狼狗,只不过,它是第一代狼狗,野性还很重,不过,幸好它现在还小,等养到大的时候,野性也就退了。”
“依兰姑娘倒是十分懂狼?”文茜有些好奇这样一个文秀姑娘说起狼来却如数家珍。
那依兰微微笑道:“没什么的,我自幼被娘叨去过,在狼窝里呆了一年多,可以说是喝着狼奶长大的,自然便懂些。”
文茜很讶异,这依兰的经历够离奇啊。
等叶赫依兰走后,文茜特意留下了旱九春,再过几日,旱九春就要同搏术他们一起去京里了,文茜有些信件便托她带去,主要是给呐喇家的,还有就是给慈心药堂夏大夫的。
闲聊的时候,又听那旱九春说起叶赫依兰,这叶赫依兰是叶赫家主一个侧室所出,自幼便不受宠,可后来展现了识狼和训狼的本事后,在家族中的地位才有所转变,上一次选秀的时候,她就参加了,只是被撂了牌,说起来这依兰不论哪一方面都不比人差。
上次选秀的人多,文茜和这依兰又不是一组的,倒是没什么印象,不过,文茜猜测,依兰这所以被撂牌,归根到底很可是能是因为叶赫部族和爱新觉罗部上一辈的恩怨太多,当年,努尔哈赤可是差一点就灭了叶赫全族。
而现在,朝中的叶赫是属于异姓叶赫,而宁古塔这边这支,才是本姓叶赫。(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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