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魇之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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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头烫到了她的手指,她浑身猛地一颤,这才从回忆的情绪中脱离出来。她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听到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又是害怕,又是欣慰。”
“后者的成分比较多吧,”占星师老到地接茬道,“一个完美的情人,尤其是对于你这样的女人来说。
话虽如此,可她还是免不了有些担惊受怕,生怕自己一时未能控制情绪而导致悲惨事件的发生。她一再告诫自己不要轻易与人动怒,以免白虎再次暴走。他虽然对她忠心耿耿,却往往分不清玩笑与现实的差别。杀人是犯法的,即使白虎可以自由穿梭于现实和梦境之间,可以无视人类警察的威胁,可他仍然犯了罪。与梦里那些面目模糊的人不一样,郑华是个有血有肉活生生存在过的人类,他本该及时斩断对她的痴心幻想,和一个平凡的女孩恋爱结婚,在妻子儿女的簇拥下平静死去,而不是躺在女生楼下的树丛里,沦为白虎的血祭品。
白虎说过,她只属于他,任何敢跟他作对的人,只有死路一条。她在心里默默向那些追求者呐喊,离开我吧,除了白虎,你们谁都不能得到我。为了你们的性命着想,我千万,不能发火,更不能说出“死”字。
可没过多久,她便把这条禁令抛在了脑后。原因在于某天K大出了件轰动全校的大事,从女生楼到第二教学楼(俗称二教)将近一公里的林荫道,道旁五十多棵法国梧桐的树干被人统统涂上了白漆,每一棵梧桐上都写上了血淋淋的五个大字,那凄艳的红色猛一看就像是是用人的鲜血涂上去的,其实那只是红油漆。
那五个大字是:
水仙我爱你。
就在那一天,她在K大名声大噪,丢尽了脸。
树干求爱事件的始作俑者很快找到了,是一个疯狂的艺术系男生,曾和她交往过短短一个月。他毫不隐瞒地吐露了对她的拳拳热爱,以及和她分手之后追悔莫及的心情,对着校报记者这样说,对着校广播站的喇叭还是这样说。他甚至在广播站直截了当地喊着爱的口号,那粗犷的嗓音遍播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而她只来得及关紧窗户,铁青着脸,一言不发。
他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痴心不改的汉子,而她则成了一个风流成性的女人,以、折磨男人为乐,成天非要在男人的溢美之词中才能呼吸。尽管如此,他还是后悔当初分手的决定,“只要那使你快乐,我愿意独自承受嫉妒之蛇的噬咬。”他殷殷呼唤她回头是岸,他,无论多久,始终会等着她。
这个畜生!她低声咒骂乐一声,当年一时失足,竟铸成如今的大错。没错,和他交往没多久,她便发现他不求上进又爱吃醋,当初怎么就被几句甜言蜜语迷昏了头,抛下那么多好男人,独独选中了他呢?于是她果断甩了他,任凭他声泪俱下,演出莎士比亚笔下那样凄美的悲剧也誓不回头。没想到他居然阴魂不散,竟敢当着全校学生的面大放厥辞,诽谤生事!更厉害的攻势还在后面,朋飞(他的名字)还上了BBS的热门版面LOVE版,开辟了一个连载专栏——《我和水仙不得不说的故事》,每天2000字,晚上8:00定时更新,讲述他两交往的每一个细节。此举赢得了大量热心读者,更有无数人被他柔软悲惨的笔触感动,在后面跟下了许多帖子。这些跟帖无非两个内容:一,同情朋飞,鼓励他走出阴影,振作起来;二,指责水仙,新时代的“潘金莲”,、贱人”、“”……什么样恶毒难听的话都有。反正谁也看不到网络后是什么,大家纷纷披甲上阵,以辱骂一个曝光于天下的女人来成就自己道德卫道士的名声。如果他们骂人的词汇可以换算成口水,她早已被淹死四十五次了。

怪不得老早就有人说过,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那股排山倒海的谴责把她压倒了,她亲密的同学和校友们,全然忘记了“无罪者方可审判”的古训诫,自发组成了第三类法庭的陪审团,裁定她的道德水准。她美丽的双眼再也看不到任何倾慕,只有同学们那摆明了轻蔑的眼神。空气中密布着嘲讽的电网,她每走一步都会触发此起彼伏的讥笑声。从此再也没有男生敢接近她,大家自发和她划清界限,仿佛她就是希腊神话中的塞壬女妖,稍有不慎就会被她吞噬至死。校花失去了衬托她的层层绿叶,也只能在干涸的赞美之海中快速枯萎败谢。
而这所有一切,仅仅在朋飞捏造事实的两天内完成的。
可恶!去死!统统去死!她下定了决心,剪刀的刀尖深深扎进书桌,戳开一个怵目惊心的深洞。那洞也同样出现在朋飞的身体上,剪刀同样戳穿了他的心脏,血如同喷泉一般涌得老高,远远望过去,在夕阳下闪动着迷人的红色。
“……那个男生,也死在白虎的手上?”占星师问。
她的脸上现出了一条深深的笑纹,带着得意而古怪的神气,她轻轻摇了摇头,“不止一个哦。”
朋飞,校报记者,校广播站的播音员……她慢腾腾地板起手指,数完一只手又换另一只,“每过一个星期天,早晨醒来,学校就会增添一具新鲜尸体。那些侮蔑我的人,那些推波助澜的人,那些当面对我冷嘲热讽的人,还有,”她的眼眸中飘动着奇怪的笑意,“那些躲在电脑屏幕后面,自以为无人知晓就安然无恙,偷偷摸摸对我进行道德鞭挞的人,他们一个接一个,成了天底下最永久的沉默者,从此再也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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